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现象学
《精神现象学》(德语: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最重要的著作之一。该书可以说是进入黑格尔哲学体系之导言。全书共八章,分为三大部分,论述意识发展的三个阶段。该书黑格尔酝酿于1802年,于1805年冬天开始动笔写,1806年10月13日最后完稿,序文是1807年1月写成的,1807年3月首次在德国出版。
《精神现象学》想要描述的是一般的科学或知识的形成过程。它包含了黑格尔哲学的基本内容和方法。黑格尔认为哲学的根本目的和任务就是要认识“绝对理念”,即绝对真理。所有现实都由思维所建构。由“意识”到“绝对知识”经历的诸阶段,就是不断地前一个阶段被后一个阶段否定的过程,是人们的认识由低级形态到高级形态的发展过程,是自我意识(精神)的异化和克服异化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漫长的,曲折的,但又是严格的和必然的。这是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运用辩证方法和发展观点来阐述人的意识的发展史。
《精神现象学》的发表标志着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本形成。黑格尔逝世前后,他的哲学已在德国哲学界占绝对统治的地位,19世纪30年代后半期,黑格尔的追随者们分裂为老年黑格尔派和青年黑格尔派。之后非理性主义的代表阿图尔·叔本华最早对以黑格尔为代表的理性派思辨形而上学进行全面批判。19世纪下半期新黑格尔主义兴起于英国,至二次大战战中及战后,新黑格尔主义逐渐衰落。但研究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的热情仍然存在,如美国的布兰夏尔德、法国的华尔等都推崇黑格尔的哲学。《精神现象学》在哲学史上的地位可视为标志着以伊曼努尔·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为始的德国观念论哲学时期的终结。这部作品也可以被看作哲学与其他学科间的界限开始模糊的一个起点。尽管社会学、历史学、经济学以及人类学要到数年之后才发展起来,但是这些学科都受到这部作品的影响。
作者介绍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 George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年8月27日出生于德国符腾堡王国首府斯图加特的一个官吏家庭。1788-1793年,他在图宾根神学院学习哲学和神学,并为巴鲁赫·斯宾诺莎、伊曼努尔·康德、让-雅克·卢梭等人的著作和法国大革命所深深吸引。毕业后,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做了几年家庭教师。1801年到耶拿大学任教,1805年获得副教授职。1808-1815年,黑格尔在纽伦堡任大学预科校长及哲学教师。1816年他获得海德堡哲学教授职位,开始享有盛誉。1818年普鲁士王国国王任命黑格尔为柏林洪堡大学教授,1822年被任命为大学评议会委员,1829年10月任柏林大学校长。1831年黑格尔被授予三级红鹰勋章。同年11月14日在柏林死于霍乱。
黑格尔是德国近代客观唯心主义哲学的代表、政治哲学家及古典美学的主要人物。黑格尔建立了一个庞大的体系来理解哲学的历史和人们身处的世界。他吸收传统形而上学,建立起包括精神现象学、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在内的庞大的形而上学体系,并发展了辩证法。黑格尔的社会主义是西方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政治理论的终结,它深刻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的基本政治要求,他的整体国家观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新自由主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黑格尔哲学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来源之一。黑格尔一生著述颇丰,其代表作品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宗教哲学讲演录》《法哲学原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哲学史讲演录》《历史哲学讲演录》《美学》等。
成书背景
社会背景
在黑格尔的大学时代,爆发了震撼世界的法国大革命,法国资产阶级和广大革命群众推翻封建君主制,实行资产阶级专政。它对德国各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几乎所有德国人都认同法国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所倡导的种种价值,如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但同时也担心法国大革命中出现的雅各宾专政和无政府主义状态。于是德国人思索如何在德国的政治、社会、思想和文化的发展中既实现上述价值,又避免法国革命中出现的种种负面的现象。黑格尔也深受法国革命的影响。1789年法国革命爆发的时候,他在纪念册上留下了“自由皇帝”“让-雅克·卢梭万岁”这样的革命口号。他曾说大卫·休谟和卢梭是德国哲学的两个出发点。在哲学中他维护和贯彻启蒙运动所倡导的,法国革命中得到实现体现的反封建的“理性”和“自由”原则,以及破旧立新、前进发展的时代精神。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的“同一哲学”,即对思维与存在、合理的东西与现实的东西之间的关系的辩证理解,不仅是对巴鲁赫·斯宾诺莎和谢林思想的批判继承,更重要的是对法国启蒙运动和法国革命的理论总结。
思想背景
18世纪下半叶到19世纪上半叶,欧州各国自然科学有了很大的发展。这个发展过程中所积累的自然科学材料形成了德国古典哲学发展的自然科学基础。人们认识到人类与人周围的世界是统一的,这就使哲学有可能形成一个统一与整体的观念,并在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上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德国古典哲学对古希腊罗马哲学、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哲学、17世纪形而上学和18世纪启蒙哲学进行了批判性的总结。世界被认为由人们的观察所决定,由理性为世界立法。并系统创立了辩证法理论,将其自觉应用于各个知识领域,表达了认识、精神文化发展的最一般规律。
欧洲近代哲学对认识论问题产生了经验论和理性主义两个派别,两派都认为真正的知识是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的知识,但理解并不相同。伊曼努尔·康德则继承了上述两派的理论成果,他的批判哲学正是在反思、超越戈特弗里德·莱布尼茨—沃尔夫的教条主义的形而上学的基础上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并建立起先验哲学的理论体系,提出所谓“二律背反”的辩证法思想。约翰·费希特在发展康德的唯心主义的时候借助于包括贝克莱在内的唯心主义,提出一个主观唯心主义体系。谢林借助于巴鲁赫·斯宾诺莎的哲学、浪漫主义文学运动材料以及包括布鲁诺·鲍威尔和柏麦在内的神秘主义理论,提出一个客观唯心主义体系。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则批判继承了以前各派的思想成果,形成了自己的哲学思想。主要是古希腊哲学和他的直接先驱者伊曼努尔·康德、费希特、谢林的哲学,并重视勒内·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斯宾诺莎的实体统一性和戈特弗里德·莱布尼茨的个体能动性的近代哲学观点,把它们融合为一个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
个人背景
青年黑格尔深受法国革命的影响,他把古希腊罗马的民主共和国作为自己的政治理想,认为每个人都是自由人,任何人都享有民主自由的权力。黑格尔认为基督教是专制制度的精神支柱,他尖锐的批判宗教的社会作用,但并不否定宗教本身,而是要求对宗教实行改革。并无情的揭露封建制度的腐朽性,要求发展资本主义的愿望。但是当时德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客观条件尚未成熟,因此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的愿望只能停留在理论上,而不能变成现实。不久,黑格尔虽然主张改革,要求德国政治机构适应资本主义的发展,但又反对暴力手段,表明当时黑格尔的社会主义已开始转向保守。
在黑格尔哲学思想的发展中,图宾根神学院的学习和早期的宗教研究使他对康德哲学和基督教精神获得了批判性认识,家庭教师的生涯触发了他对政治、法学和经济学的兴趣。1800年以前,启蒙主义、浪漫主义以及对希腊文化的怀古情结是支配黑格尔思想的三大要素。在耶拿时期(1801-1807),则有三股力量之间的互相冲突左右他理论探索的进路,即来自约翰·费希特哲学的“反思”原则、来自谢林哲学的对“同一”的追求以及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本人对于现实政治、社会问题的强烈兴趣。最终,黑格尔融合了各方面的批判性研究成果,试图把这些精神要素组合起来,具体而言,“同一哲学”对于“绝对”的追求为青年黑格尔对于和谐统一的既有偏好提供了一个更为清晰的表达形式,费希特的”反思”方法则为他实现”同一”哲学的既定目标提供了一条新的、不同于谢林的路径。而黑格尔本人对于政治、社会问题的关注,乃是为他对于约翰·费希特哲学的“反思”方法与谢林哲学的“同一”目标所作的形式上的综合提供了现实内容。1807年,《精神现象学》的发表,标志着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自己独立的哲学体系终于基本形成。
历史进程
《精神现象学》一书是黑格尔在耶拿大学任教期间,于1805年冬天开始动笔写,1806年10月13日最后完稿,序文是1807年1月写成的。全书除最末论绝对知识部分是根据他几年前的旧稿补充整理而成之外,可以说是在一年时间内一气呵成的。这书前几部分写得较从容,分析也较细致,及写到末后部分时,因拿破仑·波拿巴进攻普鲁士王国的战争迫在眉睫,又因与出版家订有合同,必须在10月中旬交完全部稿件。所以本书后一部分是在这样紧张忙迫的情况下写出的,因而分析较少,纲要式的话较多,有时特别晦涩费解。事实上这书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酝酿很久,早在1802年就计划要写出一部系统的著作,在当时给友人的信中还约言打算在1805年秋天出版。他原来预计要写一部叫做《一个思辨哲学的体系》,这个体系共包含四个部分即(1)精神现象学,(2)逻辑学,(3)自然哲学,(4)精神哲学。他预定以“精神现象学为这个体系的第一部”,而以“逻辑学和两门具体的哲学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为第二部”。所以在1807年初版的《精神现象学》封面上印有“科学的体系,第一部,精神现象学”等字样。至1817年在海得堡任教期间他才刊行他的《哲学全书》,包含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三大部门,这才完成了他当时计划要完成的体系。由此可以看出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具有海谋所说的三重意义,即“作为整个体系的导言、作为整个体系的第一部,并且作为一个自身的全体”。
版本信息
德文版本
初版
《科学体系:第一部,精神现象学》( Systemder Wissenschaft / I Theil / der 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 ),在拿破仑·波拿巴占领耶拿前夕匆匆完稿,于1807年3月出版于班贝克和符兹堡。
耶拿版
《精神现象学》在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生前没有出过第二版。当他于1831年正开始修订本书,仅订正了三十多页时,他就因感染霍乱病去世。1832年,经布鲁诺·舒尔茨(Johannes Schulze)编订,收为《黑格尔全集》第一版第二卷及1841年第二版;之后收入克洛肯纳金属公司版(纪念版)第二卷,1927-1940年。该版本后称为“耶拿版精神现象学”。
其他版本
其他版本主要有:
格奥尔松·拉松编,莱比锡市,迈纳出版社,1911-1928年,列入《黑格尔全集》第二卷。
约翰·霍夫迈斯特编,汉堡市,迈纳出版社,1952年,列入《黑格尔全集》第五卷。
莫尔登豪尔和米歇尔编,法兰克福,苏尔坎普出版社,1970-1971年,列入《黑格尔全集》第三卷。
拜西彭、希德编,汉堡包,迈纳出版社,1980年。列入《黑格尔全集》第九卷。
英文版本
英文译本主要有:
译名:Phenomenology of Mind ,译者:J . B . Baillie,根据舒尔茨1841年版本翻译,共两卷,出版地:伦敦,出版年:1910。
译名:Phenomenology of Spirit,译者: A . V . Miller,根据霍夫迈斯特第五版翻译,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美国,出版年:1977
译名:Phenomenology of Spirit,译者: Kainz. Howard P, 出版年:1994
译名:The Phenomenology of Spirit,译者:Terry Pinkard,出版社: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年:2018
译名:The Phenomenology of Spirit,译者:Michael Inwood,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年:2018
译名:The Phenomenology of Spirit,译者:Peter Fuss/John Dobbins,出版社:圣母大学出版社,出版年:2019
中文版本
贺麟、王玖兴译本
《精神现象学》最早的中译本由中国哲学家贺麟先生和德国哲学专家王玖兴先生合作翻译,其中杨祖陶先生翻译了最后一章“绝对知识”,经由贺麟和王玖兴校阅和修改。译本分上、下卷,上卷于1961年完成,1962年在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译本下卷1965年已完成,赶上“文化大革命”,到1979年才于商务印书馆出齐上、下二卷。此译本自20世纪60年代初出版以来,四十余年未有新的译本,这种现象在当代学术史上也不多见。
本书是根据霍夫迈斯特本1952年德文版( Hegel : Phanomenologie des Geistes , herausgegeben von Johannes Hoffmeister ,1952, Verlag von Felix Meiner in Hamburg )翻译的,而霍夫迈斯特本又主要是在稍早出版的拉松( G . Lasson )本基础上加工出版的。在翻译过程中曾参考贝利( J . B . Baillie )1932年重版的英文译本,和让·伊波利特的法文译本( La Phenomenologie de l ' esprit , traduction de Jean Hyppolite , Aubier ,É dims Montaigus , Paris ,1939)。有些地方还查对了什彻特1959年的俄译本。中文译本在正文中每一篇章之下用方括弧()加入的小标题是根据1921年的拉松版和法文译本中的小标题翻译过来,增补进去,以便读者参考。
王诚、曾琼译本
第二个中译本由王独清、曾琼翻译,2007年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共三册,书名为《西方学术经典译丛 精神现象学》 本书主要参考贝利( J . B . Baillie )1937年的英文译本和贺麟、王玖兴的译本。
先刚译本
第三个中译本由先刚翻译,2013年在人民出版社出版,书名为《精神现象学》。本书根据的原版是二十卷本的“理论著作版”( Theorie - Werkausgabe ),即《格·威·弗·黑格尔二十卷著作集》( G . W . F . Hegel Werke in zwanzig Banden ),由莫尔登豪尔( E . Moldenhauer )和米歇尔( K . M . Michel )于20世纪60年代末重新整理旧的德语原文版本。
邓晓芒译本
第四个中译本由邓晓芒翻译, 2017年在人民出版社出版,书名为《精神现象学 句读本》。“句读本”是指与译者所编著的《黑格尔\u003c精神现象学\u003e句读》十卷本配套的译本,是从《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句读》十卷中抽出根据德文原版翻译整理而成的译本。邓晓芒先生将此《精神现象学 句读本》译本目标定为“一个可以用来做学术研究的译本”。
本书根据的是三个德文原版,一是 Suhrkamp Taschenbuch Verlag , Frankfurt am Mein ,1970, suhrkamp taschenbuch wissenschaft 603, Erste Auflage 1986。二是费利克斯·迈纳出版社的哲学丛书版,即 Philosophische Bib liothek Band 414, Felix Meiner Verlag GmbH . Hamburg 1988. Nachdruck 2006,此版本是基于《黑格尔全集》考证版第9卷,而略有修订。三是上述考证版全集第9卷,即 Die Kritische Edition G . W . F . Hegel . Gesammelte Werke , Band 9, hrsg . von Wolfgang Bonsiepen und Reinhard Heede , Hamburg 1980, in Verbindung mit der Deutschen Forschun - gsgemeinschaft , hrsg . von der Rheinisch - Westf ä lische der Akademie der Wissen - schaften。邓晓芒先生将Die Kritische Edition 译为“考证版”,意指回到原始文本,即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在1807年第一版的最初文本,甚至有印刷错误也不纠正,一些拼写还保持着古德语的写法,这是专门给研究者做研究的。
书名释义
《精神现象学》书名有其来源和继承、发展过程。最早代表德国启蒙思想的哲学家兰伯特( J . H . Lambert 1728-1777年)在他的著作《新工具论:或解释自然的一些指导》一书中叫做《现象学或关于假象的学说》,其现象学只是“假象学”,还不是显现真理、显现本质的现象学。其次德国文学家和文学批评家赫尔德( Herder 1744-1803年)曾在他的著作中说过“一个关于美的现象的充实的伟大的科学;一个美的集团现象学”等,对于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是有所启示。伊曼努尔·康德认为现象学的主要任务是划分感性与理性的界限,把它限制在现象界,不许它过问本质或物自体。使得黑格尔的现象学不同于伊曼努尔·康德的现象学。约翰·费希特指出,知识学论证意识、自我是一切事实的本源,而现象学则应该从意识或自我里派生出事实或推演出现象世界来。由此看来,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意思已很接近费希特所谓“自我的现象学说”。不过黑格尔比较强调现象学是从现象去寻求本质,由普通意识达到绝对意识的过程和阶梯,现象学是导入逻辑学或本体论的导言或阶梯。而且,费希特只是看到了现象学的重要性,提示其性质和任务,而并没有把“精神现象学”发挥论证出来,形成一个大的体系。
“现象学”的意义在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看来,就是由现象去寻求本质。黑格尔于规定现象学的性质时,强调意识在其自我发展或提高的过程中,意识使其自身的现象和它的本质相同一。而人们研究、描述、分析意识由现象达到与本质的同一的过程,亦即由现象到本质的过程的学问就是精神现象学。现象学另一个说法是从事物在时间内的表现去认识本质。即研究精神在时间内力图掌握自己的本质,但尚未达到对自己的概念理解的过程的科学。这也就规定了精神现象学具有研究精神或意识在时间中的发展史的性质。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对“精神”有狭义和广义的用法。狭义的“精神”是精神现象学中的第四个大阶段所论述的精神,主要是指社会意识、时代精神、民族意识等群体性的意识而言,一般是指“客观精神”。而广义的精神,则包括意识、自我意识、社会意识,绝对精神等环节在内。广义的“精神”与广义的“意识”在许多地方是可以互用的。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序言和导论中说:“精神现象学所描述的就是一般科学或知识的形成过程。”又说:“意识在这条道路上所经过的它那一系列的形态,可以说是意识自身向科学发展的一篇详细的形成史”。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把精神现象学概括为“关于意识的经验的科学”。所谓“经验”是指“经历”或发展过程而言。换言之,精神现象学也可了解为“关于意识的形成史或发展史的科学”。
黑格尔最初计划的该书副标题定为“意识的经验的科学”。在写作过程中他扩展了原先个人意识发展的过程和视野,而插入了讲世界历史的环节。这样,现象学就不只是个人意识的现象学,而变成了普遍精神的现象学。于是,在1807年正式出版时,原定的副标题被黑格尔改成了“精神现象学的科学”。
内容概要
《精神现象学》包含了黑格尔哲学的基本内容和方法,是引导读者进入他的的哲学体系本身之导言。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认为哲学的根本目的和任务就是要认识“绝对理念”,即绝对真理。所有现实都由思维所建构,但重要的是思维本身没有意识到现实。对于黑格尔来说,现实是一个巨大的、复杂的系统,他称之为绝对。绝对随着时间变化。只有在整体上理解绝对,人们才能够到达真理,仅仅理解它的局部,从逻辑上来说只能得到局部的真理。通过对局部真理进行仔细的探究,人们可能会更接近对真理的理解。《精神现象学》就是描述一般的科学或知识的形成过程,由“意识”到“绝对知识”经历的诸阶段,就是不断地前一个阶段被后一个阶段否定的过程,是人们的认识由低级形态到高级形态的发展过程,是自我意识(精神)的异化和克服异化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漫长的,曲折的,但又是严格的和必然的。
在1806年2月,黑格尔交付此书第一部分时用的副标题是“意识的经验的科学”。意思是描述个人意识的发展过程,后从第六章“精神”起,他已由描述个人意识的发展转为描述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于是,在1807年出版时,副标题改为“精神现象学的科学”。全书共八章,分为三大部分,论述意识发展的三个阶段。第一部分包括第一至第五章,即“意识”“自我意识”“理性”,论述个体意识;第二部分为第六章,即“精神”,论述群体意识;第三部分包括第七和第八章,即“宗教”“绝对知识”,论述绝对本质意识。
序言
《精神现象学》序言概括地说明了这部著作的意义、内容与观点,且包含了黑格尔一生的哲学基本思想的端倪,拟定了他的整个哲学系统的粗略轮廓。所以,也可以说是黑格尔全部哲学系统的序言,一篇关于他的整个哲学思想的要略。
按照“序言”本身的顺序分为以下几个要点:一、真理是一个向前发展的体系,它既不在单纯的结论,也不在单纯的开端。哲学应该具有科学的形式,是一个由概念组成的真理体系。二、不仅要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要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是对立面的统一与“圆圈”式的发展过程。绝对之物是一个包含了过程的结果,中介是绝对之物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积极环节,中介是向他物的转化,是纯粹的否定性,是绝对的自身反映等。三、认识“绝对”的途径。科学从它自己这一方面出发,要求个体的自我意识去超越这种以太,以便能够生活在科学里,并且真正地生活。另一方面,个体又有权要求科学至少给他提供达到这种立足点所用的梯子,并且给他指明这种立足点就在他自身。四、意识认识“绝对”的过程是主客对立统一的过程。精神的发展过程就是这种自己变成他物,变成他自己的对象和扬弃这个他物的运动。当实体已完全表明其自己即是主体的时候,精神也就使它的具体存在与它的本质同一了,它既是它自己又是它自己的对象,而知识与真实性之间的直接性和分裂性所具有的那种抽象因素于是克服了。到这一步,意识就可以说是达到了“绝对知识”。五、求真理的方法就是内容自身运动的形式或结构。一方面方法和内容不分,另一方面是由它自己来规定自己的节奏。科学的认识所要求的是把自己完全交付给认识对象的生命,去观察和陈述对象的内在必然性。六、哲学研究既反对“形式思维”,也反对“不进行推理的天才灵感”。哲学的陈述,为了忠实于它对思辩的东西的本性的认识,必须保存辩证的形式,并且避免夹杂一切没被概念的理解的和不是概念的东西。科学赖以存在的东西是概念的自身运动。
导论
《精神现象学》的“序言”是全书完稿之后写的,“导论”和正文则是先写的。在写作过程中,黑格尔似乎改变了原来只想写意识的经验发展过程的初衷,而增加了“精神”和“宗教”部分,所以“导论”的内容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只是针对“意识”“自我意识”“理性”三部分的导论,这三部分乃是讲的个人意识的发展过程。
“导论”主要谈认识论问题,强调认识与绝对(真理)统一,绝对(真理)与人们同在。黑格尔认为认识必须与绝对的真理相关联,认识会在认识过程中调整自身,变为实在,变为科学。认识必须摆脱主客关系中外在性的纠缠,把原以为是独立自在的外在性事物转换为人们认识中的事物,从而认为事物就是人们所认识的那个样子。怀疑主义在认识的结果中只看到纯粹虚无,没注意到这种虚无乃是特定的虚无,是对于结果所自出的那种东西的虚无,它纯然就是真实的结果,从而具有内容。意识一方面想把自己与他物区分开,但同时又与他物相关联。同理,作为客观性的对象一方面相对于意识而独立存在,另一方面,它又是为意识的存在,与意识处于不可分割的关联中。这样,意识和对象通过自在存在和自为存在两个环节而被包括在知识之内,不会再有意识无法达到的对象。所以真理是完全可能的。
意识
“意识”是人意识发展最初阶段,这一阶段又分为三个小阶段。
第一章 感性确定性;这一个和意谓
“感性确定性”是意识发展的最原始的阶段,主体只“意谓”到事物存在着,至于事物如何存在,它是什么,主体则毫无所知。“感性确定性”表面看来这种认识丰富具体,但它所提供的真理只是意识到有事情存在着,这种真理是抽象和贫乏的。认识论的永恒问题在于,当人们说出“这一个”或“那一个”东西时,它已成为过去而不再存在了。换句话说,人们看到的总是一个个具体的东西,但人们说出的永远是一个普遍的东西。语言仅仅表达共相,而不能说出人们当下所意谓的那个感性存在。在感性确定性的阶段里,主体和客体尚处在一种混浊不清的状态,感性确定性的本质不在对象里也不在自我里,它所特定的直接性既不是对象的直接性也不是自我的直接性。必须将感性确定性的整体设定为它的本质,而不只是它的一个环节。
第二章 知觉;事物和幻觉
在“知觉”阶段,主体和客体不再是饺子不清的关系,而是处于相互对立的关系,主体把客体(对象)看作是外在的与独立的。主体不仅知道有“这一个”,而且认识到“这一个”是什么,认识到客体的性质。知觉是诸多感觉的复合体,只有知觉才包含着否定性、差别性、多样性为其本质。它的原则是普遍性,但这个普遍性是由否定感觉的直接性而来的,所以是一个间接的普遍性。否定是特定的无,它把被否定之物的直接性包含在自身内,所以它的扬弃是否定并且同时又是保存。差别性使事物彼此互不相关,但又互相关联。它们组成一个互相贯穿又漠不关心的复合体。
第三章 力和知性;现象和超感官世界
“知觉”中的对象虽然是共相,但是这个共相由于是从感性的东西出来的,本质上受到感性的东西的制约。到了“知性”的阶段,意识所企图寻求的则是事物的本质与根据,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看作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共性”。“知性”阶段中所企图把握的共相,是产生事物之各种属性的根据和本质。黑格尔又称之为“力”,“力”系指具有能动性的一种力量,“力”的能动性表现就是现象。“力和知性”就是讲如何克服知识与对象的二元化。概念与物质实体之间的区别不是绝对的,被人们视为“物”的真正存在的东西,其实具有主体性的结构。意识在知性中的经历可以分为三阶段:首先是关于力的概念和现实性的关系。力的自在与外化属于概念,由于力的相互作用,它们就又表现为力的现实性。这个现实性又要认识其自身,于是又回到概念。经过概念——现实化——回到概念自身的游戏,终于发现力的概念和现实化就像力的自在和外化一样,是不可分开的两个环节。第二阶段是把概念理解为力的不安定游戏的内在东西。为了使现实性具体化,知性必须在概念中接纳诸如“量”“比例”之类的区别,并通过“规律”使那些简单、永恒不变的概念与现象世界的不安定并变化着的东西统一起来。最后阶段是“超感官世界”与感官世界的关系。事物的内在核心就是一种超感官“法则”,是在知觉世界的彼岸。但不能把两者看做截然对立和各自为政的东西,“超感官世界”是感官世界的本质和真理,但现象界的作用也不能低估。在此,“无限性”被理解为一个不断建立差别又扬弃差别回到自身的统一过程。
自我意识
第四章 意识自身确定性的真理性
“自我意识”是意识返回到自身,是在它的对方中意识到它自身。意识以意识自身为对象,是从我与物的关系发展到我与人的关系。“自我意识”阶段黑格尔所讲的是他关于人,关于社会伦理与文化、政治、道德、宗教诸问题。按照黑格尔的说法,到了自我意识人们就进入了真理的王国,因为它是关于自己本身的知识。
“自我意识”发展的最初阶段是“欲望”,在这个阶段“自我”看不见人与已是相互依存的,他为了自己的存在而抹煞别人的存在权。但“自我意识”在自己发展过程中,逐渐认识到杀死别人,“自我”也就没有对象,从而也无法实现自己。于是“自我意识”发展到了“主奴关系”的阶段。自我意识中有两个正相反对的环节,一个是独立的意识,它的本质是自在存在,这就是主人。另一个表现为依赖的意识,它的本质是为对方而生活或为对方而存在,这就是奴隶。主人通过独立存在间接地自身与奴隶相关联,主人还通过奴隶间接地与物发生关联,于是,他的本质成为他所意愿的反面;同理,奴隶在完成主人命令的过程中也过渡到他直接地位的反面,迫使自己返回到自己的意识,使自身转化为具有真实的独立性的存在。主奴关系的这种转化是通过“劳动”实现的。这里,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看到了劳动的重要性。由此自我意识达到了一个新形态,即成为一个能思维或自由的自我意识。自由的思维以概念的方式把握对象,在思维中,我是自由的,那客观存在的对象也是为我而存在的,与我有着不可分割的统一。在黑格尔看来,“斯多葛主义”必然是“自我意识”继续向前发展的结果。在此阶段中,“自我”只要主观思想上认为自己是自由的,那不管外界如何也是自由的。只要去掉感情欲望,凭思想即可得到自由。但是,这种能思维的意识只具有抽象的自由,是对外在存在的不完全否定,它仅仅是脱离有限存在而退缩到自身中,所以仍有局限性。这时“怀疑主义”登场了,在这个阶段,“自我”不仅仅像在前一阶段那样不理会现实世界,而且根本否定了那多方面的有规定的世界,使自由的自我意识的否定性在生活的多样性形态中成为真实的否定性,使自己又退回到偶然性和紊乱之中,亦即意识到自己的矛盾的意识。于是就出现了自我意识在自身之内的二元化,这种二元化在精神的概念里是本质的,不过这两方面的统一还未达到,这就是“自我意识”的最后阶段“苦恼的意识”。“苦恼的意识”就是意识到自身是二元化的、分裂的、仅仅是矛盾着的东西。苦恼的自身分裂为二的意识,总是意识到自身中有一个对立面的存在,它希望达到两者的统一,但总不能实现。最后通过欲望、劳动、放弃等形式,意识的不幸消除了,对立面和解了,达到“理性”的观念。
本章是《精神现象学》的重要章节,其中关于欲望、恐惧、怀疑主义、为“承认”而进行的战斗、主奴关系的辩证法等问题的论述,不仅在当时有革命意义,后来还引起西方马克思主义和存在主义之间的激烈纷争,至今仍是哲学界的热门话题。
理性
第五章 理性的确定性与真理性
本章主要探讨意识与实在性的和解,这个实在性包括自然、社会、人的精神,它们的和解是通过“中项”实现的。理性就是意识确定它自己即是一切实在的这个确定性。“理性”的阶段是自我实现或主客统一过程中一个前进性的阶段,而“理性”的原则就是断定“实在即理性,理性即实在”的唯心主义原则。“理性”通过发展的三个阶段来确认自己就是实在。
观察的理性
“观察的理性“是指理性要想发现它自己就是存在着的对象,就是现实的、感性现在的方式下存在着的对象。首先讲意识在自然科学中的经历,因为理性要认真对待意识的否定物,所以对世界感兴趣。其次是对自我意识自身及其与外在现实关系的观察,涉及思维规律、心理学规律、个体性的规律等。最后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斥责面相学、头盖骨相学是一种既无目的又无基础的东西,它的内容仅是一种属于意谓的东西。它们之所以是伪科学,其根本原因还是它们尚属“观察的理性”。是一种无概念的观察,也就是未认识到事物的本质即是思想、概念。因此还必须通过自身的实践活动来揭示“实在即自我”的这种确定性。
理性的自我意识通过其自身的活动而实现
理性的自我意识通过其自身的活动而实现于客体之中。使主体转变为客体,达到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本节阐述人的社会性活动。自我意识在此进行双重运动,一方面,它意识到自己仅是一个个体,它必须在别的个体中要求并产生它的现实性,另一方面它又意识到这些现实性也只是本原的发展的环节,就是它自身,由此它获得自己的真理性和普遍性。这个理性的自我意识的真理性就是伦理的实体,它类似人们今天所说的日常生活世界,是客观存在着并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整体性和普遍性是伦理世界的原则,这个普遍的实体通过礼俗伦常和法律表达自己。在这里,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反对那种脱离个人利益与个人目的而空谈“德行”的禁欲主义。个体性的行动和作为就是自身的目的,其自在性或潜在性是活的,有生命的。个体性的运动就是普遍的东西的实现。它并不是与“德行”或“善”对立的。“德行”当初想舍弃个体性而使“善”成为现实性,但现实性不是别的,本身就是个体性。最后“世界进程”战胜了与它相对的这种抽象的“德行”。
自在地和自为地实在的个性体
自我意识现在已经把握到了它自己的概念,在这里,个体得到了自我实现,个体性和普遍性得到了统一。自我意识确信它自身即是一切实在,这种个性体就叫做“自在地和自为地实在的个体”。这样,意识摆脱了一切对立和限制,心无旁骛地专注于自身,把自己的活动本身或“事情本身”看作是目的。这时候,在个体性和个体性之间就出现了一种互相欺骗的游戏,都欺骗别人也受人欺骗。这个阶段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称之为“精神动物王国和欺骗或事业本身”。但是,个人自私自利的活动却可以成就共同事业,并且,这种共同事业或普遍性是与个人活动相矛盾的。黑格尔把这种矛盾的解决寄托在他的唯心主义的主客矛盾统一的过程中。从而提出了“立法的理性”和“审核法律的理性”,这里,黑格尔批判以伊曼努尔·康德为代表的关于普遍的形式主义的道德律令。他指出:“法律,作为一定的法律,总有一个偶然的内容”。因此在普遍的绝对的形式主义下的律令,以及由此制定的法律和对法律的审查都只一种“任意武断”。这两种形式下,对于伦理实体都还没有取得它的实在性。
“理性”一章所涉及问题跨越理论哲学、实践哲学、艺术和宗教哲学领域。按理说,意识发展到理性,所有领域都被打开,精神的发展应该就此止步。但是,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又转向“精神”,掀开了一个更广阔和更深刻的领域。
精神
第六章 精神
黑格尔认为,意识如果停滞于“立法的理性”与“审核法律的理性”阶段,则仍不能使个体性与普遍性、主体与客体真正统一起来;因为法律总是带有主观性、偶然性与纯粹形式的性质。个体性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真正实现自己,才能找到自己真正普遍的内容。社会是个体性与普遍性的统一;其中,普遍性是个体性的真理与根据。在“精神”阶段讲的是“实在的精神”“真正的现实”,它不仅是意识的种种形态,而且是现实世界的种种形态即“客观精神”。 以前的诸阶段(“意识”“自我意识”“理性”)讲的是个人意识,即“主观精神”。这里所谓“实在的精神”“真正的现实”就是指人类社会及其意识形态。是对作为个体的主体与作为社会现实性的客体之间的现实关系的研究。“精神”按其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真实的精神;伦理”“自身异化了的精神;教化”和“对其自身具有确定性的精神、道理”。
真实的精神;伦理
“精神”发展的最初阶段为“真实的精神”,这时“精神”所表现的形态是“伦理实体”或“伦理世界”,这是由血缘关系组成的社会。这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和谐社会,社会没有分裂,整体保持平衡。但是,“伦理世界”也有矛盾,支配家庭的是祖先留传下来的“神的规律”,支配国家是人们共同制定的“人的规律”。此二者经常发生矛盾,在和平时期,人们易于重家庭轻国家。因此,政府通过战争促使人们重国家,以免人心涣散,打乱它们已经建立起来的秩序,剥夺他们的独立权利。战争使“伦理实体”逐渐解体和消亡,人与人之间失去了精神的,内在的伦理联系,伦理的领域开始分裂为法权的主体和原子式的个人。“法权状态”是社会自我异化的开始。
自身异化了的精神;教化
同法权有关的“国家权力”和“财富”是人类“自我异化”的最初形式,是人类活动的结果。这个阶段是“精神”从自己异化出来的现实世界,它对于自我意识是陌生的现实。这种把社会现实看成是“精神”自我异化的结果,对于个人来说,就是“教化”。对国家权力和财富的认定与否的意识分为“高贵意识”和“卑贱意识”。这二种意识可以互相颠倒,这种颠倒意识就是“分裂意识”。对其自己的概念有所意识了的精神,是现实和思想两者的绝对而又普遍的颠倒和异化,它就是纯粹的教化。“分裂意识”必然过渡到“启蒙运动”。启蒙运动的结果是“绝对自由与恐怖”,普遍自由能做的只是否定性行动。这样,绝对自由也从它那摧毁着自己本身的现实王国过渡到另一个有自我意识的精神王国,即“道德世界”,从而产生了新的意识形态:道德精神。
对其自身具有确定性的精神、道德
“精神”通过自身异化的扬弃,主体发现实体最终变成了自己的财产或所有物,于是双方的一切对立都已消逝,自我意识已经成了高居于意识自身的对立之上的主人。原来自我意识是建立在它的确定性与对象的对立之上的,现在对它来说,对象就是它自身的确定性,就是知识,知识本身就是它的真理性。自此,自我意识由外部现实世界转向自身内心世界。经验的这一新的意识形态,就是“道德精神”。道德自我意识只有唯一的目的和对象,就是义务,但它既是意识,就与一个“他在”自然发生关系。于是形成了“道德世界观”。黑格尔认为伊曼努尔·康德的“道德世界观”割裂了义务与实在,他主张二者应该是统一的。这样,意识的发展就必然由康德的“纯粹义务”的观念过渡到“良心”的观念。不过,“良心”仍然只是一种主观的东西。黑格尔把这种脱离社会整体的“良心”叫做“美的灵魂”,与之相对立的叫做“坏的意识”。他主张二者应该彼此宽容,互相承认。而要做到这一步,在黑格尔看来,意识的发展就必须超出“精神”的阶段而过渡到“宗教”,超出有限的社会而过渡到无限的“绝对精神”。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关于“精神”的阶段的划分实际上也是他关于社会发展的阶段的划分,“精神”这三个辩证的发展分别与历史上三大阶段相对应,即古希腊文明、中世纪及其封建制度、近代社会。在黑格尔看来,社会发展史就是“精神”发展史,就是“精神”从自己本身到异化,复从异化回复到自已本身的发展史。
宗教
第七章 宗教
“宗教”是“精神”发展过程的完成,宗教扬弃了意识以前的几个阶段又包括它们的内容于自身,达到了主体与客体的最终的统一。自我意识的对象从有限范围的“客体”到无所不包的“绝对”。宗教包括三种形态或者说三个阶段:宗教最初的表现形式是自然宗教,绝对精神表现在直接的自然事物里。如波斯教对光的崇拜、印度原始教对植物和动物的崇拜等;绝对精神出现在一种被扬弃的自然性形态中,这是艺术宗教。如古希腊的多神教、对艺术品(英雄人物制成雕像、古希腊史诗、悲剧和喜剧)的崇拜等;最后两者达到统一,精神具有自在和自为的形态,绝对精神体现在人身上,把神人格化,这是天启宗教。指的是基督教,它有绝对宗教的形式,精神在此从实体的形式进入主体,神的本质具有自我意识的形态。
不过,黑格尔认为在整个“宗教”的阶段,都只是用表象去认识与把握“绝对”,表象只把握有限事物,而绝对是超时空的,是无限的东西,认识的形式(表象)与认识的对象(概念)不一致。这样必然过渡到“绝对知识”,这是最后的精神形态,是以精神的形式认识自己的精神。
绝对知识
第八章 绝对知识
“绝对知识”章节篇幅很短,内容却很复杂而又很概括,带有全书的结论的性质。篇幅少的原因众说纷纭。可能他对哲学体系的构想还不成熟。可能他想为达到思辨知识而提供一条经验的证明路径并不成功。可能绝对精神经过前此丰富的发展,至此真的无须多言。也许更重要的是由于当时环境的困难所造成的写作和出版的仓促。不过这一章的总的线索和大意还是比较清楚的。
“绝对知识”是意识发展的最高阶段,是最后的精神形态。“绝对知识”和“宗教”的对象都是绝对之物,区别在于,“宗教”仍带有对象性的局限,“绝对知识”则是用概念把握绝对。但它要经过一系列发展,经过否定、树立对立面的过程,才能真正实现自身。且精神必须要返回到现象学所已经描述过的有时间性的意识发展中去,并外在化为自然和历史才能有内容和生命,在自然中,精神外在化其自身为散布在空间中的存在,历史则是外在化其自身为时间的精神。把精神现象学和历史汇合在一起,被概念式地理解了的历史。就构成“绝对精神”的回忆和墓地,也构成它的现实性、真理性、确定性。
在黑格尔看来,自我与存在的分离是推动精神现象学由意识的低级阶段到高级阶段的发展的推动力,精神现象学的运动或发展过程也可以说就是一步一步地克服自我与存在的分离、对立的过程。精神现象学的终结就是以自我与存在的同一为特点的逻辑概念王国的开始。《逻辑学》讲的是概念自身的发展过程。所以说,《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体系的导言。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运用辩证方法和发展观点来阐述人的意识的发展史。
重要概念
绝对精神
“绝对精神”或“绝对观念”是黑格尔哲学的基本概念。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的整个哲学体系是对“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和自我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的论述。人们要认识“绝对精神”,必须经过由低级到高级、由现象到本质,逐步上升到以概念式地把握“绝对知识”的发展过程。“绝对知识”是意识发展的最高阶段,是最后的精神形态。“绝对精神”的知识是人类的意识长期发展的结果,精神、意识必须经过一个艰苦奋斗的形成发展过程。“绝对精神”是世界的本原。它并不是超越于世界之上的东西,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的精神现象都是它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表现形式。因此,事物的更替、发展、永恒的生命过程,就是“绝对精神”本身。黑格尔哲学的任务和目的,就是要展示通过自然、社会和思维体现出来的“绝对精神”,揭示它的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性,实际上是在探讨思维与存在的辩证关系,在唯心主义基础上揭示二者的辩证同一。
“绝对精神”指普遍的永恒的精神,而非有限的个人的精神,亦即无所不包的整体。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阐述“绝对精神”是万事万物的最终的根据和真理,它是最初的东西,也是最后的东西。一切具有直接存在的形态都是“绝对精神”的外部表现。“绝对精神”是理念的实现。理念是逻辑概念,是抽象的,而精神是理念在自身实现中所达到的最具体、最发展的形式。“绝对精神”也是“绝对的活动”。自然以至具体存在的万事万物都是绝对精神的创造物,精神把自身分化为他物,分化为自然,所以绝对精神就是自我分化的活动。“绝对精神”还是自身与他物的对立统一的整体,是调和。“绝对精神”的基本概念是从它的他物中到达自身的调和了的回复,这种调和了的回复就是自身与自己的他物对立统一的整体。“绝对精神”是具有能动性的、能自我分化、自我运动的主体。主体即是精神。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是雅威。因为上帝的规定在于他是绝对理念,精神的神成为直接确信的对象了,信仰意识看到、感到和听到这个神圣性了。“绝对精神”是有限精神的真理。有限的个人精神必须否定自己的有限性,才能充分实现自己。而认识到有限性,这本身就是对它的否定,从而也就获得它自己的无限。要使有限的个人精神提高到“绝对精神”,需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绝对精神”是在这客观世界之内,在有限精神中提醒起来的一切事物的本质。是精神发展的最高阶段。在客观精神中,精神通过世界历史的发展而提升到把握“绝对精神”的境地。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最后阐释“当前的时代”已达到“绝对精神”的境地,已达到精神发展的“目标”。因为一切时代和一切哲学的要求是在统一中认识对立,在对立中认识统一,这就是绝对知识。而科学就是在它整个发展中通过它自身认识这统一。世界精神已经把自己理解为绝对精神,有限的自我意识同绝对的自我意识的斗争停止了。绝对意识获得此前它所没有的现实性。精神也成为现实的精神了。这就是“当前的时代”所达到的观点。
意识
“意识”有狭义和广义的两种用法。狭义的意识是指意识发展的一个特定阶段,即最初阶段,它是与意识发展的下一个阶段“自我意识”相对待的。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确定了意识的三个子范畴:感性——人们对客体的直接把握;知觉——人们开始分析一个事物的真正本质;知性——人们把握事物的真正本质。知觉是特殊的东西的认识,这里的“这一个”被扬弃了,而成为一个特定的“无”,无是纯存在的特性。知觉中的对象或事物,一方面是共相或特性的集合体(如盐的白色、咸味),同时又是一个单一的统一体,成为许多特性的外壳(如盐的共相),知觉是一般与个别的统一。知性阶段是对对象共相的认识,它要求把握产生事物的属性的根据和本质。这种根据或本质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叫做"力",由力而表现为现象。狭义的意识是个体“关于对象的意识”,因为意识一方面是关于对象的意识,另一方面是关于它自己的意识(即自我意识),它是关于对它而言是真理的那种东西的意识,又是关于它对这种真理的知识的意识。既然两者都是为意识的,所以意识本身就是它们两者的比较。广义的意识则包括一切意识的活动,是意识发展的各个阶段的统称,“意识”“自我意识”“理性”“精神”“宗教”“绝对知识”,都是广义的意识的各个环节。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说:“意识在这条道路上所经过的它那一系列的形态,可以说是意识自身向科学发展的一篇详细的形成史。”
真理
黑格尔认为真理是哲学所追求的目标,也是哲学研究的“绝对对象”。真理在于理念,在于客观性和概念的符合一致。黑格尔从唯心主义基本观点出发,认为理念即是世界万物的实体、本原、本质,也是绝对真理之所在。黑格尔认为雅威即真理。唯有上帝才是概念与实在的真正符合,因此就真理的最高意义而言,唯有上帝才是真理。哲学的真理和宗教的真理是一致的。真理是客观的。对真理的认识在于,按客体本身来认识客体,而没有主观反思的附加。真理还在于实体即主体。真理在于世界万物的唯一普遍的实体,即在于理念、精神;这一实体是一个能动的、自身展开、自我认识的主体;因此真理作为这样的主体,也就是一个自身运动、矛盾发展的过程。真理是全体,真理是具体的。真理在辩证运动过程中,对立的方面得到统一;各个环节相辅相成,构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也就是由各种不同的规定形成一个统一体。真理也是科学体系。真理存在于其中的真正的形态,只能是由纯概念的必然推演所形成的科学体系。
真理是一个向前发展的体系,它既不在单纯的结论,也不在单纯的开端。不仅要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要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是对立面的统一与“圆圈”式的发展过程。真理是知识在与错误斗争中通过自身发展而达到的丰富的具体的统一。所以“真理不是一种铸成了的硬币,可以现成地拿过来就用”。真理的整体是内在联系的,每个环节只有在整体中才有真实的生命,脱离整体的单个命题,无论多么深刻,多么“客观”,都不能表现真理的面貌。求真理的方法就是内容自身运动的形式或结构。一方面方法和内容不分,另一方面是由它自己来规定自己的节奏。科学的认识所要求的是把自己完全交付给认识对象的生命,去观察和陈述对象的内在必然性。
实体即主体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证明了自己的哲学的最高也是最基本的原则为“实体即主体”。“实体即主体”的基本原则就是将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黑格尔认为,实体不仅是客观的,而且本身具有能动性,这样的实体就是“活的实体”。
“实体即主体”的主要内容是:实体必然发展为主体,成为精神。真理是实体也是主体。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仅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表述为主体。实体只有经历否定运动才成为主体。实体是主体的外化,主体克服这种外化,回复到自身,并把实体统一在主体里。实体是主体,即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同一。实体本身是主体,所以一切内容都是它自己对自己的反思。精神是为主体所贯穿过的实体。因为实体是主体,表明真理是全体。精神自在地就是认识的运动,就是由自在转变为自为,由实体转变为主体,由意识的对象转变为自我意识的对象。这个运动是向自己回复的圆圈,它以开端为前提并且在终点才达到开端。因此,真理是它的全体。实体完全表明主体时,精神也就使它的具体存在与它的本质同一了,到这个时候,精神现象学就终结了。最后实体的完成,是客观逻辑进到主观逻辑的环节。“实体的完成”已经不再是实体本身,而是一个更高级的东西,即概念、主体。于是本质发展为概念,客观逻辑进入到主观逻辑。精神则从自然宗教通过艺术宗教发展天启宗教,即精神从实体形式进到主体形式。
相关人物
康德
伊曼努尔·康德(1724年4月22日—1804年2月12日)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伊曼努尔·康德生于东普鲁士公国的哥尼斯堡,父亲是个制马鞍的手艺人。他一生除曾去过但泽旅游外,未离开过他的家乡。1745年康德从加里宁格勒大学毕业后,连续担任家庭教师九年,1755年开始在哥尼斯堡大学担任讲师,先后教过物理学、数学、逻辑学、形而上学、哲学、人类学、自然地理等。1770年开始担任逻辑学和哲学教授,至1797年退休。
伊曼努尔·康德的理论研究活动分为两个时期,1770年以前比较注重自然科学的研究,发表的主要著作有:《对地球从生成的最初起在自转中是否发生过某种变化的问题的研究》《关于自然神学和道德的原则的明确性研究》《雅威存在的论证的唯一可能的根源》《宇宙发展史概论》等。1770年,伊曼努尔·康德在他的教授求职论文《论感觉世界和理智世界的形式和原则》中提出了他的完整的先验唯心主义,二元论和不可知论的哲学观点。此后陆续发表的三本著作《纯粹理性批判》(1781年)、《实践理性批判》(1788年)和《判断力批判》(1790年)构成了他的哲学体系的三个部分。伊曼努尔·康德认为只有搞清楚认识能力的的起源和界限,只有弄清楚感性、知性和理性的起源和界限,才能开始正确地认识世界。他从真、善、美三个不同方面建构起了他的批判的哲学体系。伊曼努尔·康德推翻了戈特弗里德·莱布尼茨的形而上学体系,是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德国唯心主义哲学的奠基人。西方哲学的发展是从康德走向现代的,形形色色的现代哲学思想,从一般意义上说,无不源于康德。
康德的宗教哲学和实践哲学给予了青年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的精神滋养。他认为康德的功绩在于使常识和哲学思想有所区分。黑格尔重视伊曼努尔·康德实践哲学中关于实践理性的威力,关于以人格尊严为道德最终目标的思想。黑格尔从彻底的唯心主义出发,运用辩证思维的方法,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理想与现实的辩证关系,克服了伊曼努尔·康德的二元论、不可知论。用自己的客观唯心主义代替康德的二元论哲学。从康德开创而由黑格尔完成的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是这一时期德国资产阶级成长过程的理论表现。是“连贯的、合乎逻辑的、必然的”。
费希特
约翰·哥特利勃·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1762—1814)出生在德国一个名叫拉梅瑙(Rammenao)的乡村。家境贫寒,幼时由人资助上学。1780年进入耶拿大学,后转到莱比锡大学学习神学,因资助人去世失去了经济保证,他只好弃学去作家庭教师。1790年,费希特接触到了伊曼努尔·康德的著作,他立刻为之吸引,这对他创立知识学体系具有决定性的作用。1791年7月4日,他拜访伊曼努尔·康德,并赶写了《试评一切天启》,于8月18日寄给康德审阅,受到康德的赞赏和推荐。1793年,约翰·费希特撰写了《纠正公众对于法国革命的评判》和《向欧洲各国君主索回他们迄今被压制的思想自由》,为法国大革命辩护。同时完善着自己的哲学体系。1794年费希特成为耶拿大学教授。在此期间,他先后发表了《全部知识学的基础》《略论知识学的特征》《以知识学为原则的自然法权基础》《以知识学为原则的伦理学体系》等著作,构建了自己的知识学体系。与他人合办《哲学杂志》。费希特捍卫人权、争取自由的激进民主思想遭到教会和封建权势的仇恨。迫使他不得不于1799年离开耶拿迁居柏林。此后他的工作重点转为演讲,意在阐释思想,唤醒人心。1806年普法战争开始,约翰·费希特发表了著名的《对德意志国民的讲演》。1810年,费希特参与筹建柏林洪堡大学,并且担任了柏林大学的第一任校长。1813年,在柏林保卫战中,伤寒病流行,费希特不幸受到传染。1814年1月29日,费希特因病逝世。
费希特是德国古典哲学的主要代表之一。他以其辩证法思想的唯心主义哲学,热情讴歌法国大革命,抨击封建专制和反动教会,捍卫新兴资产阶级提出的自由和人权理念。他对教育事业的献身精神,使其赢得了广泛的赞誉。他的哲学思想使其成为当时最杰出的思想家。
约翰·费希特的辩证法思想向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展示出了理性自己开辟自己道路的巨大力量,并为他提供一个如何做哲学的方法论样板。对于黑格尔影响的另一方面则在于他对于主—客区分的模式。费希特在其所做的《当前时代的基本特点》讲演中,把人的“世间生活”或“人类逐渐教养的过程”分为五个时代,费希特企图描画出人类的教养和理性发展的阶段,他的粗疏简略的“理性发展史”也恰好为黑格尔的“意识发展史”开辟道路。
谢林
弗里德里希·威廉·约瑟夫·谢林(1775-1854)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代表之一。他出身于一个牧师家庭,1790-1795年,曾在杜宾根神学院学习神学和哲学,和黑格尔先后同学。1798年,他开始担任耶拿大学教授。1803-1806年,他担任乌尔兹堡大学教授。1806年至1841年,他担任慕尼黑艺术科学院院士和美术科学院秘书,同时在埃尔朗根、慕尼黑等地任教授。1841年至1854年,谢林被任为柏林科学院院士,同时被任为柏林大学教授,因为普鲁士王国要利用谢林的哲学来抵抗青年黑格尔派的反宗教倾向,这个时期他极力宣扬“天启哲学”,公开为宗教神学辩护。
谢林的哲学经历了“同一哲学“和“天启哲学“两个基本阶段。1804年以前是他的“同一哲学“阶段,这个阶段他著有《世界灵魂》(1798)、《自然哲学体系初稿》(1799)、《先验唯心论的体系》(1800)、《布鲁诺或事物之自然的和神圣的原理》(1802)、《关于学院研究的方法的讲演》(1803)和《我的哲学系统》(1804年)等著作。1804年后,谢林的思想越来越向神秘主义演变,最后走到了“天启哲学”,成了一个基督教的哲学家。在他死后,关于“天启哲学”的讲演后由其子编为《神话哲学和天启哲学》一书问世。谢林早期继承约翰·费希特的哲学,但很快就把费希特的主观唯心主义发展成自己的客观唯心主义思想。谢林认为自然和精神在本原上是同一的。他称这种同一性为“绝对”或“绝对同一”。他认为自然在其发展中必然逐步趋向于精神,最后在人这个环节上达到精神;而人的精神也必然在其发展中逐步意识到全部自然的奥秘。自然哲学和先验唯心论都以自然和精神的绝对同一为原则,从不同方面描述这绝对同一的展现过程。谢林第一次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将自然的实在内容纳入哲学系统之中,将自然哲学辟为哲学的一个门类,思辨地解释了自然诸现象,如机械运动、声、光、电磁等运动。
谢林哲学的出发点是主客之间直接的“同一”的思想。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与谢林同学时期,受到他的影响,在其论文《费希特哲学体系与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异》中强调谢林的“客观的主体—客体”不同于费希特“主观的主体—客体”,并为谢林的观点作辩护。谢林的自然哲学为以后黑格尔的自然哲学的产生提供了前提。谢林在《先验唯心主义体系》里说过:“全部哲学应看成自我意识前进着的历史”。约翰·费希特和谢林都同黑格尔一样曾经揣想到要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一个类似精神现象学的东西。但是,他们缺乏黑格尔的“历史感”和系统的辩证方法。
影响
初出反响
《精神现象学》刚一出版,读者一般都盛赞它的理论深度和历史感,但又抱怨它晦涩难读,缺乏基本方法。评论者们普遍对这本书有误解,在批评声中,有一种说法是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不过是回到了在18世纪的绝大部分时间里主导了德国哲学的戈特利布·威廉·莱布尼茨和沃尔夫的理性主义哲学路径(根据理性的路径,知识只能凭借理性获得)。在1809年的《通俗文学时报》的评论认为黑格尔犯了一个伊曼努尔·康德指出过的根本性的错误,即人们仅能通过运用逻辑来获得确定的对于客体的知识。在黑格尔逝世前后,他的哲学已在德国哲学界占绝对统治的地位,但19世纪30年代后半期,黑格尔学派就已开始解体,分裂为老年黑格尔派即黑格尔右派和青年黑格尔派即黑格尔左派。前者推崇宗教,维护封建制度;后者对宗教采取批判态度,反对封建专制,要求实行资产阶级改革。
后续影响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思想内容宏富而又晦涩,给后人留下各不相同的解释空间,其在后世所发生的影响,也因不同学派、不同学者的解读理解而异。
兴起于19世纪中期的实证主义和新伊曼努尔·康德主义哲学学派及社会科学,都是对黑格尔观念论所带来的明显威胁的反应。马克思则肯定《精神现象学》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在他1844年所写的著作《经济学和哲学手稿》中用一章的篇幅作了详细的批判,认为它是“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所在”,认为新的批判哲学应以此为出发点。马克思一方面着力批判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一方面又特别重视和吸取了《精神现象学》中“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关于劳动创造人本身的思想。卡尔·马克思的这个手稿在20世纪30年代才为人所知,也就是在那时,在巴黎掀起了“现象学热”。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新黑格尔主义者鲁埃士( Josiah Royce ,1855~1916)用了突出的篇幅讲解《精神现象学》,其通俗易懂的特点为后人所称道。鲁埃士特别重视《精神现象学》中关于精神分化为自己的对立面而后又不断地加以战胜的思想,强调个体的小我正是在这种战斗历程中发展成普遍的大我,鲁埃士本人的哲学思想是黑格尔哲学的这一方面的继承和发展。在德国,从威廉·狄尔泰1905年发表了《黑格尔的青年时代》一书以后,黑格尔学者才开始重视《精神现象学》和黑格尔的其他早期著作。此后,德国新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主义者克洛纳( R . Kroner )等沿着狄尔泰解读黑格尔的方向即强调其非理性的方面对《精神现象学》进行评述,他把《精神现象学》解读为非理性主义的著作,强调它是对上帝的向往与追求。
在法国,旅居法国的苏联学者亚历山大·科耶夫( Alexandre Kojeve )关于黑格尔哲学的讲演主要是翻译和注释《精神现象学》,其时尚无该书的法文翻译本,他的《黑格尔,他的思想的再现。精神现象学注释》一书在法国以至美国的学者中都有较大的影响。他从人类学和历史哲学角度解读《精神现象学》,认为“自我意识”一章是全书最重要的,他尤为推崇“主一奴辩证法”,为“承认”而斗争等观点。萨特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就是科耶夫课堂里热心的听众之一,他的名著《存在与虚无》充满了黑格尔的术语与思想。许多留德的美国学生也主要是通过亚历山大·科耶夫的解释了解黑格尔。让·伊波利特( Jean Hyppolite ,1907~1968)的法文译本《精神现象学》(1939,1941)以及和其他有关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著作,既使伊波利特在法国哲学界赢得了名声,也使法国的黑格尔兴趣在二战后的五六年间达到了高潮。雅各·拉冈则深受伊波利特对《精神现象学》评论的影响,在他提出自己的心理发展理论时借鉴了伊波利特的思想。
当代印迹
现当代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的《黑格尔的经验概念》(1950)对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一书的“导论”作了详尽的解读和注释,对于了解西方现当代哲学与古典哲学的关系有重要意义。海德格尔的解读注重“意识”,因为对他来说这是纯粹哲学问题的出发点。关于“意识”的争论也给欧洲大陆哲学与英美哲学在认识论、语言哲学层面上进行对话提供了话题。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在批评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的同时把《精神现象学》中关于“实体即主体”“存在即认识”的思想发展成为当代的主客融合论或超主客关系论。匈牙利哲学家卢卡奇在《青年黑格尔与资本主义社会问题》一书中重点论述了《精神现象学》,他从中看到一个“革命”的黑格尔。英国黑格尔研究专家芬德莱( J . N . Findlay )的《黑格尔再考察》对黑格尔哲学包括精神现象学提出了自己独特的看法。对黑格尔进行的“去形而上学化”解读启发了当代主要哲学家的新思想。特别是匹兹堡大学的哲学家约翰·麦克道威尔和罗伯特·布兰顿以及他们的追随者,《精神现象学》是他们几乎专门研究的对象。麦克道威尔和布兰顿有选择地改造《精神现象学》中的主题,并且通过运用新近的分析方法使它们更为现代化。尤其是,他们通过美国哲学家威尔弗里德·塞拉斯的思想来解读黑格尔,塞拉斯的名篇“经验主义与心灵哲学”最初的副题目为《黑格尔式的沉思》。
当代政治哲学也展现出一种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式自我意识的影响。这可以在20世纪自由主义哲学对那些经典著作的批判中看到,比如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人们通常认为社群主义(一种强调个体与社群之间联系的社会哲学)的哲学根源在于黑格尔与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自由主义”的批评者们,像查尔斯·泰勒和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这些对社群主义抱有某种程度同情的人,也受到黑格尔著作中所提到的理性历史观以及辨证法的历史发展逻辑影响。麦金泰尔和泰勒也强调理性对于共同体和传统的重要性。更为晚近的罗伯特·皮平,尽管没有对政治自由主义进行批判,但是他通过对黑格尔哲学的精辟诠释,对当代政治哲学与道德哲学中占据主流的约翰·罗尔斯主义及康德主义倾向做出了强烈的批判。《精神现象学》的思想导致历史主义的产生,这种哲学强调社会的历史发展,而这一发展将对欧洲和世界产生重要影响。苏联的解体以及它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时间里所暴露出的缺陷引起了一些人尤其是政治理论家法兰西斯·福山,对亚历山大·科耶夫对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的诠释进行再一次评估,并且将其运用至20世纪末。
评价
《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起源和秘密。——马克思
近代德国哲学在黑格尔的体系中达到了顶峰,在这个体系中,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巨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处于不断运动、变化、转化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恩格斯
《精神现象学》也可以叫做同精神胚胎学和精神古生物学类似的学问,是对个人意识各个发展阶段的阐述,这些阶段可以看做人的意识在历史上所经过的各个阶段的缩影。——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卓越的地方是:黑格尔通过人的实践的、合目的性的活动,接近于作为概念和客体一致的“观念”,接近于作为真理的观念。及其接近于下述这点:人以自己的实践证明自己的观念、概念、知识、科学的客观正确性。黑格尔的这种观点是和马克思主义相接近的。——列宁《列宁全集》第38卷
根据黑格尔所言——使用马克思主义者的术语——宗教只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它只因与真正的下层建筑有关而诞生,并且仅存在于其上。这一支持宗教和哲学的下层建筑,无非就是在普遍历史的过程中实现的人类行动的总体。在这一历史中并且通过这一历史,人类创造了一系列在本质上与自然世界不同的、专门的人类世界。正是这些社会世界被反映在宗教和哲学意识形态中,因此——必须指出——揭示了存在之全部的绝对的知识,只能在历史的尽头,在由人类创造的最后一个世界中被领会。——亚历山大.科耶夫:《黑格尔导论:(精神现象学)讲座》
《精神现象学》是如此的详尽而丰富,以至于它相当于一种对生命的实际历史形式的可能性与可行性的探究,一种在这些能力以及它们相互关系的假定引导下的历史经验。——罗伯特.B.皮平:《黑格尔论自我意识》
《精神现象学》中的“绝对”“上帝”不是退隐于人世背后的超然的存在,当它最后走到人们面前时,它已经鲜血淋漓,遍体鳞伤,但它是凯旋而来,它囊括了万古以来人类精神的战斗生活的全部。——鲁埃士
当读者追寻一下意识的这种典型的形式序列,他就可以经常地看到,每一个阶段都对于在开始时似乎每一形态中最特殊的东西以及从它的观点看来最神圣的的东西,作了最严酷的、否定的批评。显然,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在发展这样一种态度时,经常受到他当时人们认生命和历史皆属虚幻和徒劳这种严酷看法的影响。——鲁埃士:《近代唯心主义讲演》
“现象学”是认识论同时又是一种思辩哲学,一种由哲学对现象意识所作的描述和由哲学对此种意识所作的理解。——让·伊波利特
研究《精神现象学》的主要报酬在于看出:黑格尔以后体系的每一个概念和原则没有不是在精神现象学中可以找得到的,而且常常是在更透彻、更有启发性的形式中找到。——芬德莱《黑格尔:一个重新检查》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猛烈地反对浪漫主义,但无疑地是黑格尔所有著作中最富于浪漫主义的著作。——克朗纳《黑格尔早期神学著作.序》
黑格尔哲学不从客体(存在)出发,而从主体(思维)出发,把客体看成是同主体一样的思想性质的东西,这样,主体当然也就很轻易地战胜客体了,因为在黑格尔那里,客体只是主体的“外在化”,不是真正独立于主体之外而和它根本对立的,这就等于说主体已经“预先认定要战胜它的对方了”。——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
《精神现象学》应该算作艺术作品,它的突出的特征是戏剧式的和喜剧的。——鲁文贝格《近代学生丛书本》
《精神现象学》它那味同嚼蜡的语言,加上它整个儿都是矛盾的,因为它宣称一切知识都是相对的,处于变异的,然而与此同时它又是站在一个绝对的立场来说的。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尝试将形而上学与历史发展相结合,这不断给他的读者带来困难。——J.F.弗里斯
名言
一切关键的问题在于:不仅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
意识仿佛是在认识某种别的东西,然而事实上它只是在认识它自己。
感性确定性的存在、知觉的具体事物、或知性的力。
人们称知识的运动为概念,而称那作为静止的统一或自我的知识为对象。
自我意识就是欲望。确信对方的不存在,它肯定不存在本身就是对方的真理性,它消灭那独立存在的对象,因而给予自身以确信,作为真实的确信,这确信对于它已经以客观的方式实现了。
欲望和由欲望的满足而达到的自己本身的确信是以对象的存在为条件的,因为对自己确信是通过扬弃对方才达到的;为了要扬弃对方,必须有对方存在。因此自我意识不能够通过它对对象的否定关系而扬弃对象;由于这种关系它毋宁又产生对象并且又产生欲望。
就意欲的对象——生命来说,否定或者是来自一个对方,亦即处于欲望,或者是以一个特殊形式与另外一个不相干的形态相反对,或者是以生命的无机化合物的普遍本性的形式来否定生命。但是这个普遍的独立的本性,在它那里否定是绝对的,就是类的本身或作为自我意识的类。自我意识只有在一个别的自我意识里才能获得它的满足。
自我意识有另一个自我意识和它对立;它走到它自身之外。这有双重的意义,第一,它丧失了它自身,因为它发现它自身是另一个东西;第二,它因而扬弃了那另外的东西,因为它也看见对方没有真实的存在,反而在对方中看见它自己本身。
真正的思想和科学的洞见,只有通过概念所作的劳动才能获得。只有概念才能产生知识的普遍性,而产生出来的这种知识的普遍性,一方面,既不带有普遍常识所有的那种常见的不确定性和贫乏性,而是形成了完满的知识,另一方面,又不是因天才的懒惰和自负而趋于败坏的理性天赋所具有的那种不常见的普遍性,而是已经发展到本来形成的真理,这种真理能够成为一切自觉的理性财产。
精神生活不是害怕死亡而幸免于蹂躏的生活,而是敢于承当死亡并在死亡中得以自存的生活。精神只当它在绝对支离破碎中能保全其自身时才赢得它的真实性。
因为人性的本性是促使人们彼此同意,它的存在仅仅在于一个意识生命的共同体的明确实现。
作为意识的精神其目的就是要使得它的这个现象和它的本质同一。
精神必然表现在时间内,而且只要精神还没有掌握住它的纯粹概念[即本质],它就表现在时间内。
目标、绝对知识,或知道自己为精神的精神,必须通过对各个精神形态加以回忆的道路,即回忆它们自身是怎样的和怎样完成它们的王国的组织的。对那些成系列的精神或精神形态,从它们的自由的、在偶然性的形式中表现出的特定存在方面来看,加以保存就是历史;从它们被概念式地理解了的组织方面来看,就是精神现象的知识的科学。两者汇合在起,被概念式地理解了的历史,就构成绝对精神的回忆和墓地,也构成它的王座的现实性、真理性和确定性,没有这个王座,绝对精神就会是没有生命的、孤寂的东西;惟有“从这个精神王国的圣餐杯里,他的无限性给他翻涌起泡沫”。
参考资料
The Phenomenology of Mind V2.豆瓣读书.2023-10-29
Phenomenology of Spirit.豆瓣读书.2023-10-28
Phenomenology of Spirit.豆瓣读书.2023-10-29
The Phenomenology of Spirit.豆瓣读书.2023-10-28
The Phenomenology of Spirit.豆瓣读书.2023-10-29
The Phenomenology of Spirit.豆瓣读书.2023-10-28
精神现象学(全三册).豆瓣读书.2023-10-30
北大纪念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发表200周年.北京大学新闻网.2023-09-21
费希特: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中国社会科学网.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