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直隶州
滁州直隶州是明清时期的行政区划单位,历史上曾隶属于不同的上级行政区。明朝时期,滁州市曾属凤阳府,后升为直隶京师(南直隶)的直隶州,辖区包括全椒县和来安县。清朝初期,滁州继续作为行政单位存在,并在康熙六年(1667年)划归新成立的安徽省。民国成立后,滁州直隶州被废除,改设滁县。
历史沿革
隋开皇五年(589年),滁州泽州,标志着滁州行政区划的起始。
唐末,杨行密据江淮,建立吴国,滁州市属于杨吴,改永阳县为来安县。
959年,后周攻南唐,取得江北十四州,滁州入后周。
960年,赵匡胤“陈桥兵变”,建立宋朝,滁州属于淮南道,后改为淮南路,下辖清流、来安县、全椒县三县。熙宁五年,淮南路分为东、西二路,滁州隶属于淮东路。南宋时期,滁州属于淮南东路,辖县不变。
1276年(南宋德佑二年),滁州入元。
二十年,复降为州,改属江淮行省扬州市路(治扬州)。
二十一年,为江浙行省扬州路滁州。
二十八年十二月,改属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扬州路,辖县不变。
至正十二年(1352年),改属淮南江北行省扬州路,辖县不变。
洪武十四年(1381年),滁州市升为直隶州,直隶京师,下辖南谯区、全椒县、来安县三县。
6年(1649年),直属江南省。
18年(1662年),隶江南左布政使司。
1913年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