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茜茜
汪茜茜(1973年——2010年10月7日),女,苍南县人,政法学校毕业后,始终以服务国家为己任,被誉为苍南县公安局“最美警花”。
在校时学习成绩优异,考入了一所政法大学。毕业后,她进入苍南县公安机关工作,成为了一名女侦查员。2010年10月7日,汪茜茜被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三人绑架杀害。
人物生平
汪茜茜是苍南县人,出生在1973年,因学习成绩优异,进入了一家政法大学,后考入苍南县公安机关,成为一位当地民警。汪茜茜一家人都很有本事,丈夫是当地副镇长。他们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公公是当地有名的商人,当然汪茜茜也参与办过不少大案。
在2010年10月7日下午,汪茜茜在苍南县灵溪镇老参茸市场停车场开门上车时,被守候多时的施正赞等人将其强行控制在车内,3名嫌疑人劫走被害人及其驾驶的新宝马越野轿车,并开车到福建省将其奸杀埋尸。
人物事件
被害经过
2010年10月7日,汪茜茜准备自己一个人开车去接小孩放学,这个时候,停车场里空无一人,汪茜茜刚一开门,就有三个匪徒冲了进来挟持了汪茜茜,将汪茜茜捆严实之后扔到了后备箱。然后由施正赞驾驶汪茜茜的轿车逃离现场。他们一共劫取汪茜茜身上现金1870元,同时逼问她银行卡密码,后在ATM机上取现金人民币2700元。在抢劫过程中,其中一名歹徒还对其将汪茜茜进行性侵。在发现汪茜茜是一名民警后,更是坚定了要置她于死地的决心。三人开车找了一个掩埋的地方,找了一个铁锹和一只簸箕,叶长锋与吴正查两人负责挖好大坑。在此期间,施正赞强行与汪某某发生性关系。然后施正赞、叶长锋和吴正查采用扼颈、勒颈方式将其杀害,并从她身上搜出了一只手表、一条项链和三个戒指。因为怕她还活着,三个人就拿着铁锹对着她的脑袋猛砸,然后将她扔进了土里。弥留之际,她曾苦苦哀求:“别杀我,孩子还小,需要妈妈。”
抓捕罪犯
2010年10月9日,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三名歹徒被抓获。经过调查警方发现汪茜茜并不是第一个被他们伤害的女性,在2010年9月24日他们便奸杀过一名女子,随后将其埋尸。在9月27日时再次作案,杀害一名女子。在同一天再次顶风作案,但这名女子挣脱了绳索,从车上跳了下去侥幸逃生。
审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结伙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并为灭口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施正赞、叶长锋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又构成强奸罪。施正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还构成盗窃罪。三被告人依法均应数罪并罚。同时,三被告人抢劫后为灭口故意杀人,杀人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
最后法院于2011年5月5日做出判决,叶长锋、吴正查、施正赞三人因犯抢劫罪、杀人罪、强奸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在2012年6月21日被执行死刑。
参考资料
“最美警花”汪茜茜被杀案, 遇害前曾哀求歹徒:孩子不能没有妈妈.法证有道.2023-07-13
“苍南女民警被劫杀案”三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中国法院网.2023-07-12
女警被劫遭奸杀 3名罪犯获死刑.新浪网.2025-04-30
2010年,警花汪茜茜被凌辱活埋,遇害前哀求:放过我,我还有孩子.人民日报.2023-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