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历
黄历又称老黄历、皇历等,是在中国农历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历书。黄历为纸质出版物 ,能同时显示公历 、农历和干支历等多套历法,其主要内容还包括农历二十四节气、 每日宜忌、值神、星宿、月相、吉神凶煞等等,是中华民族传承了两千多年的一种独特的历史文化现象。
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需要借助时间单位来记录历史,于是就诞生了计时单位“年”“月”“日” ,为调节三者之间的关系,人们便创建了历法。随着社会的进步历法逐渐成熟,春秋至战国时期,历书中又加入了择吉术,依据历法择吉的风俗也开始流行。到战国中期出现了包含历法、宜忌等内容的《日书》,《日书》便是黄历的原始形式。
中国古代各朝都设有专掌观察天象、推算历法的官职。在明清时期,甚至还会在每年岁末举办盛大的颁历仪式,完成仪式之后,历书才能颁发民间。历史上第一本雕版印刷的历书,是唐文宗大和九年(835年)制订的《宣明历》,为帝王需要遵循的一个行为规范,由钦天监计算颁订,并且规定了只允许官方印刷,因此被称为“皇历”。清朝时期为避帝讳改称为“时宪书”“宪书”。辛亥革命后,为了打倒帝制,“皇历”才被改称为“黄历”,开始由民间自行编撰,民间俗称其为“通书”,但因“书”字与“输”字同音,故又名“通胜”。
历史渊源
诞生背景
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需要借助时间单位来记录历史,于是就诞生了计时单位 “日”,之后又出现了“月”和“年”,为调节三者之间的关系,人们便创建了历法。据春秋时期的《尚书·尧典》记载,上古时期,尧帝就已经根据星象资料定制历法,却未发现实物存世。现存最早的历书为《夏小正》(一说为夏朝时期的历书,一说为诞生在战国时期的历书),书中按照十二个月的顺序分别记述了每个月的星象、气象物候等内容。
诞生过程
随着社会的进步历法逐渐成熟。商朝在夏朝的基础上发展出干支纪日,周代时期又发展出农历二十四节气,直到春秋至战国时期,周王室提出了“正朔”的概念,并且诞生了较为科学的“四分历”。同时,因为当时的社会动荡不安,各国涌现出了以观测天象预测吉凶的星占家,这些星占家又发明出“择吉术”。由于择吉术的加入,依据历法择吉的风俗也开始流行。至战国中期出现了包含历法、宜忌等内容的《日书》,便是黄历的原始形式。
秦汉时期,中国首次建立大一统王朝,中央政权需要推行统一的时间体系。六朝时期,简历书演变成为纸质历书,至太初元年(104年),刘彻颁行了《太初历》,确立正月为立春,十二月为岁终,并将农历二十四节气分配与十二个月。西汉中期后,颁历逐渐成为政治权力的象征之一 ,如有新朝,必改用新历,灾异、 祥瑞和重大的祭祀活动也会引发改历。
历法统一后,择吉的标准也确立,便出现专门择日的历书,如丧葬相关的《葬历》、祭祀相关的《祭历》等等。之后在为期不短的分裂期内,多国政权并立,又形成了不同体系的历法,如:南北朝时期祖冲之的《甲子元历》、甄莺的《周天和年历》等等。直至唐朝时期,全国统一的局面长期稳定,才成功颁行《大衍历》,并开始采用木板刻印的方式印制《历日》,由于是皇帝颁布的统一历法,故又称为“皇历”。
历书发展
《历日》发行之后,其内容逐渐开始出现神煞、十二直、行事宜忌等内容,因此又名《具注历》。宋代采用雕版印刷后,历书发行量大增,并在其中加入了《六十相属宫宿法》《国忌》等不常用的内容,元朝时,创制了历史上较为准确的历法《授时历》,天文历数由太史院掌管,在各省分设司历及印历管旬,掌管历书的印刷。
明代时期,官方设立了区域颁历的体制,当时的历书名称为《大统历》,由钦天监负责直隶历书,各省由中央供给历样,自行翻刻颁发民间。因为《大统历》的计算有误差,至明代后期,西方的天文学传入中国,朝廷编撰了较为先进的《崇祯历书》,但是新的历法还未普及,明朝就已经灭亡。清朝时,吸收了西方的历法编定了《时宪历》,从乾隆起,为避帝讳(弘历) 又改名为《时宪书》。明清两代除了供大众使用的《民历》外,还设有皇族专用的《上历》《东宫亲王历》等。咸丰元年(1851年),洪秀全领导建立的太平天国颁发了新的历法“天历”。天历仅行用了14年,其内容一改传统历法的旧制,废除了吉凶宜忌等封建迷信的条目,仅采用阳历作历日的安排,且不含农历、闰月等其他天文学内容。因此,天历虽然不够精密,但是却简洁明了,更为好记。
此外,自唐朝起这种具有择吉功能的历书大受欢迎,民间就出现了盗版“私历”的谋利者。私历除了模仿官历的形式和内容外,还增添了更多适宜民间趋吉避凶的相关规则和内容,这也导致官方财政受损,历书版本不一的情况出现。于是历代朝廷都严禁私印历书,直至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才允许翻刻官历,且不用加盖钦天监之印。辛亥革命后,改用公历,政府不再管历忌之事,为了打倒帝制,“皇历”也被改称为“黄历”,民间俗称“通书”,但因“书”字与“输”字同音,故又名“通胜”。民间开始由道家术师、择日师编排通书,各地命相师也可挂上各家堂号另行出版。新中国成立后,历书剔除了封建迷信色彩,除了日期、节气、中国历史年代简表等内容外,还刊载农田农事、法规科技、生活常识等内容,集民俗民风、地理历史、旅游观光等多方面知识于一体。
编撰机构
中国古代的天文学长期由官方垄断,各朝代都设有专掌观察天象、推算历法的官职。国家天文机构早期称为灵台,周代的职官体系中,由太史负责天文历法事务。秦汉时期称太史令; 隋称太史监; 唐称太史局、浑天监、司天台等;宋为司天监、太史局;元代有司天监和太史院。明初时期设太史监,后改为太史院,洪武元年(1368年)又改为司天监,洪武三年(1370年)再改为钦天监,内有天文科、漏刻科、回回科、历科等四科。清沿明制。清乾隆十六年后(1751年)开始允许民间翻刻官历,民国后开始由民间自行编撰。此外,在晚明时期,由于当时使用《大统历》纰漏较多,又恰逢西方天文历法传入中国,于是单独设立了一个称为“历局”的机构,督修《崇祯历书》。
颁发仪式
中国早期的礼制较为看重进历,汉唐时期,会在每年岁末进献新历给皇帝,宋代时改为每年十月。自宋徽宗时期起,又增加了颁历的环节,需先将新的历书进献给皇帝后,再由皇帝颁发给臣民。元代时,在冬至进历后,还会颁历给极少数陪班的高级亲贵。
明朝时期,为了彰显朝廷的权威、维系统治秩序以及强调君臣的互动关系,除了“进历仪”外,朱元璋还增加了 “颁历仪”。在颁历的前一天,各部门要准备好御座、器乐、 历案等各种陈设。颁历时,由钦天监监正跪取御用历,捧入殿内跪进给皇帝,之后百官跪拜。待传制官奉命宣布颁历后,众官员再次跪拜谢恩, 随后依次获赐历书。清代则在典礼之前,增设了运送历书的过程,在进历后,还有给后妃进历的环节。百官也改为在午门受历,三品以上的官员直接领历,其余官员在行礼之后改到钦天监领取。明清时期,在每年岁末都会举办盛大的颁历仪式,完成仪式之后,历书才能颁发民间。
历书样式
秦汉时期历书为简牍材质。随着纸张的出现与流行,在六朝时期,简牍历书演变成为纸质历书。纸质历书扩张了书写空间,因此,在时间信息的基础上,还附有内容多样的历注。从唐宋时期,历书开始采用印刷术后,其形态也逐渐从卷轴演进成为包背装。随着官方的垄断与控制,历书也愈加规范,明清时期的历书就产生了较大的差别。明代颁发的民历就由封面、单历张等五个部分组成,封面用黄纸印刷,因黄与皇谐音, 民间也称为黄历。朝廷为防止伪造,在封面还印有警语,并加盖钦天监印信。历书的内容也变得繁杂,除了日期、节气外,还有伏社日、月九宫、纳音五行、二十八宿纪日、用事吉凶宜忌等。清代时,历书成册用线装定,又分满汉两种文体,但是规格却是一样。新中国成立后,历书采用了公元纪年,出现了国旗、国歌等图案,内容也剔除了封建迷信色彩,增加了知识性、观赏性、趣味性和艺术性。
传播普及
早期,历书的复制只能靠手抄,唐朝负责供应历书的机构是“集贤院”,由于抄写效率低下,官历难以遍及。直到北宋天圣二年 (1024年) ,开始以雕版印历,之后官方通过历书专卖的形式对民间颁历,还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历日所”。元丰三年(1080年)后,开始分区域印历,每年都会给四川省、福建省、江浙等南方地区提前发下次年历样,由地方财政机构“转运司”印制,再卖给普通民众。
元朝的太史院还设有一些专门岗位,负责管理不同地区的颁历事务,如“各省司历十二员”。 明朝则由“钦天监”负责直隶历书,各省由中央供给历样,自行翻刻颁发民间。朱元璋还下令免征此项费用,变更了历书的普及方式。此外,由于历书的需求市场大、盈利多,民间诞生了盗版“私历”的谋利者,历朝屡禁不止,甚至形成黑市。清代前期,还在历书的封面印制禁令警告后来也逐渐放松,直到删除相关律法。
文化价值
黄历是中华民族传录了两千多年的一种独特的历史文化现象。其包含了中国古代天文学的许多重要内容,反映了自然界的时间更替和气象变化的客观规律,对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古代科学观察和研究的结晶。在大一统时期,颁历仪式成为国家影响和控制基层社会的重要方式,是政治权力的象征之一。黄历留下了社会与时代的烙印,是一个时代的见证,也是社会发展的物证标志。
名词释义
黄历能同时显示公历 、农历和干支历等多套历法,其主要内容还包括农历二十四节气、 每日宜忌、值神、星宿、月相、吉神凶煞等等。
参考资料
经济参考报.经济参考网.2023-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