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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伟

李海伟,男,1985年出生,2014年黑龙江省杀警越狱案案犯之一。

2014年3月2日,李海伟因怀疑前妻张某与被害人崔某某存在两性关系,持菜刀砍崔某某数刀,致崔某某重伤,后被羁押于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101监室。2014年9月2日4时40分许,李海伟和另外两名在押人员高玉伦王大民在杀死一名民警后“越狱”外逃。2014年9月3日晚,脱逃人员李海伟被民警擒获。

2015年11月13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暴动越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盗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人物经历

2014年3月2日,李海伟因怀疑前妻张某与被害人崔某某存在两性关系,持菜刀砍崔某某数刀,致崔某某重伤,后被羁押于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101监室。

在同一监室的高玉伦王大民因面临重刑,遂预谋将看守所值班民警制服后越狱,并准备了作案工具,还纠集李海伟参与。2014年9月2日4时30分许,值班民警段宝仁将高玉伦从101监室提至看守所值班室内。王大民、李海伟趁机逃出监室至值班室外伺机作案。高玉伦先用胳膊勒住段宝仁的颈部,王大民、李海伟见状冲进值班室内共同将段宝仁按倒,因段宝仁反抗,王大民、李海伟用拳头多次击打段头面部,高玉伦、王大民用毛巾用力堵压段宝仁嘴部,致段宝仁机械性窒息死亡。李海伟三人按事先计划,在民警衣柜内找出警服换上后逃出看守所。

脱逃过程中,李海伟最后一个从监所大门走出。走出大门后,李海伟朝左侧方向逃跑,穿过铁丝网,钻进大墙外的苞米地。三人一起向西跑了二、三十分钟后就分开了。临别时三人都没有交代各自的去向。逃出后,李海伟因想回家看儿子最后一眼,便一直向西朝六团镇高家屯自己家方向跑。途中,他把警服的臂章拆下来,扔在一电线杆附近,并把自己的裤子穿在警裤外。由于惊慌,他在跑到一个多小时后,才发现跑丢了一只鞋。期间,他还在一家小卖店花了5元钱,买了一个打火机、一袋牛奶、两张糖饼。随后,他跑上一座小山,蜷伏了一宿。

第二天早上,天上下起了雨,被浇醒的李海伟冻得直哆嗦。他远远地看见苞米地边上有个窝棚,便悄悄地靠近。在窝棚里,他找到一件棉袄,一件蓝色线衣,一双水靴。由于又冷又饿,李海伟就地点燃树皮干草,烤了三个玉米棒当做早饭。吃完后,他顺手掰了几个苞米、挖了几个阳芋随身带着充饥。中午时分,他又点起了火,烤苞米和土豆。还没吃完,他就听到山下喊话,让其赶快投降,争取宽大处理。李海伟惊慌失措,但想最后看儿子一眼的想法,让他冒着被抓的危险,继续往家的方向逃窜。2014年9月3日晚,李海伟来到了玉山村。奇怪的装束、落魄的样子,很快引起了村民的怀疑,随后被村民与警方联手抓获。

武警黑龙江省总队二支队侦察排长冯皓楠告诉记者:“在到达该群众指的地点后,我们进行搜索前进。而后我们发现犯罪嫌疑人躲藏在篱笆桩下。当时他双手抱头蜷缩在篱笆桩下,我们用手拽他的时候,他也有抵触,往里缩。当时他面部也是比较狼狈不堪,鞋是只穿了一只,另外一只已经不知道掉到哪去了。没穿鞋的那只脚的袜子也破了很多洞。看清他面貌,并且与通缉令上对比之后,发现他很像犯罪嫌疑人李海伟。而后我们就一直在问他是不是李海伟,最终他顶不住自身的心理压力,就说出了他的真实身份。”

判决结果

2015年11月13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暴动越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盗窃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李海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高玉伦服判,不上诉。被告人王大民、李海伟提出上诉。

2016年7月29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海伟暴动越狱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王大民、李海伟的上诉,维持原判,并就维持一审判处李海伟被判无期徒刑的刑事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参考资料

黑龙江杀警越狱嫌犯曾被哨兵质问.央广网.2024-08-08

黑龙江杀警越狱案两人被判死刑 曾杀害民警后潜逃.北京青年报.2024-08-08

哈尔滨脱逃犯李海伟落网细节:看儿子途中被抓.新华社.2024-08-08

黑龙江杀警越狱案二审维持原判:2人死刑1人无期.人民网.202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