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是负责江苏省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江苏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受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双重领导。
2022年4月,江苏省教育厅团委被授予“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团工委)称号”。
主要职能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省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厅管高职院校领导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指导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二)指导教育系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指导高校思想理论建设、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高校做好维护政治稳定工作。指导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三)指导教育系统统战与群众团体工作。会同省有关部门指导高校统战工作,指导高校做好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侨联、台联、民族宗教工作,指导高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
(四)指导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五)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
(六)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和发展,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国有资产、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负责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八)指导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和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九)指导全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制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职业教育教材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开展职业指导工作。
(十)指导全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指导高校教学改革,统筹指导各类高校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十一)指导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二)指导全省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十三)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订高校招生政策,会同省有关部门编制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普通高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四)规划、指导高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校参与国家、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以及重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全省出国留学和来江苏省留学人员的有关工作以及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六)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七)负责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
(十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机关处室
办公室
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
组织处
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处 (宣传处)
统战与群工处
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
监督与审计处
政策法规处
人事处
发展规划处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基础教育处
职业教育处
高等教育处
研究生教育处
语言文字与继续教育处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教师工作处
高校学生处
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教育督导室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处
直属单位
江苏省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中国教育报刊社驻江苏记者站、省教育厅教育宣传中心)
江苏省电化教育馆(江苏省教育信息化中心)
江苏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江苏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江苏省教育财务结算中心
苏教国际(省港澳台教育交流中心)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江苏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现任领导
江涌:江苏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曹玉梅: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
顾月华: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
汪国培:江苏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省委教育工委委员(副厅级)
袁靖宇: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
吴昊: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
杨树兵: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
徐子敏:江苏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
李金泉:江苏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
教育概况
全省共有普通高校168所。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65.15万人,在校生211.08万人,毕业生52.36万人。研究生教育招生9.46万人,在校生27.15万人,毕业生6.26万人。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64.12万人(不含技工学校)。全省共有普通高中609所;在校生125.19万人。全省共有初中2286所;在校生263.88万人。全省共有小学4116所;在校生585.68万人。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06所,招生0.32万人,在校生2.0万人。全省共有幼儿园8116所;在园幼儿252.50万人。
党的全面领导得到加强。高校党组织“强基创优”建设计划启动实施,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党建联盟正式成立,选派15位党委书记到民办高校任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积极推进。新建22个高校同心教育实践基地,教育统战工作体系更加健全。
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全省教育系统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淮安市新安小学少先队员的回信精神的热潮。协同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和“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为学生减负、为教师减压、为家长减忧,彰显了教育为民的责任担当。
“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进展顺利。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落实课后服务“5+2”模式,所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现“营转非”“备改审”,制定学科类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预收费资金得到有效监管。有序推进民办义务教育举办者资质审查、招生行为规范等工作,不断加大“公参民”学校治理力度。
教育评价改革全面启动。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在各级各类教育评价、评估、评选工作中,突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及时出台或修订相关标准。我省“1+2+N”的评价政策体系正加速形成。《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正式颁布,为推动各级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更好履行教育职责,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依据。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破有立。江苏省新高考实现首战告捷、平稳落地。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持续深化,义务教育全面实现 “公民同招”,普通高中“公民同招”有序推进,中考加分政策逐步完善,“职教高考”制度创新实施。
基础教育资源供给持续增加。
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成效显著。苏锡常都市圈整体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全面提升,职教发展的“苏南模式”、创新高地加快形成。10所高职院校被确定为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在首届全国优秀教材奖评选中,全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获奖总数、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数量均居全国第一。
高等教育综合实力不断提升。
终身教育结构体系愈加优化。修订《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办法》。全省35个社区教育项目被认定为省级社区教育特色品牌。新认定21个省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库,实现每个设区市建有3所、90%以上的县(市)建有1所老年大学的目标,老年人多元丰富的学习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五育并举”短板弱项加速补齐。省委省政府出台全面加强和改进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力量全面加强。
高校就业创业工作卓有成效。2021届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年终总就业率达到95.55%,高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不断涌现。
教育对外开放工作持续向好。启动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提升工程,建立“苏港澳高校合作联盟”等8个中外校群合作机制,35所高校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吸引一批国际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来苏合作办学。
疫情防控安全线和校园安全防控网筑牢织密。各地各校坚决扛起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调度资源服务大局,10万师生志愿抗疫,暑期20万留校学生无一人被感染,校园疫情防控经受住新考验。积极推进师生员工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接种率超过95%。建立每周常态化核酸检测制度,实现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全覆盖。扎实开展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防范校园欺凌专项行动、实验室及危化品专项治理、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明确十大举措,切实做好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工作,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构筑“防火墙”。
教育投入和资助工作不断加强。省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进一步提高。全学段启用资助申请平台,学生资助实现“不跑腿”和“应助尽助”,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各项政策有效落实。
师德师风和人才工作不断加强。
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不断加强。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名单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总数168所,其中本科层次高等学校78所(部委属10所、省属33所、市属7所、民办26所、中外合作办学2所),专科层次高等学校90所(省属41所、市县属26所、民办22所、中外合作办学1所)。
一、南京市(51所)
(一)本科层次高等学校(34所)
部委属(8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省属(16所):南京邮电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南京体育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工程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民办(8所):三江学院、南京传媒学院、南京大学金陵学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二)专科层次高等学校(17所)
省属(10所):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市属(2所):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民办(5所):应天职业技术学院、钟山职业技术学院、正德职业技术学院、金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二、无锡市(13所)
(一)本科层次高等学校(3所)
部委属(1所):江南大学
市属(1所):无锡学院
民办(1所):无锡太湖学院
(二)专科层次高等学校(10所)
省属(4所):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市属(2所):无锡科技职业学院、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县(市、区)属(1所):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3所):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
三、徐州市(12所)
(一)本科层次高等学校(6所)
部委属(1所):中国矿业大学
市属(1所):徐州工程学院
民办(2所):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二)专科层次高等学校(6所)
省属(3所):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市属(2所):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1所):九州职业技术学院
四、常州市(11所)
(一)本科层次高等学校(3所)
市属(1所):常州工学院
(二)专科层次高等学校(8所)
省属(6所):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市属(1所):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民办(1所):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五、苏州市(26所)
(一)本科层次高等学校(9所)
市属(1所):苏州城市学院
民办(3所):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
(二)专科层次高等学校(17所)
省属(4所):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市属(5所):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县(市、区)属(2所):沙洲职业工学院、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5所):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硅湖职业技术学院、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
六、南通市(9所)
(一)本科层次高等学校(3所)
省属(1所):南通大学
(二)专科层次高等学校(6所)
省属(3所):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市属(3所):南通职业大学、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七、连云港市(5所)
(一)本科层次高等学校(2所)
省属(1所):江苏海洋大学
民办(1所):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二)专科层次高等学校(3所)
省属(1所):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市属(2所):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八、淮安市(7所)
(一)本科层次高等学校(2所)
(二)专科层次高等学校(5所)
省属(4所):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护理职业学院
民办(1所):炎黄职业技术学院
九、盐城市(6所)
(一)本科层次高等学校(2所)
(二)专科层次高等学校(4所)
省属(2所):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市属(1所):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民办(1所):明达职业技术学院
十、扬州市(9所)
(一)本科层次高等学校(3所)
省属(1所):扬州大学
民办(2所):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二)专科层次高等学校(6所)
省属(2所):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市属(2所):扬州市职业大学、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2所):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
十一、镇江市(9所)
(一)本科层次高等学校(5所)
民办(3所):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二)专科层次高等学校(4所)
省属(1所):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市属(2所):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1所):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十二、泰州市(7所)
(一)本科层次高等学校(5所)
市属(1所):泰州学院
民办(4所):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二)专科层次高等学校(2所)
省属(1所):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市属(1所):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十三、宿迁市(3所)
(一)本科层次高等学校(1所)
省属(1所):宿迁学院
(二)专科层次高等学校(2所)
民办(2所):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
获得荣誉
2020年6月11日,江苏省教育厅被江苏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评为“2019年度省级机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2020年11月,江苏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荣获“江苏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6月,江苏省教育厅高教处党支部被确定为江苏省机关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2021年9月2日,江苏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2021年11月,江苏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1年12月,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权益部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单位。
2022年4月,江苏省教育厅团委被授予“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团工委)称号”。
参考资料
全省“两红两优”光荣榜揭晓!.今日头条-江苏共青团.2022-12-29
机构职能.江苏省教育厅.2022-08-05
组织机构.江苏省教育厅.2022-12-29
省政府关于郁波等职务任免的通知.江苏省人民政府.2023-09-02
江苏教育发展概况.江苏省教育厅.2022-12-29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名单.江苏省教育厅.2022-12-29
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名单.荔枝新闻.2021-11-30
关于全省机关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江苏机关党建.2021-11-30
同庆同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公示.澎湃新闻-民主与法制周刊.2022-12-29
喜报!江苏省一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全国妇联表彰.澎湃新闻-江苏Women+.2022-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