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国
郑国(公元前806年—公元前375年),是始封于西周晚期,后随周代迁居中原新郑地区立国的姬姓王诸侯国,共历二十四位国君,为春秋初年的强国。
《史记·郑世家》载“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郑”,姬静依照周代分封制,封其弟友(即郑桓公)于都城镐京附近的林(今扶风县和凤翔府一带),封号郑伯。姬宫湦时,王室政权不稳,郑桓公遂迁寄宝器和部分民众到新郑市十邑之地的国和郐国。东周初年,郑武公先后灭虢与,举国迁都新郑。郑武公与其子郑庄公相继任姬宜臼卿士,扶持东迁的周王室,同时以王命讨不庭,制服附近诸侯,并一度打败北戎,使郑国成为春秋初年的强国。姬林十三年(公元前707年),周桓王免去郑庄公卿士职务引发了周、郑间的战争,郑与王室交恶。郑庄公去世后,诸子争位,国势渐衰。郑国先是依附于崛起的齐国,至春秋中期以后,地处中原要地的郑国常为晋楚两霸扩张争夺的对象,备受战争和大国剥削。公元前543年至公元前522年,首卿子产在执政期间施行改革,郑国出现短期和平。进入战国时期后,郑国处境维艰、内忧外困,姬喜元年(郑康公二十一年,公元前375年),郑国终被韩国所灭。
郑国在政治、经济、法律、军事制度等方面在春秋时期较有代表性。郑国较早越诸侯之制建立了三军,成为春秋初期的军事强国;春秋中后期,子产进行作封洫(确定土地所有权)、作丘赋(收军赋)、铸刑书等方面的改革,郑国出现了中国第一部成文法;郑国初立时就与商人订立盟约,为商业发展提供便利条件,使郑商与国家相得益彰;郑国拥有发达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农产品与手工产品在诸侯中颇有盛名;文化方面,郑国思想上重视周礼,维护礼制,文学以《诗经》中的《郑风》为代表,共有二十一首,在十五国风中为最多;音乐方面,郑国青铜编钟多一钟双音,代表了春秋时期音乐的较高水平;郑国后期,为了求得生存,遂实行唯强是从的对外策略,随形势变化时常改变与强者的关系,实行与强者结盟的摇摆之术,先后依附齐、楚、晋等强国。战国时期,郑国国势日益衰弱,随着诸侯之间兼并战争的日益激烈,终被覆灭。
国号
周政权建立后,实行分封制,对亲属子弟分封建国以藩屏周室,郑地是西周重要的“五邑”之一。《史记·郑世家》记载“郑桓公友者,周厉王少子而姬静庶弟也。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郑”,姬静依照周代分封制,封其弟友(即郑桓公)于都城镐京附近的棫林(今扶风县和凤翔区一带),封号郑伯,“郑”即成为国号,有郑重严肃忠孝仁义之意。不久郑桓公迁徙部族到京兆郑县(今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史记·郑世家》载“郑,县名,属京兆。秦武公十一年‘初县杜、郑’是也”;《汉书地理志》载京兆尹属郑县,“周宣王弟郑桓公邑”;宋代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载“郑故城在华州郑县西北三里,郑桓公友之邑”。至郑武公东迁新郑后,仍用“郑”旧称。
历史
初封于郑
周代进行分封时,实行两种分配制度:畿内封邑与畿外封国。王畿之内主要授予在王朝任职的公卿大夫。王畿之外主要分封给亲属、功臣,建立诸侯国,为周王朝统辖下的行政国家。畿外诸侯的主要职责是“藩屏周”,拱卫王室。其拥有军队,抵御外敌,统治诸侯国内的臣民,并按规定向周王定期缴纳贡物,一般不参与王朝内部事务。
姬静时期,郑桓公友在王朝任职,经常率领军队对外征战。姬宫湦二年(公元前780年),曾率军“伐,克之”。周幽王八年(公元前774年),郑桓公被任命为周代的司徒。《史记·郑世家》载“封三十三岁,百姓皆便爱之,幽王以为司徒”;《国语·郑语》韦曜注田午“幽王八年为司徒。”司徒为周代的重要官职,早期金文中也作“司土”,主要掌管藉田、征役等。周宣王二十二年(公元前806年),郑桓公友被周宣王封于郑后,其封地成为周代分封较晚的一个王畿性质的采邑,为畿内小国。分封郑国时,周天子畿内的居民已不多,便易外地居民而赐之。畿内采邑设有独立的官吏机构,其主要是以官吏俸禄形式分封,周天子对采邑具有支配权。
东迁新郑
姬宫湦时期,王室政权不稳,郑桓公遂迁寄宝器和部分民众到新郑市十邑之地的虢国和郐国。《左传·昭公十六年》载“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嵩蔡藉而共处之”,郑桓公和商人订立盟约,取得其拥护和支持,又实行奖励生育政策,增加人口,着手在此经营。周幽王十一年(公元前771年),犬戎族攻陷丰镐遗址,郑桓公死难,《史记·郑世家》载“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下,并杀桓公。郑人共立其子掘突,是为郑武公。”郑桓公之子郑武公与秦、晋、卫三国联军击退犬戎,受封卿士。次年,随着周代实力衰退,郑武公护送周平王东迁洛邑,得到周王的信任,从而担任王室司徒之职。
姬宜臼二年(公元前769年),郑武公灭郐国。周平王四年(公元前767年),再灭虢国。郑国灭取郐、虢二国后,顺势灭掉其他各邑,还掠取了虎牢关以东的大片王畿土地,于周平王六年(公元前765年)举国迁至中原,立新都于中原新郑之地,由畿内采邑转变为列土封疆畿外诸侯国,郑武公仍在周王朝担任卿士,打破了畿外诸侯不在王室任职的惯例。周平王八年(公元前763年),郑国攻打胡国。胡国地处淮河流域,西周时期为淮夷范围,胡国被占领后,成为郑国向外扩张的重要基地。
春秋初霸
周代东迁之后,实力继续衰落。东周初年,周王朝分封的大国,如齐、楚、晋等都还没有兴起,秦国则在西部抵御犬戎族、发展经济,无暇顾及中原地区。郑国迁灭郐、虢、胡等国,吞并十邑后,在春秋早期率先发展起来。
肃清内政
《史记》《左传》载姬宜臼十年(公元前761年),郑武公娶于申国之女武姜。周平王二十七年(公元前744年),武姜欲立小儿子段为太子,废长立幼,被郑武公拒绝,同年,郑武公去世。次年,其长子郑庄公继位,是为郑庄公。庄公继位后,武姜为小儿子段请制,“制”为郑国初居中原的立足之地,原为虢国之邑(今河南省荥阳市境内),地势险要。郑庄公则把郑国的重要城邑“京”封于段。段被称为“姬段”,在京地修建城池,发展生产,扩充军备,进而又把势力扩充至延(今延津县北而稍东,周时为黄河上的重要渡口)。庄公二十二年(公元前722年),段密谋反叛,被郑庄公镇压,《公羊传》载“郑伯克段于(今鄢陵县北而稍西)”,段战败逃亡走共国,武姜被流放于“”。
周郑交质
郑国与周代的关系特殊,本为王室近亲,在平王东迁时,晋国、郑国是周王室的主要支持者。继郑桓公、郑武公之后,郑庄公继续作为周王朝卿士,在诸侯国中具有重要影响力。东迁后的郑国与周王畿相邻,郑伯以卿士之名掌握着王朝的政权与军权,常“以王命讨不庭”,四处征战,以王师谋私利,如对邻国许国攻击打压,郑庄公时以许“不共于王”灭掉许国,建立傀儡政权,并派郑大夫驻守。周天子的王权逐渐与郑国国君的专权产生矛盾,《左传·隐公三年》载“郑武公、庄公为姬宜臼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周平王五十一年(公元前720年),周平王欲逐步削弱郑庄公的权力,让虢叔也担任卿士,郑庄公遂与平王对质,于是周、郑交换人质,史称“周政交质”,周代天子式微。
霸权小成
周平王五十一年(公元前720年),周平王去世后,姬林分权给虢公,郑庄公命卿士祭仲率领军队夺取周王室温地和洛邑的麦、禾两邑,以报复周王室,郑、周矛盾加剧。周桓王十三年(公元前707年),周桓王免去郑庄公卿士职务引发了周、郑间的战争。郑庄公因免职而不朝王,周王集结蔡、卫、陈等国分两路讨伐郑国,郑庄公迎战,双方在繻葛摆开战场,战斗中郑国部将祝聃射中周桓王肩部,王军溃败,郑庄公派祭仲慰问周桓王及部下,周代威信尽失。周、郑繻葛之战后,郑国势力大盛,郑庄公又联合齐、卫讨伐周王室的盟、向二邑的叛乱,周王不得不把其民众迁出,郑国的霸权战胜了周王权。姬林十八年(公元前702年),郑国联合齐、卫两国侵伐鲁国,在今山东曲阜近郊开战。次年,齐、卫、宋和郑国在恶曹会盟。此时,郑国的国势已达极盛,郑庄公实际上成了春秋初期中原地区的霸主,史称“春秋小霸”。
国势衰落
王室动乱
周桓王十九年(公元前701年),郑庄公去世,重臣祭仲掌权,《史记·郑世家》载“祭仲甚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公使娶邓女,生太子忽,故祭仲立之,是为郑昭公”,太子忽继君位,为郑昭公。次年,因庄公娶宋国雍姓生子突,雍氏在宋国受到宋庄公的宠爱,所以宋国迫使祭仲立郑厉公为郑国国君,是为郑厉公,昭公逃奔卫国。郑厉公继位后,宋国多次索要贿赂,使郑国不堪忍受,郑厉公便请鲁桓公调节,被宋庄公拒绝。随后,郑国会同纪国、鲁国打败了齐、宋、卫、燕联军。姬林十四年(公元前698年),郑厉公继续加强与鲁国的关系,与鲁桓公会盟于曹,又派郑子人至鲁国寻盟,修曹之会。同年冬,”宋人以诸侯伐郑,报宋之战也“,郑国惨败。
同时,因祭仲专国政,引起郑厉公不满,于是密谋杀掉祭仲,结果失败,郑厉公逃到郑邑栎(今河南省禹县),祭仲迎接郑昭公回国复位。郑昭公做太子时与卿士高渠弥不合,高渠弥在一次陪同昭公外出打猎时,射杀了郑昭公,祭仲和高渠弥立昭公之弟公子亹为君,史称郑子亹。姬佗三年(公元前694年),郑子亹参加齐襄公在卫国首止召开的会盟,被齐襄公所杀,祭仲又立姬婴为君。周厘王二年(公元前680年),郑厉公带兵自栎地入郑国国都,至大陵时,俘虏郑国大夫傅瑕,傅瑕为保性命与郑厉公盟誓,回首都后杀死了国君郑子婴及其两个儿子,迎接郑厉公回国,郑厉公重新继君位。
沦为弱国
郑子婴在位期间,没有足够实力歼灭在栎地据守的郑厉公,一直固守国都。郑国君不敢出兵征伐,不去与诸侯会盟,窝居国内,地位渐从诸侯小霸国家沦落为弱势小国。郑厉公复位时,齐桓公已经称霸,其他大国如晋、楚也都发展起来,实力大增,此时的郑国加入齐国阵营。周厘王三年(公元前679年),齐、宋、陈、卫郑会盟于,承认齐国的霸主地位,齐桓公成为春秋第一位霸主。同年,郑乘诸侯为宋伐之机,入侵宋国,破坏鄄之盟。齐桓公称霸的同时,南方的楚国亦开始强大,基本上统一了江汉流域,楚文王之后楚成王继位,以公子子元为令尹,对外欲往中原地区扩张。
郑国地处中原交通要道的重要地理位置,国力衰退后,开始成为强国争霸的对象。周僖王三年(公元前679年)冬,楚国号“郑伯自栎入,缓告于楚”,因郑国加入齐国之盟而出兵讨伐郑国。周厘王五年(公元前677年),“齐人执郑詹,郑不朝也”,齐桓公以尊王名义伐郑。周僖王七年(公元前669年),郑国迫于楚国压力,获成于楚,两年后,郑国重归齐盟,与齐、鲁、宋、陈、郑“同盟于幽,陈、郑服也”,楚国即率军征伐郑国,楚国令尹子元帅大军伐郑,兴师动众,攻入郑国都城,齐、鲁、宋出兵救郑,最终楚军无功而返。公元前659年至公元前657年,楚国连续三年讨伐郑国,楚国俘虏了郑大夫伯,郑国已无力与楚国抗衡,郑文公欲投降楚国。姬阆二十一年(公元前656年),齐桓公率齐、郑、鲁、宋、陈、卫、许、曹各国联军南下攻楚,楚国退让,以纳贡周室为条件,达成与齐国的暂时和解,齐、楚订盟,称为“召陵之盟”。
依附强国
齐桓公称霸以来,打“尊王”之旗行周王之权,周惠王欲借助楚国来打压齐桓公的气势,授意郑国背齐向楚。郑国不参加齐国召集的盟会,投楚。周惠王二十三年(公元前654年),齐桓公率鲁、宋、陈、卫、曹等联军伐郑,围新城(今河南省荥阳市密县)。楚成王亲自率师攻伐许国以解郑国之围,齐与诸侯转而救许,郑围解,郑国正式倒向楚国阵营。次年,齐国继续伐郑,此时齐桓公霸业正盛,同年冬,“郑伯使请盟于齐”,以示臣服。姬阆二十五年(公元前652年),郑国参加齐国主持的洮会盟,拥立太子郑继王位,是为周襄王。此后的十余年间,郑国一直是齐国的追随者,再无背齐行为。
齐桓公死后,王室内乱,国力不济。齐国霸主地位丧失后,宋襄公意欲继承齐桓公之霸业,楚国与宋国在泓水大战,楚国大获全胜,郑国立即向楚示好。春秋中期,晋、楚相继发展成实力雄厚的大国。周襄王二十年(公元前632年)晋、楚两国在卫国城(今山东鄄城西南)地区进行了争夺中原霸权的首次大战,楚军大败,晋国第一次世界大战而霸,楚的盟国纷纷参与晋盟。晋与鲁、齐、宋、蔡、郑、卫、莒盟于践土(今河南省荥阳市),周天子策命晋文公为"侯伯”。周襄王二十四年(公元前628年),晋文公卒,秦穆公偷袭晋国失败,双方进入敌对。此后,郑国在晋、秦、楚大国的对抗中,追随强大的晋国,如周襄王二十七年(公元前625年),郑国参加晋国的垂陇之盟、又随晋伐秦等,期间偶私通于秦,但多是采用依附强晋的战略。楚庄王继位初期,楚国因内部派系斗争及南部不稳不能全力北上,在与晋国争夺郑国的斗争中,势均力敌,郑国只好晋来服晋,楚来服楚,实行摇摆战略。
楚庄王在平定国内形势后,意图北上称霸中原,周定王十年(公元前597年)春,楚国伐郑,完全降服了郑国。晋国派荀林父救助郑国,晋、楚两军在(今河南省荥阳市东北地区)展开了一场恶战,史称“邲之战”。邲之战,楚国取得了对中原霸主晋国的胜利,周简王元年(公元前586年),郑伯及晋赵同盟于“垂棘”,晋、郑、鲁、齐、宋、卫、曹、、杞等国盟于虫牢(今河南省封丘县北),“郑服也”,郑国背楚投晋。晋、楚长期的战争给本国造成了极大耗损,于是,晋、楚两国在宋国调解下,达成弭兵盟约,处于夹缝中艰难生存的郑国暂时得以喘息。周简王十一年(公元前575年),因郑再次叛晋,晋栾书认为“不可以当吾世而失诸侯,必伐郑",出兵伐郑,晋、楚两军发生鄢陵之战(今鄢陵县)。此战晋国俘获了楚王子公子茷,楚共王受伤。从公元前572年至公元前562年的十多年间,郑国作为南北两强争夺的焦点,战事不断。
短暂中兴
子产改革
姬泄心七年(公元前566年),郑僖公被把持郑国国政的“穆族诸卿”之子驷谋害,此时继任国君郑简公尚幼,郑国政权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穆族诸卿把持。公元前543年至公元前522年期间,郑穆公之孙、首卿子产(亦称“公孙侨”)当国(兼任执政、司徒),先后辅佐郑简公、郑定公。子产先是率军平定了司氏、堵氏等四族作乱。周灵王二十三年(公元前549年)冬,陈国会楚伐郑,次年,子产与子展率军伐陈,攻入陈国都城,陈哀公投降。
子产执政期间,实行改革,整顿田地疆界和沟洫,发展农业生产;后又创立按“丘”征赋制度,将“刑书”(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公布;子产不毁乡校,以听取“国人”意见,为政宽猛相济。面对强国进攻,子产力图改变郑国“唯强是从”的外交策略,他据理力争,谴责晋国政令无常;并申明利害,写信给晋国士匄,劝其减轻郑国对盟主的币赋负担;子产执政期间,从晋和楚,竭力摆脱两面受敌的窘境,维护小而四面受敌的郑国地位,暂时取得其他诸侯国的尊重,保持了郑国的短期和平。
终至灭国
姬匄十六年(公元前504年),郑国灭掉许国,又趁周王子朝叛乱之际,伐周的冯、滑、胥靡、负黍、狐人、阙外六邑。齐结盟于咸,征会于卫,欲摆脱晋国的制约。次年,郑与卫又盟于曲濮,欲共同反叛晋国。但晋国还是强大,叛晋的行动终不能得逞。同时,郑国因连受晋、楚两国军事和经济上的压迫,以致民穷财尽,盗贼蜂起,甚至杀执政,威劫国君。同时卿族专横,互相嫉视,内乱迭起。郑国内部卿族矛盾尖锐,穆族卿士联合执政于春秋末年走向破裂,驷、罕二族突大,其他则已破落。罕氏子阳一度夺取郑国君主位。《史记·郑世家》载郑繻公终把子阳杀死,重新夺回政权。子阳死后,郑国又经历了三年的分裂内战,“郑子阳身杀,国分为三”。姬骄六年(公元前396年),子阳之党联合国人弑繻公,幽公之弟乙被立为国君。
郑国进入战国时期后,郑国处境维艰、内忧外困。晋分三家的韩,从西南进攻郑国,魏则从西北包抄郑国。韩国时常进攻郑国,韩武子伐郑时杀掉郑幽公。此后郑繻公时期,郑、韩多次交锋,姬午十八年(公元前408年),韩景侯伐郑,攻下郑国的杞县(今河南省杞县)、京地。次年,郑国伐韩,在负黍(今登封市西南)打败韩军,夺得韩国的负黍,取得暂时性胜利。郑繻公时期,楚国也多次攻打郑国。《史记》载楚悼王三年,“归榆关于郑”,楚国俘虏郑国军队,其中包括郑国“四将军”郑皇子、子马、子池、子封子,他们皆郑国当权世族,引起郑国统治阶层的内乱。此时郑国国势日益衰弱,无力抵挡韩国的进攻。姬骄十七年(公元前385年),韩国攻伐郑国,攻取阳城(今河南省登封市东南),姬喜元年(郑康公二十一年,公元前375年),郑国终被韩国所灭。
疆域
关于郑最初封邑所在,历史上大多数学者认为是秦汉时的郑县,即今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如《史记·郑世家》载“郑,县名,属京兆。秦武公十一年‘初县杜、郑’是也”;《汉书地理志》载京兆尹属郑县,“姬静弟郑桓公邑”;宋代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载“郑故城在华州郑县西北三里,郑桓公友之邑”。近现代历史学家唐兰认为,西郑本在凤翔府到扶风县一带,郑桓公始封之郑,是在泾西的棫林,后来迁到京兆郑县;学者尚志儒就郑、棫林之地进行了考证,认为郑国初封地位于周畿腹地的西部棫林,其地望当以今凤翔区为主,包括阳、麟游县的一部分;学者卢连成据秦都大郑宫的考古发现,认为郑最初在风翔地区,临近渭河流域的西端,岐邑之西;学者李仲操亦认为郑之地望在今凤翔县。
学者窦思忠、张维华认为西郑原在泾河之西,后世学者不知京兆郑县并非郑桓公始封之地,而误以郑县(今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当作棫林。学者吴爱琴认为郑最初在风翔地区(今凤翔县一带),临近渭河流域的西端,岐邑之西。郑桓公始封之郑位于泾西棫林(泾水以西,今陕西凤翔雍水北),原是西周周穆王至厉王时期的重要都邑,周王多次在此执事。郑桓公建国后曾迁于“拾”,为今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拾城。郑国举迁新郑后,经过前几代国君经营扩张,疆域逐步扩大,郑庄公时期,郑国疆域扩张至顶峰。
位置
郑国在今河南省中部一带,地处中原腹地,气候温暖,交通便利。其四周诸侯国密布。西邻周代,其他几面则邻宋、鲁、卫、曹、陈、蔡、许等诸侯国。大约包括今郑州市市区及周围县市,南到许昌市北部,西南至平顶山一部分,对东迁后周王室的都城洛邑形成半包围之势,扼守诸侯国与周王室联系的东西交通要冲,东方诸侯国如宋、齐、鲁、蔡、陈、杞等,与京城的道路都要经过郑地。
变迁
郑武公时期,郑国迁至中原腹地,定都新郑地,版图为“前华后河,右洛左济,主、而食溱、”,期间灭虢、郐等十邑,大致为:虢,在今河南荥阳;郐,在今河南密县附近;邬,即河南偃师;补,在今河南汜水县;历,即栎,今河南禹州,为郑国大邑,郑厉公曾居栎,郑国曾纳周王于栎;莘,位于今郑州市管城区一带,弊、舟、依几地当在郑州、洛阳市一带;华阳,故城在新郑市区北郭镇华一带。
郑武公时期疆域为北起郑州,西北至虎牢,西到偃师区南部,西南达禹州,南至郾城区,北与宋国相邻,居于今河南省中部地区。郑庄公时期,国势昌盛,积极对外扩张,其疆域大致为:东至滑(今河南省睢县),东南至扶沟县、鄢(今鄢陵县、扶沟一带),西北达今沁阳市、济源市;南至颍(今临颍县);西南至鲁山县(今禹州市),西至颍河上游(今巩义市),北至虎牢接黄河,整体在今河南省中心地区。
政治
官制
郑国起于西周晚期桓公友受封的郑地,属王畿采邑性质。桓公作为王室近亲,任周王朝卿士,在郑地则为采邑主,或称“内诸侯”。郑地采邑内官制和其他采邑一样,有自己的一套官职,如设“宰”来总管事务,设司徒、司马、大夫等职管理各项具体工作。郑地处于王畿,较其他诸侯国内采邑不同,其与周王室保持密切的一致性。郑东迁中原后,成为诸侯国性质的国家,设立了较为完善的行政机构保持国家的运行,但仍是周王朝分封的诸侯国,郑武公及郑庄公都任王朝卿士,郑国行政机构与周王室还是臣属关系。
国君,是郑国的最高首领,具有最尊贵的地位。国君制定的行为规则即是最高法律,全国人民都要遵守。国君对官吏有随意任免权,对人民有生杀予夺权。国君处于行政官僚机构的最高端。国君之下,郑国实行卿贵族专制。郑国前三位国君桓公、武公、庄公都任周王朝卿士,为周天子所命之卿。郑国国内之卿为郑国国君所命,七穆集团形成后,卿位有世袭性质,不再由国君任命,形成世卿世官制。卿,“诸侯之上大夫曰卿”,分为上卿和下卿,据《左传》载,郑国共有六卿,配有六种官职:当国、为政、司马、司空、司徒、少正。
上卿为最高长官,即当国,又称为正卿、上卿,主持国政;听政,也称执政、为政,是位于当国下的第二重要位置的官职,相当于“宰”,具体事务有赏惩、制定政策法令、外交等;司马,掌军政和军赋,包括兵役及组织训练,军法的执行及军用物资的筹备供应等;司空,掌管土地,农田水利、工业技术等;司徒,主管田地耕作及征发徒役;司马、司空、司徒为国之重卿,是听政下的三个重要官职,称为三公,掌握着国家政治经济命脉,与当国、听政都是掌握国之重权者,称为大正。郑国三公皆由穆氏宗族担任。郑国高级官职虽为七穆垄断,但有时也实行选拔制。子产执政时,任用官吏“择能而使之”,选举有才能之人而任之政事。
田制
西周时期实行井田制,土地所有权属于周王,天子分封诸侯,并赐予一定数量的土地和人民。郑于中原立国后,与周代保持一致,实行井田制,向农民征收地租和劳役。春秋时期,由于金属农具的使用,郑人大量开垦荒芜的土地,这样于公田以外又增加了大量私田,并且贵族还不断侵吞公田据为私有,使原来井田制下的田界和灌溉系统遭到破坏,国家收入日益减少,出现了“私门富于公室”的现象。子驷当国时,实行“为田洫”的改革,即在田地上造水沟以正公田、私田之疆界,收缴大贵族多占田地,后遭贵族抵触而废止。
子产执政后,对田地实行封洫制度。即耕田上作大小水渠,改变地块疆界,实际上对土地所有权进行重新确定,维护井田制,对贵族阶级盗窃公田、侵占官地进行打击;同时对私田进行妥协处理,实行“庐井有伍”,不改变私田所有权,但把土地连同居民户口按“伍“编制,加以管理,征收赋税,实际上是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而后,子产又实行”作丘赋”,按“丘”征收军赋,不再按照井田数量来征收。郑国井田制进一步瓦解,被封建土地所有制所代替。
军事
军制
西周公国时期没有“军”字,“师”为军事编制中的最大单位。周代有宗周六师和成周八师两大军队;诸侯国担负着“以藩屏周”的作用,自建立之日就拥有自己的军队,地方诸侯“方伯二师,诸侯一师”。春秋时期,王权衰落,诸侯纷起,争霸战争引起诸侯国的军备竞赛。各诸侯国都注重增加军事力量,“军”作为军队最高单位开始出现。周天子还是名义上的宗主,诸侯国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体制上仍遵守西周以来的原则,数最上不能超过王师。按周制,只有天子和蔡元侯才可建军,侯国只能建立卫兵,伯、子、男等级的国家只有地方武装。郑国为小国,最多为一军建制,但因和王室关系特殊,春秋初年即拥有“三军”建制,《左传·隐公五年》载“卫人以燕师伐郑,郑祭足、原繁、浅驾以三军军其前”,郑国出动三军打败卫、燕联军。
郑国军队编为左拒、中拒、右拒三军,是较早建立地方军队的诸侯国家。春秋早期,郑国公室力量强大,对军队拥有绝对掌握权。国君是最高军事统帅,常亲率大军指挥作战或委派公室成员率军出征。春秋中期后,郑国公室衰微,世卿专政形成,军事领导权也被七穆掌握,当国和执政成为军队的主要统帅。春秋初年,郑国军队兵士来源主要为国人,军队主干由国人中具有士身份以上的贵族子弟担任。后随着战争的频繁和扩大,国与野分界的逐渐消失,子产推行“作丘赋”改革,按每丘出军赋,丘中野人同国人一样服兵役,野人成为主要兵源,兵数增加。
郑国军队的作战形式,主要是车兵及徒兵混合,有时也单用徒兵。《周礼》载周代军事编制为“军师旅卒两伍”六级,郑国军队编制和定制一致。编制中国中车集团兵结合组成的“乘”,为两车协同作战的主要核心编制单位。《司马法》载“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其中“士十人”为中坚力量,车上有御手、弓箭手、击手各一人,车下武士七人;“徒二十人”指随车徒兵十五人和杂役五人。《周礼·地官·司徒》载“五人为伍,五伍为辆”,即每辆车为二十五兵士,加杂役五人,构成每车三十人编制,春秋中期后,每乘扩充至七十五人;“车战二十五乘为偏,以车居前,以伍次之”,偏,为战车编制单位;伍,为步兵编制单位,“先编后伍”即战车在前,步兵居后,步兵夹于两列战车之间。
律法
郑国东迁之前,史伯对郑桓公分析郑地形势之后,就提出“修典刑以守之,是可以少固”的建议,认为郑国位于中原小国包围的地区,要想治理好,就要修典刑才可稍微牢固。春秋以来,各国都修订有典刑,只是这些法律条文并不公开,而是掌握于贵族阶级内部,郑国亦如此。郑国于春秋早期典刑已初具规模,桓公与商人订立的盟誓,即有法制的性质,然而贵族们往往利用随意轻重的刑罚来压迫商人,对郑国来说很不利。郑国中后期,身为小国在南北受敌、四面围困的情况下,进行了法制改革,出现了中国最早的成文法及解释法律条文的私人刑法。
子产时期,郑国外临强敌,内有大族专权,礼制损毁殆尽。郑国为了国家利益,对外交往重礼,对内统治则重法,并且进行了法制上的重大改革——”铸刑书”,即把刑法条文铸于鼎上,打破以往刑法密不示众的惯例,使士、民能明白法律条文。子产所铸刑书,是中国的第一部成文法,有别于夏、商、西周时期所作《禹刑》《汤刑》《九刑》,即“三辟”,对其他诸侯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继子产铸刑书后,各国纷纷仿效,相继进行公开律令的改革,如东晋“铸刑鼎”。
子产铸刑书在民众与贵族相争时,还是维护郑国大贵族的利益,遭到郑国大夫邓析的质疑。邓析以“悬书”形式来对抗官府,即仿春秋以来的“布法象魏”,将文书悬挂在城阙、门楼之上或张贴于闹市之中,公示于众。邓析编《竹刑》,以表示对子产刑书的不满。《竹刑》主要是教人理解法律,因子产所铸刑书开成文法的先河,有许多不完善之处,邓析则利用这些漏洞,与官府作对。《竹刑》中的许多法则与子产刑书相违背,主张不应完全效法先王或遵从礼义,“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而应有所变通,依法行事,提出“事断于法”,即以法为判断人们言行是非的标准。邓析利用熟知的法律知识为民狱论辩护,为中原地区较早的辩护律师。
外交
前期
在中原立国并崛起的郑国,经历了从强盛到衰落的变化,身处大国包围之地,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采取了不同的对外政策。郑国强盛时期为郑武公、郑庄公时期。郑武公先后灭郐、灭虢、灭胡,使郑国在中原立足,并向外扩张,为郑国强盛创造了条件。郑庄公继位后,平定国内段叔之乱,继任王朝卿士。面对周代衰微、诸侯叛离的情况,郑国制定出扶挟周室、外讨不庭的外交政策;同时对中原诸侯列国,采取远交近攻、结强制弱的方针,两方面都取得成效,实现了郑国利益的最大化。郑国屡以王命讨不庭之行为,使郑国势力大增。周郑交恶时期,郑国在对周王室军事胜利的前提下,保持了外交主动权。事后,郑国积极主动地和好周王室,修缮间隙,弥合矛盾。
春秋初期的中原诸侯国,实力较强的有齐国、鲁国、宋国、卫国等。郑庄公联合齐、鲁,进攻宋、卫、陈、蔡。郑国首先与齐国结盟,鲁与宋本为盟国,郑国利用宋、鲁之间的矛盾,派使者去鲁国示好。之后,郑、鲁结为盟国,瓦解宋鲁联盟。此时,郑国主要敌国是宋国,宋国联合卫、陈、蔡对抗郑国。郑国为孤立宋国,首先通过一系列手段和措施,与陈国联姻和盟。对于蔡国,郑国也利用其与宋、卫的矛盾进行拉拢,最后瓦解宋与他国联盟,取得对宋国长期战争的上风。
后期
郑庄公死后,郑国陷入诸子争位的内乱中,大诸侯国齐、楚、晋等相继崛起,实力大增。内乱后的郑国实力大大下降,郑国地处诸国中间的交通枢纽位置,成为列国争霸的降服对象。郑国为了求得生存,遂实行唯强是从的对外策略,随形势变化时常改变与强者的关系,实行与强者结盟的摇摆之术,先后依附齐、楚、晋等强国。子产执政时期,外交上坚持据理力争,改以往的被动应付为积极主动,以理服人,尽可能地争取本国利益。春秋晚期,晋楚势力衰弱,在无强国压制情况下,郑国对外策略较多地表现为武力征伐,放弃子产时期以礼外交的方针,联合齐、鲁、卫等国以寻求新霸主,舍弃与晋或楚的同盟,主要以战争为主,而少聘、享、会、盟等外交活动,使郑国实力大减。晋国国内六卿争权时,郑国以武力支持范氏、中行氏,被晋绥军所败,郑国对外好战使国力再次受损。
经济
农业
郑国位于黄河流域,大部分领土为豫西山地向东部平原的过渡地带,形成国土西部为高地、东部为平原、河流纵横的地势。郑人入住后,开荒种地,加上适宜的气候温度,农业很快发展起来,粮食有黍、稷、菽、麦、稻等。郑国农产品丰富,盛产桑、麻等经济作物。春蚕业和丝织业是郑国重要的手工业,高档的丝织品还可作为商品。郑国多种植桑树,大量种植苎麻,产有扶苏(小木)、荷花、松树、勺药、杞树、黄檀、栗树等。农业是郑国的支柱产业,郑故城手工业作坊遗址中常有农具出土,有青铜、骨质及石质等;郑国制骨手工业作坊遗址大量骨制工具及半成品,有石斧、硕石、铜刀、蚌镰等生产工具;祭祀遗址东南部有青铜农具、范出土,显示当时青铜农具的使用应有一定规模。
郑国注重水利灌溉,水利灌溉技术较别国发达,子产执政后,实行“田有封洫”,整顿田疆,开挖沟渠,取得显著成效。郑国饲养业发达,六畜齐全。《周官》载豫州之地宜六扰,即马、牛、羊、豕、犬、鸡六种家畜。郑国的马数量较多,见于文献记载,如《诗经·郑风·将仲子》“叔适野,巷无服马。”郑国饲养的家畜还有牛、羊、猪、狗、鸡等。牛、羊、猪常用于祭祀,这些动物的骨头还出现于制骨作坊遗址中。鸡也是郑国普遍饲养的家畜,《诗经·郑风·风雨》载“鸡鸣”“鸡鸣胶胶”“鸡鸣不已”,表明郑国养鸡的普遍性。
手工业
铸铜业
春秋早期,手工业延续西周公国模式,郑国的官营手工业在春秋时期处于先进地位,郑故城东城中有多处手工业作坊遗址。根据后世考古发现,郑国手工业门类齐全、工艺先进,手工业产品是郑国对外的主要商品。郑国对手工业的管理也较完备,设有专职管理官员。铸铜业是郑国手工业的支柱,郑城有多处铸铜作坊,铸铜业设施完备先进,已使用炼炉、鼓风管、骨制工具、陶范等铸铜器具;从出土青铜器看,已采用分铸法、失腊法等先进工艺,在新郑市开始采用层叠铸造工艺来铸造农具,同时也创造出翻沙工艺制造泥范,郑国出土的青铜器有礼器、乐器、兵器、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等,品种多样,数量丰富,表明郑国铸铜业在诸侯国中处于领先地位。
制陶业
春秋时期,陶器仍是生活中的主要器具,诸侯国都重视制陶业,郑国设有专职进行管理,即陶正,主掌陶器之官。通过郑国制陶遗址、墓葬发掘所出土陶器来看,郑国陶器种类繁多,制作精美,质地优良。生产工具类有纺轮、拍子、杵头及锄、刀、铲、镰、镢、钱等;建筑材料类有砖、井圈、板瓦、管道;生活用具类有鬲、盆、玺、豆、颤、盂、盘、钵、碗、壶等;礼器类有鼎、壶、豆、盘、等。陶器以灰陶为主,装饰纹饰多为拍印花纹和压印暗纹,绳纹常见。有的陶器上印和刻写陶主姓名,如“吕穆”“君晋”“马句”“吕伦”等,表明当时已有一批匠人专事制陶业。
制骨业
郑国制骨业作坊位于郑故城,面积7000多平方米,开始使用时间为春秋中期,至战国时仍继续使用。郑国墓葬中经常有骨器出土,春秋时期地层中出土骨器有骨簪、骨环、骨锥等,还有一些骨器半成品及骨料,出土有石斧、硕石、铜刀、蚌镰等生产工具。新郑市出土的骨器种类有生产工具、生活工具、装饰品等。其中生产工具数量较多,显示郑国劳动生产中延续使用传统工具,骨器仍广泛应用。
织染业
春秋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统治者对纺织品的需求量增大,纺织品成为重要商品,纺织业成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支柱,是富国强兵的基础,各国统治者都重视纺织业的发展。黄河流域是纺织业的中心。郑国气候适宜,利于桑、麻生长,为纺织业发展提供了条件。郑国纺织业发达,是中原地区重要的纺织大国。郑国的锦织造得较好,故有奴隶主以锦为衣、以锦为裳的奢侈行为。《左传·襄公八年》载“牺牲玉帛,待于二境,以待强者而庇民焉”,帛,为丝织品总称,郑国丝织业发达,以帛为珍贵礼品。《晋语》载晋国攻打郑国,军于萧鱼,“郑伯嘉来纳女工妾三十人”,纳女工向晋求和,“女工妾”为“有巧伎者也”,也被认为是纺织的女奴。郑国的染业也很发达,《诗经·郑风》多次提及染料及衣着颜色,当时郑国普遍使用蓝草、茜草等植物为染料,衣服颜色已是绚丽多彩。
商业
春秋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农业和手工业日益发达,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促使商品生产、交换的繁荣,商业逐渐发展起来。春秋中后期,金属货币在商品交换中正式流通,各国集市贸易繁荣,已经形成了大的商业都市。城市设有专门的商业市集,专业的自由商人大量涌现。“商人”原专指商朝旧族,后来成为专事商业贸易人员的专号。郑国是工商业发达的国家,郑桓公和商人曾订有盟约,商人不背叛公家,公家也不干涉商人的经营,商业已提至与农业、手工业同等重要的地位。
郑国政府与商人间都履盟誓,互相支持。首先,商人要以不背叛国家为前提,商人手中的商品要先用来满足国家需要,在得到国家许可后,才能把商品出售给他人。另外,商人可以建立相当于工会的组织,保持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郑国对商人实行“不强买”“不乞求”“不掠夺”的商业政策,对商人经营商品不过问。商人得到国家政治上保障的同时,郑国的商业经济也走向了繁荣。子产执政时,实行“市不豫贾”,不干涉商品买卖市场。
郑国国土狭小,资源有限,传统的农业很难创造更多财富,因此其借助有利的位置条件,大力发展商业,交流四方物资,依靠过境商品的税收、市场所缴的市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郑国政府对商业给予优惠政策,提倡发扬郑国经商传统,使郑商与国家相得益彰。郑国商业发达,国内有众多的交易场所,称为“市”。郑国是东周列国商品交易的重要基地,首都即是商业都市,市场规模大,设有专员进行管理。除都城中设有市外,其他邑中也有市。郑国的市场设置普遍,并且规定有营业时间;郑国商品除有与日用品外,还有装饰品,如玉器等。春秋时期虽然战争频繁,但商人往来自由,不但郑商去外地经营,外国商人也来郑国经商。
春秋时期,商业的兴旺扩大了对货币的需求,金属货币产生后,在贸易中的优势明显,逐步取代其他实物货币以及贝币,成为统领商业贸易的独一货币。各诸侯国铸币各不相同,黄河中下游晋、洛中原区域为布币区,齐国滨海区域为刀币区,楚国区域为蚁鼻币区,郑国属于布币区。郑国故城中行祭祀遗址东南的坑井中发现有铸钱遗物,从出土钱范来看,郑国钱币形制为大型空首平肩弧足,属周王区域体系。
文化
郑国发达的商业,增强了国力,也利于思想文化的传播与交流。其地理和生存环境,对郑国人的思想、文学、艺术、音乐等都有较大影响,使郑国思想文化兼具有特点。
思想
重视周礼
郑国是重视礼的国家,郑国开国君主郑桓公、郑武公都为周代卿士,担任司徒之职。司徒不仅掌内政军政,还掌教化。司徒所教化民众内容涵盖整个社会生活,意在使民众懂礼识节,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是维护统治的重要手段。郑桓公维护周王室尊严地位,带兵征讨叛乱周王之淮夷、西戎,以身殉国。郑武公护周王东迁,也被任为卿士,虽然借司徒之名为谋己利而攻伐他国,但总体上是尊崇周王、维护礼制的。在周、郑交恶中,郑国的作为虽然多与周礼相冲突,但仍有遵礼之举。如郑庄公与周王繻葛交战后,周王受伤而庄公不去追赶,晚上又派人前去慰问,保留周王尊严。郑国伐许国后,遵守礼制“灭国不绝祀”的原则,不毁其社稷,因而“君子谓郑庄公于是乎有礼”,郑庄公为知礼之人。
郑国衰弱时更讲求礼制,姬泄心二十一年(公元前551年),晋人征朝于郑,子产慷慨陈词,数次提到“礼”,认为晋人违礼征朝于郑,是“政令无常”的表现。子产在与大国交涉时,常常以德为依据,指出大国做法不符合德之处,为郑国赢得利益。如周灵王二十三年(公元前549年),晋国士匄执政,对弱国强征重币,子产去信劝告“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也惑之”,认为德是国家的基础和根本,只有用德治理,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奉劝范宣子务德、明德,不要一味聚财。《左传》作者借君子之言评“子产于是乎知礼。礼,尤毁人以自成也。”
文学
诗歌《郑风》
春秋时期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大变革时期。郑国独特的政治氛围、地理位置、经济形态使其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学面貌。郑国文学包括诗歌、辞令及行人问答等,诗歌主要以《诗经》中的《郑风》为代表。《诗经》是周代礼乐教化的产物,约于公元前六世纪编定成书,分为风、雅、颂三部分,经过乐师润色、配弦,用于祭祀、宴享、朝聘等场合,主要功能是典礼、讽谏和娱乐,目的是歌颂盛德、警戒得失、教化人民。其中《郑风》共有二十一首,在十五国风中为最多,其中五首为颂赞、讽谏诗,男女爱情诗十六首。
《郑风·缁衣》为赞颂武公所作。郑国建立初年,二位开国之君作为王室司徒,掌于礼制,教化人民,所以人们盛赞其德;《郑风·叔于田》为讽刺庄公之作,"叔处于京,缮甲治兵,以出于田,国人说而归之”;《郑风·清人》为讽刺郑国高克只会练兵养马而不能实战的诗。《郑风》表达男女情爱的诗歌有《将仲子》《遵大路》《有女同车》《山有扶苏》《兮》《狡童》《裳》《丰》《东门之墠》《风雨》等,形式有女性情诗,男性情诗,男女互答情诗,主要反映的内容有家庭、择偶标准、约会。
赋诗辞令
春秋时期,《诗经》广泛运用于诸侯卿大夫朝聘、宴享等场合,作为各种外交、规劝、赞美的辞令,称为“赋诗言志”。是否熟谙《诗》及灵活运用,是衡量外交公卿才能的标准之一,赋《诗》成为一种外交手段,《左传》中记载赋诗共有六十九次,其中郑人赋诗有五次。郑人参与的五次赋诗活动中,赋诗共十八首,其中赋《郑风》最多,达八首九次,另赋《小雅》四次,《召南》二次,《唐风》一次,所赋《郑风》有《缁衣》《将仲子兮》《野有蔓草》《羔裘》等,反映郑人赋诗具有地域色彩。
春秋时期郑国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其处千大国之间,成为列强称霸争夺的焦点,常被无端征伐。外交辞令成为保护国家利益、捍卫国家尊严的重要手段。《左传》中记载了郑国公卿大夫在重大的外交、宴饮场合所作辞令,颇具巧辩及感染力,较典型的为“烛之武退秦师”。《左传·僖公三十年》载,秦、晋借口郑国对晋文公无礼并且亲近楚国,讨伐郑国。郑文公派能言善辩的烛之武出使秦国交涉,最终烛之武说服秦伯与郑订立军事同盟,并派将领为郑国守城。《左传》中记叙郑人辞令有五十八处,皆为饰言巧辩、情理兼备、据礼、据德、据义之言,在外交中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文学名人
春秋中后期,郑国形成了穆族专权政治,穆氏子孙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出现了一批以子产、子太叔、子展、子羽、公子归生等为代表的穆族子孙,除政治外交才能,也颇有文学素养。其中,政治与文学兼备的代表人物是子产,其文学成就主要表现在政治外交活动中,《左传》中多有记载,如对晋征朝、劝宣轻币、戎服献捷、舍不为坛、坏晋馆垣、论尹何为邑、不毁乡校、令公子围馆外、平丘争承、拒宣子环等,都有出众的辞令创制。外交场合下的赋诗,《左传》记载有《隰桑》《羔裘》。
郑国文学成就除政治名人外,其他代表人物是列子。列子,名寇,又名御寇、圆寇、国寇等,春秋末年战国初年郑国蒲田(今中牟县)人。列子的思想主要汇集于《列子》,又名《冲虚经》,是列子及其弟子及后世学者的著作汇编。列子是道家的重要代表人物。史载他曾师于关尹子、壶丘子、老商氏、支伯高子,四位皆为道学家。列子善于用浅显的故事喻义玄虚的道理,《列子》一书中有寓言故事、哲理散文、神话故事、历史故事等一百三十四篇,如《两小儿辩日》《愚公移山》《杞人忧天》《夸父追日》等流传较广。
音乐
东周以来,王室衰微,礼崩乐坏。礼、乐是维护周政权的重要工具,礼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乐是传播礼的重要手段。春秋时期社会变革,音乐领域发生的变化即是新兴音乐即“新声”,郑国音乐成为新兴音乐的代表。新郑之地是夏商文化的中心区域,在郑东迁之前,此地已有先民生活,形成了悠久的文化传统,音乐也保留有夏商音乐格调。郑武公迁国于新郑之后兴起的音乐称为“郑声”,郑声还包括卫、邺、等地的音乐,即“郑卫之音”,也称为郑音。编入《诗经》中的《郑风》,是郑地原生民歌经过乐官或编者的文字雅译,消除方言歧异后的民歌,具有诗乐性质。
郑声形成了完整的七声音阶,因而节奏快,变化多,多以丝弦乐为主,突破了正常中和之音的标准。郑声的另一个特点是哀怨、缠绵、忧伤。郑地自古以来就有声淫之传统,春秋以来,随着礼制的破坏,郑声呈现出漫延扩展之势。郑声的流行及传播,对社会风气影响较广,使西周以来占据统治地位的礼乐制度之根基受到动摇,当时诸侯国都存在有声之淫的情况,对此孔子发出“恶郑声之乱雅乐”的言论;《吕氏春秋·本生》载“靡曼皓齿,郑、卫之音,务以自乐,命之曰伐郑性之斧”;《荀子·乐论》“姚冶之容,郑卫之音,使人之心淫”,斥郑卫之音为淫乐。
郑国是音乐水平较高的国家,常把乐师、乐工及乐器作为礼物赠送他国,《国语·晋语》载“郑伯嘉来纳女工妾三十人、女乐二八、歌钟二肆及宝”,其乐器多为演奏雅乐。郑国是诸侯列国中出土青铜编钟最多的国家,其出土编钟在旧制基础上,增加了编钟套件数,增加到24件套为一组;编钟已具备高、中、低三音部,上面二层悬挂的钮钟为中高音区,为演奏主旋律用;下层悬挂的缚钟为低音区,是掌握节奏配合声用;郑国编钟音列结构规范,一钟双音,扩大了旧有音域。
世系
郑国于姬静二十二年(公元前806年)受封于郑,至姬喜元年(公元前375年)为韩国所灭,共历二十四位国君,凡四百三十二年。
大事件
相关遗址
郑韩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新郑(今河南省郑州、新郑、新密、荥阳一带),西周时期为郐国都城,近东都洛邑王畿之地。因春秋战国时期郑国与韩国的都城在今河南省新郑市区一带,故现存故城遗址称郑韩故城。郑国灭虢、郐之后,迁都于新郑。都城新郑不仅是国家的政治、经济中心,也是郑国人的主要居住地。新郑地处溱水和洧水交汇处,都城依河而建,水陆交通便利,为东西南北往来必经之地。经后世考证,郑韩故城全城东西长约5000米,南北长4500米,周长近20千米,面积近16平方千米,是目前世界上同时期保存最完整的城池之一。都城有众多城门和道路,其次是宫殿区、祭祀场所、墓葬区、手工业作坊区等,城外还分布有11处29座韩国王室陵墓。
故城东城是廓城,主要分布着郑国的贵族墓地、祭祀遗址和部分穷土建筑基址,以及郑韩两国的手工业作坊遗址。东城内的手工业作坊遗址主要分布有大吴楼和小高庄铸铜遗址、张龙庄制玉遗址、人民路制骨遗址、仓城铸铁遗址、热电厂制陶遗址、能人路制陶遗址等。郑国祭祀遗址有金城路、市城市信用社、中国银行新郑支行等三处,铸铁遗址在仓城村南至后端湾村周围。城内还分布有后端湾至仓城村西、市热电厂、白庙范村北、张龙庄村东、大吴楼村西北地等多处郑国贵族墓葬区。
郑城以外的附近地区,还发现有多处东周墓葬区。分布在城外东北部的李家、城东的马家、新郑卷烟厂(旧厂区)一带,城东南的付庄,城南的冯庄、蔡庄、烈江坡,城西的周庄一带,城外西北的岭上村一带等。地形特点,都是选择在临近城外的高地或沙岗上,多是中小型墓葬,也有一部分中型墓葬附葬有车马坑。韩国的高级贵族大型陵墓(即侯王墓)区则多分布于城外稍远的许岗、冢岗、王行庄、柳庄、胡庄、暴庄、宋庄、李家渔夫冢、冯庄等村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