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经济开发区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是2006年经省政府批准建立的省级开发区,系国家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安徽省新型工业化童车童床示范基地、安徽省50家创业基地和九家循环经济园区之一。园区位于合肥市经济圈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范围内。
基本概况
舒城经济开发区位于县城北部,总规划面积60平方公里,2002年开始筹建,2006年2月被省政府正式批准为省级开发区,批准规划面积为2平方公里,2012年11月,省政府批准开发区扩区升级,同意扩区至13平方公里,目前已建成区面积10平方公里,下辖7个村、一个社区,常住人口3.8万人。
舒城经济开发区是县城规划区重要组成部分,与县城核心区紧密相连,是产城一体化园区。近年来,舒城经济开发区累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3亿元,实现了路、水、电、气、网络通讯、亮化、绿化全覆盖。园区内医院、学校、商场、公租房等生活设施应有尽有,为工业发展提供丰富的配套元素;拥有110万千伏及35万千伏变电所2座,拥有日供水4万吨自来水厂和日处理1万吨污水处理厂各1座。园区规划和建设了中小企业创业园、新马食品产业园、电动车产业园、童车童床产业园和五金产业园。初步形成了以三乐童车为代表的童车童床类、以快乐蜂食品为代表的食品加工类和以汇联机械为代表的汽摩配件类三大主导产业。园区产业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相互促进。
2014年,入区企业146家,其中规模企业60家,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20家;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81.7亿元,税金3.36亿元。
优惠政策
为加快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吸引国(境)内外投资者来我县投资兴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特制定《舒城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对在我县投资的外来企业,除享受国家、省赋予的各类政策以外,还享受本《规定》相关优惠政策。
一、工业
(一)项目总体要求
1.县经济开发区、杭埠经济开发区土地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200万元/亩,预期亩均税收应不少于10万元/年;乡镇工业集中区土地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150万元/亩,预期亩均税收应不少于8万元/年。
2.项目建筑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0,建筑密度一般不低于40%,绿地率一般不高于1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省级开发区不超过6%)。
3.县经济开发区、杭埠经济开发区单个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6000万元,乡镇工业集中区单个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30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鼓励企业通过租赁、购买标准化厂房等途径解决生产经营场所。
4.高新技术、高附加值、高回报率项目的投资强度、投资规模,实行“一事一议”。
5.项目符合我县产业发展规划和节能、环保要求,经营期在10年以上。
(二)财税政策
6.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新办工业企业,自协议约定投产之日起,其足额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执行“三奖三半奖”,即前三年全部奖励给企业,接下来三年减半奖励给企业。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依法足额缴纳后,连续三年全部奖励给企业。足额征收的契税,一次性全部奖励给企业。
7.对工业项目实行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6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项目,按1.5%给予补助;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项目,按2%给予补助;2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项目按2.5%给予补助;3亿元以上项目补助实行“一事一议”。
8.鼓励“飞地经济”、“园中园”合作模式。对国内外地区政府、开发园区,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战略投资者等进行整体开发、建设园中园、共管园和托管园,实行“一事一议”。
9.高新技术、高附加值、高回报率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10.对国内、国际500强企业、央企、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集团、总部、地区总部)在我县投资的重大项目,自纳税之日起,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足额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连续5年全额奖励给个人。
11.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在投资企业持有经营期间,其年度建设占地亩均纳税额高于10万元的,其当年足额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全额奖励给投资企业;出租厂房形成的租金收入,前三年按其租金收入实际足额缴纳的营业税和房产税100%奖励给投资企业,后两年按50%奖励给投资企业。
12.新办工业企业建设期间,县级行政性规费全免。涉及投资企业在县内缴纳的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的各项经营性收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减半收取。对规划设计收费县内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最低标准20%比例征收。
(三)土地政策
13.工业项目用地按国家规定实行招拍挂,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14.鼓励新办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兴建多层厂房。对超出容积率且建设密度达到合同要求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三层厂房补助150元/㎡,四层及以上补助200元/㎡。
二、现代服务业
(一)基本政策
1.现代服务业项目选址必须符合我县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2.建设规费比照县重点工程收费标准“一站式”收取。
3.土地根据土地成本及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地价后依法进行招拍挂;为工业生产配套的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及仓储物流等投资项目用地,执行工业用地政策。
(二)财税政策
4.对新设立的风险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自纳税之日起,其足额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按100%、后三年按50%奖励给企业。
5.新引进年纳税总额300万元以上的国内外知名企业总部、地区贸易公司、销售公司,自纳税之日起,其足额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连续3年按50%奖励给企业。
6.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仓储(冷链)、加工、配送(运输)等现代物流企业,自纳税之日起,其足额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连续3年按50%奖励给企业。
7.投资建设建筑面积3万㎡以上、建成后产权不分割出售的大型商业项目(含专业市场),或新引进营业面积3万㎡以上的国内外知名连锁商贸企业,自营业之日起,其足额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连续3年按50%奖励给企业。
8.新注册设立的会展企业,其会展服务业务足额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连续3年按50%奖励给企业。
9.在县城、万佛湖度假区规划范围外建四星级酒店并通过星级认定的项目,土地按规定实行招拍挂后,其出让金纯收益全部奖励给企业用于补助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企业足额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连续3年按50%奖励给企业。
10.落户万佛湖、万佛山旅游度假区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为5亿元以上的旅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项目,投资强度、亩均年缴税收、奖励办法等实行“一事一议”。
万佛湖、万佛山旅游度假区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6000万元以上旅游建设项目,按协议要求预期建成后,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给予项目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自营业之日起,项目企业足额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连续5年按50%奖励给企业。
11.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民营医疗机构、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纪念馆、展馆、大型剧院、实景演出场所、动物园、植物园,体育竞技馆、训练场馆、健身中心、文化影视城、影视创作基地,动漫基地等项目,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文化娱乐项目企业,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体育经营项目企业以及在本县注册设立的文化类商业演艺公司,自营业之日起,企业足额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连续5年按50%奖励给企业。
12.新引进网络运营服务、软件服务企业,自纳税之日起,其足额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连续5年按50%奖励给企业。
13.对国家级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研究院所、研发中心(含分中心)和大学科技园在我县建立研发、中试基地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
三、附则
1.上述奖励与补助政策以及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结算,由县政府与相关财政受益单位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同级财政负责落实。
2.本规定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本规定由县招商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县文件相关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此文件为准。
特色园区
五金产业园
一、工程立项
县发改备案[2014]119号
二、项目概况
规划面积1平方公里,依托合肥市家电、汽车等产业,重点引进五金及其相关配套企业入驻。2015年建设16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力争引进5家左右企业入驻。
三、项目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亿元,资金来源于企业投资。
四、责任单位
联系领导:赵 珞 李光年;责任单位:县开发区;责任人:李小平
五、工程进展
16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已建成10万平方米,已有奔腾五金、皖水电机、巨石新能源、银峰工投等企业入驻。
新加坡食品产业园
一、工程立项
县发改备案[2014]88号
二、项目概况
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计划从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引进高端食品及其配套企业入驻。2015年建设2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力争引进3~5家左右企业入驻。
三、项目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亿元,资金来源于企业投资。
四、责任单位
联系领导:赵 珞 李光年;责任单位:县开发区;责任人:李小平
五、工程进展
16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已建成12万平方米,已有快乐峰食品、宏峰纸板、汇聚工投等企业入驻。
基础设施
交通
开发区毗邻G206国道;G3w德商高速公路,京港高速铁路合安九段穿境而过。G105国道、G3北京-台北高速公路、G42合肥—安庆高速公路、合九普速铁路贯穿县境,6条省级公路连接四方,122条县乡公路纵横全境,水路运输通巢湖达长江,由合肥新桥国际机场舒城城市候机楼可搭乘机场巴士1.5小时内到达机场(直线距离56公里)。距省会合肥市市区仅48公里,距国家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仅36公里。
电力
舒城县有220KV变电所1座,110KV变电所2座,35KV变电所10座,年供电量2.5亿千瓦时,全县乡镇通电率100%,户通电率100%。
通讯
全县程控交换机总容量20多万门,电话、电视通村率达100%,国际国内直拔电话、光纤通信、图文传真、移动通讯、分组交换、数据通信、网络通信、1千兆宽带网等门类齐全。
供水
年供水能力2000万吨。
金融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徽商银行、中国保险集团公司、安徽省证券公司等在舒城县设有分支机构;本地有隶属于安徽农村合作金融分布于全县21个乡镇的舒城农村商业银行,正兴村镇银行,桐城农村商业银行在舒城设有支行。设施完备、服务优良,可为外商投资企业开设外币、外汇帐户,并通过本地金融市场调剂外汇余缺。
医院
学校
中等师范专科院校1所,普高11所,职高3所,初中51所,小学460所,幼儿园131所。
酒店
五星级酒店1家,四星级2家,三星级2家,二星级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