北河总督
北河总督是清代时期的一个官职,其职责主要涉及对海河水系各河流以及运河的管理和治理。这一职位最初设立于雍正七年(1729年),并在随后的历史进程中经历了多次调整和变化。
历史沿革
职责范围
北河总督的职责范围涵盖了直隶(今河北省)境内的南北运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滹沱河等水系。随着时代的变迁,北河总督的职权也在不断演变。在乾隆十四年之后,北河总督通常由直隶总督兼任,这表明了当时中央政府对于地方行政机构的整合趋势。
存在时间
北河总督的存在时间相对较短,在三河市总督中任务最为轻松。尽管如此,北河总督在其短暂的历史中仍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负责维护北方地区的水利设施和航运安全。
参考资料
河员.河员.2024-09-14
北河总督.国学大师网.2024-09-14
北河总督.词典网.2024-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