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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兰兰案

汤兰兰案是指发生在2008年10月,不满14周岁的女孩汤兰兰控告被其父亲、叔叔、爷爷、姑父等亲属以及多名同村村民强奸的刑事案件

2008年10月27日,不满14周岁的汤兰兰前往龙镇公安分局报案,自述自己从6岁起先后被父亲、叔叔、爷爷、姑父等亲属以及多名同村村民强奸。同年10月29日至31日,警方在兴龙山村和龙安镇等地先后抓获15名犯罪嫌疑人。2010至2012年间,该案经一审、二审判决,共认定8起犯罪事实,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判处汤兰兰父亲汤继海无期徒刑,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汤兰兰母亲万秀玲有期徒刑10年,以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判处其他9名被告人5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018年1月,汤兰兰案因媒体报道再次引起大众关注,并引发诸多质疑。2018年2月23日起,汤兰兰案的四名申请附议人相继收到了来自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短信通知。同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审查并依法组成合议庭。3月30日,汤兰兰父亲汤继海的申诉代理人邓学平发布律师声明,呼吁黑龙江省高院再审立案。同年7月27日开庭宣布,驳回“汤兰兰案”原审被告人汤继海、万秀玲等人的申诉。

案件背景

汤兰兰案发生在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兴安乡龙村位于小兴安岭边缘的偏僻山区,此处距离最近的农垦乡镇龙镇有30多公里路 。全村共有70多户280多人,截至2018年外出务工人员占了村中近一半人口,村中平时只有留守的100多名老人和孩子。

案件经过

2008年10月3日,不满14周岁的女孩汤兰兰(化名)写下了一封控告信。她在信中声称,自己从6岁起先后被父亲、叔叔、爷爷、姑父等亲属以及多名同村村民强奸。此前,汤兰兰曾试图告知干爸王风朝和干妈李忠云自己被亲生父亲强奸,但王凤朝李忠云夫妇对她的话将信将疑,直至汤兰兰身上出现异常症状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他们发现只需使用木梳为孩子梳头,她的头上就会破皮并开始冒水,后变为溃烂状态。当晚,汤兰兰写下举报信后,交给了李忠云夫妇,并宣称:“如果哪天被家人抓走了,干妈可以拿着这封举报信去报案。”

之后,汤兰兰母亲万秀玲的妹妹和妹夫徐俊生来到龙镇中学要接汤兰兰回家,受到惊吓的汤兰兰向自己的班主任求助。同年10月27日,汤兰兰在寄宿房东和干妈李忠云的陪同下,前往龙镇公安分局报案,自述自己在8年内被多人、多次强奸。之后,办案民警迅速带她前往当地的妇幼保健站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其有过性行为。

案件调查

2008年10月29日至31日,警方在兴龙山村和龙安镇等地先后抓获了15名犯罪嫌疑人。期间,警方还在汤兰兰的家中依法提取了影碟机和光碟等涉案物证。而汤兰兰除指控被捕嫌疑人外,还曾指控更多的人强奸过她,包括刘桂英的丈夫蔡小令、弟弟刘锁柱。后来在接受黑河中院的问询时她还表示,“也有不认识的人来,有20多个”。

据汤兰兰姑父刘长海的妹妹刘桂英所述,她在2008年11月5日下午6点左右接到了汤兰兰的电话。汤兰兰在电话中声称自己被姑父祸害,并要求刘桂英给她每年3000元,共计支付3年让她完成初中学业。次日,警方曾就这通电话询问汤兰兰。汤兰兰开始不承认给刘桂英打过电话,后来她改口说,是刘桂英主动给她打的电话。警方指出,刘桂英已经报警,并有电话录音,录音显示汤兰兰两次向刘桂英要钱。汤兰兰开始否认,后来在警方的“法律教育”下,汤兰兰表示自己说谎了,承认主动打电话给刘桂英,称蔡小令强奸了她,并问刘桂英要学费,开始要每年3000元,供完初中,后来觉得太少又提出要1万元。在这次询问中,汤兰兰认定蔡小令在她13岁那年强奸了她,还表示“不止一次,但具体想不起来了”。

之后,汤兰兰的干妈李忠云和母亲万秀玲在接受警方问询时产生了说法不同的问题。李忠云声称自己带汤兰兰做B超,结果显示并未怀孕,汤兰兰也在接受警方问询时不承认曾怀孕引产,但万秀玲声称看到了李忠云交付的B超单,显示结果为已怀孕。随后,警方经过调查发现了2张姓名、年龄和检验医生都相同的B超单,只是检验结果不同。此外,汤兰兰在该案唯一物证——一台501型奇声牌影碟机的购买时间上出现了供述不一致的情况,包括2003年夏天、2003年秋天、2004年秋天等多种说法。经审讯过程后,包括汤兰兰父亲汤继海、母亲万秀玲、爷爷汤瑞景在内共10名犯罪嫌疑人供认了犯罪。同年12月13日,汤兰兰的爷爷汤瑞景因肺癌在看守所内咳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判决

一审判决

2009年9月22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庭上,汤兰兰的父亲汤继海声称自己在审讯过程中被打,导致掉落了一颗牙齿。此外,还有多名被告人当庭翻供,提出此前供认犯罪是受刑讯逼供。随后,4名参与审讯的侦查员出庭接受质证,做出没有刑讯逼供的证言。

2010年10月20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8起犯罪事实,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判处汤继海无期徒刑,以强迫卖淫罪判处万秀玲有期徒刑10年,以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判处其他9名被告人5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11名被告人不服判决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审判决

2012年10月26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各方回应

针对汤兰兰案,被告人和原告人,以及相关媒体都做了回应。原告人汤兰兰曾在采访中表示,网络上的相关报道与议论,让她在时隔十年之后再次感受到了恐惧。曾经的伤痛已经难以抚平,她只希望以后的日子能一个人安静地生活,不被寻找、不被干扰。

包括汤兰兰父亲、母亲等9名原审被告人对于当年做出的38次有罪供述,全都予以否认,共同的申诉理由是:遭到刑讯逼供、引供和诱供,屈打成招。其中,被捕村民纪广才的父亲纪海彬对该案回应称,“我儿子说他是清白的。我看着自己的儿子长大,他的品行我知道,他干不出这种畜生事。”他还宣称:“我们会一直申诉,哪天我不在了,我的孙子长大了也可以跑,我们会一直申诉到底。”

汤兰兰父亲汤继海的申诉代理人邓学平曾在黑龙江省高级法院依法审查处理汤兰兰期间发布律师声明表示,“根据目前的工作,我们认为‘汤兰兰案’是一个由刑讯逼供导致的、严重悖离社会常识的重大冤假错案。”此外,他还在得知驳回申诉后发声称,“刚才参加了黑龙江高院的庭审,已经知悉了黑龙江高院的驳回申诉决定。接下来,我们会在法律框架内继续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案件后续

之后,原审被告人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等4人以诬告陷害、被刑讯逼供等理由对原判不服,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改判无罪。在审查过程中,万秀玲提出书面申诉,纪广才、梁利权、王占军、李宝才、徐俊生等5人提出口头申诉,要求改判无罪。而时至2018年,包括万秀玲在内,当年入狱的11名原审被告人已有5人被刑满释放。2016年以后,陆续有涉案人员刑满释放,开始四处信访申诉。2017年6月,汤兰兰母亲万秀玲出狱后,发现汤兰兰已从户口本上消失,直至2018年1月,她才发现女儿已经改名迁户。期间,万秀玲还串联陈某付、于某军等以不同的方式开始连续到非指定场所上访,并且借助少数媒体肆意炒作,向当地政法部门施压,企图翻案。截至2018年,原审被告人已申诉十年。在调查过程中,合议庭共讯问、询问、接谈了与案件相关的144人次,制作笔录172份、40万余字,形成同步录音录像210余小时。2018年7月2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布,驳回“汤兰兰案”原审被告人汤继海、万秀玲等人的申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向各申诉人宣读并当庭送达了《驳回申诉通知书》,详细说明了驳回理由。具体判决发生在当日下午1点半左右,再审审查合议庭审判长宣布:原审裁判认定各申诉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各申诉人对未成年少女或强奸、或强迫卖淫、或嫖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原审判决依法对各申诉人定罪并判处的刑罚并无不当。各申诉人的各项申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原判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予以驳回。

2018年1月,一篇为名“寻找汤兰兰”的报道引起了大众关注,继而导致汤兰兰案再次走入大众视野,并引发了多种猜想和质疑。根据中国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记者的探访,主要发现了4大疑点:其一,被告人称受到刑讯逼供;其二,汤兰兰对物证DVD机的来源证词前后描述不一致;其三,汤兰兰曾以送强奸自己的父亲进监狱来要挟老姑刘桂英为其缴纳学费;其四,指向报案起因的“怀孕”事宜存疑,卷宗里有两张B超单,一张显示怀孕,一张显示没怀孕,日期相同,医师也是同一人,结果却判然不同,名字和年龄也都对不上号。同年1月28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在开展的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中,在龙镇抓获了四名卖淫嫖娼人员,其中,两名嫖娼人员正是“汤案”涉案人员。事后,被捕的其中一人声称,“我嫖娼了,但我并没有强奸汤兰兰,这是两件不相关的事。”

2018年2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审查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同时,中国中央电视台记者也实地调查走访了案发地,对此案的关键当事人进行了采访。之后,合议庭审判长孙观宇根据多方证据得出了如下结论:其一,汤兰兰没有诬告陷害各被告人;其二,王凤朝李忠云没有指使汤兰兰诬告陷害各被告人的动机;其三,汤兰兰凭借自己被父亲强奸一事向表姑刘桂英讨要学费一事与她指控犯罪的真实性无必然联系;其四,审查结论没有证据证实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引供、诱供所得;其五,汤兰兰的父亲汤继海对打掉颗数和位置,前后供述自相矛盾;其六,汤兰兰的母亲万秀玲在庭审中称因刑讯逼供被迫跳楼的说法违背实际情况;其七,汤兰兰的爷爷汤瑞景的死亡以及他身上四处外伤,均非刑讯逼供所致;其八,伪造B超单的对象和目的不影响该案犯罪事实的认定;其九,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均是不能成立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条件,原判认定各被告人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确实充分的,量刑也是适当的。

2018年3月30日,汤兰兰父亲汤继海的申诉代理人邓学平发布律师声明,称该案目前正由黑龙江省高级法院依法审查处理,呼吁黑龙江高院及时对该案进行再审立案和依法改判无罪。

事件影响

汤兰兰案是一起罕见离奇的案件,也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隐秘性强、取证困难,专家认为对于此类案件要做到依法办理、公平公正,关键就在于证据的数量和质量。汤兰兰案进入公众视野并成为舆论热点,主要是源于网络上“寻找汤兰兰”的报道,汤兰兰的户籍资料等隐私也在网上被公开。

汤兰兰案引发的关注,提示我们需要认真反思媒体与司法之间的复杂关系。毫无疑问,新闻媒体和司法机构的共同点之一,就在于追求真相,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也要看到,媒体有其自身的规律,尤其是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自媒体、社交媒体空前繁荣,更潜藏着“态度重于真相”“观点太多,事实不够用”的风险。这意味着,媒体更需要以客观、真实、负责的职业伦理,对催生极端观点、偏激情绪抱持应有的警惕。

事件评价

被亲生父母强迫“拉客”,被多个身边人性侵,其中包括家人、亲戚、老师、村主任等,时间长达7年之久……若这些属实,那太耸人听闻,接上那句“背后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毫无违和感:“虎毒不食子”“人皆有护犊之心”等俗谚,对父子、爷孙、近亲、师生等角色关联的经验化想象,在此奇闻中全然崩塌。——新京报 评

诚如网友所言,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个“太可怕”的案件——如果是真的,那太可怕了,一如电影《熔炉》;如果是假的,那也太可怕了,一如电影《狩猎》。无论是哪种“可怕”,包括司法机关在内的任何一方,都应该有直面真相的勇气和担当。——中国青年报 评

在汤兰兰案中,无论是最初引发关注的报道,还是之后的一系列讨论,实际上都是我们所寻找的真相当中不可或缺的一块拼图。事实的揭露、共识的达成永远都是一个过程,经常可能存在反复,但这也许就是实现正义所必不可少的代价和成本。——人民日报 评案件相关

参考资料

【独家调查】九问汤兰兰案!.央视网.2023-08-04

汤兰兰案疑云:10年前轮奸幼女案涉案人员集体喊冤.财新网.2023-08-04

“汤兰兰案”有反转?央视:被告人或遭刑讯逼供,案件有4大疑点!.微信公众平台.2023-08-05

黑龙江高院决定再审“汤兰兰案” 4申诉人已接到通知.搜狐网.2024-01-13

汤兰兰案疑云:10年前轮奸幼女案涉案人员集体喊冤.新浪知事.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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