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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办企业

官办企业是指由清政府官员创办的企业,包括官办军事企业和官办民用企业。

历史背景

19世纪60年代后,清政府为了应对内外危机,开始尝试创办近代企业。这些企业由清政府指派官员筹办,使用机器或机械动力进行生产。其中,军事工业占据了很大的比例,而民用企业占比较小。

官办军事企业

1861年,曾国藩安庆市设立了内军械所,开始了清政府筹建近代军用企业的准备工作。随后,李鸿章在上海建立了洋炮局,并在苏州市成立了另一家洋炮局。这些早期的企业设备简单,规模较小,主要采用手工方式进行生产。1865年,清政府在上海创建了江南制造总局,标志着官办军事企业进入正式兴建时期。截至1911年,全国共创建了二十六个军用企业。其中,江南制造总局、金陵制造局、福州船政局天津机器制造局是清政府拨款兴建的大型军事企业。这些企业的产品主要用于军事用途,不参与市场交换,属于非商品生产。企业的兴办、扩大或关闭,以及经费来源、产品分配和主要负责人的任命和变动,均由清政府决定。官办军事企业的产品不计成本,企业的经费不考虑盈亏,也没有企业内部积累,基本上属于封建性质的企业。然而,这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雇佣了大量的工人并使用近代机器,具有一定的资本主义因素。官办军事企业在技术和原料方面高度依赖外国支持,尤其是在关键的技术决策上,外国技术人员往往占据主导地位。例如,江南制造总局的生产技术长期受控于英国技术人员,福州船政局的设计和建设由法国军官负责,天津机器制造局的初期运营也由外国人掌控。尽管如此,一些地方官员已经开始意识到技术自主的重要性,并试图减少对外部势力的依赖。例如,丁宝桢在主持山东机器局时强调独立创造,不使用外人。还有一些企业是为了抵制外国势力的侵略而建立的,如吉林机器局旧址和台湾机器局。这些企业在巩固国防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面临外部压力时,也遭受了破坏。

官办民用企业

在创办军用企业的同时,清政府也在70年代设立了若干民用企业,涉及采矿、冶金和纺织等领域。1875年,清政府着手开发基隆市煤矿,这是中国第一个使用机器开采的大型煤矿。但由于官办企业的固有问题,如经营不善和管理腐败,导致产量下降。1894年中日战争期间,基隆煤矿随台湾一起被日军占领。在金属矿业方面,清政府进行了尝试,但因经费不足和技术困难,未能持续发展。1890年,张之洞在湖北开办了汉阳铁厂,是中国官办企业中规模较大的生产单位之一。但由于管理不当和成本高昂,铁厂在1895年转为招商承办,转变为官督商办企业。在纺织领域,官办企业也有涉足,如兰州机器织呢总局和湖北织布官局。后者在1893年开始投产,盈利丰厚,但后来因资金问题和市场竞争激烈,扩张计划未能实现。进入20世纪,官办民用企业在数量上有小幅增长,但仍以中小型为主,且多数由地方经营。这些企业包括广东士敏土厂白沙洲造纸厂、湖北针钉厂等,但大多数经营时间较短,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有限。

特点

清末以来官办企业与当前垄断行业的几点共性:近年来,通过对清末洋务运动中官办企业的研究发现,当时的官办企业与当今的垄断行业有着诸多相似之处。洋务派认识到单纯依靠旧制度难以维持统治,因此希望通过创办军事工业来增强国力。这些企业被视为洋务派改革的支柱,旨在通过先进技术来维护王朝的稳定。同样,今天的中央企业也被视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认为能够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洋务派企业的经营模式类似于当前的垄断行业,它们的产品不计入成本,企业的盈亏与官方拨款相关,而非市场需求。这种模式使得企业的发展不受市场规律的制约,而是取决于政治决策。洋务派企业的管理极为腐败,官僚作风盛行,管理人员享受高额薪资,采购过程充斥着虚假报告和贪污行为。这一点在今天的一些中央企业中仍然存在,尤其是那些享有特权的高管们。洋务派的民用企业试图通过官势形成垄断局面,例如上海织布局的例子显示了对私人企业的压制。相比之下,今天的中央企业虽然规模巨大,但相对于国外同行仍显薄弱。它们的优势在于国内市场的垄断地位,但对于外国的竞争者来说,这种优势可能很快就会消失。洋务派的企业最终未能成功,这也表明官办企业即使在管理方法完善的条件下,也可能遭遇失败。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国有企业身上,它们有时也会面临破产的命运。中国的垄断行业之所以能够获得超额收益,主要是因为它们接近权力中心,或者本身就是权力的一部分。这种不公平的现象源于身份差异导致的命运不同,使得许多企业从一开始就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机会。要解决这个问题,不仅要打破垄断,还需要重新定义权力,从而消除收入不平等现象。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