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鸿胪
大鸿胪(hónglú)是中国古代的官员职位名称,为九卿之一。大鸿胪是掌管少数民族及对外交往等事务的礼仪性机构。
大鸿胪在秦被称为典客,在西汉刘启时期改名大行令,刘彻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开始改名叫大鸿胪。后渐变为赞襄礼仪之官,王莽时改为典乐。
该官职的职责包括掌管少数民族君长、诸侯王、列侯的迎送接待,安排朝会、封授、袭爵及夺爵削土等仪式;负责诸侯王去世后的丧事事宜,宣读赠策和谥号;主持百官朝会,负责赞襄引导等职责;同时管理京师和郡国的官邸及郡国上计吏的接待工作。刘骜时,此官职的职责合并到其他官职中,同时还负责管理属国的职务,兼管少数民族朝贡使节、侍子等工作。该官职下设丞一员,有行人(大行)、译官、别火三令丞、郡邸长丞等属官。
名称由来
关于“鸿胪”的含义,三国时期史学家韦曜在《释名》中介绍:“鸿。声也。胪。附皮。以言其掌四夷宾客,若皮胪之在外附于身也。”这段话是将“鸿胪”一词比喻官员掌管着四夷宾客,就像附在身上的皮肤一样密切相关和附属。这样的解释表达了“鸿胪”作为职务名称的象征意义,强调该官员在外交事务中的重要性,承担着与四夷来往交往的重要职责。
创设背景
先秦时期主管外事以及礼宾事务之官,在周代时称为大行人。春秋战国时称行人,属于礼官的范畴。秦朝一统六国完成统一大业后,不断开拓边疆征服少数民族。但秦朝未设有主管外事以及礼宾事务的官职,对其“归义蛮夷”需要专人打理,因此“典客”这一官职诞生。
根据《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记录,“典客,秦官,掌诸归义蛮夷,有丞。刘启中六年更名大行令,刘彻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大鸿胪。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及郡邸长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行人为大行令,初置别火,王莽改大鸿胪曰典乐。初,置郡国邸少府,中属中尉,后属大鸿胪。”可以看出, 典客是秦时设置的官职,是九卿之一,掌管少数民族及对外交往等事务。
景帝中六年(公元前151年)将原有的“典客”官职更名为大行令,而在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又将其更名为大鸿胪。虽然官职名称不同,但从典客、大行令、大鸿胪等官职的发展承袭来看,它们的职责都较为相似。
主要职能
汉朝时期,大鸿胪是九卿之一,其官职秩禄为中两千石,主要职责是“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具体职能包括:
1、管理诸侯王、列侯的封爵与继承,以及对有罪诸侯的夺爵和削土事宜;
2、负责处理诸侯前来京城朝见皇帝的礼仪,包括吊唁诸侯王的丧事,草拟策和谥号;
3、负责处理归附于汉的少数民族君长的封号和朝觐皇帝等礼仪事务,以及接待来贡的外国使臣;
4、安排郡国派遣的吏员在京师期间的食宿等事宜。
沿革运作
汉朝
在出土于20世纪80年代江陵县的《二年律令·秩律》中,记载了汉初诸卿的排名:“御史大夫,廷尉,内史,典客(大鸿胪),中尉,车骑尉,大仆,长信詹事,少府令,备塞都尉,郡守、尉,〈卫〉将军,〈卫〉尉,汉中大夫令,汉郎中、太常,秩各二千石。” 这份名单显示典客(大鸿胪)排名靠前,从中可见大鸿胪在汉代中央官制中的重要性。
三国两晋南北朝
三国承汉制,魏、蜀、吴三国皆有大鸿胪。晋朝设大鸿胪,《晋书·职官志》:“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 将作大匠、太后三卿、大长秋皆为列卿,各置丞、功曹、主簿、五官等员。”
在东晋时期,设立了官职“无恒”,根据《宋书》卷三九《百官志上》的记载,“晋江左初省,有事则权置,事毕即省”。南朝前期延续了东晋的做法,宋、齐两代也是按需权置官员,事务结束后即解除职务。直到萧衍天监七年(公元508年),重新设立了“大鸿胪”官职,根据《梁书》卷二《武帝纪中》记载,当年诏令复设“宗正、太仆大匠、鸿胪”等职务,其中“大鸿胪”作为“十二卿”之一。此时,“大鸿胪”职位改称为“鸿胪卿”,去掉了“大”字。南陈继承了梁制,设立了“鸿胪卿”官职。
北朝和南梁的情况有很大的差别。北魏前期已经设立了“大鸿胪”,根据《通典》卷二十六《职官八》的记载:“后魏曰大鸿胪”。《册府元龟》卷九六三《外臣部·册封一》载有拓跋焘延和二年(公元433年)的记载,称“诏兼大鸿胪卿崔颐”拜杨难当为南秦王。北齐的官制大多继承自北魏,根据《隋书·百官志中》的记载,“鸿胪寺”掌管蕃客朝会、吉凶吊祭,统管典客、典寺、司仪等。在北周依照周官改制时,设立了蕃部中大夫和宾部中大夫负责外交事务。
隋唐
隋初设立了“鸿胪寺”,但在文帝时期被废除,而在隋炀帝时期重新恢复。根据《隋书·百官志中》的记载,“鸿胪寺”的职责包括掌管蕃客朝会、吉凶吊祭。根据《通典》卷二十六《职官八》的记载,杨坚在开皇三年废除了“鸿胪寺”,并将其职责并入太常官,但在十二年后重新设立。
在唐朝,外交事务由“鸿胪寺”和“尚书主客”来负责。“鸿胪寺”的名称在唐朝经历了几次改动,起初被称为“司宾寺”,后来恢复为“鸿胪寺”。然而,在光宝元年(公元684年)时再次改名为“司宾寺”,但在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又被命名为“鸿胪寺”。
宋辽金元
在宋朝,鸿胪寺承袭唐朝的名称,并于宋太祖建隆三年(公元963年)开始设立鸿胪寺。南宋高宗建炎三年(公元1130年)时将其并入礼部,但在二十二年后又重新设立了鸿胪寺。宋朝的鸿胪寺设有主客郎中和员外郎,隶属于尚书省之礼部,其职责主要是接待外国使节并按照礼仪对待。
辽是由契丹族建立的朝代,其枢官制分为辽官和汉官两大系统。辽官被称为“北面官”,汉官被称为“南面官”。南面官采用了唐、宋的制度,其中设有鸿胪寺;而北面官则根据契丹族原有的制度设立,并没有鸿胪寺,相当的职能机构为客省局。不过南面官中也有客省。
金代并不设鸿胪寺,外交事务由客省使和引进司负责。金代《钦定续通典》记载:“金不设鸿胪寺有客省使、副使掌接伴人,使见辞之事。引进使、副使掌进外方人,使贡献礼物事。”元代同样没有设立鸿胪寺,外交事务由侍仪司会同馆负责,其属于礼部。元代《续通典》记载:“元不设鸿胪寺,有侍仪司会同馆属礼部。”
明清
明代时,负责外交事务的主要机构是鸿胪寺和行人司。在明代初年,承袭了金、元两代的制度,设立了侍仪司,后来发展成为侍仪使和引进使,然后改为侍仪司,再在1398年改为鸿胪寺,最终成为固定的制度。行人司成立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设有行人和左、右行人。后来行人司被罢黜,行人归属于鸿胪寺,但在成祖时又恢复了旧制。
清朝的外交事务比以前各代都有所增加,因此清朝设立了新的外交机构。在保留了传统的鸿胪寺制度之外,同时设立了理藩院和会同四译馆来管理外交事务。而清代后期,根据国内和国际形势的需要,改革了官制,先设立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后在美国、西班牙等国的要求下,于1901年7月24日改设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专门负责外交事务,而鸿胪寺和理藩院的外交职能相应转向国内事务。
代表人物
文物遗迹
唐鸿胪井碑是唐朝时期的文物,系一块重逾九吨,单体十多立方米的驼形天然顽石。公元713年(唐开元元年),李隆基使鸿胪卿崔忻前往辽东,册封渤海国首领大祚荣为渤海郡王。使命完成后,崔忻原路返回长安,路经旅顺都里镇,为纪念这次册封盛事,于黄金山下凿井两口、刻石一块,永为证验。1895年,清军将领刘含芳修建四柱方亭,护卫刻石。1908年,日本军队将刻石、护卫亭作为日俄战争战利品掠走,藏于日本皇宫至今。
参考资料
山涛居官以洁其务.景德镇日报.2023-07-23
“汉砖”带你重回曹魏 曹操宗族墓群文字砖拓片展出后记.海外网.2023-07-23
人物介绍之陈蕃.临泉县人民政府.2023-07-23
中国民间首向日皇室追讨文物 要求归还唐代“鸿胪井碑”.人民政协网.2023-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