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省
三江省是在1934年12月1日由伪满洲国在佳木斯市地区设立的一个省级行政区,其行政中心为佳木斯市。该省的名称源于地处三江平原,其地理位置位于黑龙江省地区东北部,相当于现今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三江省的总面积为90418平方千米,根据1940年10月的统计数据,人口约为141.6万人。1945年,随着伪满洲国的覆灭,三江省的建制也随之解体。
管辖范围
三江省设置之初的管辖范围,包括原黑龙江省的通河县、凤山、汤原县、萝北县、绥滨县5县与吉林省的方正县、依兰县、桦川县、富锦市、勃利县、宝清县、饶河县、同江市、抚远市9县,共14县。1937年7月,设置佳木斯市,由省直辖。1939年6月,增设鹤立镇;撤销凤山县,并入通河县;将宝清、饶河2县划归新设之东安省。是时,全省共辖1市、12县。据1940年10月统计,全省总面积90418平方公里,人口141.6万人。1945年,随着伪满洲国的覆灭,三江省的建制也随之解体。
发展历史
1941年1月,将勃利县划归东安省管辖。同年8月,将黑河省的佛山县划归三江省管辖。至此,全省共辖1市、12县,即:佳木斯市,方正县、依兰县、通河县、汤原县、桦川县、富锦市、萝北县、绥滨县、同江市、抚远市、鹤立镇、佛山县。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伪满洲国覆灭,三江省建制自然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