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
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成立于1992年8月,是一家具有基金会性质的社会团体。
组织简介
广东省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成立于1992年8月,其成立目的是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和推进广东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该会由全国政协副主席叶选平同志担任会长。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大利亚均设有该会的分支机构。自成立以来,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募集了一笔基金,用于支持选定的文化事业项目。该会遵循“拾遗补缺,济弱扶倾,积极务实,量力而为”的方针,形成了独特的会务特色和经验。自1993年起,该会每年举办“南粤优秀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和“南粤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奖励活动,并设立了多个专项基金,如广东音乐、广州市杂技、广东汉剧和客家山歌、韶关采茶剧、《岭南文库》、古典文学、少先队辅导员等。此外,还创办了《东方文化》双月刊杂志,资助多项文体活动,并举办了多场文化交流和民族艺术活动。每年都会拨出专项资金支持中华民族凝聚力的研究活动。
章程
总则
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简称促进会)致力于传承和发扬中华文化精华,提升民族文化,振兴民族精神,培养民族优秀人才,提高全民文化素质,从而促进中华民族的振兴繁荣。促进会是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坚持自愿、平等、友谊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
任务
促进会的任务包括联络、团结海内外关心中华民族文化事业的团体和个人,支持重大文化活动和对外交流,推动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学术研讨活动,扶持重要的民族文化遗产和当代文化成果,主办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并展现广东省特色的刊物,表彰对中华民族文化作出卓越贡献的团体和个人。
组织机构
促进会采用理事会制,理事会由发起人、捐赠者、社会贤达及学者名流组成。理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理事会选举产生正副会长、秘书长,并任命副秘书长及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促进会设立名誉会长、特邀顾问和顾问等荣誉职位,由理事会聘请海内外知名人士担任。促进会下设基金、学术、文化、联络、评奖等多个专业委员会,并设有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和修改章程、审议工作报告、批准年度计划和预算、选举理事和领导层。
资金
促进会的资金来源于国内外团体、个人的捐赠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资金管理按照基金模式,接受独立的会计、审计监督,每年向理事会报告财务情况。
附则
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的章程自首次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和修改权归理事会所有。如果促进会决定停止活动,须经过理事会多数成员讨论并通过,报相关部门备案并清算资产。
参考资料
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简介.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简介.2024-11-27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 广东教育学会 关于2015年评选表彰“广东省乡村优秀教师(乡村优秀教育工作者)” 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 广东教育学会 关于2015年评选表彰“广东省乡村优秀教师(乡村优秀教育工作者)” 的通知.2024-11-27
促进文化传承 广商与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共建“岭南文化传承基地”.金羊网.202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