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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青

李长青(1711-1786),字春山,号松府,清朝官员。他出生于黄冈市(今新洲仓埠街道文李湾)县,于乾隆十三年(1748年)考中进士。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他接替肖震生,署任南汇区知县,但同年由程兆选接任。

正文

李长青出生在贫寒之家,其天性好学,幼时放牛,常常将耕牛牵到学堂边的草地拴住,随后或倚门或倚窗偷听老师讲课。塾师李芳恐妨碍众生攻读,将其赶走。可待塾师转身,李长青依旧回到原处。塾师不仅经文满腹,且深明大义,见李长青三番五次去而复返,风雨无阻,问其所以,深为长青求知若渴精神所感动,允许进课堂听讲。及至少年,白天随父在田间耕作,晚上向塾师请教,秉灯夜读,常常通宵达旦。年复一年,“五经”、“四书”无不精通,因十数年从不间断,终于学业大成,后入问津书院为会课生员

清乾隆六年(1741)李长青考中举人,白丁布衣一举成名,轰动乡里。乾隆十三年(1748)中进士。钦点御用福建蕉城区知县,服满补江苏宝山县知县。乾隆二十四年(1759),由科乡试同考官升苏州府总捕同知,处理讼案,公正廉明。有个典商,为了感激其断案公正,以贵重的人参馈送,李长青拒受,并说:“事后受馈何异事前得赃?”后调升松江府海防同知。在任苏州同知管理钱局时,一铜商曾以重金相馈,李当即拒收。并且斥责说:“无事受馈,有事吾岂汝徇?”当年的主考官陈兆伦得知门生拒受馈贿,写信大加赞勉道:“洁身自好,美乎平生?”

乾隆三十四年(1769),调任陕西同州知府乾隆三十七(1772),黄河发大水,朝邑县大遍田地村舍被冲毁,饥民遍野。李长青亲赴灾区,一面督促地方官煮粥施赈,一面造册申报抚恤。大批灾民免于流离之苦,生产得到很快恢复。

在同州,李长青拿出自己的官俸,修复年久荒废的丰登书院,又捐资供给书院膏火费用,先后聘请进士范泰恒、杨鸾为书院山长(即院长)。公务之余,李常常到书院讲授课业,勉励士子要讲求修身之道。几年后,书院学风大振,人才辈出。

乾隆五十一年(1786),李长青病逝于同州官署,灵柩起运回归故里时,全州土庶老幼,痛哭失声者堵街塞道,沿途设奠者百余里不绝。归葬故里陶山铺。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