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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刑司

慎刑司是清代内务府下设机构,分堂审谢刑狱之事。因其职掌内三旗之词讼及宫廷人员犯罪案件,故有内刑部之称。

慎司前身尚方司,顺治十一年设立,次年更名尚方院,十八年改名为内刑部到了康熙十六年才改作慎刑司,是隶属于内务府的机构。

慎刑司终清一代不断变化发展,于清代社会发展与宫廷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亦是清代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某种折射。慎刑司一直因恐怖而闻名,故而其不仅在清代谈论起来使人闻风丧胆,亦常常在文学作品中不断被呈现,以致今日街头巷尾仍不断被人所议论。

历史沿革

初名尚方司,顺治十二年(1655)改名尚方院,尚方司初为太宗时所设,在康熙初年改称内刑部,自康熙十六年改称慎刑司,后一直延续此称直至慎刑司被裁撤。经过清初一系列的改组重建,慎刑司机构逐渐形成,并一直积极发挥自身职能,维护宫廷秩序正常运转,保护皇室利益不被侵犯。慎刑司下有专门负责缉捕人员的内务府番役。雍正四年(1726)慎刑司内下设管辖番役处3,对番役进行管理,主要负责缉捕各案在逃太监等。管辖番役处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奉旨裁撤,后因缉拿逃犯不利,仅一年后即乾隆二十五年(1760)再度复立。进入乾嘉时期,慎刑司已正常运行,但随着社会发展,新的问题不断凸显,其各项制度亦不断完善。乾嘉时期各种处罚条例逐渐形成,各项制度逐渐系统化、法制化,其职能亦不断细化。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战后签订《南京条约》,其中领事裁判权严重破坏了中国司法主权的完整,慎刑司职能亦随之变化。

光绪三十四年(1908),是慎刑司发展史上重要转折点,在清末改革浪潮中,慎刑司的职掌范围不得不重新划分。内务府奏请将慎刑司承审案件与审判厅划分权限,具体内容为:(1)嗣后旗人诉讼案件统归各级审判厅审理;(2)太监及内务府官役人等因公涉诉,仍由慎刑司讯办;(3)太监旗民人等因私词讼,统由审判厅讯办;(4)王贝勒等府庄头佃户案件,统由地方官审理。(3)此奏折的批准,标志着慎刑司权限受到极大削弱,并且与地方审判厅的职掌范围也进行细致划分。此前内三旗刑讼案件、内务府官员、宫廷太监、宫女等案件皆属慎刑司审判范围,而此次改革将旗人案件以及太监旗民人等因私词讼移交各级审判厅讯办,慎刑司管辖范围大幅缩小,慎刑司职能被不断削弱。1912年,清帝宣布退位,但皇室与袁世凯签订《优待皇室条件》,清帝仍居紫禁城,待遇一切如前,内务府机构及人员全部留用,慎刑司亦正常运转。直至1914年,关于慎刑司的裁撤被提上日程,在此年参政院提出"维持国体建议案"中便包括"裁内务府慎刑司"。关于慎刑司的裁撤,据《绍英日记》载:"民国三年(1914)十一月[旧]二十二日[新]七日(1915年1月7日),(总管内务府大臣绍英)至传心殿见治鹤清,为慎刑司裁撤开具条款阅看,鹤清云渠即函送朱总长处转交张总长,拟定专章,以便从速拟就,有所遵循。十一月[旧]二十五日[新]十日(1月10日),诸位主位召见王爷及景、绍二人,为裁慎刑司以后之办法,并询问善后办法七条之大概。"(5)"民国四年(1915年),二月初五日[新]甘日(3月20日),是日交慎刑司,即派司法科接收,司法部派王文豹君到处协助办理,又内务部派李子栽、王霭人到处协助,三位商定每逢礼拜二、四日到处会议。"至此,慎刑司由司法科接管,慎刑司机构被彻底裁撤。

主要案件

清代慎刑司作为刑狱机构,曾处理众多案件。据档案记载,慎刑司处理的案件主要包括太监犯罪案件!处置宫女案件、内三旗犯罪案件等。

太监案件

乾隆,告假归家太监刘福威风神气地去知府衙门拜访,阵仗极为奢华,端坐车辆,前导顶马,后拥仆从,直入府堂,呈递禀帖。知府将刘福叫进,询问缘由原来刘福侄儿被贡生由姓打死一直未结,刘福便想求知府做个开销吩咐县作速完结办,给个棺材领个尸首埋葬。再刘福另一侄儿刘纯要开博山烧锅生理,欲问知府准开与否。从太监刘福拜访阵仗上可看出其对自己身份预估严重错误,本想倚仗太监身份知府必会给足颜面,结果反而误了自身性命,完全未料到自己即将面临的悲惨处境。知府随即将其上锁,后由山东巡抚移交内务府慎刑司。刘福净身后初投在怡亲王门上,因不能唱戏逃走投到爱新觉罗·胤祉门上,后投到贝子扎拉丰阿家后又再次投到闲散宗室赫尔金家。经过慎刑司反复审讯后认为刘福投身承值并不安分,任意出入,实系匪类。更大胆见官府嘱托命案,索诈银两,干预法纪故而直接请旨将太监刘福即行杖毙。不仅如此,更要起到杀一做百的作用,行文宗人府将各王公、贝勒、贝子、宗室大臣等家所有太监传齐,亲眼目睹将太监刘福杖毙,以为众戒。

宫女案件

档案中除记载大量太监案件外,亦有关于处置宫女的记载。爱新觉罗·颙琰九年(1804),寿康宫女子平安投井自尽清宫女子自尽本非大事,但其中缘由则需知晓。经慎开司审查,宫女平安于嘉庆八年(1803)十二月进宫,令女子全喜交她做活,全喜对她并不友好,因嫌其做的不好曾在她胳膊上拧了两把,并用鹅毛摔子打了几下,但平安仍无法使全喜满意。全喜便做出抽其嘴巴更有侮辱性的事情,后便发生平安投井自尽事件。慎刑司审清后认为,虽然平安轻伤自尽,非属威逼致死,但是因全喜有殴打之举,仍按威逼人致死律,杖一百不准照例收赎,交总管太监折责四十板,以昭惩做,再行逐出交伊家属领回。此外,寿康宫总管首领太监等因失职亦全部受到相应处罚。

内三旗案件

内务府包衣旗人案件亦主要由慎刑司审理。慎刑司内不仅充斥着严刑拷问,档案中亦记载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家庭调解案件。如三达子本系镶黄旗松龄管领下署吏,聘正黄旗乌尔恭布佐领下领催湍多布之妹为妻。三达子素性好饮,在外游荡,婚后亦无所收敛,湍多布心疼妹妹乏人照顾,将其接至伊姊龚黄氏家中居住,后三达子归回无所栖,一时恼怒,便去提督衙门前喊告。因其为内三旗之人,故而此案咨送慎刑司审理经慎刑司讯问,三达子承认耽酒游乐的事实,并且表示此后痛自改悔,愿接回妻子,安分度日。而湍多布也情愿三达子将其妹接回,皆大欢喜,慎刑司认为毋庸议罪。

机构组成

衙署不大,官吏不少,设有郎中二人,员外郎八人,主事一人,委署主事一人,笔帖式十九人,以及书吏、鞭隶、苏拉等二十五人。慎刑司之职能是负责审理府属三旗 刑事诉案件,以及内务府所属官吏人等作奸犯科案件;审理太监中违法乱纪者;管理犯人监禁、发遣,阉割暨接受犯人赃款、赎金并转交广储司银库等项事宜。然而,由清官档案中所存慎刑司案卷来观察,清官太监是慎刑司关押、处置的主要对象。

管辖人员

内务府下辖很多服务机构,比如紫禁城内的打扫,物品运送、保管,食品、器物的制作,管理京城各园苑,像西苑、圆明园、顾和园、畅春园、南苑(永定门南面),有很多的服务人员,不仅有上三旗的包衣还有一些旗人和民人的匠役,以及太监、宫女等。以上这些人的刑事,由内务府专设的慎刑司审理犯答杖罪者,慎刑司及本府即可判决结案。徒罪以上,送刑部定案。死罪及重大案件,会三法司定拟。慎刑司兼掌罪犯的监禁、发遣。本内务府文武官员的处分,由此司咨都虞司(内务府下设的机构)查核办理。内务府还设管辖番役处,置司官、番役头目,番役数十名,掌缉捕之事。拿获人犯审明口供后送慎刑司。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