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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地区行政公署

1950年4月,改称南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9月,改称南平区专员公署。1971年6月,南平专区革委会改称建阳地区革委会。1978年3月,撤销建阳地区革委会,改设建阳地区行政公署。

公署简介

1949年8月,成立福建省第二专员公署,驻南平市县,下辖南平、顺昌县尤溪县沙县区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古田县屏南县等9个县。9月,称福建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0年4月,改称南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9月,改称南平区专员公署。1955年3月,改称南平专员公署。1956年6月,撤销建阳区专署,其所属建阳等9个县并入南平专署管辖;撤销永安专署,其所属三元、明溪县划归南平专署;撤销闽侯专署,其所属闽清县划归南平专署。此时,南平专署共辖21个县。1956年11月,设立南平市(县级市),以剑浦县的城区和城郊5个乡为南平市行政区域。此后,所辖县、区几经调整、增减,至1967年4月,南平专署下辖南平市和顺昌县尤溪县沙县区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建阳、建瓯、浦城县邵武市、崇安、光泽、建西等13个县。1967年3月,成立南平地区革命委员会,1968年5月,改称南平专区革命委员会。1970年7月(国务院2月批准),南平专区机关迁驻建阳县。1971年6月改称建阳地区革委会。1978年3月撤销原建阳地区革委会,改设为建阳地区行政公署。辖区几经调整,为南平市建阳区、建瓯、浦城、邵武、崇安、顺昌、光泽、松溪县、政和等9个县。1983年9月,撤销邵武县建制,设立邵武市(县级市)。1988年10月,建阳地区行政公署从建阳迁至南平,复更名为南平地区行政公署。1989年8月,崇安县改设武夷山市(县级市)。至1990年12月底,南平地区行政公署下辖南平、邵武市、武夷山3市和建阳、建瓯、顺昌县浦城县、光泽、松溪、政和等7个县。

参考资料

历史沿革.福建省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2024-03-07

福建南平市建阳区历史沿革.中国小康网县域.202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