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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琦

郑琦,男,黑社会性质组织之首。

攫取巨额经济利益,非法敛财达人民币20亿元以上;以黑护商,利用黑恶势力打击竞争对手、铲除障碍;以商养黑,购买汽车、快艇等作案工具,组织手下成员吸毒等;官商勾结,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超900万元。

人物事件

2020年11月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项罪名,分别判处郑琦等31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至一年不等。一审宣判后,郑琦等27人提出上诉。

2021年2月4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郑琦等31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案作出二审判决。郑琦等27人分别上诉称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没有参与诈骗、寻衅滋事等犯罪,原判量刑过重等意见。

2000年成立北海奇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合浦县山口镇两广大型批发市场过程中,郑琦招揽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保安队,采取殴打、威胁等手段参与暴力拆迁、强行施工。

2001年1月郑琦等人强行拆除国营山口汽车站,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至此以郑琦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

2003年后,郑琦相继取得沙田港码头建设项目,控制山口镇水厂经营权,垄断当地居民与企业的用水用电,并擅自提高水电价格,甚至以停水停电等手段欺压不遵从其意图的企业与群众,还强迫一家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缴纳“管理费”,逐渐非法控制了当地市场的生产经营,称霸山口镇。

2003年至2019年郑琦向9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914.3万元。其中,412万元进入了曾先后任合浦县财政局局长、北海市财政局副局长的徐锡勇的口袋。这些贿赂款,正是徐锡勇为郑琦所在公司申报项目补贴资金、地方债券资金等提供帮助的好处费。

2008年郑琦成立北海奇珠集团有限公司,整合此前掌控的公司资源,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济实力壮大,势力范围由山口镇扩大至毗邻的沙田镇

2013年郑琦在得知大量群众计划到码头维权后,组织奇珠集团员工,并指使纠集社会闲散人员超过100人聚集到沙田港码头,采用聚众造势手段扰乱社会秩序,引发沙田镇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以郑琦为首的黑恶势力的破坏力,在沙田镇不断扩大。

线索征集

2020年3月,北海市公安机关曾公开征集郑琦等人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的通告称,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以奇珠集团董事长郑琦为首的犯罪团伙40余人,该团伙涉嫌在北海市各县区(尤其是合浦县山口镇、山口两广市场)以及铁山港区白沙镇、沙田等海域实施非法采矿、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参考资料

非法敛财超20亿元!向官员行贿900多万,圈地霸路,垄断地方用水用电…这个黑社会最高获刑25年.头条.2021-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