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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书

志书是以地区为主要对象,综合记录该地自然和社会方面有关历史与现状的著作,又称作地志或地方志。

发展历史

志书的历史可以追溯至古代,《周礼·春官》中有“外史掌四方之志”的记载。西汉魏晋,“方志”一词已经频繁出现。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方志尚处于形成阶段,此时的方志大多属于地理书籍,称为地志或地记,主要内容涉及地区的边界、山川地貌、物产资源及民俗风情。现存最早的较为完整的方志作品《越绝书》,据传由东汉时期的袁康撰写。隋唐时期,图经盛行,而以志、记命名的方志书也开始发展。宋朝时,以记述地域为主的方志成为了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形成了初步的体系。明朝时期,方志的数量和种类均有显著增长,除了全国性的统一志书,各省也普遍编制总志或通志,省以下的府州县也多次修志。清朝是方志发展的鼎盛期,不仅种类齐全、数量众多,而且在体例和内容上更为丰富完善。清朝政府曾多次下令各省修志,同时还有许多专门针对山水寺庙、园林胜迹的专志问世。清末时期,乡土志这一新型方志形式应运而生。相比之下,民国时期的方志编纂规模较小,多数沿用传统体例,但也加入了新的内容,如农业工业商业的发展状况和人民生活面貌的描述,同时还引入了各类统计图表。中国的方志以其鲜明的地方特色、定期更新的内容和广泛的涵盖范围而著称,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真实性。现存的志书(不含山水祠庙等专志)大约有8500种,其中清代占绝大多数,共计6000余种,超过10万卷。这些方志不仅在国内各大图书馆收藏,也在海外有所分布,甚至有些保存在私人手中。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方志编纂工作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负责,截至1995年,全国新出版的地方志已经达到5000多部。

类型分类

志书可分为三种类型:1. 综合全国情况的总志和一统志;2. 区域性的方志,如省志、州志、县志、厅志、乡土志等;3. 专业领域的志书,如山水禅林、寺庙、书院、游览胜迹、人物、风土等方面的志书。

当代发展

随着时代变迁,方志的编写层级逐渐细化。过去,国家对修志有三级规定,而现在在北京等地,已经扩展到镇、村两级的修志工作,目前已进入第二轮修志阶段。

参考资料

志书(志書).汉典.2024-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