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地区
湛江专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设置的行政区域,在今广东湛江市、茂名市、阳江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除上思县)一带。
简介
湛江地区是广东省已撤消的行政区划。
历史沿革
据出土文物考证,今广东省湛江市辖地远在4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晚期(约夏、商之间),已有人类居住。
春秋战国时期,本地为百越南境。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今湛江辖地入中国版图,归属象郡。汉元鼎六年(前111年),南部今徐闻县、雷州市(原海康县)、遂溪县属交趾部徐闻县;北部今吴川市、廉江市分属交趾部高凉县和合浦县。
以后,南部三县先后属交州、越州、合州、南合州、东合州,至唐贞观八年(公元634年),改东合州为雷州,统管雷州半岛三县,直至清代;北部两县先后属广州市、罗州、化州市,至明清属高州市。
中华民国成立后,五县先后属广东省高雷道、南路行政区、南区善后委员公署、南区绥靖公署。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起,南部三县先后属广东省第八区、第十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吴川先后属第七区、第十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廉江市先后属第七区、第十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今市区范围历史上属遂溪县、吴川市两县。隋至唐初,市郊湖光镇旧县村曾先后为铁耙、遂溪县县治;南宋景炎三年(1278年),宋帝赵昺即位于市郊硇洲岛岛,升洲为翔龙县;明洪武年间至清雍正年间,曾先后在市郊旧县村和东海岛设置椹川巡检司。
清光绪二十五年十月(1899年11月)法国胁迫清政府签订《中法互订广州湾租界条约》,将遂溪、吴川两县属部分陆地、岛屿以及两县间的麻斜海湾(今湛江港)划为法国租界,统称“广州湾”,划入法属印度支那联邦范围,设广州湾行政总公使署,受安南总督管辖。从此,湛江市成为一个独立的行政区域。其范围:南部由原遂溪县属的通明港起向北至新圩沿官路为界至志满圩,转向东北至赤坎区以北、福建村以南分中为界向东出海面,横过调顺岛北边水面至吴川市县属的兜离窝登岸,再向东至西炮台河面分中出海,距陆地3海里海面起,向南沿硇洲岛、东海岛外海面直至通明港外3海里海面止;海陆总面积共约2130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518平方公里。首府初设于麻斜市;1911年废麻斜市,行政首府迁西营市(今霞山区)。
1943年2月,日本侵略军武装占领湛江市,曾建立极为短暂的日伪政权。
1945年9月21日,广州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回,以原范围划设市治,定名“湛江市”。1946年2月15日成立湛江市政府,为省辖市,并隶属广东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8年3月改隶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9年5月,改隶第十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公署设于湛江。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陆续解放湛江全境。
1949年12月初,中共南路地委、广东省南路专员公署在廉江市成立,辖湛江市、北海市和钦县、防城区、合浦县、灵山、雷州市、遂溪县、廉江、化州市、吴川市、梅茂、电白区、茂名市、信宜市;同年12月19日,湛江解放,仍为省辖市,南路公署迁湛江市赤坎。
1950年4月1日,湛江市人民政府成立;同年8月,南路专员公署改为高雷专员公署,辖徐闻县、海康、遂溪、廉江、化县、茂名、信宜、电白、梅茂、吴川县,划出合浦、灵山、钦县、防城4县设合浦专区。1951年4月,中共粤西区委成立,驻江门市,中共高雷地委划归中共粤西区委领导。
1952年11月,中共粤西区委和粤西行政公署由江门迁至湛江市赤坎,辖湛江市和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阳江市、阳春、茂名市、信宜市、电白区、化州市、吴川市、廉江市、遂溪县、雷州市、徐闻、东海县,中共高雷地委和高雷专署同时撤销。
1956年2月,中共粤西区委改为中共湛江地委、粤西行政公署改为湛江专员公署,辖湛江市和徐闻县、海康、雷东、遂溪、廉江、化县、吴川、电白、阳江、阳春、信宜、茂名县。
1958年10月,中共湛江地委和合浦县地委、湛江专署和合浦专署合并,改称为中共湛江地委和湛江专员公署,辖湛江市、茂名市、北海市和合浦、浦北县、灵山、钦县、防城区、东兴各族自治县、钦北壮族自治县、徐闻、海康、遂溪、廉江、吴川、化县、茂名、信宜、电白、阳江、阳春县。
1965年6月,国务院决定将合浦、灵山、东兴各族自治县、钦北僮族自治县和北海镇从广东省湛江专区划出,设立钦州市,归广西壮族自治区。
1983年9月,湛江地区建制撤销,湛江市和茂名市改为省辖市,实行市领导县新体制。原湛江地区所辖的吴川市、徐闻县、雷州市、遂溪县、廉江市划入湛江市;电白区、化州市、高州市、信宜市划入茂名市;阳江市、阳春县划入江门市,后又划出成立阳江市。现湛江市辖吴川、廉江、雷州(原海康县)3县级市,徐闻、遂溪2县,赤坎区、霞山区、坡头区、麻章区4区和湛江经济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