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木江·哈肯巴也夫
阿里木江·哈肯巴也夫,1903年出生,乌孜别克族,新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阿里木江出任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1954年6月19日被免职。
人物经历
阿里木江生于1903年。后参加三区革命。1949年前后担任新疆保卫和平民主同盟塔城市区分会主席、塔城副专员。1949年,由于扎巴依喀勒山空难发生,中共中央指示三区方面另行派出由赛福鼎·艾则孜、阿里木江·哈肯巴也夫、涂治组成的代表团,到北平市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阿里木江·哈肯巴也夫由此成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1949年9月8日,赛福鼎·艾则孜、阿里木江·哈肯巴也夫、涂治等人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出发,9月15日抵达北平,9月21日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三人还在1949年10月1日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阿里木江出任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1954年6月19日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