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景荣
罗景荣,南海区人,自1964年起从事篮球裁判工作。1978年,他被国际篮联批准为国际裁判,证书编号1031。罗景荣曾参与多个国内和国际重大比赛的裁判,是我国体育裁判中的权威人士之一。
工作经历
在国内曾担任过近百次全国正式比赛的裁判员及正、副裁判长,参加过第二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运动会的篮球裁判工作。曾十多次代表国家到西班牙、科威特、伊朗、菲律宾、印度、南朝鲜、日本、美国、保加利亚、哥伦比亚等国参加第四届世界中学生、第四届、八届、九届、十二届亚洲青年篮球锦标赛、第八届亚洲女子篮球锦标赛,第十一届、十五届亚洲男子篮球锦标赛,第二届世界青年男子篮球锦标赛,1990年北京亚运会、1980年莫斯科奥运会女子篮球预选赛、第二十三届奥运会决赛。曾在北京市、上海市、济南市、武汉市、沈阳市、成都市等地举办的国际邀请赛中担任裁判,吹国际比赛280多场。现任北京市体育总会常务副秘书长,中国篮球协会委员,中国篮协竞赛裁判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篮协副主席兼秘书长。他连续三次被评选为全国优秀裁判员。1989年被授予国际荣誉裁判员称号。
执法特点
稳重、老练、公正、准确。他深有体会的说:“只要我一踏进篮球场,吹响第一声哨,就忘记了一切,…·。我觉得自己人生全部价值就体现在哨声中。”1994年。他得了重病,住院做了5次大手术,病中念念不忘篮球比赛,病好后,他又孜孜不倦地学习和研究新规则。在他的心中只有篮球和裁判,而没有他自己。“愿把毕生献给篮球事业”,他不仅这样说了,而且也是这样做了。至今,他仍然抱着病体以全国竞赛领导小组成员和技术代表的身份,战斗在全国性的重大篮球比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