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为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是生态环境管理的综合性技术支持与服务机构,以及对日环境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和窗口。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由中日两国政府合作建设,于1996年5月5日建成投入使用。中心自成立以来,在环境政策研究、环境信息化建设、固体废物管理、环境宣传教育、环境分析测试、环境技术交流合作、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为国家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概况
作为国家级环境发展中心,中心拥有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和先进的科研手段,以其为环保部提供的高水平技术支持和为社会提供的优质高效服务,以其“中日环境合作的平台、国际环境交流的平台、对社会开放交流与培训的平台”的重要地位,在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心是利用日本政府无偿援助资金105亿日元和中国政府资金6630万元合作建设的国家重点环境保护项目,于1996年5月5日建成投入使用,建筑面积达24414平方米。中心拥有一流的环境分析测试仪器、收集处理环境信息的计算机系统、防治大气水质废弃物污染的模拟实验装置、开展宣传教育的音像制作与培训设施等。中心还是中国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环境保护中心的重要组成单位,在地区环境合作和国际交流中发挥窗口、桥梁和纽带作用,是开展国内外环境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信息交流、人才培训的重要场所。
中心正顺应国家环境发展的潮流、迈着坚实有力的步伐走向未来,为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促进国际间的环境合作,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贡献着愈来愈大的力量。
机构设置
办公室
作为协助中心主任及领导班子开展工作的中枢管理机构,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协调中心全面的事务性工作,并作为各机构同中心领导进行事务联系以及中心同环保系统其他机构和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主要传输通道;督办中心各项工作和环保部交付的各项任务的落实;负责中心的公文管理和处理工作;拟定中心的重要工作计划和方案;管理中心政务信息工作和办公信息化平台工作。
党委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是中心党委的办事部门,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组织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负责组织开展上级党组织和中心党委安排的政治活动及交办的工作等事项。
人事处
作为环境发展中心人员管理的主管机构,人事处管理中心的人事、劳资、教育培训、离退休等项工作,管理职工的录用、调配、考核、晋升、任免和奖惩工作,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任,办理中心法人和各单位独立法人证书、机构编码证书的年检、变更等。
财务处
建立并管理环境发展中心的账户和财务档案,负责事业费、科研攻关费、基建费、外资项目费及横向创收经费的管理和核算工作,编制财务预决算,建立核算体系,进行税务登记、财政登记工作,对中心所属各部门和单位的财务实施统一管理。
内部审计处
制定中日中心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对所属企业化单位进行独立的财务监督与审计;指导所属企业化单位的经济活动及财务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加强内部控制,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和规避经营风险。
科技处
承担科技发展计划制定、科技项目管理等工作。
国际合作处
管理环境发展中心的外事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心外事、科技工作年度计划,办理重要外事活动、国际合作协议的申报,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国际合作活动,特别是对日的环保交流与合作,包括环保日贷项目及技术援助项目的日常协调管理;承担环保法规和标准、环保部对外政策文件和宣传资料的翻译任务;负责科技计划的立项、组织申报和成果验收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筛选、评价与推广。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开展复杂环境介质中特征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研究和应用开发,承担典型区域流域环境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技术体系研究,承担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支持工作,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研究和相关技术服务。
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开展生态环境科研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应用等工作,承担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承担国家生态环境创新能力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日常管理和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技术支持工作。
环境标准样品研究所
负责环境标准样品研发和相关应用技术服务,研究环境污染物计量标准、建设生态环境标准样品体系,提供环境标准样品、能力验证、质控考核和臭氧校准等技术服务。承担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环境标准样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环境管理与数据应用研究所
承担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和环境政策社会风险评估及相关研究工作,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技术体系研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及相关理论技术方法研究,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环境治理技术及政策管理咨询服务,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研究,承担生态环境人才队伍建设和体制改革研究与技术支持工作。承担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社会治理专委会秘书处工作。
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环境认证管理技术中心)
承担中国环境标志标识管理相关工作;承担低碳发展、工业生态设计、清洁生产、绿色消费等理论方法、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研究;开展区域、园区、行业和企业环境诊断、能效评估、绿色发展、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研究;承担全国碳市场数据核查相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绿色消费、低碳发展、工业生态设计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排污权交易管理技术中心
承担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持工作。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关键技术研究;拟订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评估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实施效果;负责建立和运行国家排污交易管理平台和信息发布网络系统;负责国家统筹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交易和拍卖;为地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提供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排污交易技术培训;开展排污交易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污染源调查技术与数据应用相关研究。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设立、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国内领先的环保、节能和低碳领域的综合性认证服务机构,致力于运用市场机制解决环境管理问题,通过第三方认证与评价链接生产端和消费端,助力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的形成。主要业务领域包括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研究,生态环保与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环境标准制定,环保管家服务,产品、管理体系、服务、温室气体排放、节能和能效、绿色供应链及绿色制造等认证与评价,并可为相关方提供环境问题综合服务解决方案。
北京环标科创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从事环境标准样品销售服务的独资公司,主要销售由中心环境标准样品研究所研制的环境标准样品和国外知名标准样品,并竭力为国内各监测机构提供包括标准样品、配套试剂和仪器设备等全方位优质的技术服务。
北京国寰天地环境技术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中心国有控股的环境技术服务企业,业务范围包括环境管理与经营咨询、环境污染控制技术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及相关理论技术方法研究、技术推广服务、认证培训、人力资源培训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策划、营销信息咨询等。
《中国环境管理》期刊
《中国环境管理》为生态环境部主管,中心主办的中文学术期刊,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11-5806X,邮发代号:80-885。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AMI综合评价扩展期刊,2019年获评环境科学学科“最受欢迎期刊”。期刊聚焦生态环境管理的理论与现实问题,致力打造开放、多元的学术发布平台,主要栏目包括管理研究、战略与政策、法治与社会等。
会议服务中心(北京兰溪宾馆)
中心为实施国际环境交流合作而投资建成的一座三星级宾馆。在为环保系统服务的同时,还面向社会为国内外宾客服务。宾馆拥有客房96套,设有会议室、报告厅和餐厅,可对外提供会议及培训方面的支持与服务。
历史
1988年8月,为纪念“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10周年,时任日本首相竹下登与时任中国总理李鹏商定由日本政府提供一笔无偿资金援助中国的环境保护项目,合作建设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1992年5月8日,举行了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奠基典礼,正式开工建设。
1992.5~1996.5,建设期间的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1996年5月5日,中日友好环保中心举行落成典礼。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日中心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综合实力不断增强,逐渐成为中国环境保护的一支重要力量。
在中心综合能力的提升过程中,中日环境技术合作发挥了关键作用,同时,中心员工的自主努力是重要的内因。从1992-2006年,中日环境技术合作先后分三个阶段,历时近十四年。
第一阶段专项技术合作(1992-1995年)的目的是给正处建设中的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培养技术人才和提供技术准备。3名日本常驻专家、11名日本短期专家献身技术合作,开展了以人才培训为主的合作活动12项,派遣了24名技术人员赴日进修,接受了价值7500万日元的援助器材。合作期间,中日双方本着边建设边科研的思路,共同开展了多项研究工作,如沙尘暴前期研究工作等。第一阶段技术合作为中日中心储备了人才,弥补了日本政府开发援助(ODA)的不足部分,为中心的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阶段专项技术合作(1996-2000年)及后续合作项目(2001-2002年)是以促进中日中心在各领域形成能力、发挥作用为特点。在此期间,日本派遣长期专家20名,短期专家52人次,提供了价值1.25亿日元的援助器材,中日中心派遣30名进修生赴日学习,合作开展的项目74项,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后续合作项目重点是沙尘暴与黄沙问题的合作研究和二噁英的测定技术开展合作研究。通过第二阶段专项技术合作,中心各部门能力得到明显提高,独自进行的科研及活动共计175项。同时,作为中日环境合作的窗口,中日中心在政府间合作和民间合作活动中也日益活跃,在“100个城市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中日合作环境示范城市建设”两个项目的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阶段专项技术合作(2002-2006年)及后续合作项目(2006-2008年)的目的是继续加强中日中心能力建设,并在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合作。JICA为第三阶段技术合作共派遣了长期专家16名,短期专家123人次,提供了价值1亿3629万日元的器材。通过中日中心派遣的赴日进修生达到76名。双方的重点合作分为两大领域,一是环境政策,包括循环经济等6项内容;二是技术转让支援领域,包括二噁英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分析技术、固体废弃物再资源化、酸雨监测能力、地方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等内容。通过第三阶段专项技术合作,提高了中日中心在重点领域的研究能力,并逐步形成了一些国内领先的优势领域。
中心配套设施齐全,仪器设备先进,拥有各种研究、实验设备3000多台件,有一流的环境分析测试仪器,联接全国的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和环境管理应用计算机系统,防治大气、水质、废弃物污染的模拟实验装置,开展宣传教育的音像制作与培训设施。
在人才队伍方面,中心总体上已形成一支结构合理、高素质的科研与管理技术队伍。中心在编工作人员有271人,其中:高级职称72人、中级职称79人,博士20人、硕士65人、具有大学学历140人(含大专),综合性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队伍的力量和素质不断得到充实和提高。
在业务方面,中心在环境战略与政策、环境宣传教育、环境信息、环境分析测试、环境标准样品研发等方面都形成了优势领域,共同构成了中心在国内的优势地位,某些方面在国际上也形成了一定的比较优势。
十多年的辛勤耕耘,中心收获了累累硕果,支持了政府部门环境管理职能的发挥,推动了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促进了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对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参考资料
机构设置.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2022-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