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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东印度公司

英国东印度公司(English East India Company)又被称作约翰公司(John Company),成立于1600年12月31日,是一家英国特许贸易公司,也是世界历史上第一家对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后改名为“荣誉东印度公司”。

1600年,东印度公司成立,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给英国东印度公司颁发了皇家特许状,允许在印度进行贸易。1612年,英国不再满足于香料生意,开始做起了棉花等生意。1698年9月5日,威廉三世(William Ⅲ)另颁特许状成立了“新东印度公司”,原来的东印度公司就被称为“旧东印度公司”。新旧东印度公司并存了一段时间,直至1709年安妮女王(Queen Anne)颁发新特许状,新旧东印度公司合并为“联合东印度公司”。此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官方名称再未发生过变更。1773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东印度公司规范法案”,明确地建立了国会对公司的主权和最终控制权力。同时,东印度公司取得了孟加拉国鸦片贸易的独占权,引发了第一次鸦片战争,最终中国割让香港岛给英国。1849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又占领了印度西北部的旁遮普省。从此,英国完全占领了印度,印度全国沦为英国的殖民地。从1757年到1857年,东印度公司逐渐演变成一个集商业、政治、军事和司法为一体的政商机构。1770年,孟加拉爆发饥荒,东印度公司向女王陛下政府寻求破产保护。英国政府于1813年取消了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垄断权;在1833年,英国政府又取消了东印度公司对中国的贸易垄断权,并在同年禁止东印度公司在印度进行贸易活动。1858年,英国政府剥夺了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管辖权,印度成为英国的直属殖民地。1862年,东印度公司设在伦敦总部的房子(东印度住宅)被拆除;1873年,东印度公司进行了最后一次分红;1874年,东印度公司被英国政府正式取缔。

1670年,秃头查理发布了5条法律,授予东印度公司自主占领地盘、铸造钱币、指令要塞和军队、结盟和宣战、签订和平条约和在被占据地区就民事和刑事诉讼进行审判的权利。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主要贸易货物是棉花、丝绸、靛青硝酸钠和茶,以及1773年后对中国销售罂粟

发展历程

公司成立

随着公元15世纪末到公元16世纪初新航线的开辟,世界贸易的市场不断扩大,英国、荷兰,尤其是英国的商业发展迅速。各国的统治者和资产阶级都迫切地想建立商业垄断公司,以便于他们进行海外贸易,取得海上的霸权。尼德兰的独立战争还没结束,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就已经开始发展对外贸易和殖民扩张了。公元17世纪荷兰的海洋贸易是领头羊,被称为“海上马车夫”。他们把香料占为己有,形成垄断,再贩卖到欧洲各地。后来英国人在爪哇岛也发现了香料。为了打破荷兰对香料贸易的垄断,分得世界贸易中的一杯羹,在英国枢密院的默许下伦敦商人筹备创办了东印度公司。公元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给英国东印度公司颁发了皇家特许状,允许它在印度进行贸易。从此,英国东印度公司迅速发展起来,成为英国最有势力的商业巨擘,也为英国后来成为“日不落”帝国铺好了路。

在创立初期,英国东印度公司只是一个商业组织而已,工作主要是协调和解决英国与亚洲各国贸易时产生的问题。但后来慢慢垄断了英国印度之间的商业贸易,获得了丰厚的利润,成为英国在亚洲发展海外贸易的利器。1612年,英国在印度西部的苏特拉设立贸易站,不久,又在印度东南部的金奈建立商馆。与此同时,东印度公司已经不再满足于香料生意,开始做起了棉花等生意。因为印度的棉花物美价廉,深受人们喜爱,英国人便想据为己有。1615年,英皇詹姆斯一世派托马斯·罗伊爵士拜访贾汉吉尔,贾汉吉尔是印度次大陆70%的领域的统治者。这次外交拜访的目的在于在印度苏拉特和其他地区授予东印度公司独一无二的定居和建立工厂的权利。作为交换,英国东印度公司愿意向贾汉吉尔提供欧洲市场上的货物和珍品。在这样明显的保护下东印度公司很快就超过了在果阿和孟买建有基地的葡萄牙人。在苏拉特、金奈、孟买和加尔各答建立了大本营。到1647年为止,它在印度已经建立了23个工厂(即基地)。其中大的基地有位于孟加拉的威廉堡、在金奈的圣乔治堡和孟买城堡。1634年莫卧儿帝国皇帝对英国商人的优待扩展到孟加拉地区(1717年甚至完全赦免了孟加拉地区的关税)。同时,东印度公司不断通过马六甲海峡对荷兰人发起香料贸易的垄断挑战。

稳定发展

1670年,英王查理二世准许东印度公司有权获得领土,并可以在其控制区内建立军队、铸造钱币和行使其他权力。1680年,东印度公司开始雇用印度籍军人,组成了东印度军,为英国人服务。这些雇佣军在英国占领印度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东印度公司利用这种商人与军人的联合,强制驱逐商场上的竞争对手。1688年爆发的辉格党革命废黜了詹姆斯二世国王,让一些和东印度公司有利益冲突的机构随之公开与东印度公司作对,但东印度公司最终吞并了这些机构。

东印度许多公司的职员发财回到英国后建立了自己的不动产、企业和获得了政治权利。在英国国会中东印度公司建立了一支自己的说客队伍。但一些原来与英国东印度公司协助的有野心的商人希望能够在印度建立自己的私人公司,因此也对英国东印度公司施加压力。在这些压力下,1694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一个非管制法案。这条法案允许任何英国公司与印度贸易,除非国会通过法案禁止该贸易。这样英国国会实际上取消了施行了约100年的特许状。

两个公司在英国和印度抗争了一段时间,都想获得贸易的主宰地位。但很快就看得出老公司实际上几乎没有遇到任何竞争。最后两个公司于1702年合并,同时参加合并的还有政府的一些机构和两个其他公司。这个新公司向政府出借了320万英镑,作为交换获得了此后3年的独一特权。这个合并公司的全名为“英格兰商人东印度贸易联合公司”。

1698年9月5日,威廉三世(WilliamⅢ,1650-1702,r.1694-1702)另颁特许状成立了“新东印度公司”(官方名字为“英国东印度贸易公司”),原来的东印度公司就被称为“旧东印度公司”。这个新公司拥有国家保障的两百万英镑的资金,但旧公司的分股人很快就购买了新公司31.5万英镑的股份,由此在新公司中占多数。同年,东印度公司向印度莫卧儿帝国政府买下了位于孟加拉湾恒河口岸的加尔各答等3个村落。这些村落虽小,作用却非常大,其周围盛产大米、黄麻,河流纵横交错,平原一望无际。东印度公司在这里设立了贸易总部,把印度的粮食和工业原料,源源不断地运回英国,从中获得了丰厚的利润。新旧东印度公司在英国和印度抗争了一段时间,都想获得贸易的主宰地位,直至1709年安妮女王(Queen Anne,1665-1714,r.1702-1714)颁发新特许状,新旧东印度公司合并为“联合东印度公司”,全名为“英格兰商人东印度贸易联合公司”。此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官方名称再也没有发生过变更。1711年,东印度公司在中国广东建立了一个贸易点来使用白银换取茶叶。英国皇室复辟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地位更加提高。之后东印度公司的实力越来越强,逐渐占领了金奈、加尔各答、孟买三个城市,并在这里设立三个管区,把它们变成进一步侵占印度其他地区的支点。

1756年,孟加拉的纳瓦布(相当于总督)向东印度公司提出抗议,要求他们拆除在加尔各答的威廉堡,遭到英国人拒绝,随后纳瓦布发兵赶走了英国人,收回了加尔各答。1757年1月,罗伯特·克莱武率军在恒河口登陆,经过短时间激战,重新占领了加尔各答。6月,孟加拉纳瓦布调遣7万大军与克莱武的900名英军(另外还有2000名印度土兵)在普拉西地区作战。虽然双方实力悬殊,但诡计多端的克莱武事先用大量金钱珠宝收买了孟加拉纳瓦布的不少军官。这场战役中,英军只以死伤75人的代价,就击溃了孟加拉7万大军,连纳瓦布也被英军杀死。这次战役之后,东印度公司任命克莱武为孟加拉总督,开始统治孟加拉,并扶植亲英派印度人建立傀儡政权

发展后期

1773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东印度公司规范法案”,它明确地建立了国会对公司的主权和最终控制权力。议会授权内阁管理东印度公司,但内阁只管最高人事,并不直接干预公司内部事务,首次规定设立印度总督的职位,这成为英国政府控制印度的第一步。同时,东印度公司取得了孟加拉国鸦片贸易的独占权,并宣布对孟加拉、比哈尔、奥理萨三个地区所生产的鸦片专卖,逼迫鸦片种植者只能按照规定的价格将鸦片卖给英国东印度公司。之后东印度公司进一步完善了专卖制度,1799年,东印度公司禁止任何人私种罂粟,种植罂粟的烟农必须与东印度公司签订合同,在公司指定的地点按规定的数量种植,再按规定的价格出售给东印度公司。同时,签订了合同的烟农,可以得到东印度公司提供的贷款;如果烟农违约,不种植罂粟,则要处以3倍于贷款的罚金。东印度公司的专卖制度,把孟加拉地区的鸦片生产、贩卖牢牢控制在自己的手中,从而形成了垄断经营,便于牟取暴利。

在“孟加拉鸦片”之外,“马尔瓦鸦片”迅速崛起,并对“孟加拉鸦片”形成了巨大的竞争压力。作为非东印度公司的产业,“马尔瓦鸦片”价格低廉,大量销往中国,从而对东印度公司垄断的“孟加拉鸦片”形成了巨大威胁。在这一竞争压力下,东印度公司改变了限制数量牟取暴利的垄断政策,允许每箱“马尔瓦鸦片”缴纳177印度卢比的通行税之后,任意收购、贩卖。而东印度公司所控制的“孟加拉罂粟”,也停止了总量的控制,全力发展鸦片业,每年输往中国的鸦片也迅速增加。1796年,清政府正式禁止鸦片进口,而东印度公司根本不想放弃这一罪恶的买卖,但停止使用本公司的船只装运鸦片,表面上表示东印度公司断绝了鸦片交易。实际上,东印度公司将鸦片高价卖给散商,即来自英国或英属印度的私商,又称港脚商人,再由这些散商运往中国。鸦片由印度输入,在中国广州市附近形成了黄埔区一广州、澳门、外伶仃岛三大毒品走私中心。一个新的三角贸易链开始形成,在这个英国、印度与中国的三边贸易圈里,东印度公司的货船依旧充当着载体,东印度公司从英国装上毛纺品等工业制成品,运到印度卖掉,再装上印度盛产的罂粟,然后,运到广东省沿岸,把鸦片在中国卖掉,换成茶叶、丝绸、土布装上船运回英国。之后,英国继续占领印度其他地区。1799年,经过持续23年的战争之后,英国又占领了印度南部具有很强实力的封建王国迈索尔。1838年,仅销往中国的鸦片就高达1400吨。面对白银的大量流出,清政府开始严禁鸦片,并对走私者处以死刑,委派林则徐监督禁烟,引发了第一次鸦片战争,最终中国割让香港岛给英国。1849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又占领了印度西北部的旁遮普省。从此,英国完全占领了印度,印度全国沦为英国的殖民地。

从1757年到1857年,东印度公司逐渐演变成一个集商业、政治、军事和司法为一体的政商机构,成为印度的一股重要势力,已经不再像是一个贸易企业,而是越来越像一个国家了。但是,从18世纪60年代起,英国东印度公司开始走下坡路,1767年公司无力交纳女王陛下政府规定的每年40万英镑,开始向政府贷款,财政危机越来越严重。在1770年,孟加拉爆发饥荒,这场饥荒饿死了孟加拉的三分之一的人口,降低了孟加拉的生产能力,东印度公司也因此遭受严重亏损,不得不向英国政府寻求破产保护。也就是在这一时期,反对东印度公司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英国政府对东印度公司采取了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对东印度公司的监管导致了英国政府对东印度公司的直接管理,直接管理又导致了英国政府对东印度公司采取国有化改制的结果。1784年,女王陛下政府在东印度公司成立了监事会,对东印度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进行指导。

与此同时,为了抑制东印度公司日益膨胀的政治权力,英国政府于1813年取消了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垄断权;在1833年,英国政府又取消了东印度公司对中国的贸易垄断权,并在同年禁止东印度公司在印度进行贸易活动。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殖民统治激起了印度的民变。1857年,印度民族大起义爆发,东印度公司在英国受到严厉责难。1858年,英国政府剥夺了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管辖权,印度成为英国的直属殖民地。1862年,东印度公司设在伦敦总部的房子(东印度住宅)被拆除;1873年,东印度公司进行了最后一次分红;1874年,东印度公司被女王陛下政府正式取缔。

企业架构

管理层

东印度公司是一家向 “印度” 交易的英国商人的股份制协会。工厂由一个主要因素和一个因素委员会经营。如果一个地区特别成功,则建立了一组称为定居点的工厂,并由代理商和理事会管理。然后,定居点可能发展成为由代理人管理的被称为总统的中心。该公司建立的第一家工厂位于班坦,在1604年至1613年之间进行了几次航行。公司创始之初共有125个持股人,资金为7.2万英镑。东印度公司由一名总督和24名董事组成全体董事,皆由全体经营者委任,并要向全体经营者定时汇报。全体董事下辖10个要做定时汇报的委员会。

管理模式

英国东印度公司开创了一种被管理大师汤姆·彼得称为“张弛有度“的管理模式。一方面东印度公司让自己的员工与自己紧密联系在一起,以防止他们工作出轨,东印度公司教会自己的员工各种业务技能,连如何将货物捆绑结实这样的技巧都教给员工;另一方面,东印度公司通过向员工下放经营权来提高管控水平,东印度公司的每个员工都有权以自己的方式执行自己的订单,而且还可以用自己的账户支付或收取货款。这些措施让东印度公司成为了事实上的两种组织结构:一个以在英国伦敦总部为中心的公司,另一种是遍布东半球,以各个地区主管为中心的营销网络。

企业业务

1670年,秃头查理发布了5条法律,授予东印度公司自主占领地盘、铸造钱币、指令要塞和军队、结盟和宣战、签订和平条约和在被占据地区就民事和刑事诉讼进行审判的权利。东印度公司的主要贸易货物是棉花、丝绸、靛青硝酸钠和茶。1773年,东印度公司取得了孟加拉国罂粟贸易的独占权,逼迫孟加拉国农民种植鸦片,然后通过鸦片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从中牟取更大的利益。

在18世纪,英国东印度公司庞大的贸易量是法国瑞典丹麦奥地利普鲁士王国欧洲竞争对手难以匹敌的。欧洲的东印度公司都将货栈(行)设立在广州珠江口岸,这里是1757年以来它们获准停留的唯一地点。到19世纪中期,这些公司通过大型货船把大量中国瓷器运到欧洲,在阿姆斯特丹伦敦和其他欧洲港口拍卖或私下出售。这种贸易使各国东印度公司连同官员、商业代理和船长们获得巨大利益。

企业文化

占据垄断地位的国有控股企业的规模会变得越来越大,而企业的竞争意识却会逐渐丧失。公司是一种典型的经济组织形式,现代的公司管理人无一不遵循节俭办企业这一原则。在东印度公司成立之初的头二十年,托马斯·塞密尔这位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主管人并没有管理东印度公司的经营活动。在东印度公司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组织时,其管理组织仍然保持了较小的规模。东印度公司英国总部的人数在1785年是159人,而到1813年也不过是241人,而东印度公司在发展高峰时期的员工人数达到了数百万人。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历届经理人和领导人都强调节俭的重要性,注重经济活动的节俭和管理程序的简化,并且东印度公司有周期性的精简开支活动;例如,在1816年,东印度公司总部就将星期六的半天班转变成了全天班,而且还撤销了一年一度的龟肉宴。

衍生文化

《印度档案》

《印度档案: 东印度公司的兴亡及其绘画中的印度》由英国约翰·麦卡利尔所著,湖南人民出版社于2020年7月出版。本书聚焦17世纪至19世纪的印度,通过大英图书馆的珍贵历史档案,解密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发展、兴盛和衰败,以及欧洲视角下的印度风情。本书特色是来自大英图书馆等多家艺术机构的图文档案,尤其是125幅旅印画家的珍贵画作及东印度公司重要人物的信件。在画作中,有旅印军官的纪实风景画,有随军的皇室画师为莫卧儿帝国王室及东印度高层绘制的肖像画,也有淘金画家笔下的印度风土人情;而在信件中,则有当时当权人物对战局、贸易及印度文明的观点看法。

《加勒比海盗2》

东印度公司曾出现于2006年电影《加勒比海盗:聚魂棺》中,影片中海盗猎手拜克特受东印度公司的派遣,四处寻找具有魔力的“聚魂棺”。

相关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于2012年1月5日发布《有争议的档案索要问题国际调查结果分析》,印度提出向英国索要1616年至1947年期间东印度公司和印度办公室的一整套缩微胶片。从1975年开始谈判。与印度办公室图书馆达成了一项协议,移交了部分资料。索要的全部数量大约为2,875,000张底片。为了便于解决索要问题,表示可以考虑采用共同遗产概念。

巴基斯坦提出向英国索要保存在伦敦东方和印度办公室文件汇集中的公共文件。这些资料包括1616-1850年间东印度公司的文件,1800-1947年间的行政区文件和与1947年与印度独立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从1947年开始谈判,已经达成了一项协议,但没有得到批准,已经移交了部分复制件。索要的依据是文件的来源原则。

参考资料

《经济学人》深度剖析东印度公司完美运作制度.网易手机网.2024-03-02

第二单元 东印度公司.中国国家博物馆官方网站.2024-01-25

EAST.ampltd.2024-03-02

印度档案: 东印度公司的兴亡及其绘画中的印度.北京市人民政府.2024-03-03

Mtime时光网.时光网.2024-03-03

有争议的档案索要问题国际调查结果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2024-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