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英文:Picc 资产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简称人保资产),是经国务院同意、原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中国境内第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成立于2003年7月16日。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市。截至2023年11月,管理资产1.7万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曾北川。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具备原银保监会核准的股票投资能力、无担保债券投资能力、股权投资能力、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产品创新能力、不动产投资计划产品创新能力、衍生品运用能力和信托产品投资能力,具有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经营外汇业务资格,获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获准发行投资理财产品和受托管理合格投资者资金,获批开展公募基金业务,是中国资本市场秉持价值投资理念、为客户创造绝对收益的重要机构投资者之一。截至2023年11月,人保资产具备资产管理领域最齐全的投资渠道与投资资格。公司是中债收益率曲线与债权估值特聘成员、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常务理事,并连年成为全国银行间市场优秀交易成员,交易量前100强,交易活跃前100强,连年获得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先后荣获2021年度保险资产管理品牌卓越奖、第五届中国股权投资金牛奖“最受股权投资机构欢迎LP”等多项荣誉,2023年,位列全球资管500强第122位。
发展历程
2003年4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积极准备股份制改革和境外上市工作的同时,向原中国保监会提出了《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请示》。4月27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自签批《同意中国人保控股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意见。
2003年5月9日,原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成立中国人民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股份制改造后的中国人保控股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管理和运用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保险资金。作为境内首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人保资产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保险资金集中化、专业化管理进入崭新时代。
2003年10月,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同意,人保资产首家获批外汇资金运用业务资格。2005年4月,人保资产正式启动股份制改造。2006年8月,人保资产最终选择德国慕尼黑再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MEAG)作为战略合伙伙伴,在业内第一家引入外资股东。
2007年,人保资产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在金融体制深化改革、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背景下,正式进军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
2015年8月,为贯彻集团国际化、走出去战略,人保资产将原银行/外汇业务部改制为国际业务部,并大力推进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人保香港资产)的沪港一体化投资平台的建设。
2016年9月,集团党委决定授权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人保资产)管理人保香港资产。
2017年1月11日,人保资产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获批。3月30日,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正式开业,已发行混合型、债券型、货币型、FOF等多种类型基金产品。
2020年以来,人保集团开启建设具有卓越风险管理能力的全球一流金融保险集团。截至2023年11月,人保资产具备资产管理领域最齐全的投资渠道与投资资格。公司是中债收益率曲线与债权估值特聘成员、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常务理事,并连年成为全国银行间市场优秀交易成员,交易量前100强,交易活跃前100强,连年获得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人保资产是最早成为港股投资境内受托人的机构,首批保险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试点单位、首批保险业获得利率互换交易试点资格单位、首批保险业获得短期融资券承销资格单位、首批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一级交易商资格的保险机构、首批获得第三方外汇资金委托和首批获准投资无担保债券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之一。
公司架构
公司股东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管理人员
以上截至2023年11月:
公司业务
保险专户管理
保险资金是按照保险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原则进行多元化资产配置,以确保保险产品给付需求和赔付支出,并以获得覆盖保险产品成本以上的收益为目的的资金,与传统公募资金相比具有更加复杂的资金运用约束条件,通常需要制定资产战略配置指引(SAA)和资产战术配置指引(TAA)。中国财险资产是保险资金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运用的第一家机构,成立以来先后受托管理了人保财险、人保人寿保险、人保健康险及其他集团内保险资金,并通过开展第三方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先后接受了十余家保险资金委托人的资产专户管理委托。
组合类产品
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业务(简称组合类产品)是指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以组合方式进行投资运作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可具体分为固定收益类、权益类、混合类和商品及衍生品类产品。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即开展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成立专门业务部门,当年10月即发行首支组合类资管产品“安心收益”。依托于长期全面的资产配置能力和分品种投研能力,通过整合及产品化转化,持续完善公司产品体系,已发布涵盖流动性管理、债券、偏债混合、偏股混合等在内的六大组合类保各产品线,为不同偏好的投资者获取相应的投资收益。
另类投资
债权投资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面向委托人发行受益凭证,募集资金以债权方式主要投资基础设施、非基础设施类不动产等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并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水平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机构作为持有大额、长期资金的重要机构投资者,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深入参与国民经济生活,支持国民经济增长,支援国家和地方大型基础建设项目,同时也有助于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改善保险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分散资本市场投资风险,促进保险资金与其他社会资源配置的有效结合。
国际业务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具有16年以上外汇资产管理经验。人保资产在2003年成立银行/外汇业务部(现名国际业务部),为中国财险4000万美元进行境外固定收益投资操作,在2006年开始香港股票市场IPO投资,2007年开展港股二级市场投资操作,并开始受托管理第三方客户,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境外投资经验,具备了较强的境外投资和研究能力。
公募基金
公募基金及支持部门共60余人,其中,95%以上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品牌、资金、客户、销售和渠道网点资源相整合,开发和设计具有保险特色的公募基金产品和服务。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人保资产公募业务与公司其他业务严格隔离,风险管理秉持全面、系统、独立、公平、透明的原则。
公司文化
品牌LOGO
使命
人民保险,服务人民。
愿景
建设全球卓越保险集团。
价值观
诚信、专业、创新、卓越。
企业精神
担当、协同、清正、奉献。
社会责任
人保资产坚持发挥国有大型保险资管公司头雁作用,立足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以“赋能工程”为抓手,用精准适配的金融产品和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把服务国家战略落到实处。
在服务乡村振兴领域,人保资产一方面制定引资方案,向定点帮扶对象陕西省留坝县、黑龙江省桦川县、江西省乐安县直接赠款,用于当地乡村振兴相关产业项目建设;另一方面投入资金服务乡村振兴项目。人保资产发起设立“人保资产-中国中铁债权投资计划”,项目设于陕甘宁革命老区旬邑县,是六盘山集中连片脱贫地区的重点建设项目,对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服务智慧交通领域,重点围绕汽车智能化、传统交通领域的智能升级改造、智慧路网、智慧物流、智慧机场等拓展投资。人保资产发起设立“人保资产-余杭创投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用于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优化路网结构,提升杭州未来科技城的城市功能。
在服务健康养老领域,通过债权投资计划产品形式,对接托老所、医院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健康、医疗等基金,并与头部私募基金管理人合作,参与健康、医疗领域股权项目。
在服务绿色环保领域,重点布局节能环保领域,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绿色投资的重点,加大对风电、光伏发电、核电等产业内优质公司和优质项目的投资。人保资产在业内率先设立“双碳”主题资管产品,共设计研发3只“绿色系”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成功注册业内首单“碳中和绿色债资产管理产品”,涵盖从固收到混合灵活配置再到低碳新经济权益的产品线、策略线布局,既为潜在投资人投资绿色板块提供丰富多元产品选择,也通过产品聚集资金,落实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
在服务科技创新领域,重点关注推动工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领域,探索建立各类产业、混改、并购等股权投资基金,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产业前沿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等提供资金支持。人保资产发起设立的“人保资产-湖北科投光谷创新园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武汉光谷生物创新园二期项目的建设支出,该项目为中国光谷聚焦的“光芯屏端网”、生命健康两大产业集群之一,属于国家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科技产业园范畴。
在服务社会治理领域,人保资产通过多种类型的投资模式,积极对接当地财务状况良好、负债率整体可控的龙头基建公司,拓展相关领域的优质基建类项目。人保资产发起设立的“人保资产-中国南山债权投资计划”,已提款4亿元,募集资金用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蛇口前海自贸区的教育设施建设,对完善片区教育体系建设、引进战略新型产业及促进高端人才落户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荣誉奖项
以上参考:
相关事件
2023年12月1日,因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支农支小融资捆绑销售保险产品,股权投资计划投后管理不规范,通过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商业住宅,投资的信托计划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资金,债权投资计划项目资本金投后管理不规范的违法违规等违法违规事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罚款240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六十四条,《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第八条,《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十二条,《债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第五条等规定。
参考资料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浪财经.2023-12-02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_关于我们.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12-02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天眼查.2023-12-02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_司史馆.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12-02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_荣誉资质.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12-02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_.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_.2023-12-02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_主要业务 国际业务.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12-02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_人保香港资产简介.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12-02
人保资产基金 - 关于我们.人保资产基金.2023-12-02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_主要业务 保险专户管理.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12-02
_主要业务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业务_主要业务.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12-02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_主要业务债权投资计划.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12-02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_关于我们.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2023-12-02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_人保资产荣获第十三届“金理财”年度企业社会责任奖.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_.2023-12-02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