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工匠
蒙古灭金后,在金朝统治下的北方地区进行了多次“籍民”活动,将各地的手工业者集中至京师,分类设立匠局,并将其编为匠户,这是一种不同于民户的匠籍。匠户的职业代代相传,男性学习工艺,女性学习刺绣。官府对工匠实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历史沿革
孛儿只斤·忽必烈建立元朝后,原位于和林及弘州等地的匠局逐渐迁移至大都和元上都遗址。随着元朝对江南地区的征服,又有多次匠户的签发行动。1279年,登记在册的人匠达四十多万,设立了七十多个局院,每年负责制造货币、弓箭、盔甲等物品。1281年,从江南签发的三十万匠户中挑选出十万多户,其余则允许成为民户。在全国范围内,元朝在大都的工部、宣徽、大都留守司等机构下设置了多种匠局,同时各省州县也根据当地特产设立了相应的局,从事各类手工劳动。
社会地位
官工匠由官府直接管理,职业传承于家族,婚姻自由受到限制。这一制度源于工奴制。官工匠每月领取口粮,通常以四人为家庭单位,主劳动力每月获得三斗米和半斤盐,其他成员根据年龄大小分配不同数量的粮食。然而,官府常常从中克扣口粮,增加工作负担,导致匠户遭受多重剥削。尽管如此,一旦加入匠局,整个家庭可以免除缴纳丝钞,拥有不超过四顷土地的家庭也可以免缴税粮,无需承担额外的劳役。匠人在服役期间还可以在家中继续工作。一些技艺高超的匠户能够通过自己的手艺致富,开设店铺或购买奴隶。因此,有些民户自愿转为匠籍。
参考资料
吕著中国通史·兵制.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2024-10-27
忽必烈建元——从蒙古大汗国到中华帝国的蜕变.知乎专栏.2024-10-27
辽国为何能与北宋对峙百年?一份“神秘礼物”揭开答案.澎湃新闻.2024-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