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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郡主

长安郡主朱氏(?-1428),州钟离(今凤阳县)人,朱元璋孙女,明太祖朱元璋次子秦王朱第二女,朱棣侄女。建文四年/洪武三十五年(公元1402年)七月十六日被朱棣封为长安郡主,许配给茹长子茹鉴,在陕西省营建长安郡主府第。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逝。

史料记载

《明史。卷一百五十一。列传第三十九》:“茹瑺,衡山人。洪武中,由监生除承敕郎,历通政使。勤于职,太祖贤之。二十三年拜右副都御史,又试兵部尚书,寻实授,加太子少保。及刘盈即位,改吏部,与黄子澄不相能,刑部尚书暴昭发其赃罪,出掌河南省布政司事。寻复召为兵部尚书。

燕兵至龙潭,帝遣瑺及曹国公李景隆、都督同知王佐诣燕军议和。瑺等见成祖,伏地流汗,不能发一言。成祖曰:“公等言即言耳,何惧至是。”久之,乃言奉诏割地讲和。成祖笑曰:“吾无罪而削为庶人,今救死,何以地为!且皇考封诸子,已各有分地矣。其缚奸臣来,吾即解甲清孝陵归藩。”瑺等唯唯顿首还。

成祖入京师,召瑺。瑺首劝进。成祖既即位,下诏言景隆、瑺、佐及陈瑄事太祖忠,功甚重。封瑺忠诚伯,食禄一千石,终其身。仍兵部尚书、太子少保。选其子鉴为秦府长安郡主仪宾。即命瑺出营郡主府第。

还朝,坐不送赵王,遣归里。既而为家人所讼,逮至京。释还。过长沙不谒谷王,王以为言。时方重藩王礼,谷王又开金川门有功,帝意向之。陈瑛遂劾瑺违祖制,逮下锦衣狱。瑺知不免,命子市毒药,服之死。时永乐七年二月也。法司劾铨毒其父,请以谋杀父母论。后以铨实承父命,减死,与兄弟家属二十七人戍河池市赵祯立,释还。李忱与所没田庐。

瑺居官谨慎,谦和有容。其死也,人颇惜之。”

仪宾:《明史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九》:“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县主,孙女曰郡君,曾孙女曰县君,玄孙女曰乡君,婿皆仪宾。郡主禄八百石,余递减有差。”

《封 长安郡敕》:

奉天承运,皇帝制曰:古之君天下者,子孙有女,必锡封号。朕兄秦王第二女,今已成人,特封为 长安郡主,配少保 茹瑺之子鉴。彼为仪宾,尔为郡主。既入茹氏之门,恪遵妇道,以奉舅姑。闺门整肃,内助常佳,毋累尔父母生身之恩,尔惟敬哉。

大明 洪武三十五年七月十六日

注释1:洪武三十五年即建文四年(1402年)

《明实录.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之十下》:“○丁酉封 秦愍王第二女为长安郡主。”

《明实录。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之十一》:“○命 茹鉴为中奉大夫、宗人府仪宾,以秦王第二女 长安郡主配之。鉴,兵部尚书茹瑺子也。”

《明实录。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十七》:“癸酉,遣忠诚伯茹瑺往陕西营 长安郡主府第。”

《明实录.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之四十》:“宣德三年。。。。。。○乙巳 长安郡主薨,主秦愍王之女,嫁仪宾 茹鉴,讣闻遣中官赐祭命、有司营葬事。”

家庭成员

祖父

朱元璋

父亲

朱樉,秦愍王朱樉,朱元璋次子,明代第一任秦王

丈夫

茹鉴,太子少保兼兵部尚书、忠诚伯茹瑺之子

四叔

朱棣

仪宾

茹鉴

姐姐

蒲城郡主,下嫁吴伦

兄弟

朱尚炳朱尚炳

永兴懿简王朱尚烈

保安悼僖王朱尚煜

兴平市恭靖王朱尚烐

永寿怀简王朱尚灴

安定王朱尚炌

关于仪宾

明朝宗室女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的丈夫称仪宾,所住府邸称为仪宾府。另外,明朝公主的丈夫称驸马都尉。

《明史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九》“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县主,孙女曰郡君,曾孙女曰县君,玄孙女曰乡君,婿皆仪宾。郡主禄八百石,余递减有差。”

参考资料

《明史.卷一百五十一.列传第三十九》.国学导航.2016-03-24

《明史 卷一百二十一 列传第九》.国学导航.2016-03-24

《明实录.太宗文皇帝实录》.国学大师.2016-03-24

《明实录.明宣宗章皇帝实录卷之四十》.文学100.2016-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