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申吉
曹申吉(1635年—1680年),字锡余,别号澹余,安丘市县城东关人,清代大臣。他在顺治十二年(1655年)中进士,后任内庶吉士、国史院编修等职。曹申吉在三藩之乱中投降吴三桂,后被定为“逆臣”,雍正帝撤销其罪名。他与其兄曹贞吉并称“安丘二曹”,被誉为“诗中十子”之一。他的主要作品包括《澹余集》《南行日记》《黔行集》《黔寄集》和《贵州通志》等。
人物经历
曹申吉在八岁时就能下笔成文,十七岁中举人。顺治十二年(1655年)中进士后,被选为内翰林院庶吉士。顺治十四年,他被授予国史院编修的职务。顺治十五年,他补任湖广下荆南道参议,成功招抚了竹溪、竹山县两县的盗贼,使得2000余家归顺。顺治十六年,他调任河南睢陈兵备副使,成功抑制了骄弁,雪冤狱,使得社会秩序井然。康熙九年,他调任吏部右侍郎,康熙十年,他官至贵州省巡抚。在三藩之乱中,他投降了吴三桂。康熙帝十九年,他因“蜡书赴阙,密陈机宜”事泄被执,在昆明双塔寺旁古井被害。康熙二十二年,他的灵柩由云南省运回故里。
人物结局
叛臣说
《清史列传》记载,1673年(康熙十二年)冬,平西王吴三桂在云南叛清,兵犯贵州,曹申吉从叛。曹申吉喜作诗,招揽游士,沽名钓誉,及叛变,为时人所不齿。吴三桂为人生性猜忌,降者多被杀,曹申吉不知所终。
乾隆四十八年(1783)十月二十五日,爱新觉罗·弘历谕示国史馆,用《贰臣传》例,编《逆臣传》。曹申吉编入《逆臣传》。
殉难说
说法多见于地方志书及民间著述。
1673年(康熙帝十二年)冬,吴三桂吴三桂在云南省叛清,贵州省兵力有限,省城失守,他被俘于阳明洞。1680年(康熙十九年)图谋归正,事泄后被劫于云南,于是年12月5日(阳历1681年1月24日)在昆明双塔寺被害,时年46岁,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其灵柩由云南运回故里。康熙帝以为他降吴,定他为“逆臣”。后事情昭然,雍正帝撤销其罪名,爱新觉罗·弘历为他彻底平反,准入忠烈祠。清康熙《续安丘县志》有传。
主要著作
他不仅政绩卓著,且为名诗人。被捕后,感怀身世,寄情于诗,悲壮苍凉。著有《又何轩诗集》,此外还著有《澹余集》6卷、《南行日记》2卷、《黔行集》1卷、《黔寄集》4卷,《贵州通志》若干卷,《清诗别裁集》有其简介及诗3首。
家庭
高祖:曹一麟,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进士,曾任吴江知县。
祖父:曹,太学生,曾任光禄寺大官署署丞。
外祖父:刘正宗,明崇祯元年(1628)进士,官至清朝吏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
兄:曹贞吉,康熙二年(1663)解元,康熙三年(1664)进士。
史料记载
《清实录·圣祖实录》卷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