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苯二甲酸二乙酯
邻苯二甲酸二乙是一种化学物质,分子式是C12H14O4。无色至微黄色澄清油状液体。易溶于乙醇,乙醚,溶于丙,苯,四氯化碳,在水中几乎不溶。
概况
中文名称: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酞酸乙酯
英文别名: Ethyl phthalate; Diethyl phthalate, (Phthalic acid diethyl ester); Phthalic Acid Diethyl Ester; DIETHYLPHTALATE; Benzene-1,2-dicarboxylic acid diethyl ester
CAS:84-66-2
分子量:222.24
理化指标
性状
相对密度 该品的相对密度(附录Ⅵ A)为1.117 ~1.121。
折光率 该品的折光率(附录Ⅵ F)为1.500 ~1.505。
酸值 取该品20g,精密称定,置锥形瓶中,加中性乙醇50ml及phenolphthalein指示液0.2ml,摇匀,滴加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至显粉红色,消耗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体积不得过0.5ml。
用途:用作增塑剂,溶剂,润滑剂,定香剂,有色或稀有金属矿山浮选的起泡剂,气相色谱固定液,酒精变性剂,喷雾杀虫剂。本品与醋酸纤维素,CAB,聚乙酸乙烯酯,硝化纤维素,ec,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聚苯乙烯,聚乙烯醇缩丁醛,氯乙烯乙酸乙烯共聚物等大多数没药树有良好的相容性。主要用于纤维素树脂的增塑剂。
鉴别
1)取该品0.1ml,加硫酸0.25ml和间苯二酚50mg,混匀,水浴加热5分钟,放冷,加水10ml和42%氢氧化钠1ml,溶液即显黄色或灰黄色,并带有绿色荧光。
⑵取该品,用乙醚制成每1ml含5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邻苯二甲酸二乙酯对照品,用乙醚制成每1ml含5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附录Ⅴ B)试验,取上述两种溶液各10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F254薄层板上,以庚烷乙醚(3:7)为展开剂,展开后,晾干,置紫外光灯(254nm)下检视。供试品溶液所显主斑点的位置和颜色应与对照品溶液的主斑点相同。
⑶该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膜法)应与邻苯二甲酸二乙酯对照品的图谱一致(附录Ⅳ C)。
检查
颜色 取该品适量,与黄色1号标准比色液(附录Ⅸ)比较,不得更深。
有关物质 照气相色谱法(附录V E)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实验 以5%苯基甲基聚硅氧烷为固定液的毛细管色谱柱(30m×0.53mm×2.6mm或等效柱),柱温150℃,进样口温度225℃,检测器温度225℃。精密量取溶液⑵1µl,注入气相色谱仪,内标峰的位置上不应有其他峰出现。对照溶液中邻苯二甲酸二乙酯峰与内标峰的分离度不得小于10。
内标溶液的制备 取300mg,加二氯甲烷溶解并稀释至100ml。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取该品2.5g,精密称定,加二氯甲溶解并稀释至50ml,作为溶液⑴,精密量取溶液⑴2ml,置100ml量瓶中,加内标溶液2ml,用二氯甲烷稀释至刻度,作为供试品溶液。
对照溶液的制备 精密量取溶液⑴2ml,用二氯甲烷稀释至100ml,作为溶液⑵,精密量取溶液⑵1ml,加内标溶液2ml,用二氯甲烷稀释至100ml,作为对照溶液。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和对照溶液各1µl,分别注入气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峰保留时间的3倍。供试品溶液的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其杂质峰面积总和与内标峰面积的比值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中主峰峰面积与内标峰面积的比值(1.0%)。
水分 取该品,照水分测定法(附录Ⅷ M第一法 A)测定,含水分不得过0.2%。
炽灼残渣 取该品10g,依法测定,遗留残渣不得过0.1%(附录Ⅷ N)。
含量测定
取该品约0.75g,精密称定,置250ml锥形瓶中,精密加入乙醇制氢氧化钾滴定液(0.5mol/L)25.0ml,水浴回流1小时,放冷至室温,加phenolphthalein指示液2滴,迅速用盐酸滴定液(0.5mol/L)滴定至无色。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每1ml乙醇制氢氧化钾滴定液(0.5mol/L)相当于55.56mg的C12H14O4。
类别
药用辅料,增塑剂和包衣材料等。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保存。
配伍禁忌
与强氧化剂有配伍禁忌。
使用说明
第一部分
邻苯二甲酸二乙酯
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邻苯二甲酸二乙酯
中文名称2:酞酸二乙酯
英文名称2:diethyl phthalate
技术说明书编码:1393
CAS No.:84-66-2
分子量:222.23
第二部分
成分:邻苯二甲酸二乙脂
含量:纯品
CAS No. :84-66-2
第三部分
健康危害: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后对身体有害。该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其蒸气或雾对眼睛、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接触后可引起头痛、头晕和呕吐。
燃爆危险:该品可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干燥的砂土或类似物质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
中国麦金塔(mg/m3):未制定标准
苏联MAC(mg/m3):未制定标准
TLVTN:5mg/m3
TLVWN:未制订标准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完毕,淋浴更衣。特别注意眼和呼吸道的防护。
第九部分
主要成分:纯品
外观与性状:无色或淡黄色油状液体,微有苦味,无臭。
熔点(℃):-40.5
沸点(℃):302
相对密度(水=1):1.12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7.66
饱和蒸气压(kPa):0.13(100℃))
燃烧热(kJ/摩尔):无资料
临界温度(℃):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无资料
闪点(℃):162
引燃温度(℃):无资料
爆炸上限%(V/V):无资料
爆炸下限%(V/V):0.75
主要用途:用作气相色谱固定液、纤维素的溶剂及用作塑料和合成橡胶等的增塑剂。
第十部分
禁配物:强氧化剂、强酸。
第十一部分
急性毒性:LD50:8600 mg/kg(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刺激性:家兔经眼:112mg,引起刺激。
第十二部分
化学性质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微具芳香味。与乙醇、乙醚混溶,溶于丙酮、苯等有机溶剂,不溶于水。
用途
1邻苯二甲酸二乙酯是杀鼠剂敌鼠、鼠完、氯鼠酮的中间体,也是重要的溶剂。用作塑料的增塑剂。
2用作分析试剂、气相色谱固定液、纤维素和酯类的溶剂、fe5及润滑剂
3用作增塑剂、溶剂、润滑剂、定香剂、有色或稀有金属矿山浮选的起泡剂、气相色谱固定液、酒精变性剂、喷雾杀虫剂。该品与乙酸纤维素、CAB、聚乙酸乙烯酯、硝化纤维素、乙基纤维素、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聚苯乙烯、聚乙烯醇缩丁醛、氯乙烯乙酸乙烯共聚物等大多数没药树有良好的相容性。主要作为纤维素树脂的增塑剂,但该品挥发性大,限制了广泛应用。该品毒性低,家兔口服LD50为1000mg/kg。
4用作香料的定香剂,还可用作丙烯酸甲酯、丁腈胶和氯丁橡胶的增塑剂;杀鼠剂敌鼠、鼠完、氯鼠酮的中间体,也是重要的溶剂;用作分析试剂、气相色谱固定液、纤维素和酯类的溶剂、fe5及润滑剂;用作增塑剂、溶剂、润滑剂、定香剂、有色或稀有金属矿山浮选的起泡剂、气相色谱固定液、乙醇变性剂、喷雾杀虫剂。
生产方法:由邻苯二甲酸酐与乙醇酯化而得。
生产方法:其制备方法是由苯酐与乙醇在硫酸作为催化剂存在下回流反应而制得粗品,再经蒸馏而得产品。
类别:甲类液体
毒性分级:低毒
急性毒性:口服- 大鼠LD50: 8600 毫克/ 公斤;口服- 小鼠LD50: 6172 毫克/ 公斤
可燃性危险特性:遇明火、高温、强氧化剂可燃;燃烧排放刺激烟雾
储运特性:包装完整、轻装轻放;库房通风、远离明火、高温、与氧化剂分开存放
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雾状水
第十三部分
废弃物性质废弃处置方法:用焚烧法处置。
第十四部分
危险货物编号:无资料
包装类别::Z01
包装方法:无资料。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桨轮船必须彻底清洗、消毒,否则不得装运其它物品。船运时,配装位置应远离卧室、厨房,并与机舱、电源、火源等部位隔离。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安全术语
S24/25Avoid contact with skin and eyes.
避免与皮肤和眼睛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