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阳
王春阳,男,汉族,1958年7月生,陕西富平人。198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1980年08月——1985年06月,在蒲城师范教导处工作;
1985年06月——1988年07月,任蒲城师范教导处副主任科员;
1988年07月——1989年02月,在渭南地区信访局工作;
1989年02月——1990年12月,任渭南地区信访局秘书科副科长;
1990年12月——1992年10月,任渭南地区信访局秘书科科长(其间:1991年2月——1992年1月,在蒲城县挂职锻炼任荆姚镇党委副书记);
1992年10月——1997年10月,任潼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7年10月——2002年02月,任潼关县副县长(其间:1999年9月——2002年5月,在陕西工商管理硕士(MBA)学院西北大学教学点学习);
2002年02月——2005年06月,任渭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5年06月——2005年08月,任大荔县委副书记(正县,主持工作);
2005年08月——2010年02月,任大荔县委书记;
2010年02月——2010年05月,任渭南市委常委、大荔县委书记;
2010年05月——2011年12月,任渭南市委常委;
2011年12月——2013年02月,任渭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3年02月——2016年08月,任陕西省渭南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6年08月——2018年03月,任陕西省公安厅正厅级侦察员,陕西省渭南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陕西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渭南市三届市委委员,市二次、三次党代会代表,市三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16年8月16日,任陕西省公安厅正厅级侦察员。
2018年3月28日,陕西省政府决定,免去王春阳的陕西省公安厅正厅级侦查员职务,退休。
参考资料
陕西任免陈俊锋、苏虎超、周彬县、胡保存、张智华、任国等职务.中国经济网.2022-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