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继承
陈继承(1893年6月11日—1971年12月10日),别号武民,男,江苏靖江人,国民党陆军中将,国民革命军“黄埔嫡系”将领。
陈继承先后从江苏陆军小学堂第三期、南京陆军第四中学第三期、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二期步科毕业。1910年,他加入同盟会,曾任北洋陆军第七十二混成旅第一团第一营见习官,驻粤赣军第一师连长、营附、支队参谋长。1924年6月,他任黄埔军校中校战术教官,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第二师第六团上校团长,第二十二师师长等职务。1928年起,他任东路军第二纵队第二十一师师长,第三师副师长、代师长、师长,第一军军长兼洛阳卫戍司令等。1936年10月,他兼任武汉防空筹备处处长,11月调任豫鄂陕边区绥靖主任。同年12月上旬,他与其他高级将领被蒋介石召至西安市参加军事会议。同年12月12日,西安事变发生,他被扣,后获释。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军训部次长兼四川省军官训练团主任,重庆卫戍副总司令,川鄂陕甘边区总司令,第六战区副司令长官,第十一战区副司令长官兼北平前进指挥所主任。1946年后,他任北平警备司令,北平绥靖公署副主任,华北“剿总”副总司令,首都卫戍总司令,总统府战略顾问委员会委员。1950年5月,他到中国台湾,1952年10月退役,1958年7月退休。1971年12月10日在中国台湾省台北市逝世。
1930年1月,陈继承获颁三等宝鼎勋章。1931年1月,陈继承获颁二等宝鼎勋章。1945年3月,陈继承获颁一等云麾勋章。1945年10月10日,陈继承获颁忠勤勋章。1946年5月获颁胜利勋章。1946年11月获得美国政府颁赠总统自由勋章。1947年1月获颁光华甲种一等奖章。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1893年6月11日,陈继承出生。他幼年在家塾学习。14岁,他毕业于江苏陆军小学堂,后考入南京陆军中学续读,期间秘密加入同盟会。1909年广州新军起义失败后,他潜往密谋集众再举事,未果而返回江苏省。
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后,陈继承在南京参加光复活动。1913年“二次革命”时,他参与中国国民党组织的秘密军事联络行动。1914年1月,他考入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二期学习,于1916年5月毕业。
从军生涯
从军早期
毕业后,陈继承被分配至北洋陆军第七十二混成旅第一团第一营,担任见习军官一职。随后,他返回故乡,并在靖江县商会武装民团中担任教官。1918年10月,受李明扬之邀,陈继承南下前往广东。到了1921年,他已在驻粤赣军总指挥部担任副官,并在驻粤建国赣军第一师步兵团中历任连长、营附以及支队参谋长等要职,期间积极参与了赣军对孙中山在广东发起的多次军事行动的支持工作。
任教黄埔
1924年5月起,陈继承任黄埔军校战术教官,10月升任军校教导团第二营营长,11月在广州与吴慕墀完婚。次年1月,他成为军校第三期入伍生总队第一营营长,参与平定广州商团叛乱及滇桂军阀讨伐战。革命军首次国民革命军东征时,他负责防守广州东郊,保障后方。5月,他还兼任军校本部战术教官。
东征北伐
1925年8月,陈继承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第二师第六团团长,率部参加第二次东征作战。同年10月惠州战役中,接任第二师第四团团长,率部参加讨伐陈炯明部的河源市、华阳之战。
1926年7月,陈继承率团参加北伐,任第一军第二师第四团团长,攻克汀泗桥时战功显赫,升任副师长。12月,他成为第一军第二十二师师长,参与攻克武昌城,后南下攻克南昌,任东路军第二纵队师长,进军浙江、上海。1927年夏,陈继承任第二十一师师长,参与第一次渡江北伐津浦路战役及龙潭战役,之后几乎指挥了所有北伐重大胜仗,并最终成为中央军高级指挥官。
1927年9月,陈继承任第一集团军第一路军第九军第二十一师师长,再次渡江参与北伐。1928年7月,国民革命军改编后,他成为第三师副师长,兼任江南剿匪副司令。1929年1月,钱大钧离职,陈继承代理第三师师长,9月正式接任,率部南下支援粤军对抗张桂联军。1930年5月,他参加中原大战,任南路集团军第三师师长,在邢台市击败石友三部。
参加“剿共”
1931年7月,陈继承代理陆军第一军军长,兼洛阳卫戍司令。次年6月,他正式成为该军第五任军长,并兼任豫鄂皖边区剿匪中路军指挥官,参与第四次围剿红军第四方面军。12月,他又兼任豫南善后副委员长、清剿指挥官及行政督察专员。1933年7月,陈继承任粤赣闽湘鄂剿匪军西路军司令,参与第五次围剿红军第一方面军。1934年11月,他任军事委员会驻赣绥靖第四绥靖区司令,驻江西修水,统率约五万人。1935年4月,国民政府授予他陆军中将衔。
1935年4月10月,陈继承任湘鄂赣边区“剿匪”总指挥部总指挥。1935年10月,陈继承任武汉警备司令部司令官。1935年11月,陈继承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1936年年11月,陈继承任豫鄂陕边区绥靖公署主任。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变”发生时,陈继承与夫人及蒋鼎文等高级将领被扣押于西京招待所。同年12月27日,陈继承夫妇和被扣留的15人,乘一架大型福特飞机返回南京。
抗战期间
1937年4月,张治中因病离职,陈继承接任南京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教育长,负责军校日常工作,同时管理第十一至十三期学生,并一度兼任教育处处长。抗战爆发后,他主导军校迁至西南,继续担任教育长,并兼任成都军校军官教育队队长。他坚持每日到校,认为军校是军队榜样,严格要求学生,即使在搬迁过程中也不中断课程。
1938年2月,陈继承任军事训练部次长。1939年春,他兼任四川干部训练团主任及新兵训练总处处长。同年夏天,他组建第十四、二十五补充兵训练处,后改编为新三十三师和新三十师。1942年5月,他卸任军校教育长,隐居重庆两年多。1944年春,他出任重庆卫戍副总司令,12月转任川鄂陕甘边区总司令。次年2月,改任第六战区副司令长官。5月20日,他作为军队代表参加国民党六全大会,当选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
国共内战
抗战胜利后,陈继承任第十一战区第一副司令长官,兼北平前进指挥所主任,负责接收华北日军投降。1946年8月,他任北平警备总司令。次年2月,第十一战区裁撤,他转任保定绥靖副主任,兼北平指挥所主任及警备总司令。12月,保定与张垣绥靖公署合并为华北剿匪总司令部,他任第一副总司令。后因与傅作义矛盾,被调离华北。
1948年10月30日,陈继承任南京卫戍总司令部总司令。1949年1月21日蒋介石下野后,陈继承转任国民政府总统府战略顾问委员会委员。1949年春,陈继承先后随南京国民政府迁移广州市、重庆市,后赴中国香港寓居。
台湾经历
1950年5月,陈继承奉召赴中国台湾,仍任“总统府”战略顾问委员会委员等职。1952年10月,陈继承奉命退役,转任台湾招商局顾问及台湾交通银行监察。1958年7月,陈继承退休。
人物逝世
1971年12月10日,陈继承因病在中国台湾省台北市逝世,终年79岁。
个人生活
人物关系
婚姻家庭
陈继承的原配是张志辉,后因张志辉染有不良嗜好而离异,第二任妻子是吴慕墀。
陈继承持家从严,每月薪金从不过问,全权交由夫人吴慕墀掌管,督促子女及侄儿从小养成勤俭刻苦,乐于捐资奖励子侄攻读。
个人习惯
长期戎马生涯,使陈继承养成严格军事化作风,每天早起晨运成为长期习惯。陈继承把蒋介石推荐的《曾文正公家书》,奉为座右铭;出行训练和居家,他都在案头常备《资治通鉴》(简本)和《孙子兵法》,勤于研读经常翻阅。
陈继承退休后每天凌晨锻炼,还喜爱书法。
主要作品
所获荣誉
人才培养
陈继承因为长达五年的教育长经历,后来许多高级将领及各级校官都曾是他的学生,见面均称呼其“陈老师”,故在军中有“黄埔区儒将”赞誉。
后世纪念
陈继承逝世后安葬于台北阳明山麓,蒋介石为其亲笔题写墓碑。其夫人吴慕墀1979年2月12日因病逝世,与陈继承合葬。
参考资料
陈继承与黄埔军校.黄埔军校同学会.2025-03-07
陈继承.黄埔军校同学会.2025-03-07
陈继承 (1893~1971).陕西省图书馆.2025-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