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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Discounted Note),是指企业将未到期的票据转让给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到期日支付的利息后,将剩余款项提前支付给有流动资金需求的企业。票据贴现是一种转让票据融资行为,即应收票据贴现。贴现后票据的所有权人是银行。票据业务是银行和企业、银行之间进行融资结算的有效工具,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并且能够带来稳定收益,随着市场规模的增加,在资本市场中发挥重要作用。

世界票据市场有一百多年发展历史,票据市场发达的国家有英国、美国等。中国的票据贴现业务尚处发展初期,还存在许多争议。票据贴现按交易对象不同分为直贴现、转贴现与再贴现,按承兑人不同分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按付息方式不同分为买方付息票据贴现、卖方付息票据贴现和协议付息票据贴现。其中转贴现一般为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资的一种方式,而再贴现一般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政策性工具。票据贴现业务中票据的所有权人是银行。

票据贴现具有市场流通性强、利息收益前置性、利率市场化、贴现后支配自由、低风险且流程简便等特点,但同时由于发展初期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导致监管力度不足,审查具有争议、业务主体单一等局限性。

发展历程

英国

英国票据市场历史久远,已走过了 100多年的发展历程。19世纪中叶,伦敦贴现市场所经营的几乎全部是商业汇票的贴现业务,到 19世纪末,才陆续增加国库券和其他短期政府债券的贴现业务。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前,票据贴现市场是英国唯一的短期资金市场。20世纪50年代后,英国货币市场的家族才逐步扩大,出现了银行同业存款、欧洲美元、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等子市场。尽管如此,票据贴现市场在英国货币市场中仍无可置疑地处于核心地位。

英国票据市场的参与主体主要有贴现事务所、承兑事务所、英格兰银行清算银行的货币交易部。其中,贴现事务所是英国票据的专营机构,并以其为中心。2021年,英国的贴现市场由11家贴现行组成,这些贴现行主要经营商业票据国库券和短期政府债券等业务,在英国的金融系统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美国

美国的商业票据市场是世界上形成最早和最富有流动性的商业票据市场。十九世纪中叶,推动这项融资工具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当时美国银行法限制银行机构跨州经营,各州之间资金松紧不同,利率差异较大,贴现利率低于贷款利率,发行商业票据使企业的融资成本降低。因此,商业票据由商品交易的支付工具转化为银行短期贷款的替代形式。20世纪 80年代以后,美国商业票据市场年发行量扩大5倍,平均每年保持 17% 的增长速度。到 2000年8月底,未清偿商业票据余额已经达到 15590亿美元,票据市场成为美国货币市场上最重要的融资工具。

中国

票据贴现制度在中国很早就出现了。但因对票据贴现的法律性质的规定较为模糊,具有争议。1997年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国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定义以及市场交易规范作出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贴现系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可以将票据贴现理解为是买卖性质。同一规章第二十二条规定,“贴现人应将贴现、转贴现纳入其信贷总量并在存贷比例内考核”,可以理解为将票据贴现视为贷款的一种同一规章中的法律性质界定存在前后矛盾之处。

在2001年7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中规定“票据融资”不再计入金融机构的存贷比例考核。这实际上就是否认了《暂行办法》中对票据贴现性质的认定。而 2004 年《贷款通则(征求意见稿)》规定:“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票据贴现应为贷款的种类之一,实为一种借贷。不同的法律规范甚至是同一法律规范在票据贴现法律性质的界定上存在不一致。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中,逐步确定票据贴现的法律性质为票据买卖。

定义

票据贴现指资金的需求者,将自己手头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收取这些未到期的票据或短期债券,并在扣除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付给资金需求者相应的。当票据到期时,银行或贴现公司会向票据出票人收所欠款项。

票据贴现是持票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卖给银行或贴现公司,以获取即时流动资金的行为。这样做可以提前收回商业信用所垫付的资本。而对银行或贴现公司来说,贴现是与商业信用结合的放款业务。在票据贴现过程中,票据的所有权人是银行。

分类

按交易对象不同

根据票据贴现的融资属性,其可分为直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直贴现

直贴现是指商业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到期前,为了获得资金,将汇票转让给金融机构,并支付一定利息的行为。通过贴现,金融机构提供了一种向持有人提供流动资金的方式。特点:一般工商企业向商业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都属于这一种票据交易行为。

转贴现

转贴现是指金融机构持有到期日较远的票据,为了提前获得资流动性而将票据权力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并收取一定的息费用,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特点:转贴现一般为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资的一种方式。

再贴现

再贴现是国家银行通过买进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特点:是中央银行为执行货币信贷政策而运用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根据承兑人不同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时,持有由银行承兑的汇票,根据一定的贴现率向银行申请提前兑现,从而获取所需资金。在汇票到期时,银行会提醒承兑人进行支付。如果承兑人未能履约支付,银行保留追索权。特点:以银行的信用为基础的融资方式,对客户而言相对容易获得。这种方式操作简便、灵活性强。贴现利率完全市场化,意味着资金成本较低,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可以降低财务费用。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指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时,持有由商业机构承兑的汇票,根据一定的贴现率向银行申请提前兑现,以获取所需资金。汇票到期时,银行会提醒承兑人进行支付。如果承兑人未能履约支付,银行保留法律追索的权利。特点:是一种基于企业信用的融资方式。如果企业的信用良好,获得贴现融资会相对较容易。对于中小企业而言,选择票据贴现的融资方式简单快捷、成本较低。

根据付息方式不同

买方付息票据贴现

是指在商品交易或服务销售过程中,由商品或服务的买入方支付贴现利息,而卖方可以全额收到票据贴现款的票据交易行为。买方付息票据贴现的操作手续简便、规范,与贷款相比,采用买方付息票据贴现方式,买方的资金成本就是贴现利息,利息相对于贷款更低,可以大幅度降低财务费用;并且卖方可获得票面全款,货款支付的效果同现金一样,随用随开,避免了资金可能的闲置,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卖方付息票据贴现

是指在商品交易或服务销售过程后,卖方将买方支付的商业汇票自行拿到商业银行去办理贴现,自行支付贴现利息,获得票据贴现资金的票据交易行为。卖方付息票据操作手续简便,具备非常好的流动性,客户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办理。并且相对于贷款,可以明显降低融资成本。操作手续简便。

协议付息票据贴现

协议付息票据贴现是指卖方企业在销售商品后持买方企业交付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的行为。在此过程中,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协商达成的贴现付息协议,决定由谁来承担贴现利息。特点:票据贴现利息一般由贴现申请人(贸易的卖方)完全承担,而对于协议付息票据来说,在贴现利息的承担上有相当的灵活性。卖方和买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协商决定利息的承担方,也可以双方共同分担。

主要特点

流通性

通常情况下,商业汇票的持有人在汇票到期后向出票人或承兑人申请付款。当汇票的持有人,无论是企业还是商业银行,急需资金周转时,他们可以将商业汇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进行让渡,通过办理直贴、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将商业汇票的流通性扩展到票据贴现领域。而一般贷款转让相对较困难,受限于资产证券化和现有监管政策的限制。

前置性

票据贴现时,贴现申请人需要在商业汇票到期之前先支付全部利息,然后再支付票面金额。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在贴现过程中,不会因贴现申请人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改变贴现的收益。这种做法可以为贴现申请人提供稳定可靠的收入保障。

市场化

票据贴现利率是根据票据市场交易资金的供求情况和参考贷款平均利率进行制定的。各家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和风险偏好,有权规定本行的票据直贴利率和转贴现利率。因此,票据贴现利率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

自由性

持票人在办理了票据贴现后,可以自由支配贴现资金的使用,无需经过商业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和管理。

低风险性

相对于商业银行的土地、房屋抵押或一般保证贷款业务,票据贴现具有低风险的特点。此类业务通常会有商业银行或大型优质企业的承兑作为信用风险的保障。当票据到期时,持票人可以选择向出票人或承兑人申请兑付,如果遭到拒付,也可以向贴现人或背书人追索票款。这种多元化的债权关系可以有效降低持票人的信用风险。

简便性

办理票据贴现业务非常方便和快捷,商业银行通常只需要客户提供真实的商品或服务交易合同,并提供增值税发票作为真实交易的证明,无需要求客户提供其他信用佐证材料。办理票据贴现业务不会占用客户的授信额度,对于直贴业务而言,也不需要占用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而对于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只会占用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不会对客户的信用评级造成限制。

办理条件

申请人申办条件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业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拟贴现票据需具备的条件

票据贴现的期限

票据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

票据贴现利率

票据贴现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计算。

流程

以卖方付息票据贴现为例,其交易流程图如下:

其他国家票据贴现

英国

英国票据市场的二级市场主要由贴现银行(discount houses)参与。贴现银行,也被称为票据贴现所、票据经纪商(bill brokers),是英国票据市场的重要中介机构。早期它主要充当商业汇票交易的中介角色,并从中赚取佣金。它们承担了大量的贴现业务,即以较低的价格购买承兑汇票、期票、政府债券和国库券等证券,然后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随着时间的推移,它逐渐开始参与商业汇票的贴现业务,并逐步扩大了贴现的票据种类。一方面,票据贴现所接受客户提交的商业票据,并为其办理贴现手续;另一方面,他们将手中尚未到期的贴现票据交给商业银行英格兰银行,办理转贴现或再贴现的操作。由于英格兰银行只为贴现所提供再贴现服务,所以贴现所是英格兰银行再贴现政策的主要渠道和窗口。票据贴现所的独特地位使其成为连接贴现市场各类经济主体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英国金融业发展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美国

美国的贴现市场是金融市场中重要的一部分。它是一种无形市场,根据市场工具的不同,美国贴现市场主要由商业票据市场和银行承兑汇票市场构成。

美国的商业票据市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作用

对于贴现企业

票据贴现是一种灵活便捷的金融产品,提供短期资金融通服务,相比银行贷款具有简便灵活,流转迅速,融资成本低的优势,且票据贴现不受企业规模的限制,适用于各类企业,能够促进企业之间短期资金的融通,分散企业风险。

对于商业银行

票据贴现可以完善银行的信贷业务品种,寿险业务创新,能够为银行提供增值服务,优化资产结构,并增强发展后劲。办理票据贴现业务可以获得手续费收入,同时还可以通过将贴现的票据转贴现给其他银行或者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来获取利差收益。由于票据贴现的坏账率较低,已成为一些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对于票据市场

票据贴现通过承兑和贴现企业的票据,为企业直接提供融资服务。同时,根据国家信贷政策,票据贴现业务能够调整信贷结构和引导资金流向,使得资金能够更有效地流向中小企业。票据市场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成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

局限性

监管缺乏

在票据发展领先的发达国家,票据贴现融资在开展过程中面临着风险计量工具不足的问题。例如美国票据市场,银行承兑汇票就是以一定的成本将国际贸易的风险转移给愿意承担风险的第三者的一种证券,在进出口双方相距甚远且无法确认对方的信誉时,如果没有银行的介入,交易难以顺利达成。在承兑业务中,银行承担着风险敞口,但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计量工具,银行难以意识到潜在风险并且不能充分整合风险。这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往往能够利用银行的漏洞,进行非法融资活动。这种情况给企业票据融资带来了违法犯罪及畸形发展的风险。

审查争议

根据中国《票据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为形式审查,但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需要进行的为实质审查。银行规定: 若是票据存在伪造或者变造,银行未能审查出来则应属于重大过失,不享有票据权利。二者对于票据审查标准有争议,而银行作为重要的金融机构,票据贴现业务仅是其业务范围的一部分。银行的主要业务就是存款与放贷,强行将票据贴现这一项技术性极强的业务归于银行,会使得银行“术业不专攻”,给银行业增加负担。

主体单一

在票据贴现发展初期国家,例如中国, 90% 的票据贴现业务均为银行承兑汇票,而商业承兑票据占有极低的市场份额。而仅就商业承兑票据来说,有资格发行的均为商业信用极佳的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的信用度远远不够。这样使得中国的票据贴现市场发展不均衡,限制了票据市场的发展。

风险

商业风险

票据贴现业务必须建立在真实的经济交易基础上。21世纪以来金融公司的大量涌现,票据贴现的条件放宽,使得部分不法分子通过虚开商业票据来进行贴现,从而欺骗金融机构获取资金。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行业信用,也给贴现金融机构和贴现企业带来风险隐患。

收益风险

金融机构贴现、再贴现业务的资金供应有限,贴现利率过低,导致贴现业务的收益无法弥补资金成本。这使得贴现业务的效益与风险之间极不对称,限制了贴现业务的发展。此外,商业银行之间的联行清算制度不统一,导致贴现行在办理商业汇票收款时无法及时收回联行汇票,必须先自行垫付。这对贴现行的资金流动性、效益性以及办理贴现和转贴现业务的积极性产生了不利影响。

法律风险

由于各地银行关于商业银行汇票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的规章制度不统一,以及执法不严格,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等因素的存在,导致赖账"钉子"户长期存在,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汇票的变现能力,同时也使得票据贴现率不稳定。这种情况破坏了票据贴现市场的信用环境。

业务操作风险

不少商业银行为了谋求经济利益,会为一些大型企业办理大量的承兑汇票,以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然而,这种作为可能导致了票据集中到期时银行不得不垫付承兑资金的情况出现。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首先,银行可能没有严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和条件,就大量签发承兑汇票。这就意味着银行没有对申请人的信誉和偿付能力进行充分评估,从而增加了风险;其次,为了增加贴现业务的数量,银行可能会放宽贴现条件的审查,没有严格监管贴现资金的流向。这可能导致了未经良好审查的票据在市场上流通,增加了垫付承兑资金的风险。

信用风险

票据的承兑人是第一债务人,一旦票据被贴现,承兑人和贴现银行之间就变成了付款方和收款方的关系。承兑人的信用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能否按时收回到期票据。商业承兑汇票中,出票人即承兑人,票据建立在商业基础上。如果企业经营不善或不守诚信,会增加贴现银行无法按时收回票款的风险。

意义

在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中,再贴现政策工具的运用是一项不可或缺的手段,是中央银行传统意义上货币政策工具的三大法宝之一,通过调整再贴现利率和额度,中央银行可以直接影响市场的信贷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通过再贴现对象和再贴现票据的选择,能够直接引导信贷资金注入,促进信贷结构调整。在国际经验中,发达国家的中央银行通过发展票据市场,利用再贴现政策进行宏观调控。中央银行通过购买和销售各种票据,调节基础货币的供给量,从而影响货币市场的流动性和利率水平,实现对整个经济的宏观调控。

票据市场是一个可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重要渠道。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票据的出票人主要是大中型企业,而持票人则多为供货或提供配套服务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可以将承兑汇票商业银行贴现获得现金,从而提高资金的灵活运用。相较于向银行申请贷款,中小企业通过票据市场融资具有较大的便利性。通过票据贴现业务,企业可以利用承兑者的信誉担保,获得更为灵活的资金使用方式。

银行在办理票据贴现业务时,通常会更青睐那些经济效益好、产品销路好、还贷款信用好的企业。这也意味着,银行在办理票据贴现业务时更倾向于选择较高质量的信贷资产。此外,票据贴现业务在办理时,利息已先行收取,因此其收益既可靠又可预期。

票据贴现市场是一个短期资金市场,企业可以通过发行票据来获得融资。在这个市场中,企业的信用等级非常重要。一个企业的信用等级可以通过它发行的票据的可接受性来衡量,这是一个最透明的标准。如果一个企业信用良好,它发行的商业票据将能够在市场上畅通无阻,并成为众多投资者追求的金融资产。参与票据贴现市场对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为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还能提升企业的信用形象。

参考资料

票据贴现.会计百科.2023-10-30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23-10-13

英国票据市场发展历史及启示.上海票交所.2023-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2023-10-13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