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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山甫

李山甫,字明叟,北宋建昌军南城县龙溪保人(今江西省资溪县高阜镇港口村叶源人),汉族江右民系。

北宋皇祐元年(1049年)进士,任建宁知县。熙宁六年(1073年)从经略安抚使王韶攻取吐蕃占据的河州,因守香子城有功,升为太常博士、河州通判。元丰三年(1080年),王韶以其才可用,荐于朝廷,授作坊使,任州。上任前受赵顼召见,慰勉有加。在澧县妥善处理了当地少数民族的问题。后官至枢密副使。他积极参加王安石倡导的变法运动,与之交厚,王安石曾赴其家探访,留有《过长山访山甫不遇》诗一首。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天禧三年(1019),出生于龙溪。

皇祐元年(1049)三月,进士及第。

官场升迁

嘉祐三年(1058)十一月,临川区县尉

嘉佑七年(1062)六月,鼎州武陵县令。

之后,调山南东道节推,知邵武军建宁县

治平三年(1066)十一月,丞事郎守秘书省著作佐郎。

熙宁三年(1070),父奉议郎惟觉去世。

熙宁六年(1073)三月二十三日,迁秘书丞,充熙河路经略安抚。

熙宁七年(1074)功迁太常博士,通判河州,迁员外郎,通判南安军,改监都进奏院,赐骑都尉,赐绯鱼袋。

元丰元年(1078),三月十二日,知潭州(今长沙市)牧,十月一日,迁西京作坊使,权澧州军事,兼充州界溪洞沿边都巡检使,赐盘球()云雁细锦绵旋一领。

赋闲去世

元丰三年(1080),筑草堂于龙溪,以诗酒自娱,号龙溪钓翁。

元祐二年(1087),六月五日卒于家,享年六十有九。

元四年(1089)正月十一壬午日,三子彦回等葬山甫于居侧龙溪之源。

主要成就

军事

两次打仗,即熙宁七年2月守香子城和其后守河州,守香子城以四百之众抵散四五万人,创造以少胜多的战例;守河州,在“城中兵疲,士气沮”的情况下,固守27天,终至解围。

政治

两次受冤,一次为任武陵县令时,因体恤百姓困苦,从水路运送租米,但违反上司从陆路运送的指令而受到弹劾;一次为任澧州知府时,因“坐伐(xie办公地方)舍木夺一官”之事牵连,受到狱官弹劾。

一次息讼,任分宁县令时,为老百姓解决数年不决的山田地界纠纷。

个人作品

《收复熙河报捷家书》

人物评价

史书评价

江西通志》:临事敏捷,所至有声。

历代评价

邓润甫:长于听决,而原于人情。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