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察·乌拉布
富察·乌拉布(1843年-1891年1月3日),富察氏,字绍云,又字绍庭、少云。满洲镶黄旗人。清代政治人物、书法家。
经历
咸丰十一年(1861年)辛酉顺天乡试举人。
同治十三年(1874年)甲戌科第二甲第七十五名进士出身。选庶吉士。
光绪二年(1876年):四月散馆,授翰林院编修。充国史馆协修。
三年(1877年):升翰林院侍讲。
四年(1878年):以翰林院侍讲充文渊阁校理。
五年(1879年):改翰林院侍读。充日讲起居注官、武英殿协修。
七年(1881年):升任右春坊右庶子。
八年(1882年):改左春坊左庶子。五月,充四川省乡试正考官。六月初五日,翰林院侍讲学士。
九年(1883年):二月,奏陈:“陕甘回务不靖。宜加筹画一折。据称陕省回。时常滋事。商州大荔一带。劫案叠出。地方官遇有回族词讼之案。率多含混了事。甘肃平凉府属化平川等处。安插投诚叛回。不下数十万。现在生齿日繁。闻亦有蠢动之势。请饬防患未然。”上谕:“陕甘地方汉回杂处。最易滋事。一切词讼案件。无论是汉是回。总须持平办理。投诚叛回。如有桀骜不驯。尤宜加意防范。毋任滋生事端。著谭钟麟、冯誉骥、各就地方情形。督饬所属认真抚辑。务使汉回相安。并将防兵随时训练。以期有备无患。”
六月,受命充赛音诺颜部赐奠大臣,致祭扎萨克多罗郡王;奏陈:“此次致祭三音诺彦,取道台路,自默霍尔噶顺至赛尔乌苏各台,旱灾甚重,驼马倒毙尽。亟宜疏通要差,并详查被灾轻重,及严禁私载货物。”上谕:“亟应设法办理。以通台路。著吉和、永德于商都县大马内。挑选健驼。分给被灾各台。以应要差。昨据户部筹拨银五万两。为该处办赈各项要需。著即分析确查。实系被灾者加意抚恤。如有藉灾为名。藏匿驼马。亦不得任令委卸至各城差务。由台经过。尤应于出张家口市时、严禁私载货物。以省台力。并著该都统等随时严查。毋稍瞻徇。”后转任侍读学士。十二月十五日,擢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
十年(1884年):二月,偕同工部侍郎孙毓汶以内阁学士前往湖北查办学政“书价银”事件。四月,偕同孙汶赴安徽侦查候补道员刘传“纳贿招权、侵蚀帑项”案件。五月十五日,擢工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闰五月初二日,转工部左侍郎,赴湖北查办郧西县生余琼芳命案。
六月,赴江西省查办广信府知府董兆奎“勒捐酷刑”案件。八月,赴安徽查办署寿州知州沈庆立“不理民事、延置盗案”案件,回京途中再转往河南省查办巡抚鹿传霖遭弹劾“刚愎贪婪、假公济私”案、开归陈许道侵贪河工银案。九月,重新侦查教党张怀松等谋反袭击府城一案。
十一年(1885年):正月,授正黄旗汉军副都统;以工部左侍郎盘查三库,兼管理右派幼官学。充任顺天乡试监临。受命勘查明十三陵工程。
十二年(1886年):正月二十四日,以工部左侍郎差任会试知贡举;三月初九日入闱,侍郎职务由师曾兼署。受命勘查清东陵、清西陵工程。
十三年(1887年):二月初七日,丁忧守孝,侍郎职务由宗室敬信兼署。五月,以工部左侍郎署理镶白旗蒙古副都统。受命勘查东陵工程。兼充管理沟渠河道大臣、备查坛庙大臣。
十四年(1888年):四月,调任镶红旗满洲副都统。六月,以工部左侍郎署理吏部右侍郎。八月初一日,以工部左侍郎出差任提督福建省学政,侍郎职务由崇礼兼署。十一月,调任正白旗副都统。
十五年(1889年):正月,因光绪帝大婚礼成,奖叙赏加二级,仍任工部左侍郎、正白旗满洲副都统、福建学政。
光绪十六年(1890年):密奏福建、台湾、浙江省现任藩司、司、道、知府实缺与各官员考语。十一月二十三日卒于任上,年四十八岁,上谕依例赐予恤典。
乌拉布居官办事公允,体恤民情。另曾充任考试汉荫生阅卷大臣、拔贡覆试阅卷大臣、朝考阅卷大臣、覆勘各直省乡试试卷大臣、进士朝考阅卷大臣、考试试差阅卷大臣;时常彻夜校阅试卷,惟恐有考生遭到屈枉压抑;武考生须考试步行射箭,乌拉布因自身擅长步射,也亲自指点之。擅长书法,楷书。
家庭
六世祖:富察·米思翰,官至户部尚书、议政大臣。
高祖:富察·傅良,官至西安将军、领侍卫内大臣,封敦惠一等伯兼一云骑尉。
曾祖父:富察·灵慧,行五,官銮仪卫云麾使、福建峒山营参将,授武义县都尉,后因曾孙乌拉喜崇阿追赠光禄大夫。
祖父:富察·春福,官笔帖式,赠光禄大夫。
父:富察氏诚弼,赠光禄大夫。
族兄弟:
富察·乌尔兴额,官本旗笔帖式。
富察·乌拉洪阿,候选笔帖式。
子:富察·宗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