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1931年11月7日成立于江西瑞金的苏维埃政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工农民主政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先后管辖根据地13块,版图面积达40万平方公里。鼎盛时期的中央革命根据地拥有8万多平方公里,近500万人口,成立4个省级政权和60多个县级政权。截至1934年初,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先后成立几百个县级苏维埃政权。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中国以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等为代表的先进知识分子开始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和苏维埃理论。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于1927年提出成立苏维埃政权。1927年11月至1928年9月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形成苏维埃运动高潮,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广东和湘赣边等建立了50多处苏维埃政权。1931年11月7日,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简称一苏大)在江西瑞金召开,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选出最高政权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毛泽东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大会改瑞金为“瑞京”,定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首都,并制定国徽、国旗等标志。
1934年,因为“左”倾错误路线的领导,中央革命根据地的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随同中央红军一起开始战略转移。长征到达陕北地区后,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1937年9月6日,正式更名为中华民国陕甘宁边区政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为历史。
从成立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更名为中华民国陕甘宁边区政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共存续了五年十个月。它的创建和发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次预演,是中国共产党建立人民政权的探索和尝试,扩大了党的影响,也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的根据地建设以及后来新中国的政权建设,提供了历史经验,培养了大批领导骨干和组织、管理人才。
名称
“苏维埃”一词的意思是“代表会议”或者“会议”,来自俄文“COBET"的汉语音译。1917年11月7日,列宁领导俄罗斯布尔什维克党在斯莫尔尼召开全俄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宣布成立第一届苏维埃政府,即人民委员会,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苏维埃国家政权。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和苏维埃政权的建立,在欧洲出现苏维埃运动高潮。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指出,“统一中国本部为真正民主共和国”“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真正民主共和国”性质的“中华联邦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建国思想的历史起点。1927年5月,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建立“工农小布尔乔亚的革命民权同盟”“建立新的自由的中国”。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反对军阀战争宣言》提出,“统一中国,造成新中国——工农兵劳动贫民代表会议(苏维埃)的中国。”囿于当时的国内外情境,中国共产党对“新中国”的构想只是停留在照搬苏联的模式层面,提出“苏维埃共和国”口号。“苏维埃共和国”最初的设想是“工农兵士贫民代表会议的民主共和国”,即“苏维埃工农共和国”。
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依据中国的国情,随着苏区的不断扩大,于1931年11月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名称统一了各苏区的红色政权。当年11月7日,也是俄国十月革命胜利14周年纪念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次代表大会也于当日开幕。
背景
苏维埃理论在中国传播
苏维埃制度是苏联人民在革命斗争中创造出来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1906年2月,列宁在《提交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策略纲领》中明确了苏维埃的性质,“工人代表苏维埃是在群众性政治罢工的基础上自发产生的广大工人群众的非党组织,”“苏维埃是革命政权的萌芽。”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和苏维埃政权的建立,推动了欧洲各国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欧洲出现苏维埃运动高潮,先后出现了芬兰人民全权代表苏维埃、德国的巴伐利亚州苏维埃共和国和匈牙利苏维埃共和国等苏维埃政权。为了帮助世界各国革命派建立“国际苏维埃共和国”,1919年3月,在莫斯科举行世界共产党代表大会,并组建了共产国际(第三国际),选举产生共产国际的领导机构执行委员会和执行局。共产主义国际的建立,为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提供了保证。列宁宣布:国际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已经为期不远了。
俄国十月革命为中国人民送来了马克思主义和苏维埃理论。中国先进知识分子开始研究、了解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苏维埃理论。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周恩来、邓中夏、蔡和森等先进知识分子逐渐成长为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革命先驱。1921年7月,在共产国际帮助下,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宣告中国共产党的成立。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布加入以苏联为首的共产国际,并成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在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实行国共合作前后,陈独秀提出了“二次革命论”,认为中国的民主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其结果只能是建立资产阶级政权;无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要等到资本主义发展起来,时机成熟后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共产党取得政权,乃是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事。”与此同时,共产国际也不主张中国共产党此时提出的“苏维埃”口号。
中国苏维埃政权早期探索
1925年11月,广东省先后选举成立陆丰县和海丰县苏维埃政府,是中国共产党人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最早尝试,是中国苏维埃的开端。1927年5月,蒋介石背叛革命,大革命失败。中共中央政治局于同年8月7日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确定了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统治的总方针。随着革命形式的继续恶化,9月19日,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左派国民党”及苏维埃口号问题决议案》,认识到“中央以前复兴左派国民党的估计不能实现”,从此以后,“关于组织群众的革命斗争”,“不仅宣传苏维埃的思想,并且在革命斗争新的高潮中应成立苏维埃。”自此以后,中国共产党人从“只限于宣传苏维埃的意义”转为“苏维埃实现”阶段。1927年12月11日,广州起义后建立广州工农兵苏维埃政府广州公社,因为广州起义的失败,虽然只存续了2天,却开创了城市苏维埃政权在中国的第一次实现,与海陆丰苏维埃政府一起,揭开了中国苏维埃革命运动的序幕。
1927年秋收起义后,从11月开始,在湘赣边一带先后成立了茶陵县、马江区工农兵政府,以及遂川县、永新县、宁冈、酃县、莲花县等县工农兵苏维埃政府。自1927年11月到1928年9月,形成了中华苏维埃运动的第一次高潮,中国共产党先后建立了50余处县、区、乡级苏维埃政权,其中以广东省和湘赣边界的苏维埃政权规模最大。随着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形成,特别是中央苏区第三次反“围剿”胜利之后,闽、赣苏区连成一片,成了全国最大的革命根据地,基本具备了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条件。
历史
筹备
1930年1月20日,根据共产国际的提议,中国共产党决定召开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将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任务摆上议事日程。1930年2月3日,成立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任弼时担任主席。2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召集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中央通告第六十八号),决定于1930年5月1日召开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大会的任务“首先要解决的是全国苏维埃区域与中国工农红军之更一致的联合行动。”2月7日,全国“苏代会”(苏维埃代表大会)筹委会召开会议,周恩来对会议日期、代表名额分配、会议议程和决议草案等事项作了报告。
1930年5月,经过3个月的筹备,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在上海秘密召开,大会作出了为建立工农民主政权而斗争的任务和策略,确定了中华苏维埃十大政纲,并通过了《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宣言》《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政治决议案》及有关法律草案。同时,大会决定成立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简称在“中准会”)负责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简称“一苏大”)的筹备工作。为了尽早召开“一苏大”和成立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先行成立中国工农兵会议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临时常务委员会(简称“中准会临时常委会”),具体负责筹备工作。7月30日,“中准会临时常委会”向全国45个党团组织、苏维埃区域和革命团体发出选派代表来上海参加“中准会”的邀请书。
1930年9月12日,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在上海召开成立大会,讨论了“中准会临时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政治宣言以及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条例,通过了由中共中央提出的准备提交“一苏大”的宪法大纲、劳动法、土地法、经济法、中国工农红军问题决议等草案和全国苏维埃大会的主要议程。但由于战争环境和多种因素的影响,在筹建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过程中,先后五次变更会议时间和地点。
成立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叶坪村召开。与会代表610人,分别来自于中央区、闽西区、湘赣区、湘鄂区、湘鄂西区、琼崖区、赣东北区等革命根据地,以及红军、全国总工会、全国海员工会的代表等。
“一苏大”选举产生了中央执行委员会,是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闭会后的最高政权机构。11月27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和张国焘为副主席。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人民委员会,毛泽东为主席,副主席为项英和张国焘。根据人民委员会的题名,人民各人民委员会委员(即各部部长)。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中央人民委员会的产生,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大会结束后,瑞金市改称“瑞京”,成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首都。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实行各级工农代表的苏维埃制度,构建了基本的政治体制框架,创造了较为雄厚的物质基础,不仅保障了10余万中国工农红军主力部队的日常供给和战争物资,还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群众生活。
中央苏区的巩固和壮大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加强了对各个根据地的统一指挥,推动了各根据地的政权、经济、军事、社会、文化、教育和党的自身建设,在政治上也产生了很大影响。在局部范围内改变了人民被剥削、被奴役的命运,孕育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思想和根本政治制度的政体思想。在近两年的时间里,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苏维埃政权都得到进一步巩固,工农中国工农红军迅速发展壮大,苏区各项建设事业得到长足发展,苏区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改善和提高。
中国共产党临时中央于1933年1月迁至江西瑞金,与苏区中央局合并组建新的中共中央局,中央革命根据地成为中共中央所在地和全国革命的中心。至1933年春,红军取得了第四次反“围剿”的胜利,中央苏区达到鼎盛时期,其范围包括江西省的瑞金、会昌、于都、安远、信丰、寻乌、兴国、宁都、广昌、石城、黎川,福建省的建宁、泰宁、宁化、清流、龙岩、长汀、连城、上杭、永定、归化等赣南、闽西的广大地区,苏区总人口约300万。中央苏区的外围,还有大约6万平方公里的游击区和半游击区等。先后建立了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员会、粤赣省委、闽赣省委和赣南省委等5个省委,以及相应的省级苏维埃政府和军区。中央红军和地方红军队伍共8万余人,第五次反“围剿”期间扩充至约10万人,还有赤卫队、赤色少先队等群众武装约20万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巩固和壮大,以及在中央苏区的局部执政,为后来延安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领导各方面建设,积累了历史经验。
面对国民党的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中国共产党和苏维埃政府领导军民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为反“围剿”斗争准备了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必要的物资条件。包括组建国民经济部,统一完善财政税收政策,建立独立的金融货币体系,推广先进农业生产技术,设置对外贸易机构等。苏区的经济建设属于党开创性的工作,为后来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开展经济建设提供了借鉴。
二苏大的召开
1933年6月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作出关于召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简称“二苏大”)的决议。大会时间定在1933年的12月11日(广州起义纪念日),但由于当时湘赣和湘鄂赣两省苏区的选举工作没有完成,1933年9月蒋介石又向中央革命根据地发起了第五次“围剿”,“二苏大”的时间被推迟到1934年的1月份。在大会筹备阶段,临时中央政府历时4个月在瑞金沙洲坝建造了一座被称为苏区建筑史上奇迹的大礼堂,供召开大会使用。
1934年1月21日至2月1日,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在瑞金沙洲坝举行。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693名,候补代表83名,旁听代表1500名。大会开幕当日,举行了阅兵典礼。下午,举行开幕式。毛泽东作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对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总结了苏维埃共和国及中央政府成立两年来的施政情况和政权建设经验。27日,根据代表们的讨论情况,毛泽东又作了“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报告的结论”。29日下午,因战事紧急,大会推迟了林伯渠作的《经济建设决议报告》时间,改由毛泽东同志向大会作《关于紧急动员的报告》。大会选出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2月1日大会提前举行闭幕式,由毛泽东致闭幕词,并通过《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宣言》。2月3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等17人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成员,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大会选举张闻天为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周恩来、王稼祥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阮啸仙为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委任董必武为临时最高法庭主席。“二苏大”之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去掉“临时”二字,正式成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
战略转移
1933年秋,国民党对中央革命根据地发动第五次“围剿”。因为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在苏区的党、政、军一切工作中占据主导地位,中共中央对第五次反“围剿”的形势、任务和作战方针都作出了错误的分析和决策。1934年1月15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在江西瑞金召开六届五中全会,《五中全会政治决议案》完全接受共产国际对世界形势和中国革命形势的分析,不仅将筹备召开“二苏大”、扩大苏维埃运动作为粉碎第五次“围剿”的措施之一,而且作为夺取中国革命胜利的最后决战。
1934年1月,“二苏大”召开后,虽然选举朱德为中央军委主席,周恩来和王稼祥为副主席,但是,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指挥权实际操纵在共产国际军事顾问李德手里。在第五次反“围剿”过程中,中国工农红军在“左”倾领导指挥下,采取“单线防御”“御敌于国门之外”的消极防御方针,完全陷入被动地位。1934年4月,广昌失陷。至10月中旬,国民党军队相继进抵兴国、宁都、长汀、会昌一线,“左”倾领导者考虑摆脱“围剿”的唯一办法,就是撤离中央革命根据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被迫实行战略转移,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宣告失败。
1934年10月10日晚,中共中央、中革军委率领部队从瑞金县出发,长征开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机关所属人员随中央红军一起行动。同时,组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办事处,统一领导原中央苏区留守军民的斗争。
从1934年至1936年10月,在长征期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主要任务是摆脱敌人“追剿”,因而国家的军事职能得到强化,经济文化等职能则相应弱化而处于次要,甚至是辅助的位置。中共中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和中国工农红军军事委员会三位一体,统一制订和发布命令、指示和政策。
长征之初,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完全处于“左倾”机会主义者统治之下,大转移并没有周密的计划,是在盲目指挥下开始的。中央“左”倾错误领导采取避战主义的方针,机械地计划往湘鄂西去和红二、六军团汇合。蒋介石在湘江以东“围歼”红军计划失败后,在红军通往湘西的必经路上构筑了四道碉堡线。12月12日,中央红军占领湘桂边境的通道城后,中央军委召开临时会议,毛泽东的正确主张得到大多数同志的支持,红军自通道城改变进军方向,转向贵州黎平,把敌军抛在湘西地区。通道转兵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和中国工农红军战略行动方向转移的开始。
1934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先后在黎平、猴场召开会议,正式否决了去湘西的错误意见,基本上解决了红军长征进军方向问题,同时确定进至以遵义为中心的黔北地区,重建根据地。1935年1月,中央在遵义召开会议,在军事上结束了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统治,恢复了毛泽东在党中央和红军中的领导地位,改变了原来的被动局面。1935年1月,在遵义成立苏维埃政权,包括遵义县革命委员会和32个区级苏维埃政权。中国工农红军离开黔北继续长征后,苏维埃活动被迫终止。
1935年2月16日,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发布《告全体红色战士书》,决定停止向川北发展,在云贵川三省地区建立根据地,表明中共中央再次改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转移去向,由原移驻四川改为立足云贵川边界地区,并提出“赤化全贵州”的口号。同年5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首先进入川西北理县,全面铺开创建根据地工作。凡是红军驻扎过两三个月的乡、县均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广泛散播苏维埃火种。中央红军和红四方面军汇合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曾一度计划以川西北为立足地,开展建立根据地的初步工作,但因敌情等原因,中央红军未能达到建立川西北根据地的目的。从1934年12月至1935年5月,中共中央选择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立足地的大致范围在川滇黔几省地区,包括黔北、云贵川、川西北等,大方向均在中国的西南省区。1935年10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机关所属人员随中央红军一起,到达陕甘苏区吴起街道,完成了战略转移任务。
从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开始到苏维埃共和国改名时期,中央革命根据地和各苏区游击队开始纠正“左倾”机会主义错误的影响,由正规战转入游击战,采用多种斗争手段与敌人进行军事斗争。晚期的苏维埃运动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十分薄弱,有些苏区没有开展这些工作。全面抗战爆发后,随着中共中央各项政策的调整,晚期苏维埃运动的政策也随之进行了调整。
战略转移前,中共中央在原中央苏区设立党的中央分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中央办事处和中央革命根据地军区,项英任中央分局书记和中央革命根据地军区司令员兼政委,贺昌任政治部主任,陈毅任中央办事处主任。留下的部队共三、四万人,由陈毅率领在瑞金、会昌、于都、宁都等县“三角区域”的基本游击区和最后坚持阵地开展游击作战。从1934年10月红军长征开始至1937年10月,留守红军在江西省、广东、湖南、湖北、安徽、河南、浙江、福建等八省先后开辟了13个游击区,建立根据地坚持游击战争。第二次统一战线形成后,中央分局根据中央的决定,南方八省的中国工农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走上抗日战争的新战场。
向抗日民主政权转变
1935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进驻陕西安定(现子长县)瓦窑堡,变更对外名义,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主席为博古。1935年12月,中共中央决定改国号为“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并正式启用1934年1月“二苏大”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徽和国旗。1937年1月13日,西北办事处和中共中央一起进驻延安。为了与国民党结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共同抗日,中共中央于1937年7月宣布取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和各级苏维埃政府,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同年9月6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后一个政府机关“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更名为“中华民国陕甘宁边区政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完成历史使命。
疆域
根据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的《地方苏维埃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地方政府分别与地方各级政区相对应,分为省、县、区和乡(市)苏维埃政府4级。中央革命根据地所辖省级苏维埃政府5个,县级苏维埃政府102个。
人口
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至1933年二、三月间,随着第四次反“围剿”的胜利,中央革命根据地的范围不断扩大,其疆域达到鼎盛,共设有江西省、福建、闽赣、粤赣等4个省,60个行政县,占有县城21座,总面积8.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53万。其中江西、粤赣两省共约240万人,福建、闽赣两省各约100万人。其中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中国工农红军被迫长征,中央革命根据地丧失。
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地区后,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1937年9月22日,陕甘宁边区成为中华民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面积13万平方公里,人口约150万人。
政治
国家性质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苏维埃政权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苏维埃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专政的对象是“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分子。”剥夺他们参加政权和政治上的自由权利。同时,《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实行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实行五级代表大会制度,16岁以上的公民都享有苏维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讨论和决定一切国家的地方的政治事务。扩大了选民的选举参与度。
国家标志
1934年1月22日至2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二苏大”)通过《关于国旗、国徽、军旗的决定》法令,规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旗、国徽与国旗的具体样式、规格。
国徽
国徽的完整图案是:在地球上插着交叉的镰刀与锤子,右侧为谷穗,左侧为麦穗,架于地球图形的两旁和下面,地球的上方为五角星。外圆上部文字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下部文字为“全世界无产阶级和被压迫的民族联合起来”。地球图形为白底,轮廓经纬线为蓝色,地球上的镰刀、锤子科技为黑色,五角星为黄色。
国旗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旗为红色底子,旗长1.6米,宽1.2米,中间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徽,旗柄为白色。
军旗
1934年2月1日,“二苏大”通过关于国徽、国旗和军旗的决定,以国家法令的形式对军旗的式样进行规定和统一:军旗的底子为红色,横为五尺,直为三尺六寸,中间为黄色交叉的镰刀和锤子,右角上位黄色的五角星,旗柄为白色。
中央政权
中国苏维埃运动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组织下开展的,苏维埃政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民主政权。中国共产党在苏维埃政权中处于领导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党对建立苏维埃政权的领导和组织;二是苏维埃政权建立后,党在思想上和政治上对苏维埃政权的领导;三是苏维埃政权必须坚决执行党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正式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了由毛泽东、项英、张国焘、周恩来、朱德、刘少奇、彭德怀等63人为执行委员组成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和张国焘为副主席,朱德为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自此,各个革命根据地红色政权有了统一的中央政府机构。1934年1月,在瑞金市召开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改选中央政府,毛泽东、项英、张国焘等均继任主席、副主席。
权力机关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由各省、中央直属市、直属县苏维埃代表大会及红军所选出的代表组成。其有权制订和修改宪法与法律,决定全国的方针政策,听取并讨论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报告,改选中央执行委员会。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延期召开。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代表大会。大会大会闭幕期间,以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权力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有大会选举产生,并对大会负责和报告工作。中央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它选出的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行使其权力。主席团由25人组成,选举毛泽东为主席,副主席2-4人。大会、中央执行委员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等职责均有明确规定。
行政机关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最高行政机关是人民委员会,即中央人民政府(临时)。它是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执行机关,由人民委员会主席、人民委员和工农检查委员会主席组成,全部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从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选任。对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其主席团负责并报告工作。各人民委员部由人民委员会(人民委员)分别担任领导,设副人民委员1-2人,由中央执行委员会委任。经过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毛泽东被选为人民委员会主席。革命军事委员会是国家最高军事机关,国家保卫局是专门的肃反机关,有权对一切反革命案件进行侦察、逮捕和预审。监督国家工作人员的机关是工农检查委员会(最初为工农检查部)。
审计和审判机关
为了保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权法律的执行,中央机构设有最高审计机关和最高审判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是最高审计机关,由5-9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委员及正、副主任均由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委任。最高法院是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的最高审判机关,设院长1人,副院长2人,均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委任。最高法院下设刑事法庭、民事法庭及军事法庭等,分别负责各种案件的审判工作。
地方政权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统一地方行政机构的建置,实行省、县、区、乡四级建制。省苏维埃代表大会是省的最高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次,省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为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省执行委员会下设劳动、土地、财政、军事、国民经济、粮食、教育、内务、裁判等部以及工农检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国家政治保卫分局等。各县(市)、区、乡均设不同会期的苏维埃代表大会作为各自的最高权力机关,除乡苏维埃代表会议不设执行委员会外,县(市)、区执行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的设置与其上级相仿。
监察制度和廉政建设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中央苏区建立起一套工农民主政权的监察制度,监督政府行政机关和各级干部执行党和政府的各种法令、法规和指示,检举和查处党内和政府机关中的官僚主义,贪污腐化现象。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设立工农监察委员会,何叔衡任工农监察委员会人民委员。1932年,苏维埃临时中央颁布《工农监察部的组织条例》《工农监察部控告局的组织纲要》《突击队的组织和工作》等法规,对各级工农监察部、控告局和突击队的组织、任务、工作方式做出规定。苏维埃政府的检察机构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工农监察部、控告局和各级检举委员会,其组织系统分为中央、省、县、区四级。各级检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各级工农监察委员会既是各级苏维埃政府机关的组成部分,同时又接受上级工农监察委员会的命令和指示。1934年1月,中共六届五中全会成立中央党务委员会,李维汉任书记。之后,地方各级政府的检察组织系统逐步建立和健全,形成了以党的检察机构和苏区政府检察机构为主体的检察组织系统。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廉政建设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建立民主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吸收工农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参加管理国家行政与各方面的活动,实行群众对政府和工作人员的监督与批评。二是严格法纪,依法治政。向红军颁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苏维埃大会通过《工农检查处理问题的决议案》,规定工农检查处是中华苏维埃政府的一部分。有权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监督。《工农监察部的组织条例》规定,工农监察部有向各该级执行委员会建议撤换或处罚国家机关与国家企业工作人员的权利,若发现犯罪行为,有权报告法院,施以法律上的监察和裁判。苏维埃政府还颁布《惩治贪污浪费办法》《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等具有约束力的文件,规定不论职务高低,一律依法治罪。三是加强干部的选拔和教育。四是实行党政分开,禁止政府机关办企业。
法制建设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制定了大量规范性法律文件,共颁布了130余部法律、法规、条例,初步形成了以宪法大纲为核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婚姻法在内的较为系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工农民主专政的法律体系。
财政制度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陆续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财政条例》等,规定“一切国家税收,概由国家财政机关按照临时中央政府所颁布的税则征收,地方政府不得自行规定税则或征收。苏维埃政府的税收种类分为农业税、商业税、工业税三种,但工业税一直没有开征,却开征了关税。由于各革命根据地没有连为一体,税收制度无法做到完全统一,各根据地开征的税种有一定的差异。除税收外,苏维埃政府还有发行公债、向群众借粮、发动干部群众节省和捐献等特殊的财政收入方式。财政支出主要包括军费、生产建设、社会救济、文教卫生事业费等方面。
1931年11月28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执行委员会通过暂行税则的决议,规定:国家的财政收入和支出,税收是主要来源,废除国民党军阀的一切农业税丁粮、苛捐杂税厘金等,实行统一的累进税;统一累进税对于任何方面都是征收一种税,征税的原则依阶级的原则解决,对于被剥削阶级和最苦阶层的群众,免除纳税义务;各省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形,定出农业税的税率;对于商业出入口税和工业的出厂税暂行免税。苏维埃中央临时政府设立中央财政人民委员会税务局(简称中央税务局),掌管关于各项税收之计划、整理和征收,兼管理工商业等级事项。各省、县、区、市财政部下设税务科,职责是管理商业税、农业税、山林税的征收、管理、调查、登记,以及检查和指导下级税收账目与工作。
经济
基本经济制度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经济政策和任务是摧毁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基础,建立新民主主义性质的经济基础,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支持革命战争。
为了加强对中央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的领导,毛泽东在苏维埃中央政府系统内设立中央政府国民经济部,具体组织领导国民经济建设工作,先由中央财政部长邓子恢兼任部长,后由林伯渠正式任国民经济部部长,1934年全苏二大后,吴亮平继任部长。国民经济部下设设计局、调查统计暨普查局、粮食调剂局、合作社指导委员会、对外贸易局、国有企业管理局等单位。中国共产党和苏维埃政府在经济建设中的主要工作和经济思想,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以革命战争为中心,进行一切可能和必要的经济建设,是在一个以小生产为基础、被敌人长期包围和分割、处于频繁战争中的农村根据地进行的经济建设。二是把农业生产放在经济建设工作的第一位。三是坚持发展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私人经济“同时并进”,尽可能发展国营经济,大规模发展合作社经济,提倡和奖励私人经济。四是开放根据地的对外贸易,搞活根据地经济。五是从发展国民经济入手增加财政收入,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解决中国工农红军和政府工作人员的给养问题。六是动员和依靠广大群众参加经济建设。
农业
临时中央政府于1931年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比较完整地提出了反对封建土地所有权的原则,要求将一切土地平均分配,满足贫苦农民对拥有土地的要求,打碎了苏区的封建生产关系,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恢复苏区范围内的农业生产,改善了农民生活。苏维埃政府把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作为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制定促进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组织劳动互助社、耕田队、换工队、耕牛站、耕牛合作社等合作组织,开展农业合作运动,集中力量发展农业生产。苏维埃政府还大兴水利、开垦荒田、改良土壤、推广农业种植技术、植树造林等农田基本建设。苏维埃政府颁布《合作社暂行条例》《合作社工作纲要》《合作社标准章程》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合作社运动,使合作经济占据苏区经济的重要地位。
工业
中华苏维埃各根据地几乎没有近代工业,苏维埃政府在工业方面兴办各种军事工业和民用工业,帮助手工业恢复和发展生产,并引导他们走向生产合作道路。对资本主义工业加以利用,使之服从于中国共产党和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为苏区经济服务。苏区的工业分为公营工业、手工业合作社和私营工业三种形式。苏维埃政府创办兵工厂、被服厂等军需工厂,并逐步发展公营的商业服务业。1933年9月,仅江西省、福建省两省17个县,就有各种合作社1500个,合计股金30余万元。
商业和外贸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商业由公营、合作和私营三部分构成。公营商业由政府投资兴办和领导,归全体民众所有,主要有经济公社、公卖处、公营商店、红色饭店、旅馆、粮食调剂局等;合作社商业以消费合作社和粮食合作社为主,包括各种合作商店,以及少量购买与贩卖合作社等。私营商业和农村集市贸易包括资本主义商业和个体小商贩两部分,是私营商业和农民之间进行商品交换的场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对外贸易主要是在反封锁、反奸商的斗争中发展起来、与白色区域之间的商业贸易。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国家机关设立对外贸易局,各省、县设立对外贸易公司,各重要出口地设采办处,逐渐形成对外贸易网。中华苏维埃政府对外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制定有利于对外贸易的“税则”,规定一切货物除免税品外,在边境税关纳税后,通行全苏区。对外贸易的工作,促进了苏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打破了经济封锁,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群众的负担。
金融
1932年2月,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在江西瑞金叶坪成立,其主要业务包括货币发行、代理国库、代理政府公债及还本付息,金银的生产,以及外国货币、证券或汇票管理等。同年3月,国家银行正式营业,并建立江西、福建省两个直属分行,在兴国、瑞金等县设立支行,以及数十个货币兑换处和金银收买处。中央苏区以外的革命根据地银行通过改组分别建立相对独立的国家银行省级分行,从而形成与红色政权相结合的苏维埃国家银行体系。1932年7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正式发行面值1元、2角、1角和5分的银币券纸币,1933年增加面值5角的纸币。中央造币厂成立后,国家银行铸造面值1元的苏区银元,还有面值2角的银币和5分、1分的铜币等其他金属辅币,实现了中央苏区货币的统一,维护了货币流通体系,建立起健康的金融秩序。从1932年7月至1933年8月,临时中央政府在苏区范围内募集公债,均由苏维埃国家银行代发。苏维埃国家银行还兼行商业银行的储蓄和发放贷款等业务,推动了苏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农群众基本民生的改善。
军事
军事机构
1931年11月25日,根据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和中央执行委员会命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在瑞金市叶坪乡洋溪村成立,负责领导苏维埃共和国中国工农红军的作战和建设,是红军的最高领导机构。1933年5月至1934年10月,中革军委先后在瑞金市沙洲坝镇乌石垅村、云石山乡梅坑村办公。
1934年1月22日,“二苏大”重新选举了中央军委,仍以朱德为主席,周恩来和王稼祥为副主席,9月,王稼祥因病其副主席职务由项英暂代,其兼任的总政治部主任由顾作霖代理(10月以后由李富春代理)。新成立总动员武装部,滕代远任部长,张爱萍为总队长。其余机构不变。
1934年10月10日,中革军委在长征第一山下发通令,部署实行战略转移,长征开始。中革军委先后设有总参谋部(后改称总司令部)、总政治部、武装动员部(武装总动员部)、总经理部(总兵站供给部)、总兵站部(总兵站运输部)、总军医处(总卫生部)、政治保卫局以及秘书处、抚恤委员会和中国工农红军学校等机构。
军事力量
主力红军
中国工农红军是中华苏维埃革命的主要武装力量,始建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1933年曾发展至30万兵力,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支柱和重要保障。红军初创时期,中央对各地建立的革命军队没有规定统一的名称。1927年10月底,中共中央以决议的形式正式规定中国共产党的武装力量名称为“工农革命军”。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各地红军正式称为“中国工农红军”。
1930年4月,中国共产党中央颁布《中央军委军事工作大纲》,正式对全国中国工农红军的番号和活动地区作出明确规定,并颁布红军统一的军制。各地红军分别建立正规军团,军团以下按“三三制”建立军、师、团、营、连、排等建制。1930年11月,中共中央将主力红军改编为7个军。1933年6月,全国各地主力红军实行统一的编制序列,全国红军师一级的编制从第一师至第九十九师。之后,凡编有战斗序列的红军部队,即属于主力红军的范畴。
地方武装
中华苏维埃运动中,各地建立了许多地方武装,形成主力红军和地方武装相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地方武装主要包括地方中国工农红军、工农赤卫军和红色少先队(少年先锋队),以及从赤卫队和少先队两个组织挑选编成的“红军预备队”和“区特务营”等地方武装。
军事理论
党指挥枪的原则
中国工农红军在政治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军队各级建立党的组织,实行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能凭个别长官的意志作决定。在红军内部,只能建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及其领导下的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其他任何党派都不能在军中建立组织和发展成员。坚持党指挥枪,是中国工农红军建军的根本原则,也是中国工农红军部队不断成长壮大、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对工农红军的领导主要是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领导,并通过政治工作来实现。
三大任务
中国工农红军是一个执行革命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在武装斗争的实践中形成了执行革命政治任务的三大任务:打仗、做群众工作和筹款。红军执行三大任务,主要在于处理打仗消灭敌人和另外两项任务的关系。1929年,中共中央明确指出,红军的基本任务主要是发动群众,实行土地革命,建立苏维埃政权;实行游击战争,武装农民并扩大本身组织;扩大游击区域及政治影响于全国。红军不能实现三个任务,则与普通军队无异。
军事和作战思想
苏维埃革命以人民战争的思想作为基本的军事思想和军事路线。革命战争是人民群众的战争,必须最大限度地动员、组织和武装群众,才可能战胜敌人。在人民战争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一整套符合中国革命战争特点、系统的作战原则:一是“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进”的“十六字诀“;二是积极防御的战略指导原则,包括诱敌深入的作战原则,集中兵力各个击破作战原则和打运动战、速决战、歼灭战的作战原则等。
中国工农红军在执行符合中国革命战争的正确军事路线的同时,也受到王明“左“倾军事路线的干扰和影响。它在军事上形成完整的体系,被运用于革命战争的实践,导致了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其主要表现为:进攻中的军事冒险主义,防御时的军事保守主义和军事平均主义,转移时则变成逃跑主义。
文化建设
新闻出版
中华苏维埃政府重视新闻出版工作,临时中央政府组建中央出版局和中央印刷局,张人亚任局长。各苏维埃政府也相继成立省出版局。由中央出版局发行部统筹图书报刊的出版发行。之后,在中央政府总务厅下设出版处,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下设出版局。中央政府开办中央印刷厂,中央军委开办军委印刷所。少共中央局、教育部等也有自己的出版机构和发行网,面向群众发行书记报纸,中国工农红军战士半价优惠供应。
苏区发行的报纸有300多种,包括《红色中华》《青年实话》《斗争》《红星》等,主要报纸的发行量在2万份以上,大大提高了苏区工农群众文化水平。
文艺
苏维埃政府重视文化文艺运动的开展,采取多种形式发展苏区文艺运动,其中最为活跃的是革命歌谣和新戏剧活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把红色戏剧运动的基地放在中央红军学校,并成立“戏剧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戏剧节目的创作和演出。1932年春,成立专业化的“八一剧团”,后扩建为工农剧社总社,各地也先后成立工农剧社分社、支社。1934年4月4日,工农剧社组织成立蓝衫剧团学校,培养专门戏剧人才,后改名为高尔基学校,李伯钊担任校长。苏区先后创作了几百部戏剧作品,代表作有话剧《我—红军》《战斗的夏天》《松鼠》等优秀剧目。通讯和报告文学,在苏区文艺运动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具有很强的政治鼓动性和战斗性。
1933年5月30日至6月3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瑞金市叶坪红军广场,举行第一届体育运动会,驻瑞金的各机关、部队和群众代表近万人参加开幕式,来自红军、学校以及中央政府机关和各县市选派的运动员共160人,参加运动会。比赛项目包括兵乓球、篮球、网球、足球等,以及田径锦标赛、友谊赛等。运动会上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赤色体育运动委员会。
教育
学校普及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发展教育事业,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小学校制度暂行条例》和《小学管理法大纲》,对红色区域红安县列宁小学的设置情况以及与群众的关系等,做出具体规定,普及学校教育,保障公民享有教育权。
苏维埃大学
1933年8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人民委员会召开第48次会议,决定开办苏维埃大学,由毛泽东、沙可夫、林伯渠、梁柏台、潘汉年为大学委员会委员,毛泽东任校长,沙可夫为副校长。同年9月,学校正式开学,学校设在瑞金沙洲坝镇中央大礼堂附近的黄土冈上,共有5栋茅草房。学校分普通班和特别工作班,计划招生1500名学生。普通班为预科班,特别工作班为本科,分社土地、国民经济、财政、工农检察、教育、内务、劳动、司法、外交、粮食等10个专业班,学制半年。1934年4月,瞿秋白兼任苏维埃大学校长,徐特立兼任副校长,中央决定将苏维埃大学改名为“国立沈泽民苏维埃大学”。苏维埃大学是中央革命根据地(中华苏维埃 共和国)的最高学府之一。1934年7月,苏维埃大学与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中共中央党校)合并。
医疗卫生
《中华苏维埃劳动法》规定:对一切雇佣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医药帮助,其家属也同样享受免费的医药帮助。”人民委员会发布《强固阶级战争的力量实行防疫的卫生运动》训令以及《苏维埃暂行防疫条例》,中革军委颁布《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第三次卫生会议卫生决议案》《关于开展卫生防疫运动的训令》等。以法律文件的形式把卫生防疫作为医疗卫生的重点。中央内务部制定《苏区卫生运动纲要》,增强苏区群众的卫生防护意识。在创建卫生管理治疗机构方面,苏区各级地方政权逐步建立卫生管理、治疗机构。一方面创建卫生院、诊所为群众看病;一方面创办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学校,培养医务工作者,传授医疗卫生、防疫知识。开展群众性卫生防疫运动,加强疫情防护。
社会
妇女权益与婚姻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法规、法规,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规定,处于苏维埃政权下的全部劳动者,无论性别、种族在苏维埃法律上享有政治平等权,妇女享有同男子一样的参政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选举细则》规定,居住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领土内的人民,年龄满16岁以上的男女、无论宗教和性别都具备选举选和被选举权。《苏维埃暂行选举法》和《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二十二号》中对妇女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再次确认,具体规定了妇女参选的比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规定,苏维埃公民不分男女,同样有平分土地的权利和平等拥有劳动报酬权;妇女在出嫁、改嫁、离婚可以带走属于自己的土地;对妇女在产前、产后以及哺乳期应享有的休息权利都进行了明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十大政纲》规定,改善女工待遇,增加工资,施行失业救济与社会保险等。封建婚姻制度是妇女遭受压迫的直接来源,确立婚姻自由权是妇女解放的必由之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规定,确定婚姻自由为原则,废除一切封建包办强迫和买卖的婚姻制度。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出台后,确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三项原则,对中国婚姻制度的发展带来深远影响。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有关婚姻法令的制定和实施,是中国历史上的伟大变革,维护了妇女的权益,对调动妇女的革命积极性,巩固苏维埃政权,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保障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中央设立中央劳动人民委员会(简称中央劳动部),临时中央政府副主席项英被任命为首任中央劳动人民委员,刘少奇兼任副部长。中央劳动部下设劳动保护局、失业工人介绍局和经济评价局,省、县劳动部下设相应机构,监督各级苏维埃政府执行保护工人阶级各种法令的实施。中共中央先后领导制定了《劳动保护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两部法律。苏维埃政府的劳动保障制度在保护工人利益的同时,激发了工人的斗争热情和劳动热情。但由于受“左”倾思想的影响,中央劳动部只注意保护工人的利益而不顾工厂老板的承受力,造成一些企业停业或歇业。从某些方面反而遏制了苏区生产的发展。
邮电交通
为了适应苏区的发展和军事斗争的需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内务部发布第一号布告,决定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邮政总局,各省设立邮政管理局,统一发行邮票。县以下设邮政分局或邮政代办所,以瑞金市和长汀为中心,共开设6条邮政干线,同时开设其他邮路支局。保证军需民用邮路的畅通。1932年7月,将原来的6条邮路干线扩充为15条特别快线。中华苏维埃邮政共发行八种邮票,邮票及其它邮政收入一律上交邮政总局。电讯方面,中国共产党 中央军委于1932年成立瑞金通信学校,共分无线电队、电话队、旗语队、司号队等8个大队,共培养出二三百名无线电通讯骨干。依靠缴获的电台和从白区过来的技术人员,建立了中央苏区的通信网。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临时政府成立后,中央内务人民委员部发出关于修筑桥路的第一号训令,对修筑桥路的具体原则和开展筑路劳动竞赛的办法做出规定。并制定了修筑交通干线的计划、线路的等级、路面宽度等。由于战争的影响以及劳动力的不足等因素,有关桥路的修筑计划没有全部完成,但也取得了很大成绩,并形成了以瑞金为中心的交通路线。对反“围剿”战争和反经济封锁起到了重要作用。水运路线也是中央苏区发展交通运输事业的组成部分,通过改善巷道、增加船只,提高了水上运输能力,使水运路线和陆运路线相互联系,实行水陆联运,促进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民族工作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罢工以及发展民族语言和文化方面,也赋予少数民族平等的公民权利。将少数民族工作纳入国家的内政层面,凸显出民族事务的“内政化”特点。加强了对苏维埃区域内少数民族各项民主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保护。“一苏大”还通过了《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中国共产党提出了“自治区”的概念,进一步承认了少数民族的自决权。毛泽东在“二苏大”上提出了“只有中国苏维埃革命才能保证少数民族取得解放与建立他们自己的苏维埃共和国与各民族间的真正和平与自由”。这一思想为后来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争取将少数民族的解放运动融入全民族的抗日统一战线奠定了理论基础。
对外政策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就发表对外宣言,全面阐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对外政策,其主要内容包括:反对外国列强对中国的一切侵略和压迫,强调国家之间不论大小一律平等;同社会主义苏联结盟,与世界上无产阶级和被压迫民族结成联合战线反对帝国主义统治;不承认中国历届政府与外国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和一切外债,不允许任何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租借土地和驻军;没收一切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银行、工厂、矿山和交通工具;与一切国家平等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主张和平,反对世界大战和军阀战争。这一系列的主张体现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外交原则。1932年4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发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对日战争宣言》,正式宣布对日战争,以民族革命战争,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出中国,反对一切帝国主义瓜分中国,以求华族的彻底解放和独立。同时发出《对日宣战向全世界无产阶级和被压迫民族宣言》,希望全世界无产阶级和被压迫民族援助中国的抗日战争。1934年6月19日,苏维埃中央政府又发出《为国民党出卖华北宣言》,再次揭露和声讨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华北及国民党政府的卖国行为。
历史地位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人民军队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一是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权首次以国家形态登上中国政治舞台,在局部范围内改变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剥削奴役人民的历史;二是在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文化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积累了经验;三是关于人权建设理论和实践在20世纪中国人权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四是造就新中国治国安邦栋梁之才的重要基地;五是培植的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成为了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华民族的精神瑰宝。
毛泽东指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对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作用主要有五点:第一,使广大苏区出现了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第二,统一了全国中国工农红军指挥,统一了全国各苏区的政策法令;第三,造就了大批治国安邦的人才;第四,促使中国共产党内“城市中心论”思想的转变;第五,扩大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运动的影响。
遗迹与纪念
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又名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博物馆,是纪念中央革命根据地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历史而建立的革命类纪念馆。以“人民共和国从这里走来”陈列馆为主展区,包含中华苏维埃纪念园、叶坪革命旧址群、红井革命旧址群、“二苏大”旧址群、中共中央政治局、中革军委旧址群、云石山革命旧址群等红色景点。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纪念馆
2023年11月9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纪念馆在江西瑞金举行首日开放活动。纪念馆位于瑞金沙洲坝镇红井革命旧址群东南侧,整个纪念馆共设六个展示部分,分别是:序厅、中国共产党早期法制建设初探、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体系建设、中央革命根据地法制实践、其他苏区法制建设、传承与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等,同时复原了“七里坪革命法庭”“马锡五下乡断案”等多个场景。
临时中央政府旧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政府旧址也是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会址,即位于瑞金叶坪村东侧的谢氏祠堂,1961年,瑞金革命遗址(1931-1934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占地面积528平方米,1950年按原貌进行修复。
长汀县福建省苏维埃旧址
福建省苏维埃旧址位于长汀县城兆征路,原为汀州历代考试场所。1932年3月18日在这里召开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成立福建省苏维埃政府,并将省苏维埃机关设在此处。旧址为庭院式土木结构民房,1978年维修复原。198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在为长汀革命历史陈列馆。
中革军委旧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旧址位于江西省瑞金市沙洲坝镇乌石垄村。1934年5月,中共中央将随军在前方指挥作战的中革军委迁移至瑞金市沙洲坝镇乌石垅村办公,1934年7月,前往云石山乡梅坑村。新中国成立后,对中革军委旧址群进行保护和修缮,1953年对外开放。是中国首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评价
毛泽东对中央苏区的看法和定位:中国苏维埃区域是全中国反帝国主义的革命根据地,中国工农中国工农红军是全中国反帝国主义的主力军。至于中央苏区,是苏维埃中央政府的所在地,是全国苏维埃运动的大本营。毛泽东认为,“工农共和国是一个国家,但还是一个不完全的国家。”
胡锦涛在纪念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七十周年座谈会上讲话:中央苏维埃政府的建立是中国共产党建立人民政权的探索和尝试,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各根据地、各部分红军的中枢指挥作用,扩大了党的影响,也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根据地建设,以及后来新中国政权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培养了大批领导骨干和组织、管理人才。
习近平在纪念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九十周年座谈会上讲话: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工农民主政权,是中国共产党在局部地区执政的重要尝试,为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根据地建设以及新中国的政权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培养了一大批领导骨干和组织、管理人才。
参考资料
纪念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80年座谈会.央视网.2023-11-27
人民的江山——写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90周年之际.新华网.2023-11-26
瑞金红色政权:新中国的雏形.央视网.2023-11-26
“马背上”的共和国.人民网.2023-11-23
在纪念中央革命根据地创建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成立90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2023-11-26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第一份《对外宣言》.今日头条.2023-11-30
党史知识大家学丨党史重大事件⑨.今日头条.2024-08-28
探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的历史渊源.党建网.2023-12-14
黄浦少年说丨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遗址.黄浦新青年-今日头条.2024-04-30
瑞金:中国共产党开启政权建设的探索.河北省政协网.2023-12-15
【党史中的人大历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人民民主政权的伟大开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次、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陆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12-15
中央苏区的创建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学习时报.2023-12-15
【党史故事汇】“二苏大”会:红色政权的执政预演.澎湃新闻.2023-12-15
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召开.赣南日报.2023-12-02
我军军旗式样的历史演变.中国军网.2023-12-02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届全运会.华夏经纬.2023-11-25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纪念馆举行首日开放活动 尹弘出席.江西省人民政府.2023-11-30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23-12-02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23-12-02
在纪念中央革命根据地创建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七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宣讲家网.2023-11-30
在纪念中央革命根据地创建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9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网.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