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茂
杨志茂,1963年出生于广东东莞凤岗镇,现任锦龙股份董事长,曾任广州市锦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杨志茂通过新世纪科教公司持股80%,成为上市公司朱凤廉的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21.18%。通过新世纪科教,杨志茂逐步渗透到东莞证券、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等机构中,并成为ST博信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其44.6%的股权,被人称为“东莞金融大佬”。2015年,杨志茂以14亿美元净资产位列福布斯·华人富豪榜第237名。2022年,杨志茂与朱凤廉夫妇以90亿元财富位列《2022胡润百富榜》第703位,同年,《2022衡昌烧坊·胡润全球富豪榜》将杨志茂、朱凤廉夫妇排名提升至第2378名。
人物经历
东莞证券,这家占据东莞市证券市场逾六成份额,资产超100亿元的证券公司,董事会已经换了人马,新任董事长是“资本大鳄”杨志茂。
2009年10月23日,杨志茂以24620万元受让了ST博信原大股东3240万股ST博信股份。加之之前杨志茂通过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的ST博信3060万股股份,目前杨志茂共持有ST博信630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7.39%,成为ST博信第一大股东。不到一个月,杨就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会、董秘及证券代表等尽数更换,媒体形象地形容为“大换血”。
朱凤廉高管透露,目前杨志茂持有和间接持有东莞证券44.6%股权,成为东莞证券公司第一大股东,但仍然还不是“实际控制人”,但杨志茂很有可能在接下来的东莞证券增资扩股上做文章。
暗流涌动
东莞市国资委相关部门人士也提到,到目前为止,东莞证券共有5名股东,分别为东莞财信发展、锦龙股份、东莞控股、金源实业、新世纪科教。其中杨志茂旗下的锦龙股份和新世纪科教掌握有东莞证券44.6%股权,而东莞市政府国资部门则掌握50%以上,仍然处于控股地位。在东莞证券第四届董事会中,杨志茂方面有两名董事,而市政府方面有3名董事。
“一切以董事会决议为主。”上述人士说,言下之意是东莞市方面仍然把握有东莞证券控制权。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杨志茂对东莞证券的控制权放弃努力。“近段应该没有什么大举动,但是以后就难说了,特别是东莞证券的增资扩股。”朱凤廉高管说。
此前,东莞证券计划将目前的注册资本增资扩股到20亿元。根据该高管的描述,尽管锦龙股份的自由资金不多,但肯定会争取,比如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融资,进一步增加在东莞证券的地位。
到目前为止,经过系列竞争角逐,锦龙股份共计持有东莞证券44.6%股权,一波三折之后,杨志茂终于登上了东莞市唯一本土证券公司董事长的宝座。
人物评价
资本大鳄
杨志茂可谓资本市场的猛人,现任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其持股80%)董事,朱凤廉(000712)董事长,也是锦龙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近年来杨志茂通过东莞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先后控股、参股锦龙股份、东莞市锦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ST博信、东莞证券、东莞市华联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等,投资领域涉及房地产、证券、期货、水务等。
杨志茂控制的东莞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的核心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实业项目投资,目前持有锦龙股份26.48%的股份,为锦龙股份第一大股东;持有东莞证券4.6%的股份;持有东莞市锦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60%的股份。而朱凤廉目前持有清远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80%的股权,持有东莞证券40%的股权,持有东莞市华联期货经纪有限公司3%的股权。
低调处事
杨志茂又是东莞富豪“低调”中的代表。
杨志茂本人在东莞最早为人知的产业就是教育,其旗下的东莞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营业范围就包括教育、投资等,最明显的是位于凤岗镇的东莞新世纪英才学校。据杨志茂旗下的东莞新世纪英才学校的员工说,杨老板本人很少去学校看,平时行事低调。通过搜索引擎等,至今仍然无法找到有关杨志茂的资料图片,或者杨志茂公开发表的只言片语。
就算是和杨共事8年的一名公司高管也说,平时极少见到老板,无法了解到老板除公开信息之外的信息。
财富排名
2015年以14亿美元净资产位列福布斯华人富豪榜第237名。
2019年10月10日,《2019年胡润百富榜》揭晓,杨志茂以80亿元人民币财富排名502位。
2020年2月26日,杨志茂、朱凤廉夫妇以80亿元人民币财富名列《2020世茂深港国际中心·胡润全球富豪榜》第2276位。
2020年5月12日,杨志茂/朱凤廉以68.2亿元财富位列《2020新财富500富人榜》第464位。
2020年11月,杨志茂、朱凤廉夫妇以96亿元财富,排名第623位。
违法入狱
锦龙股份(锦龙股份,000712)原法定代表人、原董事长杨志茂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宣判,杨志茂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7年12月13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志茂单位行贿罪罪名成立,杨志茂具有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和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综合有关法定和酌定情节,杨志茂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依照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文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判决被告人杨志茂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参考资料
新财富.新浪新闻.2020-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