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单百科
  2. 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Terrorism)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是指以非常的暴力手段或暴力相威胁,造成恐怖效果,以达到某种政治或社会要求的行为。《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第6版,2013年)对恐怖主义的定义如下:恐怖主义指蓄意通过暴力手段(如制造爆炸事件、劫持飞机、绑架等),造成平民或非战斗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行为和主张。

恐怖主义一词译自英文terrorism。其中,terror这个词早在2100年前就已经出现,“恐怖主义”一词最初用于描述法国大革命期间雅各宾俱乐部的“恐怖统治”。依据学界通常观点,可以将恐怖主义的演化史分为古代恐怖主义、近代恐怖主义、现代恐怖主义与当代恐怖主义四个阶段。

恐怖主义的类型就像对恐怖主义定义一样,学者们对于恐怖主义类型的划分也各不相同。威金森把恐怖主义分为四类:刑事恐怖主义、精神恐怖主义、战争恐怖主义、政治恐怖主义。海克把恐怖主义分为疯狂型的恐怖主义、刑事性的恐怖主义和斗士型的恐怖主义三类。施密德在《作为沟通的暴力》一书中将恐怖主义分成三类:暴乱型恐怖主义、国家恐怖主义和义务警察型的恐怖主义。比较常见的恐怖主义有国际恐怖主义、 政治恐怖主义、 宗教恐怖主义、 网络恐怖主义等类型。

恐怖主义具有不可预测性和残忍性的特点。当代恐怖主义具有主体类型多样化、小型化,手段科技化、网络化,高度随意性与高度组织化并存等一系列特征。恐怖主义鼓励对平民实施暴力,其形式从传统的绑架、劫持人质、暗杀到不断演进的劫机、爆炸、自杀式袭击、使用生化武器或是进行网络攻击等不一而足。造成恐怖主义的原因十分复杂,包括宗教、经济、社会、心理等多种原因。

恐怖主义对国家安全、国际关系等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由于恐怖活动威胁到许多国家的安全,各国都在采取措施以确保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国际反恐合作已经出现国家、集团、地区、各种国际组织相互交叉的协作,形成多层次合作机制,合作的内容包括交换情报、引渡恐怖分子、相互协调计划以及设立专门的联合反恐机构,成立快速反恐部队等。

词源及定义

词源

恐怖主义一词对应的英文词为terrorism。从词源来说,terrorism来自terror,而terror来自拉丁语中的terrere,意思是“使人害怕或担心”,-ism是来自法语的名词后缀,指“实施”,因此terrorism意思是“实施令人担心的事情或者引起恐惧”。其中,terror这个词早在2100年前就已经出现,“恐怖主义”(terrorism)一词最初用于描述法国大革命期间雅各宾俱乐部的“恐怖统治”。

定义

关于恐怖主义的概念,至今并没有一个能被大家所公认的定义。有的国家认为是恐怖主义的行为,其他国家可能会认为是合法的政治抗议。因此,没有国际上统一认定的恐怖主义定义。人们将形形色色的恐怖活动都称为恐怖主义,把从事这种活动的人视为恐怖分子。从一般意义上讲,凡以非常的暴力手段或暴力相威胁,造成恐怖效果,以达到某种政治或社会要求的行为都是恐怖主义行为。

中国

《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2013年)对恐怖主义的定义如下:恐怖主义指蓄意通过暴力手段(如制造爆炸事件、劫持飞机、绑架等),造成平民或非战斗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行为和主张。进行恐怖活动的人被称为恐怖分子。

《辞海》(2002年)中把恐怖主义界定为主要通过对无辜平民采取暴力手段以达到一定的政治和宗教目的的犯罪行为的总称。

《中国大百科全书》(2022年)关于恐怖主义的定义如下:为特定的政治或宗教目的,有组织、有计划、无差别地对平民实施暴力或威胁实施暴力的主张和行为。是以暴力形式或营造恐怖氛围使人们产生恐怖感从而达到某种政治目标的策略和思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国际

国家

在美国国内,对于恐怖主义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联邦刑法典》中对国内恐怖主义界定如下:恐怖主义是涉及暴力行为或威胁生命的行为或活动,违反美国联邦刑法或任何一州的刑法。

《韦伯斯特新世界美国英语词典》(第3版,1988年)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是:使用武力或威胁来打击对方的信心、恐吓对方,使对方屈服,尤其是作为一种政治武器或政策而使用。

加拿大《反恐法案》中规定,恐怖主义活动的构成有以下条件:第一,恐怖主义活动的实施可以是一种作为,也可是一种不作为;实施地点可以在加拿大境内也可以在境外。第二,恐怖主义活动必须是出于政治的、宗教的或意识形态目的,旨在恐吓公众,以迫使第三方 (个体、政府或国内或国际组织) 实施或不实施特定行为。第三,属于恐怖主义活动的行为包括故意实施的暴力活动,造成死亡或伤害,危及生命,对公共健康或安全造成危险,造成死亡或伤害的情况下同时造成重大财产损害,使基本的公共服务中断。

英国《2000年反恐怖主义法》规定,恐怖主义的构成有以下条件:首先,在行为上必须针对人们实施了严重的暴力,造成财产的严重损失,危及人的生命(不包括实施暴力行为者本身的生命),对公众或一部分公众的健康或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或者目的是严重干扰或扰乱电子系统。此外,这些暴力行为或者威胁使用这些行为的意图是影响政府,或恐吓公众或一部分公众,并且暴力行为的使用或者威胁使用暴力行为的目的是促进一项政治、宗教或意识形态的运动。

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把恐怖主义定义为对政府、公众或个人蓄意使用恐怖手段或令人莫测的暴力,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

俄罗斯《2006年反恐怖主义法》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恐吓居民和(或)实施其他暴力违法行为,影响国家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或国际组织做出决定的暴力思想和行为。

澳大利亚在《刑法典法》(联邦)第 100.1条中的定义将恐怖主义行为界定为满足三个要素的任何行为或实施行为的威胁。第一,行为或威胁必须旨在推动政治、宗教或意识形态目标的实现。第二,行为或威胁必须旨在恐吓政府或部分民众。这是较为典型的犯罪意图。第三,行为必须造成一种或多种特定类型的伤害(或者,在威胁的情况下,意图造成其中一种伤害)。

组织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2004年通过的1566号决议提出了恐怖主义的定义:犯罪行为(包括针对平民的犯罪行为),旨在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或劫持人质,目的是在公众或特定的群体或人员中制造恐慌状态,恐吓全体居民或强迫一国政府或组织实施或放弃一个特定行为。

国际联盟《防止和惩治恐怖主义公约》(1937年)是首个对恐怖行为作界定的国际公约,该公约并未发生法律效力。该公约指出:“本公约的恐怖行为是指直接反对一个国家,而其目的和性质是在个别人士、个别团体或公众中制造恐怖的犯罪行为。”

2002年6月13日,欧盟通过了《欧盟理事会关于打击恐怖主义的框架决定》,以协调各成员国在反恐问题上的合作。根据该决定,欧盟认为恐怖主义是一种犯罪,主要包括下列活动:(1)针对人的生命的、可能导致死亡的袭击。(2)针对人的身体完整功能的袭击。(3)绑架或劫持人质。(4)对政府设施或公共设施、交通系统、基础设施造成大规模破坏,这些设施包括信息系统、位于大陆架上的固定平台、可能危及人的生命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共场所或私人财产。(5)劫持飞机、船舶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或货物运输工具。(6)制造、占有、获得、运输、提供或使用武器、爆炸物或核、生物、化学武器,以及研究和开发生物和化学武器。(7) 释放危险物质,或引起火灾、水灾或爆炸,其结果危及人的生命。(8)干扰或扰乱水、电力或其他基础性的自然资源的供应,其结果危及人的生命。(9)威胁实施以上所列举的任何一项行为。

伊斯兰会议组织的《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公约》 (1999年) 规定,恐怖主义是指采取暴力或暴力威胁行动,无论其出于何种动机或意图,执行个人或集体犯罪计划,旨在恐吓他人,或威胁伤害他人,或危及他人生命、名誉、自由、安全或权利,或危害环境、任何设施或公私财产,或加以控制或劫持,或危及国家资源或国家设施,或威胁独立国家的安定局面、领土完整、政治统一或主权。

阿拉伯国家联盟(阿盟) 通过的《打击恐怖主义的阿拉伯公约》 (2000) 中关于恐怖主义的定义:恐怖主义指为了个人的或集体的犯罪计划而采取的暴力或暴力威胁活动,无论其出于何种动机或目的,旨在在民众中制造恐慌,通过伤害民众,或威胁其生命、自由或安全,使其遭受惊扰,或试图破坏环境、公私设施或财产,或试图加以占有或劫持,或试图破坏国家资源。

由中国倡议成立的上海合作组织于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通过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其中对恐怖主义定义如下:致使平民或武装冲突情况下未积极参与军事行动的任何其他人员死亡或对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对物质目标造成重大损失的任何其他行为,以及组织、策划、共谋、教唆上述活动的行为,而此类行为因其性质或背景可认定为恐吓居民、破坏公共安全或强制政权机关或国际组织以实施或不实施某种行为,并且是依各方国内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任何行为。

历史沿革

依据学界通常观点,可以将恐怖主义的演化史分为古代恐怖主义、近代恐怖主义、现代恐怖主义与当代恐怖主义四个阶段。

古代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是一种古老的暴力形式。世界历史上最早的恐怖主义可以追溯到古代亚述帝国的恐怖统治。亚述帝国有组织地对敌人施用的这种“恐怖主义”政策可以被称为“国家恐怖主义”。中国汉代学者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记录了春秋战国时期专诸、荆轲、聂政等诸多基于政治目的而实施恐怖暗杀活动的情况。在恐怖主义的发展史上,宗教因素始终是不能被忽视的。恐怖主义与宗教产生关联最早可以追溯到2000年前的时候的犹太教抵抗组织“西卡尼”和“狂热者”采取恐怖手段反抗罗马人在朱迪亚(古巴勒斯坦南部地区)的统治的行为。

古代恐怖主义具有以下特点:(1)袭击对象主要是君主、官员与社会精英,一般不包括普通民众。(2)主要方式是暗杀、下毒、劫持人质等,工具是匕首、刀剑等古代兵器,因此除了投放有毒物质以外,古代恐怖袭击的作用范围较为有限,故而也倾向于选择向特定目标实施精确攻击。(3)古代恐怖主义活动范围一般局限于本地区、本国家内部。碍于交通、通讯、语言等条件,跨区域、跨国家的恐怖组织很难建立,因此亦无国际恐怖主义存在之余地。(4)恐怖主义在历史上很早就与宗教产生了联系,这是因为在古代社会绝大部分地区宗教被视为一种有效的社会统治工具,恐怖组织或者个人需要引用宗教教义来作为支撑自己实施暴力和杀戮的正当性理由或者利用宗教作为团结成员、发动群众的精神工具。

近代恐怖主义

法国大革命时期,恐怖主义的概念正式产生。当时的法国执政党雅各宾派推行的恐怖政策被认为是人类历史有记载的第一次由政府系统解释并运用恐怖主义战略的实践活动,故堪称近代恐怖主义概念之先驱,领导人马克西米连·罗伯斯庇尔被称为“恐怖主义之父”。罗伯斯庇尔开创了将恐怖主义作为一种实现政府目的的工具的观念,并且他系统化地运用恐怖主义来镇压政府反对派。罗伯斯庇尔所提出的这种恐怖主义可以被称为政府支持型恐怖主义,即使用暴力维持权力并且排除异己。近代恐怖主义犯罪发展时期经历了两次大型的恐怖主义犯罪浪潮。第一次是19世纪80年代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的无政府主义恐怖活动浪潮。第二次恐怖主义浪潮以反殖民主义为标志,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目标是驱逐外国或外民族占领者,实现本民族和本国家的独立。

近代恐怖主义的主要特征如下:首先,恐怖行为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古代恐怖主义是典型的国内恐怖主义,近代以来恐怖主义的发展则不断突破“民族—国家”的界限,国际性的特征日益显著。其次,打击对象不断扩大。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席卷全球的反殖民主义浪潮中,多个地方与国家都爆发了无差别的恐怖袭击事件。最后,近代恐怖主义是真正的恐怖主义,因为其背后首次具备了理论体系的支撑。

现代恐怖主义

20世纪60年代至1991年美苏冷战结束是现代恐怖主义时期。国际恐怖主义正式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18世纪以前恐怖袭击主要发生在国内,到了19世纪才出现国际化蔓延趋势。故而一般以20世纪60年代来区分现代与近代的恐怖主义。也有人选择以1968年作为分界线,这是因为许多机构如兰德公司(RAND)从该年份开始对恐怖主义事件相关数据进行统计。

现代恐怖主义的基本特征是:(1)恐怖主义数量大幅飙升。根据中国学者胡联合的统计,在1968年至1997年的30年间,在全球发生的15000多起国际恐怖主义活动中,共造成人员伤亡40885人,其中死亡人数9562人。(2)意识形态型恐怖主义泛滥。美苏冷战期间美苏两国为了全面对抗而不同程度上支持一些恐怖组织,例如德国的“红军派”、意大利的“红色旅”和日本的“赤军”作为战争的替代性措施,恐怖主义成为冷战时期两大阵营斗争的一种特殊手段。(3)犯罪手段更趋多样化,劫机型恐怖活动趋多。现代恐怖主义犯罪的实施包括绑架、劫持人质、爆炸、袭击、劫机、劫持车船、暗杀等。其中爆炸成为最主要的犯罪方式,这与在古代以暗杀为主要恐怖活动方式的特点有着明显区别。

当代恐怖主义

1991年苏联解体美苏冷战结束,以此为标志,恐怖主义迎来了迅速发展的新时期。恐怖主义与政治腐败、环境污染被视作21世纪人类面临的三大威胁。冷战后民族矛盾一跃成为国际社会的主要矛盾,由其引发的暴力冲突占世界冲突总数的60%以上,其中很大一部分暴力冲突以民族极端型恐怖主义犯罪的形式表现出来。宗教复兴一方面引发了宗教矛盾,同时也加剧了民族矛盾的激烈程度。宗教极端型恐怖主义于20世纪末在欧美地区也开始泛滥。

当代恐怖主义的基本特征是:(1)恐怖活动国际化。恐怖主义之国际化始于20世纪的60年代,特别是迅猛的全球化进程缩短了世界各国家、地区之间的距离,使得“地球村”不再成为幻想,而这股趋势也推动了恐怖主义的国际化、全球化发展。(2)恐怖区域集中化。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恐怖主义主要集中于一个“动荡弧”和三个“恐怖区域”。所谓“动荡弧”,是指从东南亚经南亚、中亚、西亚直到北非;三个“恐怖区域”分别指大呼罗珊区(包括阿富汗、中亚大部分、伊朗东北部)、“大叙利亚”地区(叙利亚、伊拉克黎巴嫩巴勒斯坦等)和非洲萨赫勒地区。(3)恐怖动机宗教极端化。宗教极端型恐怖主义是目前最活跃和最主要的恐怖主义犯罪类型,从而导致当前国际恐怖主义的主流呈现恐怖动机宗教化的趋向。目前宗教极端型恐怖主义犯罪的威胁指数、犯罪数量以及造成的伤亡人数,都已跃居恐怖主义各种类型之首位,宗教极端型恐怖主义是最致命、最危险的恐怖类型。

类型

分类

学者们对于恐怖主义类型的划分各不相同。英国著名的反恐专家威金森把恐怖主义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刑事恐怖主义(criminal terrorism),即为了经济或物质利益而有计划地使用恐怖手段的行为。第二类为精神恐怖主义(psychic terrorism),即由狂热的宗教信仰诱发的、与怪异的理想、神话和迷信相关的暴力行为。第三类就是战争恐怖主义(war terrorism),即通过各种可能的手段消灭敌人的行为。第四类为政治恐怖主义(political terrorism),指为了政治目的系统地使用暴力与恐惧的行为。

海克按照行为动机把恐怖主义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疯狂型的恐怖主义 (crazies)。这种怖主义的行动者,其行为都是由外人不可理解的、独特的个人原因导致的情绪失衡所引起的。第二种类型是刑事性的恐怖主义 (criminals)。这种怖主义行为的动机就是通过非法犯罪行为获得个人利益。第三种类型是斗士型的恐怖主义(crusaders)。它是指那种不为个人利益而为了共同的利益,为了集体的政治目标而获得权利与声望的理想主义行为。

施密德在他的名著《作为沟通的暴力》 (Violence as Communication)中对恐怖主义也进行了分类。他认为存在三种基本形式的恐怖主义:第一类为暴乱型恐怖主义,它是指向国家的。第二类为国家恐怖主义,它是指向社会上那些没有权力的人们的。第三类为义务警察型的恐怖主义,它是既不针对国家也不代表国家实施的行为。

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詹姆士·坡兰教授提出了他对于恐怖主义和暴力的分类。他认为可以把恐怖主义与暴力分为五类:第一类为政治恐怖主义,其中包括国家恐怖主义、义务警察型的恐怖主义、种族屠杀、分裂主义、民族主义、单一事务骚乱(single issue insurgent)。第二类为刑事恐怖主义,包括有组织犯罪、团伙犯罪等。第三类为精神病态的忍怖主义,如连环杀手、派性暴力。第四类为劳工暴力,如罢工引发的动乱。第五类为战争,它包括低强度战争常规战争民族解放运动

曾经当过警察的犯罪学家乔纳森·怀特 (Jonathan White)把恐怖主义分为了两大类:刑事的与政治的。刑事恐怖主义包括三种类型:个人的、团伙犯罪与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其中团伙犯罪与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这两类在有些情况下还不是纯粹刑事的,它们可能还具有政治性。在第一大类中,怀特按照集团的大小和有无外国支持这两个变量把恐怖主义分成了四种:没有外国支持的小集团、有外国支持的小集团、没有外国支持的大集团和有外国支持的大集团。在这些类型中,随着行为暴力水平的上升,对这些行为做出反应的机构逐渐地从警察部门转变为军队。

1976年美国“刑事司法标准与目标咨询委员会”(National Advisory Committee on Criminal Justice and Coals)在一份题为《民间骚乱与恐怖主义》的报告中把恐怖主义分为三类:一是纯恐怖主义(pure terrorism)或政治恐怖主义;二是无政治的恐怖主义(nonpolitical terrorism);三是准恐怖主义 (quasi-terrorism)。所谓纯恐怖主义或政治恐怖主义指的是出于政治目的为了在社会或一部分人中造成恐慌的暴力犯罪行为。不包含在其中的是那些纯粹个人性的行为或恐吓,以及那些心理病态的但没有产生严重社会政治后果的行为。无政治的恐怖主义指在对第三者实施强制的过程中获得并保持一定程度的恐慌而有计划实施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获得个人或集体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实现一个政治目标。准恐怖主义指那些偶然发生的在形式与手法上与纯恐怖主义相似但没有政治动机这个根本要素的暴力犯罪行为。

国际恐怖主义

国际恐怖主义(International Terrorism)是国际社会中某些运用恐怖手段实现政治目标的团体所信奉的主张及其采取的暗杀、爆炸劫机、绑架人质等暴力活动的总称。国际恐怖活动和国际刑事犯罪采用的方式手段基本相似,但前者出于狂热的政治动机对社会安全与秩序造成的后果危害更大。根据其政治目标和主要成分,国际恐怖主义组织可大致分为极端左翼恐怖主义团体、极右恐怖主义团体和极端民族主义团体等几类。

政治恐怖主义

政治恐怖主义(political terrorism)是指个人或集团,为一定政治目的而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意在震动或恫吓远较其直接受害者为多的目标集团的行动。政治恐怖主义不同于群众性革命运动,前者属集团或个人性质,后者则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前者虽有可能迫使政府改变政策决定但不会带来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后者则以变革社会制度、推动历史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政治恐怖主义按其动机和目的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英国学者威尔金森把它分为三种类型,即革命性的政治恐怖主义、准革命性的政治恐怖主义和压制性的政治恐怖主义。苏联学者侧重地域角度把它分为美国以色列拉丁美洲、非洲和欧洲五个类型。中国学者则按其活动性质分为四种类型,即国家政治恐怖主义、极端政治恐怖主义、民族政治恐怖主义和宗教政治恐怖主义。政治恐怖主义是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产物和表现。恐怖主义可以发生在一国之内,也可能跨国实施,即变为国际恐怖主义。

对于政治恐怖主义,英国的反恐专家威金森列出了它的7个特点:

(1)为了实现治目的而系统地使用谋杀、伤害或恐吓

(2)存在一种令人恐惧使人感到强迫的气氛

(3)内在的无差别,即无差别地攻击非战斗人员(软目标),因此,行为目标并不锁定某个特定的人,但没有人是安全的

(4)不可预测性,即个人不能避免伤害或死亡

(5)不遵循任何规则或战争公约

(6)使用残忍的手段,如汽车炸弹、大规模谋杀等

(7)恐怖组织的政治哲学为恐怖行为提供道德合理化的理由

宗教恐怖主义

由于宗教具有神秘性,恐怖主义组织便利用宗教极端主义作为理论基础。这些组织用宗教作为旗号广招信徒,并通过信徒对宗教的狂热进行恐怖活动。宗教恐怖主义在世界上的影响最广,正如西方学者指出的,“现代宗教恐怖主义的产生并不限于伊朗和中东地区,自1980以来,宗教性恐怖主义的产生几乎涉及世界所有主要地区。”还宗教恐怖主义分子认为自己所参与的不是恐怖主义活动,而是教义要求做的神圣的事业或行动,这就使这类恐怖主义与世俗恐怖主义区别开来,显得“更具有合法性和正义性”。因此,宗教恐怖主义比一般恐怖主义的危害更大,破坏性也更严重。

国家恐怖主义

国家恐怖主义,是指由国家实施的恐怖主义行为。多指不遵守国际社会制定或形成的现有行为规范,采取国家行为体的形式,为达到某种国际政治目的,自已或通过支持其他恐怖组织来对他国平民、政府和武装人员进行非常规的暴力或军事报复打击行为。国家恐怖主义包括对内的恐怖行为和对外的恐怖行为。前者指一国的统治者为了维护其统治地位,通过暴力手段袭击本国国内特定的公众人物或杀害特定群体的不特定个体以威慑反对势力;后者包括针对他国平民、政府和武装人员使用或威胁使用非常规暴力的恐怖主义行为和国家为实现自身政治目的,暗中支持或直接控制恐怖组织,通过恐怖组织对其他国家政府或平民实施犯罪的行为。

网络恐怖主义

最早提出网络恐怖主义(cyber-terrorism)一词的是柏林·科林(Barry C.Collin)博士,他指出,网络恐怖主义是网络空间与恐怖主义相结合的产物,是出于政治利益诉求,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进行破坏性的数据攻击。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恐怖活动逐步向网络空间转移,网络恐怖主义演变为一种新的恐怖战术形式。

网络恐怖主义的主要表现形式有:(1)恐怖思想传播。恐怖活动组织美化自我形象,并通过网络平台及社交媒体宣传其政治主张、宗教意识、恐怖思想,并传播到世界各地。(2)暴力恐怖音视频扩散。恐怖活动组织通过网络平台扩散涉恐图片、音视频,营造恐怖氛围,制造社会恐慌。(3)成员招募。恐怖活动组织通过电子邮件、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大肆煽动、招募激进人员加入恐怖活动组织。(4)技能培训。对新招募成员、激进分子或技术不成熟的恐怖分子传授恐怖活动技能。(5)策划实施。借助网络策划恐怖活动,或将恐怖袭击方案通过网络发布,集结和动员恐怖分子实施恐怖袭击。(6)筹集资金。恐怖活动组织在网络平台上公开其账户信息,获得那些有意对其资助的社会组织或个人资金支持。(7)网络攻击。针对交通、银行、医疗卫生、金融、电力等国计民生网络平台实施网络攻击,制造社会动乱。

信息化时代恐怖分子利用网络技术改变其传统的行为方式,由此,恐怖主义与互联网结合为网络恐怖主义。1996年,斯里兰卡武装组织“泰塔米尔猛虎组织”针对驻外大使馆发动电子邮件病毒攻击,被视为最早有记录的网络恐怖主义事件。在2016年召开的“全球反恐论坛”中有专家表示“据统计,当下世界的恐怖活动90%以上是通过网络组织或者直接发生在网络领域”。

生物恐怖主义

生物恐怖主义(bioterrorism),是指基于某种政治和军事目的,有意释放或传播生物制剂,以达到引起人心恐慌、社会动乱之目的。除有组织发动外,生物恐怖主义与其他类型的恐怖主义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它可以不通过任何组织而由个人发动攻击。与化学武器一样,生物武器被形容为“穷的原子弹”,恐怖组织不必建造大型工业水平的实验室就可小规模地生产生物武器,从而造成可怕的后果。生物恐怖主义正成为人类最大的威胁之一,如何有效地防范生物恐怖主义,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和军队普遍关注的焦点。

特点

恐怖主义具有不可预测性和残忍性的特点。当代恐怖主义具有主体类型多样化、小型化,手段科技化、网络化,高度随意性与高度组织化并存等一系列特征。恐怖主义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形成了一些鲜明的特点:

第一,活动不受地域的限制,地理分布具有全球性。20世纪90年代以前,恐怖活动的范围主要集中在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20世纪80年代以前恐怖主义活动主要分布在西欧、拉丁美洲、北美、中东北非,90%以上的恐怖活动发生在这些地区,其中38%发生在西欧,25%发生在拉美,而广大苏联东欧地区和亚洲地区很少发生恐怖事件。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趋势看,过去恐怖活动多的地区仍然是恐怖活动的重灾区,但恐怖活动也在苏联东欧地区、南亚地区以及非洲一些地区活跃起来。

第二,恐怖主义活动日益频繁,破坏性越来越大。据统计,1968年,世界发生恐怖事件120起左右,1978年上升到340起左右,1988年又增加到800多起。1990年发生了3969起,仅1992年1月就发生了370起。与此同时,恐怖主义导致的死亡人数也不断上升。20世纪70年代每年因恐怖主义死亡的人数平均为400人,到了20世纪80年代上升到800多人。1985年发生了780起国际恐怖事件,有2000多人丧生,有人把该年称作“恐怖分子年”。20世纪90年代以来,恐怖主义事件导致死亡的人数更大,如1995年美国俄克拉何马城事件一次死亡160人。1998年美国驻非洲使馆恐怖主义事件导致263人死亡。这说明,现在的恐怖主义分子所制造的恐怖事件,其规模越来越大手段也比过去更加残酷。

第三,恐怖主义分子技能专业化,恐怖手段多样化。现代的恐怖主义组织通常都有自己的培训基地,实现专业化培训。譬如“9·11”事件中的劫机者能驾驶大型民航客机准确地撞向世贸中心大楼,这些恐怖分子毫无疑问是经过专门技术训练的。根据调查,奥萨马·本·拉登领导的“基地”组织在世界30多个国家建立了恐怖主义的训练营地,并且有专门的“教学手册”。目前在恐怖主义的类别中就包括核恐怖主义、生化恐怖主义、生态恐怖主义、网络恐怖主义等等。总之,世界恐怖主义正在利用现代科技,它们对世界造成的破坏会达到难以预料的程度。

第四,恐怖主义力量组合的跨国性,破坏目标的国际性。20世纪70年代以前,恐怖主义活动的人员构成、活动犯罪大多限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今,恐怖主义跨越了国界,具有全球性的特点。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可以游动到任何国家从事恐怖活动,不受国家、民族和地域的限制,譬如在俄罗斯的车臣和其他地方,恐怖主义势力除了当地人员外,还包括了别的国家和地区派去的“志愿人员”。同时,恐怖主义破坏和攻击的对象,也有意针对外国大使馆、外交人员。有时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的政治目的,恐怖主义分子专门绑架那些无辜的外国人、教授、神职人员以及其他的驻外机构人员。

第五,恐怖主义组织的严密性,行动的诡秘性。目前,许多恐怖组织特别是宗教狂热组织都采用严密的组织方式,它们的驻地、活动规律外人都难以得知,组织内部的分工很细,有完整的联络制度,据说有的恐怖组织类似于“跨国公司”,内部有等级制度,指挥系统也很完整。尤其在策划恐怖计划方面,守密程度很高,譬如“9·11”事件那么大的行动规模,竟然没有被最现代化的美国情报系统所破获。再如,2002年发生在莫斯科的劫持800多人的人质事件,恐怖分子有几十人混进了俄罗斯的首府制造出轰动世界的事件,同样说明现代恐怖主义在守密方面有独特的体制。

表现形式

恐怖主义鼓励对平民实施暴力,其形式从传统的绑架、劫持人质、暗杀到不断演进的劫机、爆炸、自杀式袭击、使用生化武器或是进行网络攻击等不一而足。

暗杀

这是最古老和最传统的恐怖活动形式。公元前44年古罗马统治者朱利乌斯·恺撒(Julius Caesar)被刺,是历史上的著名事件之一。在中国古代,荆柯刺秦王也很著名。汉朝的司马迁在撰写《史记》时,特别写了一篇《刺客列传》说明刺客在当时不仅活跃,而且有一定的影响和地位。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这样一种暴力形式始终存在。在当代,暗杀仍然是恐怖分子的常用手段。例如,1991年5月,斯里兰卡泰米尔分离主义极端分子暗杀了印度总理拉·甘地,1993年5月又暗杀了斯里兰卡总统普雷马达萨。1995年6月,埃及总统穆罕默德·胡斯尼·穆巴拉克在前往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出席非统组织首脑会议的路上,遭到了不明身份的恐怖分子的袭击,随行人员多人受伤,但穆巴拉克幸免于难。同年11月,以色列总理伊扎克·拉宾在一次集会上被犹太极端分子刺杀身亡。

劫持人质

这种恐怖活动形式与暗杀的历史一样久远。据《刺客列传》记载,荆柯剌秦王失败后,遗憾地说“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意思是说想劫持秦王为人质,逼迫秦国燕国作出让步。在《刺客列传》中,也记载有成功的劫持事件。春秋时期齐桓公在与鲁庄公的一次“峰会”上,被鲁国曹沫匕首劫持。在这种情况下,齐桓公不得不许诺“尽归鲁之侵地”。在当代,劫持人质事件不仅继续存在,而且规模与危害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例如,1995年伊奇克里亚车臣共和国恐怖分子在布琼诺夫斯克占领了一家医院,劫持了1000多名人质,造成了100多名无辜平民死亡,迫使俄政府暂停军事行动,与之进行谈判。1996年12月,秘鲁反政府游击队组织“图帕克·阿马鲁革命运动”趁日本驻秘鲁使馆举行庆祝活动之机,劫持了在场的400多人为人质,其中包括很多国家驻秘鲁的大使和外交官。这一事件持续了126天。最后秘鲁军警人员采取行动,击毙了全部恐怖分子,才结束了整个事件。2002年10月莫斯科重大劫持人质案。爆炸伦敦“77”地铁爆炸案。

劫持交通工具

2001年9月11日,中东恐怖主义分子劫持三架客机撞向纽约世界贸易中心和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五角大楼,造成近3000人遇难,是一起典型的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即美国“911”事件。

武装袭击

1997年9月开罗市中心博物馆武装袭击案。

生化武器

1995年日本东京地铁的沙林毒气案,美国炭疽邮件事件。

原因

造成恐怖主义的原因十分复杂,包括宗教、经济、社会、心理等多种原因。 学者们一般从恐怖主义在特定的政治、经济、历史条件下的潜在存在,并且对特定政治、经济、历史条件作出的反应;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恐怖威胁的性质、严重程度及形式产生的影响,恐怖主义继而对未来政策决策的影响;从不同的因素导致(或促成)不同类型的恐怖主义;从赋予个人成为恐怖分子倾向性的内在人格等层面,探讨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

经济因素

经济发展的片面性为恐怖主义提供了繁殖的空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经过一段时期的调整和重建,到60、70年代已经具有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所说的“后工业社会”的某些特征。在后工业社会,经济活动占据了人们的全部生活空间,人们盲从和追求时尚与新潮,却不知道它们只不过是被操作出来的虚假需求,不知道这些所谓的时尚与新潮到底与自己的真实需求有什么样的关系。因此,从总体上讲,后工业社会的人已经变得离卡尔·马克思所说的“全面发展的人”越来越远,成为一种“片面的人”,是“发达工业文明的奴隶”。针对这种社会状况,赫伯特·马尔库塞认为:“社会的压制性管理愈是成为合理的、生产的、技术的和全面的,被管理的个人借以打碎他们的奴役枷锁并获得自由的手段和方式也就愈不可想象。”恐怖主义正是一种不可想象的打破枷锁并努力寻求自由的方式。

一是国际经济发展不平衡。当今国际社会的结构明显呈金字塔结构,贫富差距的日益增大,使得处于金字塔的底层的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人民认识到,在现行不公平的国际秩序下,通过正常手段获得话语权是不现实的,他们贫困、饥饿、屈辱、绝望,容易铤而走险,容易用极端的手段进行报复。美国学者Bridget L.Coggins用兰德公司收集的1999年至2008年间发生在153个国家的恐怖主义事件数据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人均GDP会显著影响国内恐怖主义的发生率,国家的人均GDP越低,其经历恐怖主义的可能性就会越高。

二是资源的战略地位。资源也是恐怖主义在中东尤其猖獗的一个重要经济原因。中东的资源无疑就是指石油,丰富的石油资源给中东地区带来了财富的同时也招来了霸权主义国家的觊觎,给中东地区带来了灾难。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更加重视石油的战略性地位,认为拥有对石油的控制权,就拥有了对世界的控制权。作为不可再生资源的石油价格因此节节攀升,霸权主义为了抢夺石油资源,对中东地区各国进行迫害,在国际社会的冲突中,干涉别国内政,根据自己的利益支持一方而打击另一方,使中东一些国家长期处在内战之中,人民生活苦不堪言。这种干涉不但不能制止国际冲突,而且刺激了暴力冲突和恐怖主义的进一步升级。

政治因素

民主政治的脆弱性为恐怖主义的产生提供了可乘之机。现代西方国家大多实行所谓代议制的民主政治制度,但代议民主制内在的一些特征使这种特殊的政治结构成为恐怖主义的温床。美国学者Bridget收集数据发现,在那些最失败的国家,即在人民极度贫困、腐败严重、战争和政局动荡的国家,恐怖主义的发生概率会比其他国家显得更高。

霸权主义是恐怖主义产生的政治根源。比如说在联合国,一旦通过对以色列不利提案的时候美国就会出面干涉,另外每年美国还会给以色列几十亿美元无偿援助,以色列是受美援助最多的国家。此外,在发生中东战争的时候,美国向以色列输送坦克、飞机等武器。阿拉伯国家不是打不过以色列,而是打不过美国。受害者的不满和反抗以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就是恐怖主义。受害国在国际社会没有地位,没有话语权,又不想任人宰割,只能采取恐怖主义的方式来进行报复,让霸权主义有所忌惮。

文化因素

不同的意识形态为不同类型的恐怖主义提供了动力。主要表现在:一是为恐怖主义实施暴力提供了合理化的理由。合理化是指这样一种心理活动机制,即一个人在采取行动时总要为自己的行动找到适当的理由。因为只有找到了适当的理由,采取行动才被认为是应当的。二是纽带作用,它像粘合剂一样把恐怖分子团结在一起。

文化本身并不是恐怖主义形成的原因,将恐怖主义与特定的宗教联系在一起是一个理解的误区。因为伊斯兰教本身是一个倡导和平、倡导兼容并包的宗教,但是外来的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冲击以及与现代化如影随形的世俗化,使伊斯兰社会出现了动荡,被扭曲了和极端化的文化出现并与恐怖主义的形成息息相关。例如自杀性爆炸袭击中的“人体炸弹”除了能使其家人得到一笔可观的补偿外,我们也不能忽视他们的精神支撑,他们认为死后可以到达幸福的彼岸,而且有很多少女在河对岸等着他们。这种为理想而战的精神使他们不惧怕死亡,敢于用自己的生命去抗争。

科技因素

西方国家依靠先进的科技获得了更多利润,占据了更高的国际地位,无疑给他们剥削发展中国家创造更为便捷的条件,然而发达的科技也为宣传恐怖主义提供了便捷的途径形成了“网络恐怖主义”。

危害

首先,恐怖主义对国际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恐怖主义具有流动性、分散性,对各国安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其次,恐怖主义对正常的国际关系构成威胁。近数十年来,恐怖活动已超出国界,走向世界,因此,恐怖活动不仅对国家内部的和平与稳定构成威胁,而且越来越影响到国与国之间的关系。第三,恐怖主义活动是对以理智、和平方式解决冲突的破坏。中东地区频繁发生的恐怖事件使得阿拉伯国家之间的团结受到影响。第四,恐怖主义是引起国际冲突和战争的导火线。西方一些国家将其他国家列入支持恐怖主义国家的名单,对它们采取制裁、报复措施,甚至军事行动,导致国际关系的恶化。

陆地是恐怖主义的主要活动区域,据《兰德公司国际恐怖活动大事记》记载,在过去的30年中,有2%的恐怖事件发生在海上,其余均发生在陆地。

东南亚地区

东南亚地区是恐怖主义的频发区。2016年,在IEP测评的160个国家和地区中,菲律宾泰国排名第12位和16位;缅甸、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分别位列第 37、42和60位,受恐怖主义威胁相对严重。当前,东南亚地区的恐怖组织主要有伊斯兰祈祷团、阿布沙耶夫组织、圣战军、摩洛伊斯兰解放阵线、新人民军、马来西亚卡普兰圣战组织、泰国的北大年府联合解放组织等。

南亚地区

南亚地区是恐怖主义的重灾区,反恐形势极为严峻。《报告》指出,南亚地区的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在受恐怖主义影响的全球排名中分别位列第2第5和第8,成为仅次于中东的全球受恐怖主义威胁第二大地区,2016年南亚地区共发生三千多起恐怖袭击事件,死亡人数近六千人。

中亚地区

根据《报告》研究,中亚地区受恐怖主义威胁相对较小,中亚五国中受影响最大的是哈萨克斯坦,排名第67位,其余4国中,塔吉克斯坦位列第72位,吉尔吉斯斯坦第79位,乌兹别克斯坦第125位,库曼斯坦第130位。对该地区造成较大危害的恐怖组织主要包括伊斯兰国、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运动、伊扎布特、突厥斯坦伊斯兰党等,目前它们的活动范围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某个国家或地区,跨境恐怖主义活动对该地区乃至周边的安全都造成了严重影响。

中东地区

中东地区是全球恐怖主义最活跃的地区,仅2016年,中东地区就发生了近五千起恐怖主义活动,造成数以万计的人员伤亡。在《报告》列出的受恐怖主义影响排名前10的国家中有近半数的国家都来自中东地区,伊拉克叙利亚也门土耳其受恐怖主义威胁程度分别排名第1第4、第6和第9。

其他地区

欧洲的恐怖主义活动相对较少,但是近年来,欧洲恐怖主义活动有不断抬头的迹象,2016年,恐怖袭击活动达到630起,较2002年增长近5倍,遇害人数也从2002年的14人飙升至2016年的826人,恐怖袭击强度不断增加。

治理

由于恐怖活动威胁到许多国家的安全,各国都在采取措施以确保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国际反恐合作已经出现国家、集团、地区、各种国际组织相互交叉协作,形成多层次合作机制,合作的内容包括交换情报、引渡恐怖分子、相互协调计划以及设立专门的联合反恐机构,成立快速反恐部队等。

联合国

从全球范围看,联合国是国际反恐合作的中心。早在1973年12月第28届联合国大会就通过了《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该公约于1977年2月生效。公约规定,对受国际保护人员进行谋杀、绑架或其他伤害其人身或自由的行为,对这些人员公用馆舍、私人寓所或交通工具进行暴力进攻的行为,均属犯罪行为。197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反对劫持人质的公约》。1994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消灭国际恐怖主义措施宣言》。1999年10月,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了由俄罗斯起草的决议案,坚决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并呼吁所有国家全面履行一系列反恐怖公约。2001年“9·11”事件的第二天,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通过了严厉责恐怖主义行为的决议 (安理会1368 号决议)。

欧洲

从地区层面看,欧洲大陆组建了反恐怖特种部队英国的反恐怖部队是“特别空勤团”。法国在1973 年建立了反恐怖部队,即法国国家宪兵特勤队。1976年欧洲国家签订了《欧洲制止恐怖主义条约》。

美洲

美洲国家于1971年制定了《美洲国家组织关于防止恐怖主义和惩治恐怖主义行为公约》。1988年美洲国家组织召开大会强烈谴责恐怖活动,并强调要对恐怖主义采取联合行动。

从国家层面上看,美国对反恐最为重视。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建立了一支庞大的世界十大特种部队,以便在和平时期对付不宜使用正规部队的低烈度冲突,包括对付恐怖分子、营救人质等任务。其中,“三角翼”陆军特种部队作战分队组建于1978年,由国家安全委员会领导。同时,美国联邦调查局、中央情报局、秘密情报局等也都成立专门的反恐机构和反恐突击队。2001年“911”事件后,美国成立了国土安全部。

亚洲

中亚国家,除建立了本地区的反恐组织,还积极参与跨区域的合作。2001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其成员包括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六国,并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建立了“反恐中心”。

中国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其中规定: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组织活动,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

词语使用

1974年11月13日,巴解组织主席亚西尔·阿拉法特联合国大会上发言。他在发言中直接提到巴解组织的恐怖主义者形象问题,他认为:革命者和恐怖主义者的区别在于他们各自的战斗理由。凡是站在正义立场,为争取祖国的自由和解放,而同侵略者、移殖者和殖民主义者斗争的人,决不能被称作恐怖主义者。恐怖主义自身夹带着难以剥离的“双重性”。今天的“恐怖分子”或许是明天的“自由斗士”;对一些人是“恐怖主义”,或许对另一些人却是“英雄主义”。然而,自由斗士与恐怖主义者有着根本的区别,恐怖主义者总是不计后果地伤害无辜。

20世纪以来,尽管在反对殖民主义民族解放运动中,一些寻求民族独立的人士坚持认为恐怖主义是制衡殖民者强大力量的非对称斗争方式,但恐怖主义手段的残忍性、实施者的激进意识形态,及其将无辜平民或其他非战斗人员视为袭击目标的非人道性,使得这一词汇在世界舆论中总体上被视为贬义词。

目前,“恐怖主义”已成为一个有强烈负面意义的贬义词,恐怖主义被认为是比战争、酷刑或谋杀更严重的行为。这一概念充满了意识形态内涵和情感色彩,蕴含着一种社会的和道义的判断,成为一种贬低、羞辱对手的强大手段。在没有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定义的情况下,在是否把特定的暴力行为归入恐怖主义的范畴中这一问题上会出现分歧和斗争,这本质上是对立的双方对暴力行为的合法性问题的认识分歧。像美国这样在国际政治中居于霸权地位的国家更容易将其对恐怖主义的定义强加于其他国家,从而动员他们支持美国的所谓反恐战争。

对英美主流媒体而言,“恐怖主义”是个需要谨慎使用的词,即使对发生在西方的恐怖袭击事件,自诩负责的媒体在报道时也会加上一个引号——乃至再加一个问号。2013年4月,英国卫报》在美国波士顿马拉松赛爆炸案发生后,报道“如果暴力行为的动机不明确,它能被称为‘恐怖主义’吗?”在题为《波士顿“恐怖袭击”:马拉松爆炸案真是“恐怖行径”吗?》的报道中,美国《赫芬顿邮报》指出,美国“右派媒体”CNN、美国福克斯广播公司等,在使用“恐怖袭击”一词上欠慎重。

对西方最有影响力的严肃媒体而言,“恐怖分子”不是个能轻易使用的词语。在英国左派大报《卫报》眼中,使用这样的词,远远超过了语义的问题。对2005年7月在伦敦发生的造成56人死亡的地铁与公交车爆炸案,这起被确认的恐怖主义袭击,英国广播公司在专题页面上所用词语是“七七袭击”,案犯不被称为“恐怖分子”,而被称为“自杀性爆炸者”。

参考资料

恐怖主义.中国大百科全书.2024-06-17

恐怖主义.中国社会科学词条库.2024-06-17

terrorism.britannica.2024-06-17

十、恐怖主义.中国政府网.2024-06-17

第二编.联合国.2024-07-04

你可能不知道,恐怖主义的恐怖是怎样的恐怖?.微信公众号.2024-07-04

西方媒体为何慎用“恐怖主义”一词.青年参考.2024-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