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
农村养老保险是针对农村非城镇户籍居民所设立的养老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农村居民老年时的基本生活。参保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包括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该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确保基本、普及覆盖、灵活适应、可持续发展”。
1986年,“七五”计划正式提出了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然而,由于管理和实践经验的不足,这一制度到了1998年已经陷入僵化。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在《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的指导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正式提出,并于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新农保”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为进一步推动这一制度的发展,在2014年2月7日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22年6月底,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10.4亿人。
实施农村养老保险在减小城乡差距、改善农村老人经济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资金运作困难、法制化程度低、农民个体承担责任沉重等问题。
基本概念
定义
农村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农村居民老年时的基本生活。该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养老待遇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有效配套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措施。为确保资金的稳定来源,农村养老保险采取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
基本原则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确保基本、普及覆盖、灵活适应、可持续发展”。
确保基本
根据农村实际情况,以较低的水平起步,确保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考虑到农村与城市经济发展不均和生活需求的差异,应根据农村居民实际生活需求确定相应的保障标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只是基本的保障制度,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参加其他形式的养老保险作为补充。
普及覆盖
个人(家庭)、集体和政府应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其自助为主意味着农民个人主导保险责任,个人缴费多且累计时间长,将获得更多的养老金,反之则少。互助为辅意味着同一年龄段内的养老保险参与者可以相互补充保障,例如调节早逝者与长寿者之间的相互支持。采取储备积累模式是指致力于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积累资金以实现平稳度过老龄高峰期的长远目标。
灵活适应
以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特别强调“在农村务工、务农、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方向”。这一原则主要是为了适应农村劳动力从业不稳定、流动性大的特点;在同一社会保险体制内,保险不会因人员流动而失去保障,可以随着人员的迁移而转移保险关系。
可持续发展
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而地方则根据这些政策和原则制定具体方法,从而对参保居民实施属地管理。其中强调了在个人支付保险费为主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状况给予适当的补助。这样的举措主要是为了适应农村集体经济水平不平衡的现状,并确保社会福利保障更加公平与平衡。
概念辨别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2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时间
在时间方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09年开始试点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在2011年开始试点。
参保条件
在参保条件方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是年满16周岁(不包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则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缴费档次
在缴费档次方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可在100-500元等5个档次中选择,有条件的村集体对参保人给予补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而且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标准的补贴。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可在100-1000元10个档次中自行选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同时地方人民政府也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标准的补贴。
历史沿革
萌芽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并未建立起完善的养老保险机制。然而,根据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于因年老、疾病等原因需要特殊帮助的农村公民,国家将提供相应的物质补助。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社会基础保障体系也在逐步健全。1956年,确定了“五保户供养制度”,这使得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初具雏形,并成为党和政府在农村地区长期推行的政策之一。在20世纪80年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之前,农民的养老主要由农村集体组织承担大部分责任。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规定,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依托于农村集体化经济之上,将部分生产队的收入用于农村社会福利事业。然而,这种做法过度依赖农村集体化经济,缺乏坚实的经济基础,因此难以有效实施。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农村土地改革逐渐推进,原本依靠集体组织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开始解体,家庭逐渐承担起了养老的责任。不过,传统的家庭赡养老人的功能却越来越弱化。1978年,中国开始尝试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首次提出
1986年,“七五”计划正式提出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试点。于是在1991年时,国务院决定由民政部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建立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并在山东省等20多个省市区推广。到了1993年时国务院批准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各种规章制度与操作方案陆续出台,农村社会养老工作在全国推广。
新农保提出
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加速了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进程。在《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的指导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正式提出,并于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新农保”的试点工作。这项试点政策覆盖了全国10%的县区。以重庆市为例,2009年,选择在万州区、黔江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潼南区、梁平区、垫江县、武隆区、巫山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开展试点。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颁布为“新农保”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有助于加快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农保”的进程。所以到2012年时重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覆盖全部区县(自治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原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立法层次、养老金待遇组成和财政补贴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原有制度是区县级的方案,而新型制度是全市范围内统一的方案,涵盖范围更广,且统一了缴费水平、待遇年龄和基础养老金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养老金待遇也有所不同,原有制度完全依靠个人账户积累来确定,而新型制度将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结合起来。此外,财政补贴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原有制度的财政补贴是在缴费期间进行,农民无法即时受益,而新型制度的财政补贴则在领取期间发放,直接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并且基础养老金水平较高,对农民更具吸引力。
新农保与城居保合并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2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于是从2014年起,《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便开始实施。该意见的主要目标是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并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并根据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行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截至2018年,基础养老金已达到每月88元。
在2021年时,《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国家应当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努力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的全覆盖。所以为适应社会形势的变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便不断调整其方向。在2022年时,《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国家将持续不断地实施农村人口就业政策,并积极调动农村居民参与基本保险的积极性。这一举措旨在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推动乡村振兴事业的全面发展。
保险构成
基础养老金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比前期70元提升了18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例如: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2018年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105元,增幅超过三成。
个人账户养老金
缴费标准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等12个档次,多缴多得。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参保形式
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参保方式
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对象是非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一般以村为单位确认(包括村办企业职工、私营企业、个体户、外出人员等)。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乡镇招聘干部、职工等,可以由乡镇企业或事业单位确认,组织投保。交纳保险年龄一般为20周岁至60周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一般为60周岁。
计算方法
计算上一年度本区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收集上一年度本区县的农村居民总收入和人口数量数据。
使用上述数据计算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即总收入除以人口数量。
计算每年的保险费
如果参保人员于1月1日至3月31日达到领取年龄,按照上上年度本区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计算当年的保险费。
如果参保人员于4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领取年龄,按照上一年度本区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计算当年的保险费。
计算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总额
根据参保人员的经济承受能力确定个人缴费标准,不得低于最低缴费标准。
如果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的总额低于最低缴费标准,则需要补足至最低缴费标准。
最迟缴费日期
参保人员的缴费时间最迟不超过达到领取年龄的当月。
参保流程
办理流程
新参保的人员,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和应缴纳的保险费到村委会办理参保手续。续缴保险费的人员,持本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和应缴纳的保险费到村委会办理续缴手续。村委会负责收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填写缴费明细表并为参保人员开具收款凭证,将收缴的保险费及相关材料及时上交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的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为新参保人员制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10个工作日内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发放乡镇社保所,由乡镇社保所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续缴保险费的人员可在缴费的次月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到乡镇社保所登录该次缴费记录。
转移流程
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服务,通过实名认证后,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转入地的办理机构负责受理并进行后台审核。当申请经核查符合转入条件时,进入后续的转移流程。申请人可以登录国家平台查询网上申请的审核结果,以及查询后续转移的进度。
退出流程
退保人需要撰写一份退保申请,并详述退保原因。申请中还需附上相关材料,例如升学、招工、户口迁移等文件,然后前往所在乡管理机构办理手续。乡管理机构将对提交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完毕后签署意见。审核通过后,将与申请退保者的缴费证和缴费记录卡一同上报给县级保险机构。县级保险机构将再次审核所上报的材料,并核对符合退保条件者应退还的保险金数额。对于正常退保者和非正常退保者,保险金额的退还将按照不同的标准计算。具体退还金额的比例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决定。对于集体补助不退还给个人的部分,将会被记入基金。对于非正常退保者,保险对象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本金将予以退还,而集体补助部分将根据不参加保险集体不予补助的原则处理。已经计入个人名下的集体补助金额将不予退还,而会被记入基金。
意义
对传统养老模式产生影响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现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高了参保老人的经济独立性,降低了老人在经济来源和照顾方面对子女的依赖;同时,提高了参保老人在居住意愿和实际居住安排上与子女分开居住的可能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期限不长,但已对中国农村传统的养老模式产生了重要影响。
提高农村老人经济收入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提高了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减少了贫困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家庭消费和减少了老年人劳动供给。进一步的研究显示,健康状况较差的老年人受到的政策影响更大更显著,表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影响存在异质性。
缩小城乡差距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政府为农民晚年生活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有效举措。有效提高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对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具有实际意义。有利于稳定农村经济发展态势,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经济急速发展带来的巨大成果,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现存局限
资金运行存在困难
一方面,资金运转存在较大的区域性差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为弹性规定,各省份实际实施的资金标准不一致,省份间存在较大差异。另一方面,资金的筹集模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除去政府补贴之外,仅有个人缴费一种形式,过分依赖于农民的个人积极性。再加上农民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导致筹资效率低,保障覆盖率低等问题。
法制化程度低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相关制度仍然不够完善,只有总体的原则规定,并无完整完善全覆盖的细节标准,导致很多养老保险相关条款难以落实到各地。
农民个体承担责任大
中国现有的社会养老保险主要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养老保险等,城市居民大多有退休或者职工养老保险作为保障。但农村居民不具备相对稳定的保障条件,只能由个人缴纳,使得农村养老保险缴费率高而参保率低。
适用人群少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自我养老保障的替代作用主要体现在家庭养老保障能力较弱的居民中,对家庭养老保障能力较强的居民影响较小。
相关政策
“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根据2022年12月30日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国发〔2021〕35号)》通知,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了完善。该通知旨在推动建立全面覆盖农村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加强政府财政支持,提高补贴标准。此外,还加强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以确保养老金的可持续支付。为提高农村居民对养老保险的了解和参保意识,采取了政策宣讲、社区宣传、媒体广告等多种方式。同时,还注重加强养老保险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培训,提升服务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以便为农村居民提供高质量且便捷的养老保险服务。此外,还加强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低保制度以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以确保农村居民在老年期有基本生活保障。
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
2021年08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六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4号)》。该通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减轻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负担、推进社会保险法定人员的全覆盖、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增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等,以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的成果,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同时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养老金权益。
减轻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负担
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养老保险费,确保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能够参保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推进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
通过精准登记服务,放开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的户籍限制,鼓励他们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让更多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并享受政策保障。
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办法,享受同等待遇。落实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提升工伤保险保障效能。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
支持脱贫地区社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优化制度衔接流程,方便城乡居民之间养老保险的转移和衔接。加快数字化转型,提高服务效率。加大农村地区社保卡发行和应用力度,实现人口全覆盖。推动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资源提供综合柜员制服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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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衔接.中国日报网.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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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政府网.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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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2014年2月7日).中国政府网.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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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燕绥:中国养老金运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3-06-04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中国政府网.2023-06-03
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乡村振兴迈出大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三.中国政府网.2023-06-04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12-04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政府网.2023-12-04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北京市人民政府.2023-11-27
人社部就贯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意见答问.中国政府网.2023-06-04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国政府网.2023-06-04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国政府网.2023-06-04
居民养老金调整步入机制建设轨道.中国政府网.2023-06-04
1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华律网.2023-06-04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象有哪些.法律快车.2023-06-0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2023-12-04
农村养老保险怎么退?农村养老保险办理有哪些流程?.中华网.2023-12-04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 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中国政府网.2023-12-1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中国政府网.2023-12-15
农民养老金,期待“从有到好”.新浪财经.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