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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升之

陈升之(1011年-1079年),字旸叔,原名旭,北宋大臣,建州建阳(今福建瓯省建阳县,位建瓯县西北)人,进士出身。

陈升之历知封州、汉阳军。后调入朝中,为监察御史,右司谏,改起居舍人,知谏院。任言官5年,上奏数十百事,但不被重用。后提为天章阁待制、河北省转运使,知瀛州(今河北河间)、真定府(今保定市),加龙图阁直学士,再知谏院。治平二年(1065年),拜枢密副使。后因母老请求外放,授知越州。熙宁二年(1069年),知枢密院同制置三司条例司,与王安石共事,帮助推行新政。熙宁七年(1074年),拜镇江军节度使、平章事,判扬州市,封秀国公。元丰二年卒,年六十九。谥成肃。见《名臣碑传琬琰集》下卷一五《陈成肃公升之传》,《宋史》卷三一二有传。

人物简介

陈升之(1011-1079)北宋大臣。建州建阳(今福建省建阳区,位福建省西北)人。字旸叔,初名旭。进士出身。历知封州、汉阳军,入为监察御史吕诲等劾其阴结宦官,遂出知定州市河北省定县,位保定市西南)、太原市(今山西省太原市)。1065年(赵曙治平二年)复拜枢密副使。1068年(赵顼熙宁元年),任知名院事枢密。二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时王安石行变法,设置三司条例司,他在该机构名称问题上与王安石相,乃称疾不朝。母丧去位后,召为枢密使。未几因病以镇江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扬州市(今扬州市)。

人物经历

陈升之原名旭,避神宗讳,改字叔。建阳三桂里(考亭)人。北宋景祐元年(1034年)进士,历任封州(今属广东省知州、汉阳军(今属湖北)知军。后调,任监察御史,右司谏,起居舍人等职。他在朝中任谏官5年,所上奏有一百数十件事。一次升之上奏章,认为昭文馆、集贤院是士大夫荣升途径,近用人越来越背弃惯例,变成贵族做官进取的阶梯,请求严格选拔人才。皇帝下令:“自今,臣僚乞为子孙恩者,无得除馆阁。”有一次著作佐郎王瓘路遇节度使承佑未下马,承佑大声怒斥王,并将他押送到东京汴梁。升之为此上奏:“朝官遇见殿帅何必下马让路”,弹劾承佑骄横放肆。朝廷免去承佑殿帅官职。升之因此提为天章阁待制,历任河北都转运使,瀛州(今河北河间)知州,真定府(今保定市知府,加龙图阁直学士。

不久,升之再入朝任谏官,与翰林学士承旨孙汴、代御史中丞张共同考核转运使和提点刑狱官的劳绩过失,得升枢密院直学士。年余,又升枢密副使。这时谏官御史唐介范师道等人联合上奏,状告升之暗中勾结宦官,才得到重用。赵祯把奏章交与升之,升之不置一词,请求辞职。仁宗虽对辅佐政事的近臣说:我选用执政大臣,怎容臣僚干预言论呢?但最后还是对双方都予贬斥,升之以资政殿学士身份出任定州(今河北定县)知州,不久调太原市知府治平二年(1065年)升之第三次入朝,任枢密副使。后因母老,请求外放,授知越州。

熙宁元年(1065年),升之赴朝继任枢密使,兼任制置三司条例司之职,和王安石共事,商讨推行变法。陈升之老谋深算很有心计,善于逢迎以取悦富贵。当年十月,翰林学士王安石被赵顼召见,安石上书主张变法,荐陈升之任宰相之职——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寻因升之与王安石对设置三司条例司看法不一,且新法受朝臣反对,便托病归卧百余日。世人因此讥讽他,称他为“相”。神宗几次敦促劝谕,才回到朝廷。适遇母丧,升之去相,回家守孝。服丧期满,升之于熙宁七年十二月回朝廷任枢密使。不久因病解职,以同平章事衔出任镇江市节度使、扬州市通判,封秀国公。次年闰四月罢归建阳考亭。家居四年有余,在元丰二年(1079年)病逝,终年69岁。朝廷赠太保、中书令,谥号“成肃”。

历史典故

宋代文人插花赏花,本是件稀松平常的事,为何能够流传千年?奇特之处在于韩琦邀请王珪王安石、陈升之三位所赏戴的花,是他扬州官署后花园里的一株“奇芍药”,它分开四岔,每岔各开一朵花,四朵花很特别,花瓣上下都是红色,中间却有一圈黄蕊,此花名叫“金缠腰”,又叫“金带围”,很是罕见,人们传说,如果出现了这种花,扬州城里就要出宰相。四人聚会时,把四朵“金带围”摘下,各自簪戴在头上。比这朵芍药更奇特的是,民间的传说居然应验了,随后的三十年里,四个人竟然都相继为相。

参考资料

陈升之.查字典.2024-03-15

陈升之.典籍导航.2024-03-15

陈升之.南平市人民政府.2024-03-15

陈升之传-宋史.推推书.202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