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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笔画学会

中国工笔画学会是中国各民族工笔画家组成的人民团体,是经国务院民政部批准正式成立(民政部民函[2008]76号)的国家一级社团组织,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中国工笔画学会会址设在北京。

2018年11月26日,民政部公布2017年度全国性学术类社团评估等级结果,中国工笔画学会为3A级。

发展历史

它的历史高峰,名家辈出,佳作如云,创造了中国画的历史辉煌。自元以降,随着国势的走中国工笔画学会 是经国家民政部(民政部民函[2008]76号)社团登记,中国文艺网领导下的国家一级社团。

中国工笔画艺术的特点是恢宏富丽,阳刚雄强。自楚汉至唐宋,工笔画一直都是中国绘画的主流,唐朝更是

它的历史高峰,名家辈出,佳作如云,创造了中国画的历史辉煌。自元以降,随着国势的走弱,掌握着话语权的文人士夫特别是所谓的岩穴上士、亡国遗臣们的审美取向发生变化,转为推重“闲和简淡”、“萧散率易”、“阴柔轻缓”,甚至提出“化刚劲为柔和,变雄浑为潇洒”的艺术主张,汉唐人的豪气、壮气在柔弱风的熏染下消弭尽,逸笔草草,“聊写胸中逸气”的水墨写意画应运而生,彰显雄浑大气的工笔画也随之走弱,出现细秀柔媚的倾向。建国以后直至 文革末期,工笔画事业尽管还在发展,却步履蹒跚,陷于低谷,难以为继。改革开放给工笔画的复兴带来了非常好的社会外部条件和新的契机,工笔画的创作者们特别是德高望重的老画家们把握住有利的历史时机,审时度势,举起振兴工笔画的大旗,倡议发起成立中国工笔画学会。

1987年,在迟浩田将军的支持下,原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画艺委会主任、工笔画大师潘絜兹先生与林凡先生、蒋采萍女士、陈白一先生、徐启雄先生、刘文西先生、喻继高先生、刘大为先生等倡议发起,召集百余名驰誉全国的工笔画家、在烟台筹备成立了全国性艺术社团组织--中国工笔画学会。会议推举潘絜兹先生为首任会长,林凡先生、蒋采苹先生任常务副会长,贾克德、李魁正王天胜相继担任秘书长。2007年至2012年初,林凡先生继任会长,王天胜任秘书长。现任会长为冯大中先生,萧玉田先生为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担任过副会长的工笔画名家还有刘大为、何家英、徐启雄、喻继高、刘文西、陈白一、朱理存、李魁正、胡勃、谢振瓯、王天胜、唐勇力、牛克诚等。刘凌沧田世光俞致贞邓白叟郑乃珖、王政通、顾生岳宋忠元尼玛泽仁王玉珏等工笔画大家被聘为艺术顾问。百名创会会员及以后陆续发展入会的会员整体素质很高,许多会员在全国历届美术大展中摘金夺银,声名远播。现有会员983人。

学会成立25年来。在潘絜兹林凡冯大中等学会历届领导的率领下,中国工笔画学会扛起了复兴中国工笔画的大旗,大家戮力同心、团结一致,为中国工笔画走出低谷、走向复兴,作出了巨大贡献。

为了继承、弘扬祖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推进工笔画出新,繁荣工笔画创作,加强理论研究,培养工笔画人才,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 国工笔画学会在国家各部委及中国文艺网的关怀领导下,在全国数万名工笔画家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与中国美术家协会联合举办了八届全国工笔画大展和全国工笔山水画大展、中国当代工笔画名家学术邀请展等专题画展,支持扶助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等地一些县乡主打工笔画创作、生产的文化产业的发展,举办了多次学术研讨会,与专业出版机构合作编辑、出版了几十种大型工笔画画集和专著,组织撰写编辑出版发表了几百万字的有关工笔画的论文,创作了数以万计的弘扬主旋律的精品力作,对中国工笔画本体语言的坚守和新的艺术形式的展拓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和多元化的探索,使中国工笔画重回中国绘画主流,赢得了如今这样一个辉煌的地位.

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

中国工笔画学会负责组织、指导全国工笔画家进行创作和理论研究,承担国家重大 展览的组织、实施、评选、评奖,举办大型的全国性工笔画展览和各种学术展览,出版学术刊物,开展学术研讨,努力促进中国工笔画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中国工笔画学会积极与各国美术界进行形式多样的交流,增进同世界各国美术家的友谊和合作。

中国工笔画学会积极与各国美术界进行形式多样的交流,增进同世界各国美术家的友谊和合作。

业务范围

1、执行党的文艺政策,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来指导艺术创作;

2、组织工笔画人物、山水、花鸟等领域的写生、创作和理论研究;

3、组织全国工笔画展事,出精品,出人才,推进中国工笔画水平的整体提高。

4、编辑出版工笔画册、杂志、内部报纸、论文集等,建立本学会的网站;

5、组织国内外艺术交流活动;

6、举办各种工笔画培训班、研修班、工笔画院校,培育工笔画高级专业人才;

7、接受个人会员,接受单位会员,扩大本团体艺术影响力,并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8、开展有关工笔画创作画材和技法的应用研究。

组织结构

中国工笔画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选举产生理事会及常务理事 会,常务理事会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确认由会长提名的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以及学会的各重要机构负责人的聘任;

中国工笔画学会初创于1988年10月,学会与全体同仁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团结奋斗, 历尽辛苦,先后举办了六届全国性综合大展和一次全国性工笔山水画专题展,并召开了多次理论研讨会,终于使中国工笔画展现了新的创作风貌,中青年工笔画家不断涌现,大量优秀作品纷至沓来,工笔画在中国文化事业中的学术地位得已大大提高。

中国工笔画学会现有会员四百多人。其中常务理事41人,理事95人。

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中国工笔画学会。英文名称:China Hue Art Society (CHAS),缩写:CHAS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全国有志于推进中国工笔画创作、研究、教育的专家、自愿结成的学术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

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准则,发扬学术民主,执行党的“二百”“二为”方针,全力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艺术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用展览、出版、研究和培训教育等方式来扩大这一传统艺术形式的社会影响和艺术活力。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 北京市东海淀区花园东路八号综合楼A座302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1、执行党的文艺政策,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来指导艺术创作;

2、组织工笔画人物、山水、花鸟等领域的写生、创作和理论研究;

3、组织全国工笔画展事,出精品,出人才,推进中国工笔画水平的整体提高。

4、编辑出版工笔画册、杂志、内部报纸、论文集等,建立本学会的网站;

5、组织国内外艺术交流活动;

6、举办各种工笔画培训班、研修班、工笔画院校,培育工笔画高级专业人才;

7、接受个人会员,接受单位会员,扩大本团体艺术影响力,并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8、开展有关工笔画创作画材和技法的应用研究。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分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具备下列一项基本条件

① 入选本学会展览三次以上的作者;

② 入选本学会展览二次并获优秀奖的作者;

③ 入选本学会展览获等级奖的作者;

④ 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会员愿意加入本会的工笔画作者;

⑤ 参加全国美术作品展览获奖的工笔画作者。

(五)单位会员:在地方或相关领域内有一定权威性,并在该省、市注册登记的专业学术团体(单位会员不得少于5人)。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向学会推荐优秀个人、团体、作品和文献著作。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3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必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的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 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过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团体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长办公会议(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审查本会大展及理论研讨会工作情况;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工作人员,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产来源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核。

合作交流

2022年7月18日,由中国美术馆、中国工笔画学会共同主办的“中国红——崔景哲工笔画展”亮相中国美术馆。

参考资料

崔景哲工笔画展“红”进中国美术馆.中国新闻网.2022-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