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改制
王莽改制是新朝皇帝王莽以儒家理念托古改制,针对西汉末年的积弊、巩固新朝统治推行的一场社会改革,包括土地改革、币制改革、商业改革和文华殿大学士县名改革等。改革开始于初始元年(公元8年),随着新朝政权的灭亡而宣告失败。
改革措施主要包括:“王田”“私属”制、五均赊贷六制,四次货币制度改革,以及多次官制改革。由于改革本身设计存在问题,且触动了大地主、大商人的利益,遭到他们的激烈反对,不仅未能解决西汉末年的社会危机,反而引起各贵族和平民反抗,加之旱灾、蝗灾导致饥荒,最终爆发赤眉及绿林农民大起义。新地皇四年(公元23年),起义军攻入长安,杀死王莽,新朝灭亡。
事件背景
政治方面
西汉自汉宣帝以后,元、成、哀、平四个皇帝,或荒淫无道,或年幼无知,把昭宣中兴带来的昌盛局面,一步步糟蹋尽,致使民不聊生,哀鸿遍野。宣帝时开始重用宦官和外戚,刘奭时宦官擅权,刘骜时太后王氏及其外戚子弟把持朝政,执政达数十年,王氏成为朝廷内外植根最深的外戚家族。刘欣即位罢黜王氏,但新的外戚孝哀傅皇后和丁氏崛起,且宠臣董贤当道,贪腐严重。西汉后期宦官和外戚轮流执政,贤臣多被罢黜,朝廷内向上谄媚的臣、庸官愈发多,地方官吏结交权臣后更肆无忌惮盘剥平民。
经济方面
刘彻以后,由于贵族、官僚和豪强富贾势力的发展,土地兼日益严重,出现了贵族、官僚和豪强富贾勾结在一起,疯狂地搜刮民财,肆无忌惮地兼并土地。就连当时的最高统治者皇帝也“置私田于民间”。土地兼并的结果,使许多农民丧失了土地。到了刘奭和刘骜时期,土地兼并更构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其间,红阳侯王立不仅兼并了大量的可耕地,而且还通过南阳郡知府李尚,“占垦草田数百顷”。到王莽摄政前,“豪强之暴,酷于亡秦”,土地兼并已经使阶级矛盾空前尖锐激化:
此外,人口急剧增长和自然灾害频发也加剧了西汉的灭亡。据史料记载,西汉初年的人口不过一千三百多万,到了刘衎时,达到六千多万,人口稠密的关东每平方公里平均多达千人以上。这个人口高峰一直到唐代才被超越。西汉末年,天灾不断,黄河多次改道。成帝、刘欣时,流民以百万计,在发生灾害的年份,流离失所、死于沟壑的百姓更不计其数。
文化方面
西汉后期,文化领域也有重大发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经学昌盛。自刘彻罢黜百家以来,经学的两派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竞争激烈,古文经学争立学官也一直未停止。到平帝时,古文经学借王莽之力才得以立学官,得到朝廷的肯定成为国家正统学说的一部分。王莽将《左传》《毛诗》《逸礼》《古文尚书》《乐经》立于学官,并征召数千学者到京城来“令正乖缪,壹异说”,在全国掀起了一场大规模的古文经学宣传运动。
二是知识阶层仕进途径纳入正轨。汉代入仕途径甚多。汉武帝以后,受董仲舒影响,每年察举孝廉,立太学,增收博士弟子员。刘彻时50人,刘弗陵时,满百人。通过察举孝廉与增收博士弟子员这两个途径,使得汉代热衷于仕途的知识阶层不断扩大,为官僚来源提供了充足的后备力量。
王莽要得天下英才,使古文经学昌明于天下。古文经学的出现,为王莽改制提供了理论武器;不断扩大的知识阶层成为支持王莽改制的社会力量。
个人因素
王莽出生于魏郡元城王氏家族,是王政君王政君的侄子,他的伯、叔曾先后在元帝、刘骜时候担任大司马大将军,轮流执政。汉成帝时王莽的祖父王禁和伯父王凤、叔父王谭、王崇、王商、王立、王根、王逢时等人均封侯,只有其父王曼因为早死,没有封侯。
王莽因父亲早死家境较“贫寒”,自幼熟读儒家典籍,待人谦恭,生活俭朴,没有堂兄弟以车马高大、歌妓多才夸耀攀比的习气。他凭借王家名声结交权贵和士人,逐渐得到统治阶级的信任。刘欣时,王莽以大司马大将军的身份掌握了大权但在一段时间内被罢免;刘衎时王莽复任大司马,屡次捐钱献地,收揽民心。在政治上他排除异己,另一方面又极力树立党羽、笼络儒生,这种情况下各地上书颂扬王莽功德者络绎于途。孺子婴时王莽继续辅政,主持祭祀时称假皇帝,公元8年,王莽自立为帝,改国号为新。王莽向来有孝悌之名,朝野上下口碑甚好,当时的人们将王莽视为圣人、周公。王莽成为皇帝后,试图改变西汉末年的积弊,根据儒家经义开始托古改制。
事件内容
政治方面
官制
始建国元年(9年)正月朔,王莽封以王舜为太师,封安新公;平晏为太傅,就新公;刘歆为国师,嘉新公;哀章为国将,美新公,是为“四辅”,位居上公。又以甄邯为大司马,承新公;王寻为大司徒,章新公;王邑为司空,隆新公,是为“三公”。又以甄丰为更始将军,广新公;王兴为卫将军,奉新公;孙建为立国将军,成新公;王盛为前将军,崇新公,是为“四将”。共十一公。
王莽根据《周礼》的记载,对官府机构作了调整,把职官名称均改成经典上有记载的名字。具体为设置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职位都是孤卿。把大司农改名叫羲和,后来改为纳言,大理改名叫作士,太常改名叫秩宗,大鸿胪改名叫典乐,少府改名叫共工,水衡都尉改名叫予虞,加上三公司卿共九卿,分别归三公管辖。每一个卿下面设置大夫三人,每一大夫下面设置元士三人,总共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分别主管首都各官府的所有职务。
光禄勋改名叫司中,太仆改名叫太御,卫尉改名叫太卫,执金吾改名叫奋武,中尉改名叫军正。又设置大赘官,主管皇帝的车辆、衣服和用具,后来又掌管军需供应,职位都是上卿,称为六监。
郡太守改名叫太尹,都尉改名叫太尉,县令、县长改名叫宰。御史改名叫执法,公车司马改名叫王路四门,长乐宫改名叫常乐室,未央宫改名叫寿成室,前殿改名叫王路堂,长安改名叫常安。
爵制
西汉居摄三年(8年),“摄皇帝”王莽奏请太皇太后(莽姑母王政君)实行五等爵制,恢复公、侯、伯、子、男等爵位。
始建国元年(9年),王莽以古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为由,认为汉之诸侯及四夷称王有违古制,规定诸侯为王者改称为公,四夷号称王者改称为侯。
始建国四年(12年),王莽莅明堂,大封诸侯。他规定诸侯之员额为一千八百。公一国有众万户,土方百里;侯、伯一国有众五千户,土方七十里;子、男一则有众二千五百户,土方五十里。已受封地者计有公十四人,侯九十三人,伯二十一人,子百七十一人,男四百九十七人,共七百九十六人。
俸禄
俸禄百石级改名叫庶士,三百石级改名叫下士,四百石级改名叫中士,五百石级改名叫命士,六百石级改名叫元士,千石级改名叫下大夫,比二千石级改名叫中大夫,二千石级改名叫上大夫,中二千石级改名叫卿。他们使用的车马和礼服、礼帽,各有不同的等级。
行政区划
为了全盘恢复周代典章制度,王莽又以《周礼》为依据,重新调整划定地方行政区域,更改郡县及长官的名称。西汉元始五年(5年),王莽奏请将原设的十三州依据《尧典》所载改为十二州,州名亦采古名。
天凤元年(公元14年)开始王莽频繁更改地名。王莽把长安郊区划分为六乡,每乡置乡帅一人;三辅地区划分为六尉郡,把河东郡、河内郡、弘农郡、河南郡川郡、南阳郡作为六队郡,都设置大夫,职同知府;又设属正,职同都尉。还改河南郡大尹为保忠信卿,增加河南郡属县至三十县。在天凤元年可考的116个郡中有91个郡被改名或新设,未改名的郡只有25个;各地郡、县用“亭”作名称的达360处。大的郡分为五个郡,一郡改名甚至达到五次。朝廷组织机构的变化和郡县的一再分割,使官员数量大大增加,行政效率更为降低。
经济方面
“王田”“私属”制
为了解决西汉后期以来一直存在的土地兼并进而奴婢问题,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发布了实行王田的诏书,宣布“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买。”规定全国的土地一律改为“王田”,不允许私人买卖,每户农家不足8口男丁的,若占有土地超过900亩,必须把多余的土地分给宗族、邻里、乡党;没有土地的人家按夫妇授田百亩制分配。
“五均”
始建国二年 (公元10年) ,国师公刘歆依据《周礼》所说的“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提出建议:收取卖不出的存货,出售买不着的紧俏、短缺货物。王莽采纳了刘歆的建议,下诏颁行“五均赊贷”。按照王莽的诏书,“五均”来自于《乐语》,赊贷之举则脱胎于《周礼·泉府》,从古书记载中可以看出,“五均”政策其着眼点在于“恩及小民”,缩小贫富差距。
诏书颁布之后,王莽命令在长安、洛阳市、邯郸市(今河北邯郸西南)、辛店(今山东临淄北)、宛(今河南南阳市)、成都市(今四川成都)等全国6个大城市设立五均官,把市令或市长改称为五均司市师,各郡县设置司市,大都由地方官兼任,统称为市官。市官下面设置交易、钱府两种属官。交易官的职责是平均物价,抑制商贾囤积居奇。每季度第二月订定本市货物价格,按质分为三等,称为市平。市场上买卖五谷市帛等生活必需品,如果供过于求,交易官就按照货物实价全部收购。如果物价超过市平,听凭买卖双方自由交易。钱府官的职责是收税和办理借贷,借贷的目的在于抑制高利贷。具体规定是:贫民遇有祭祀丧葬,无钱举行,可以向钱府借钱,不要利息,限期归还。产业收入,除去经营者的衣食费用,钱府收取利息,每年不超过纯利的十分之一,或者每月收取本金的百分之三。
总体而言,五均官的职责是:
一、用成本价格收购滞销的五谷、布帛、丝棉等日用商品,保护生产者不受损失。
二、各市在每季度中月根据质量对商品定出上、中、下三种标准价格。如果商人售货超出市平均价格,就以平价强制抛售。如果物价低廉,则听其买卖,以防止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五均官还负责对农民、小生产者的赊贷事务,官府把钱赊给(不收利息)或贷给(月息3%)贫民,目的在于抑制商人放高利贷。
“六”
六莞是由官府统制筹钱,专卖盐、酒和铁器,征收山林湖沼的生产税,以及“五均赊贷”。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王莽“初设六管之令。命县官酒,卖盐铁器,铸钱,诸采取名山大泽众物者税之。又令市官收贱卖贵,赊贷予民,收息百月三。”六筦制度中除了酒之外,其余几项都是效法汉武帝干预工商业的政策。而增加对酒的管理,则是采纳了大羲和鲁匡的建议:“酒者,天之美禄,帝王所以颐养天下,享祀祈福,扶衰养疾。百礼之会,非酒不行。……今绝天下之酒,则无以行礼相养;放而亡限,则费财伤民。请法古,令官作酒。”儒家历来有限酒、反对过量饮酒的传统。尚书中有《酒诰》,孔子也说:“唯酒无量,不及乱。”但将酒列为国家专卖,还是王莽的首创。为保证法令推行贯彻,王莽不惜动用严刑峻法,有“犯者罪至死”。
币制改革
居摄二年(公元7年)五月,王莽“更造货,错刀一直五千,契刀一直五百,大钱一直五十,与五铢钱并行。”由此可见,王莽下令在当时流通的“五铢”钱以外,另外增发“大泉五十”、“契刀五百”、“一刀平五千”等三种货币,这些货币的面值分别相当于五十、五百和五千枚“五铢”青铜钱,同时宣布禁止列侯以下携带黄金,金归国所有。
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废弃与刘字有关的“五铢”、“契刀五百”、“一刀平五千”等货币,增发“小泉直一”这种货币,与前次发行的“大泉五十”货币同时流行,并下令禁止携带使用“五铢”钱,对新货币持反对意见的流放边境。
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王莽推行最为滥恶的宝货制。所谓宝货制,就是把货币分成五物、六名、二十八品。五物即金、银、青铜、龟、贝五种不同的币材。六名即黄金、银货、龟币、贝币、布、泉六种货币。二十八品包括泉货六品、黄金一品、银货二品、龟宝四品、贝货五品、布货十品。其中泉货六品,是在“大泉五十”和“小泉直一”之间增铸“壮泉四十”、“中泉三十”、“幼泉二十”、“幺泉一十”等货币。布货是一种平首平肩、长身方足的布钱。布货十品包括“小布一百”、“幺布二百”、“幼布三百”、“序布四百”、“差布五百”、“中布六百”、“壮布七百”、“弟布八百”、“次布九百”、“大布黄千”等货币。
天凤元年(公元14年),王莽进行第四次货币改革,改用“货泉”和“货布”两种货币,并允许“大泉五十”这种货币流通。由于“大泉五十”这种货币贬值太厉害,到公元20年王莽便予以废除,专用“货泉”和“货布”两种货币。
居摄三年(8年),王莽奏请太后王政君,改漏刻一百刻为一百二十刻。
始建国元年(公元8年),王莽做新嘉量以统一容积。
文化方面
音乐
天凤六年(公元19年)初献新乐于明堂、太庙。
历法
天凤元年(公元14年),王莽命令天下小学将戊子日替代甲子日作为六十日之首,冠礼以戊子日作为吉日,婚礼以戊寅日开始的十天作为忌日。结果百姓多不顺从。
天凤六年(公元19年)春,王莽见盗贼多,于是命令太史推演三万六千年的历法,每六年更改一次年号,颁行天下。又将宁始将军改为更始将军的称号,来顺应符命。企图以符命欺骗迷惑百姓,销解盗贼,众人都皆嘲笑他。第二年,改元为地皇元年(20年),来遵从三万六千年的历法。
教育
汉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王莽奏立《乐经》,并增加博士员额,每经各设博士五人。征天下通晓六艺之一的教授十一人以上,以及有通晓逸《礼》、古《书》、《毛诗》、《周官》、《尔雅》、天文、图谶、钟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之意的,全部用公家马车载送。网罗天下人才达到千数人。天凤三年(公元16年)令公卿大夫诸侯二千石举荐各一人。
宗庙与祭祀
刘衎元始四年(公元4年),王莽“奏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制度甚盛。”第二年(公元5年),大祭明堂,参与助祭的有诸侯王28人、列侯120人,宗室子弟900余人。
始建国元年(9年),王莽依五等爵封古帝王与先贤后裔及王氏亲族。并且派遣骑都尉嚣等人修缮了7个两周王陵,分别到上都桥时修缮黄帝的坟墓,到零陵郡九疑修缮虞舜的坟墓,到淮阳郡陈县修缮胡王的坟墓,到齐郡临淄县修缮敬王的坟墓,到城阳国莒县修缮王的坟墓,到济南郡东平陵县修缮伯王(王莽高祖)的坟墓,到魏郡元城县修缮孺王(王莽曾祖)的坟墓,派遣使者按四季前往祭祀。他们的祠庙应当修建的,因为王莽刚刚建国,暂且在明堂太庙举行合祭。
地皇元年(公元20年),王莽在常安城的南面动用了总共1万亩土地,修了9座庙。分别是黄帝太初祖庙、帝虞始祖昭庙、陈胡王统祖穆庙、齐敬王世祖昭庙、济北愍王王祖穆庙、济南伯王尊祢昭庙、元城孺王尊祢穆庙、阳平顷王(王莽祖王禁)戚祢昭庙、新都显王(王莽祖王曼)戚祢穆庙。各殿皆有两层。太初祖庙东西、南北各四十丈,高十七丈,其余各庙尺寸减半。使用铜箔覆盖斗拱,并饰以金银雕刻的纹路,穷极百工之巧。为了修九庙,王莽消耗钱财数百万,耗费1年零5个月时间才完工,拆了很多宫殿的木材砖瓦,修庙的劳工死者数以万计。
律令
刘衎元始五年(公元5年),王莽奏请进一步制定条例,以便做到市无二贾(市场上不讨价还价)、官无狱讼(衙门里没有打官司的)、邑无盗贼、野无饥民、道不拾遗、男女异路(男人女人分别走在路的两边)、犯者象刑(犯法的人以画像示众,不必真的用刑),试图建立周公和孔子所描绘的“大同社会”。
地皇元年(20年)正月乙未,大赦天下。王莽下令军队出兵行军时,若有敢奔跑喧哗而犯法者,立即处以斩首之刑,而不须等待到秋、冬行刑季节;并规定实施到年底为止。于是春、夏之际在都市里斩人,百姓震惊恐惧,道路上行走都是以目示意而不敢言谈。
地皇二年(21年),人民违犯铸钱禁令,同伍的邻居都要连坐,不举报的押入官府充当奴婢。男子坐在囚车,儿童与妇女步行,以铁锁拴著颈部,传送至掌管铸钱的官,人数多达十万。到达者重新分配夫妇,百姓忧愁困苦,因而死者有十分之六七。
民族方面
为了体现出新朝在统治规模上超迈往古,王莽下令把对四方少数民族首领原来封的诸王称号一律改称为侯。他派出五威将王奇等人,分成五路出发,向周边各地方政权宣讲新朝得天下的诸种符命,以及他执政的威德。“五威将乘乾文车,驾坤六马,背负警鸟之毛,服饰甚伟”,浩浩荡荡地向边境进发。他们傲慢的态度引起了边疆民众的不满。贬低封号和用阴谋手段调换少数民族政权首领印绶的作法,激起了匈奴、西域、辽东各地方政权的反抗。王莽称匈奴单于为“降奴单于”,高句丽为“下句丽”,有侮辱之意,汉朝也因此多年开战,拖垮了汉朝经济。沉重的徭役与兵役的负担加上战争的骚扰,使各族人民遭受了极大的痛苦与灾难。
此外,王莽根据古书的“四海”之说,以金银财宝让羌族交出青海湖一带土地,凑齐四海(其他三海:北海郡、南海郡、东海郡)。《中国通史》中写到王莽此举主要目的是为了将关东、渭河平原一带的人口压力转移,强制移民。
其他方面
加强对大量流民的管控,凡是无业游民,每人每年罚布帛一匹,无力缴纳的政府组织强迫劳役。西汉元始五年(5年),受羌人首领良愿等所献地(青海湖一带)设置西海郡。违犯法规的人就把流放到西海郡,被流放的人以千万计,缓解了人口压力,同时也激起了民怨。
事件结果
王莽改制所引起的混乱愈来愈大,达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严重的天灾导致粮价暴涨,不断加剧百姓的困难。百姓动辄触犯禁令,不能进行耕种采桑,徭役沉重,而且有旱灾蝗虫捣乱。上自公侯,下至小吏,私自收取赋税,贿赂上级,不处理案情。官吏凭苛刻残暴建立威严,借着王莽的禁令,侵掠弱小百姓。富有的人不能自我保护,贫困的人无法生存,群起而成为盗贼。青、徐、荆楚等地往往有上万数的人,因战争、沿边境一带被少数民族所俘虏、犯法、饥饿疾病而死的以及人吃人而死亡,这样到王莽被杀之前,天下的户口已经减少了一半。由于王莽改制的软弱和多变,不仅无法解决积弊,反而带来更多矛盾。
民间出现以刘姓将再次称帝的说法,寄希望于大经学家刘歆。刘是新朝的国公,本与王莽同怀理想,最后却参与了废除王莽的兵变。新朝地皇四年(23年)七月,大经学家刘歆因密谋兵变败露而自杀,王莽也备受打击。改革集团的内部分裂,导致新朝政权的加速灭亡。
新朝地皇四年(23年),王莽在长安南郊举行哭天大典,希望得到雅威的佑护。也就在这一年,绿林军攻人长安,王莽被商人杜吴砍死,王莽的统治彻底崩溃,王莽改制也最终以失败而告终。
失败原因
客观原因
就客观原因来看,首先改制直接触犯大地主、大商人和高利贷者的既得利益,引起了他们的激烈反抗,包括毁谤新制、公然违抗法令、买卖田地、私铸货币,或打着“复汉”的旗号,武装反叛,策划政变。政权尚不能巩固,改革也就难于坚持了。
第二,西汉末年人口增速加快,在生产方式没有革命性变化的情况下,耕地面积基本固定,导致大量无耕地依附的流民出现。连年不断的自然灾害也加速了改制失败,历史上黄河改道一共九次,第一次在春秋时期,第二次便在新朝的始建国三年(11年)。加上枯旱霜蝗,连年灾荒,粮食价格暴涨,百姓饥寒交迫,“北边及青、徐地,人相食”,社会动乱,人心动摇,使改制遇到很大困难。
第三,改制措施本身存在缺陷。 “王田制”直接将古书里记载的奴隶社会“井田制”,硬搬到封建社会来,禁止土地买卖,不仅违反了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大贵族和大地主也根本不肯把多余的土地分给贫苦农民。这一改革成了对农民的空头支票,公元12年,王莽只得放弃。著名历史学家郭沫若在他主编的《中国史稿》中认为,王莽是一个企图以复古“改制”来解决当时严重社会危机的悲剧性人物。从公元10年起,王莽还实行了“五均六莞”制度,“五均”政府垄断经济事业,分享商人的利益,但由于缺少官僚资本集团的支持,王莽只得依靠富商大贾来推行,反而造成了更大的官商垄断;“六莞”将山川水泽之利收归国有,实际却养肥了主管官员,国库没有增收,农民负担反而加重,此外正规的商人在官营商业体制下已无立足之地。频繁更改币制,发行几十种货币,导致实际换算困难,流通不便,且每次易币都是以质量劣质的新币替代质量高的旧币,导致物价飞涨,经济混乱。王莽还多次发动对四夷的战争,试图通过对外战争增强内部凝聚力,但因战争强征暴敛,加剧了国内矛盾。公元16年,在对西南少数民族的战争中,王莽的20万大军,有百分之六七十的士兵饿死、病死。
主观原因
王莽改制多停留在纸面,往往“讲合六经之说”,不无儒家教条的本本主义,班固在《王莽传》中提到王莽以为“制定则天下自平”,实际用人也多阿谀奉承之徒。因王莽本是“篡权”,所以改革过程中对于臣子的劝谏又有防备之心,研究者陈忠锋点出其“刚愎自用,所用非人”。再者,王莽改制急于求成,在改制前缺少足够的准备,改革派的实力也不够强大。改制政策频繁又更换,令出法随,使百姓无所措手足。
其次,王莽讲求专权,又忙于“制礼作乐”,政务放置不管,行政工作瘫痪,且缺少必要的专业人才辅佐,研究者李光霁评价王莽“是一个善于运用权术的政治活动家,但又是一个短于经济管理的改革家”。
此外,研究者陈忠锋分析了王莽的个性特征,认为王莽“动欲慕古,不切实际;性情躁扰,轻于改作”,指出因王莽性情狂躁、刚愎自用使他在改制中既不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政策,又不能建立一个高效率、有威信的推行新政的领导班子,因此改革注定要失败。
事件影响
首先王莽的新政使天下骚动,民不聊生,国无宁日,政令反复改动导致社会经济崩裂,推动百姓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用武装斗争来争取自己的生存权利。《中国通史》的编者指出,“民摇手触禁,不得耕桑,徭役烦剧,而枯旱蝗虫相因。又因制作未定,上自公侯,下至小吏,皆不得奉禄,而私赋敛,货赂上流,狱讼不决。吏用苛暴立威,旁缘莽禁,侵刻小民。富者不得自保,贫者无以自存,起为盗贼。”
王莽推行的民族政策,对汉匈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新朝对周边少数民族的挑衅和歧视政策破坏了西汉中后期边境地区长达数十年的和平。从此中原与匈奴的关系彻底破裂,狼烟重起,汉匈人民再次被卷入战争的旋涡。
王莽改制对后世的影响有消极的一面,但也有观点认为王莽改制存在一定的积极影响。如度量衡、货币制度、王田令、奴婢令,对后世的借鉴意义是非常大的。度量衡法为后来的东汉和六朝所袭用,其因虚值货币出现的通货膨胀警示了后人。王田制也体现了儒家均平的社会理想,启发了后世的均田制,五均六筦的思想也有利于建立城市经济秩序。
其他观点
王莽成立新朝、代汉自立,被东汉初年的史学家班固在《汉书》中定性为“篡汉”,这种定性为后代大部分史学家沿用,直到近代胡适为王莽翻案,“王莽受了一千九百年的冤枉,至今还没有公平的论定。”胡适认同王莽的土地国有、均产、废奴三大政策,并指出王莽是中国第一位社会主义者。著名历史学家钱穆对王莽改制也给予了极高评价,他认为“莽政虽多迂腐,但也有可取之处”。其政治理论“可谓蔼然仁者之言”,“今世所倡土地国有、均产、废奴诸说,莽已见及,其政治上之理想可称高远”。王莽面对的那些社会经济问题,特别是土地兼并、管制经济和货币问题,是整个中国封建社会历史始存在的问题。而他的经济改制可以说是最先企图全面解决土地问题的一次尝试。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王莽顺应了时代的要求,西汉末年统治阶级腐败,土地问题严重,农民和奴隶的暴动,当时行将垂危的中小地主阶级对于刘家王朝早已丧失了信心,他们期望能有一个人出来挽救地主阶级政权,著名历史学家邓广铭指出中小地主阶级在政治和经济上有两项要求:由于社会经济发展过于畸形,故要求有一种改良措施加以缓和,借以维持整个地主阶级的利益;由于刘姓政权腐朽无能,已不足以负荷缓和矛盾的重任,故又要求有一个新的政权继起。著名历史学家何兹全提出王莽就是在这种形势下兴起的。由于王莽幼年孤贫和儒家的说教,使他深知当时政治问题之所在及一般中下层地主阶级的要求,所以他针对土地兼并、奴隶盛行、商人资本发达三个严重社会问题进行的“改制”,获得了中小地主阶级的支持。
关于王莽是否不顾实际情况推行复古,著名历史学家翦伯赞认为,王莽改制并不是复古。王莽要进行改制活动,就必须把儒家学说这面旗帜抓在手里,是他能够进行改革活动的一个保证。
参考资料
问济南的根在哪里?答曰在章丘龙山!.微信公众平台.2025-04-04
王莽货币.中国国家博物馆.202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