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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玛共和国

魏玛共和国(英语:Weimar Republic;德语专业:Weimarer Republik)本名德意志国,又称德意志共和国、第一共和国、艾伯特共和国(1918-1925年)、兴登堡共和国(1925-1933年)等。魏玛共和国是后世历史学家对其称呼,是指1919年至1933年间德国建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共持续14年。

随着德意志帝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战场上的节节败退,1918年11月,德国爆发德国十一月革命威廉二世(WilhelmⅡ)被迫退位,由社会民主党领袖弗里德里希·艾伯特(Friedrich Ebert)代行首相一职。1919年2月,国民会议在魏玛召开,选举艾伯特为临时总统,并在之后通过宪法,废除帝制,魏玛共和国正式建立。由于德意志帝国在一战中战败,魏玛共和国成立后,代表德国签订了《凡尔赛和约》,接受协约国对其在国土、军事、经济等方面的限制。但《凡尔赛条约》也使得魏玛共和国国内民族情绪加剧,纳粹党开始出现,同时也爆发了卡普政变等起义运动。1923年,由于魏玛共和国无力支付战争赔款,法国比利时出兵占领了鲁尔区,魏玛政府推行“消极抵抗”政策,使得国内通货膨胀进一步加剧,也进一步引发了魏玛共和国的政治危机。1923年11月,希特勒发动了啤酒馆暴动,但在政府的干预下失败。面对严重的经济问题,魏玛政府通过货币改革、财政紧缩等政策,逐渐恢复了国内经济。1924年12月,汉斯·路德(Hans Luther)领导组建右派政府。随后共和国陷入巴尔马特案纷争,总统艾伯特也被判罪,不久去世。1925年3月,魏玛共和国举行总统选举,右翼“帝国阵营”提名的前陆军元帅保罗·冯·兴登堡(Paul von Hindenburg)当选,此后国家执政理念开始向右偏转。同年十月,魏玛政府同欧洲诸国签订《洛加诺公约》(Vertrage von Locamo),使得魏玛共和国摆脱了战后孤立,重新加入欧洲重要强国之林。但是右翼政党以此公约会损失国家利益而对其进行反对,最终导致路德内阁下台。不久,威廉·马克斯(Wilhelm Marx)组建了首个纯右派内阁,实行农业关税保护,增加国防支出,秘密重整军备。与此同时,纳粹党趁机扩大民族复仇主义宣传,取得民众和资本巨头的支持,阿道夫·希特勒(Adolf Hitler)成功攫取纳粹党领袖地位。1929年,由于世界经济危机的波及,魏玛共和国财政陷于崩溃。政府为应对危机采取过激措施,反过来激化了国内矛盾。鲁尔区的重工业巨头集团组成“纳粹工业集团”,以希特勒作为政治代理人。1932年12月,在巴本政府未得到国会的多数支持而下台后,施莱歇尔被保罗·冯·兴登堡任命为总理进行组阁,但施莱歇尔的干预经济政策引起了垄断资本集团的担忧,使得其向纳粹工业集团靠拢。1933年1月30日,兴登堡总统任命希特勒出任总理。随后纳粹分子策划“国会纵火案”,颁布《保护人民和国家》紧急法令,废除魏玛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接着,希特勒要求国会通过《授权法》,废除宪法,魏玛共和国时代结束。

魏玛共和国立法机构由上议院(参议院)和下议院(国会)组成,总统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内阁成员由总统任免。外交上,共和国前期遭到法国的严厉制裁,但得到美国和英国的支持,国际处境得到很大改善;并与苏联签订了《拉巴洛条约》,扭转了被动局面。军事上,受到《凡尔赛和约》限制,魏玛共和国兵力和军备都很有限,但在军方鼓动下,政府从1922年开始秘密武装国防军,并在1924年制定并实施扩军计划,组建预备役部队,为后来迅速扩军奠定基础。经济上,魏玛共和国实行一定程度的国家监督和干预,保护生产者和投资者,提高中央政府的征税权和国有企业的比重;政府还通过对劳动纠纷、失业救济、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强力干预,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金融上,政府从1923年开始酝酿并推行货币改革,先后发行地产抵押马克和金马克,稳定金融秩序,控制恶性通胀。财税上,政府同步实行紧缩的财政政策,实现了预算的平衡;并适时调整不同领域的税收政策,促进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教育上,《魏玛宪法》规定全民教育、共同学校、学校与教会分离、教师与公务员地位同等的原则,实行基础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十分重视师范教育,并掀起了“改革教育学”运动。此外,魏玛共和国对科技研究和文化娱乐大力支持,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使得魏玛共和国成为世界科学研究的“第三大中心”,柏林也得以身欧洲文化首都之列。

国名由来

1919年2月到7月,德国国民会议在小城魏玛召开并制定了宪法。在讨论国号的过程中,社会民主党和独立社会民主党等左派政党希望采用“德意志共和国”(Deutsche Republik)的国号,还有代表提出“德意志合众国”(Vereinigte Staaten von 德国),都没有被采纳。1871年的国号“Das Deutsche Reich”获得大多数代表的支持,因为“Reich”象征着历史的延续。“大会多数派坚信,德国十一月革命只改变了帝国的宪法形态,但没有侵害帝国的同一性和连续性”。主持宪法制定的法学家雨果·普罗伊斯(Hugo Preuß)认为:曾经四分五裂的德意志民族在“Reich”的名义下实现了统一,所以不能放弃这个名称。最终国号仍然沿用“Das Deutsche Reich”。由于“Reich”也有“国家”的含义,所以新的国号“Das Deutsche Reich”可以翻译为“德意志国”。1871年,德意志帝国在呈递给中国的国书中,“Das Deutsche Reich”的中文译名便是“德意志国”。

新《宪法》第一条规定“德意志国是共和国”( Das Deutsche Reich ist eine Republik) 。由于立宪会议是在魏玛共和国召开的,所以新《宪法》被称为《魏玛宪法》,共和国也被称为“魏玛共和国”( Weimarer Republik) 。1929年2月24日,希特勒在慕尼黑纳粹党大会的演说中声称:为了对付纳粹党,魏玛共和国( Die Republik von Weimar) 已经为未来的德国艰难地打造了一支精神上的军队( die geistige Armee);在3月16日的一篇文章中,希特勒又明确提出“魏玛共和国”( Weimarer Republik)这个名称。

由于魏玛共和国在政治体制上迎合西方甚至超过西方,使习惯于传统德意志“秩序”的民众一时难以适应。于是,新生的魏玛共和国被指“没有民主主义者的民主”“没有共和主义者的共和国”,也被称作“不受爱戴的”“带有即兴民主政治”色彩的“保守派的共和国”;还有“钱袋共和国”“剥削者共和国”“十一月共和国”“犹太共和国”等贬称;和“德意志共和国”“第一共和国”“艾伯特共和国(1918-1925年)”“兴登堡共和国(1925-1933年)”等别称。

 历史沿革

十一月革命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德意志帝国作为同盟国的一员参战。随着战事的推进,自1916年开始德意志帝国的权力逐渐由保罗·冯·兴登堡和鲁登道夫等人的军事独裁组织——最高陆军指挥所掌控。随着德意志帝国在一战战场上的节节败退,德意志帝国国内的经济、社会矛盾也已空前激化。在帝国政局动荡时期,国会主要政党的立场也发生了重要变化。第一大党德国社会民主党(SPD)分裂,反战派于1917年4月成立“独立社会民主党”(USPD),其余派别自称为“多数派社会民主党”(MSPD);两个资产阶级政党进步人民党(FVP)和民族自由党(NLP)则逐渐认识到继续战争的危险性与推动政治改革的必要性;中央党(Zentrum)也从1917年起转向寻求尽快结束战争。7月6日,这四个政党(独立社会民主党未参加)共同成立“国会党团联合委员会”(Interfraktioneller Ausschuss)并发表声明:外交上追求“谅解性和平”而非“胜利和平”,放弃兼并政策,尽快实现停战;内政上推动民主化,建立一个对斯里兰卡议会负责的中央政府,并在普鲁士王国(Preußen)推行平等选举权。这四个政党在国会中占据了72.5%的席位,形成了“法国议会多数派”,在德国政坛产生一系列重要影响。两个左派团体——斯巴达克同盟(Spartacus,或译“斯巴达克团”)和柏林革命者团体 (Revolutionäre Obleute)的革命主张并未被接受,前者始终坚持“和平与渐进式民主”的政治口号,后者竭力阻止左翼团体把“无产阶级专政”等革命口号写入党纲。关于革命的目标和手段问题,他们也未曾达成统一。1917年7月12日,在军方和国会多数派的夹击下,首相不得不辞职下台,国会多数派与最高军事统帅部开始直接对峙,史称“七月危机”。

1918年10月,德国皇帝威廉二世(WilhelmⅡ.)任命马克斯·冯·巴登亲王(Prinz Max von Baden)为新首相。10月26日,巴登促使皇帝接受了军方领导人埃里希·冯·鲁登道夫(Erich Von Ludendorff)的辞职,从而结束了最高军事统帅部对内阁的干预。接着帝国议会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十月宪法”,实行首相对议会的负责制;各邦实行民主化,军队置于文官的控制之下;战争、和平、签约等重大问题处于议会的监督之下。

1918年10月下旬,海军司令下令对英国发动最后一次,也是自杀性的进攻。10月28日,接到命令的威廉港海军士兵厌战情绪达到顶峰,拒绝出港。海军当局逮捕了1000多名水兵并押往附近的基尔受审。11月3日,基尔水兵联合工人举行大规模游行示威,抗议司令部的逮捕。11月4日,水兵和工人举行武装起义,占领了炮位、军械库、市政厅,第二天全城总罢工。吕贝克、不来梅汉诺威王国、布伦瑞克、法兰克福等地都相继爆发革命,地方政府纷纷被新成立的工兵代表苏维埃取代。巴伐利亚州首府慕尼黑也爆发了革命,独立社会民主党的库尔特·艾斯纳(Kurt Eisner)宣布成立共和国和第一个士兵委员会,“德国十一月革命”开始。11月7日,社会民主党对巴登首相提出最后通牒,要求皇帝立即退位,并扩大民主范围,遭到威廉二世的拒绝,社会民主党宣布退出政府。11月9日,德国几十万工人士兵在社会民主党的号召下发动总罢工,控制了柏林。巴登首相被迫直接宣布皇帝及皇太子退位,随后把首相职务移交给社会民主党领袖艾伯特(Friedrich Ebert),威廉二世逃往荷兰。艾伯特立即发表公告,允诺组织一个“人民的政府”,尽快举行普选,召开制宪国民会议;并以食品供应危机为由,要求示威者“维持秩序”。

过渡时期

艾伯特执政后的首要目标是“避免同帝国及其代表秩序的君主主义和帝国主义的时代完全决裂”。然而,皇帝退位声明发出后,斯巴达克同盟仍然在筹划成立“社会主义共和国”。1918年11月9日下午,卡尔·李卜克内西(Karl Libknesi)宣布成立“自由的德意志社会主义共和国(freie sozialistische Republik 德国)"。10日,社会民主党和独立社会民主党协议成立临时联合政府——“人民代表委员会;柏林工兵苏维埃代表大会也宣布德国已成为社会主义共和国,政权属于工兵苏维埃,并批准人民代表委员会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2月24日,斯巴达克同盟发动了圣诞夜罢工,占领电话局,包围了政府。艾伯特被迫调来军队,结果造成11名游行工人与 56 名士兵死亡。人民代表委员会中的独立社会民主党代表退出临时政府以示抗议。同日晚,斯巴达克同盟宣布退出独立社会民主党,另行组建德国共产党(KPD,以下简称“共产党”),在党纲上明确了“彻底转变国家与经济和社会基础”的决心。

1919年1月4日,“艾希霍恩事件”爆发。第二天,共产党与革命者团体发动游行示威支持艾希霍恩,占领了报社区、火车站、警察局、电报局,引发“柏林一月起义"(Berliner Januaraufstand)。示威者宣布推翻艾伯特政府,由共产党代表卡尔·李卜克内西、士兵代表会成员肖尔泽(Paul Scholze)、革命者团体代表雷德鲍尔(Georg Ledebour)组成新政府。政府迅速调兵镇压起义。1月11日,政府军重新控制报社区和警察局,大量工人领袖被杀或被捕;13日,独立社会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和革命者团体宣布停止罢工;15日,李卜克内西和罗莎·卢森堡被杀害。

艾伯特时期

共和国成立

艾伯特为了镇压革命运动,和军官团首脑人物格罗纳达成协议,政府允诺维护军官团的权力,军队则保证支持艾伯特政府。在外交上,艾伯特政府采取了亲协约国、排斥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政策。根据1918年12月全德工兵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决定,1919年1月19日,国民会议开始选举;在这期间,在德国与波兰有争议的大波兰地区爆发了起义,被德国临时政府镇压。2月6日,国民会议在图林根州邦的小城魏玛召开,中央党人费伦巴赫任主席;2月11日,会议选举艾伯特为临时总统;两天后,艾伯特任命菲利普·谢德曼为总理负责组阁。社会民主党、中央党、民主党组建了联合政府,这三个政党的合作被称为“魏玛共和国联盟”。从此,魏玛共和国政府取代人民代表委员会行使政权。这引起了地方革命政权的不满,全国士兵代表会于2月6日在柏林召开大会,要求同政府“分享”最高指挥权。共产党也于3月3日提出了“一切权力归工兵代表会”的口号,领导柏林工人举行了“三月起义”。各地相继建立了苏维埃共和国,4月7日成立的巴伐利亚州苏维埃共和国还推行了国有化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由于这些革命都是自发的,缺乏完整有效的理论和组织领导,最后都被镇压了。

7月31日,宪法在国民会议获得通过,8月14日公布生效。关于国名问题,各党派产生争议,最终“Reich”这一名称被写入宪法之中。不过,为了同专制国家原则相区别,宪法第一条便用“德意志国家为共和政体”这样一句话来强调新国家的特征,正式宣告废除帝制。因此新国家也被称为“德意志帝国共和国”或“魏玛共和国”。

凡尔赛条约

由于魏玛共和国的前身德意志帝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败,1919年6月16日,巴黎和会向魏玛共和国递交“对德和约”修正稿,附送的照会强调:魏玛共和国政府“要么完全接受要么完全拒绝”,如在5天内不作出答复,协约国将废除停战协定,以武力实施和约。根据《协约国及参战各国对德和约(凡尔赛条约)》,此前德国的全部殖民地和海外属地被剥夺,本国领土被割去13%,人口损失10%;其在敌国的资产被全部没收,在中立国的投资也被大部没收;工业生产能力遭到大幅削减——其中铁削减44%、钢削减38%、煤削减26%。6月20日,菲利普·谢德曼内阁辞职;第二天,鲍尔接任总理组成社民党人新内阁;艾伯特总统也想辞职被党内同僚劝阻。6月28日,共和国代表在凡尔赛宫镜厅签署了《协约国及参战各国对德和约(凡尔赛条约)》。当天,国内各右派报纸都在第一版加上了表示哀悼的黑色镶边,并号召复仇。7月9日,国民会议批准了和约。对魏玛共和国而言,根据《凡尔赛和约》必须赔偿战胜国的一切损失,激起了国内强烈的民族复仇情绪;此外国内的军国主义势力和极端民族主义势力基本被保留,极右反动势力趁机散布“十一月罪人“等诬蔑性言论,严重动摇了魏玛共和国的社会基础和政权的威信。

卡普暴动

随着《凡尔赛条约》的签订,在魏玛共和国各地,无产阶级起义和反革命暴乱时有发生,同时君主势力一直图谋推翻民主政体,部分右翼政党试图扩大政治影响力。1920年3月12日,右翼军人埃尔哈特率领5000名海军从德贝里茨向柏林进发。13日,海军旅叛军从勃兰登堡门开进柏林政府区,东普鲁士行政长官沃尔夫冈·卡普(Wolfgang Kapp)、柏林驻军司令瓦尔特·冯·吕特维茨(Walther von Lüttwitz)等也率领8000名陆军士兵进攻柏林,共和国政府先后迁往德累斯顿斯图加特。叛军宣布废除魏玛宪法,解散国民议会,成立以卡普和吕特维茨为首的新政府。但西部和南部的驻军、低级官吏和公务员都拥护魏玛共和国政府,社民党、独立社民党、全德工会联合会号召举行总罢工,保卫民主共和国;3月15日,全国约1200万人参加总罢工;各地共产党员同其他党派的工人联合战斗。两天后,卡普被迫辞职逃往瑞典,后死于狱中;吕特维茨逃往匈牙利。3月26日,鲍尔内阁因遭广大民众反对被迫辞职。第二天,社民党人米勒组成新的内阁。

1920年4月,德意志工人党改名为“民族社会主义德意志工人党”。经过阿道夫·希特勒偷梁换柱的解释,“社会主义”实际上成立国家主义加集权主义,以及“民族主义”的从属和补充。纳粹党又推出分别代表“社会主义”“民族主义”“种族主义”的红底白圆心、中间镶嵌黑“卐”的党旗。6月6日,魏玛共和国举行国会选举,社会民主党的影响急剧下降,左派右派反对派的地位大为增强。6月8日米勒内阁辞职,25日,中央党人费伦巴赫组成中央党、民主党、人民党联合内阁。这一时期,法西斯运动也开始在发展起来,具体表现形式德意志民族社会主义运动。

1921年1月下旬,战胜国召开巴黎会议,确定魏玛的赔偿总额为2260亿金马克,分42年付清。3月1日,魏玛共和国在伦敦会议上提出,最多只能再支付300亿金马克。3月8日,战胜国出兵占领了莱茵河东岸的杜塞尔多夫杜伊斯堡、卢罗尔特三个城市,并在莱茵地区设立关税壁垒,对输入该区的魏玛共和国货物征收重税。面对协约国的压榨,共产党中央于3月17日提出“推翻魏玛政府,与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订立攻守同盟,解除反革命武装并武装工人,增加工资”等口号,决定在3月27日发动起义。3月19日,萨克森公国保安警察部队开进中部工业区,德共中央决定提前发动起义。24日,艾伯特总统宣布萨克森处于戒严状态。3月底,保安警察部队完全平息了中德地区工人的武装抵抗。4月1日德共中央决定停止总罢工。4月29日-5月5日,战胜国举行第二次伦敦会议,规定魏玛共和国赔偿总额为1320亿金马克,分66年付清;并以最后通牒的形式警告魏玛共和国政府:必须接受赔偿计划并全面履行凡尔赛条约,否则就出兵占领鲁尔区;魏玛共和国最后接受了全部条件。沉重的赔偿负担、财政赤字、持续的国际支付逆差,使得国内通货膨胀越来越严重,人民生活水平急剧下降,部分小资产阶级分子、工人、农民纷纷沦为无产者。1921年5月4日,费伦巴赫内阁因“修约政策”无法推进决定总辞职,对抗协约国赔款主张的“修约政策”告一段落。在国内动荡期间,希特勒于7月29日攫取了纳粹党主席职位并修改党章,确立了“领袖原则”并自任党的“领袖”。

拉巴洛条约与拉特瑙遇刺

1921年5月10日,费伦巴赫内阁的财政部长、民主党人维尔特衔命组阁,与多数派社民党和中央党联合执政。维尔特在国会演讲中明确表达了“履约政策”的核心思想:要用诚意使协约国相信,强加给本国的负担超过了人民的经济力量。随后国会批准政府接受协约国的最后通牒。除总理维尔特外,新任重建部部长的沃尔特·拉特瑙(Walter Rathenau)也主张要用良好的信用和方案赢得协约国的支持,从而让赔款问题成为欧洲及世界重建的组成部分。然而,由于接下来货币的贬值速度远远快于税收的增长速度,协约国也不愿意向魏玛共和国提供长期贷款;而且国联不顾公决结果,把上西里西亚的绝大部分工业区都划给了波兰。维尔特内阁因此被国内舆论批判为“卖国”,被迫于1921年10月22日辞职。在艾伯特总统的周旋下,维尔特同意留任并于10月25日组成第二届维尔特内阁。新内阁首先向赔款委员会提出延期两年支付1922年1月15日和2月15日到期的赔款,并继续要求拥有整个上西里西亚。1922年1月13日,在戛纳召开的协约国最高理事会会议上,赔款委员会批准了魏玛延期支付的申请。然而到1月29日,法国新总理普恩加莱(Raymond Poincaré)推翻了此前英法德三国的协议,恢复强硬立场。

于是,魏玛共和国将外交重点转向了东方的苏俄,外交部东方司司长马尔赞(Ago von Maltzan)认为:“德国对协约国的地位只有通过逐渐地利用我们与俄国的关系才能得以增强。”1922年4月10日,欧洲经济会议在热那亚召开。但是魏玛共和国要求修改赔款总额的提案遭到拒绝;同时协约国还试图让苏俄承认俄罗斯帝国时期的债务、分享石油资源。遭到打压的两国迅速接近。4月16日,拉特瑙同苏俄代表格奥尔基·契切林(Georgi Tschitscherin)签订《拉巴洛条约》(Vertragvon Rapallo),双方相互放弃赔偿要求,在商业和国民待遇方面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签署条约的维尔特与拉特瑙也受到了民众的热烈欢迎。

1922年6月初,在法国的压力下,赔偿委员会在拒绝减少赔偿总额的同时,又反对美国银行家为魏玛共和国提供国际贷款,从而进一步打击了魏玛共和国的信用。这场外交失利迅速演化为一次内政危机,右派政党把“国内货币的可怕贬值”和“中产阶级的毁灭”都归咎于“履约政策”;外长拉特瑙的犹太身份更是成为种族狂热分子蓄意攻击的目标。6月24日,拉特瑙被两位反犹太主义的年轻人刺杀身亡。国际社会对魏玛共和国经济失去信心。7月12日,魏玛共和国政府向协约国提出请求:把1922年尚未缴纳的现金赔偿推迟到1924年底,并相应减少实物赔偿,遭到拒绝。外交受困的维尔特希望通过改组内阁,建立内政上的联合阵线以便重启谈判,但没有成功。民主危机促使两个社民党于9月24日合并,一部分反对合并的独立社会民主党人后来转向共产党,新的社民党在意识形态上更向左,拒绝同人民党合作。1922年11月初,延期支付的请求再次被赔偿委员会拒绝。11月22日,组阁失败的维尔特辞职,第二届维尔特内阁结束。在艾伯特总统的强烈干预下,无党派经济学家古诺领导完成了魏玛共和国第七届内阁组建。

鲁尔危机

1922年底,魏玛共和国政府声称,由于拥有森林所有权的各州政府拒绝按照贬值的价格出售木材,因而无法赔付10万根电线杆,法方拒不接受该解释,赔款委员会裁定魏玛共和国政府有意拖延赔付。1923年1月11日,法国比利时部队6万人(后增加到10万人)以保护法、比、意三国工程师组成的“协约国工厂”为名占领鲁尔区。当天,总统和政府联合发布《告德国人民书》,宣布推行“消极抵抗”,拒绝执行占领当局的命令,为占领者服役和供应物资,在法国占据的矿井、工厂、铁路继续保持生产。魏玛工业生产也因此遭到严重破坏,政府为了补助民众“消极抵抗”,不得不增发货币来解决,使得本已相当严重的通货膨胀更加恶化。1923年8月,德共中央号召工人开始全国总罢工。12日,古诺在议会不信任表决后离职。此后,斯特雷泽曼主持了两届内阁,当了103天的总理,被称为“百日内阁”。9月20日,英法海底隧道首脑对双方合作的再次强调,让斯特雷泽曼意识到无法指望英国法国施压,于是在26日正式宣布停止“消极抵抗”政策。接着,魏玛共和国的煤业辛迪加在政府支持下同法、比谈判。10月23日,汉堡的共产党组织举行武装起义,但未能鼓动起广泛的罢工和武装起义,终因力量悬殊于10月25日撤出战斗。11月,共产党组织千余人被捕判刑。11月23日,煤业辛迪加与法、比订协签定协议,重新向协约国交付煤炭,鲁尔危机暂告缓和。

啤酒馆暴动

斯特雷泽曼政府取消“消极抵抗”政策后,遭到极右政治家的强烈反对,他们要求政府立即“与法国决裂”。1923年9月25日深夜,巴伐利亚州赶在中央政府结束“消极抵抗”的声明公布之前擅自决定在内部实行紧急状态,任命君主主义者的前州长卡尔为“国家总督”(Generalstaatskommissar),并授予他独裁权。9月26日,艾伯特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内阁授予国防部长格斯勒(Otto Geßler)特权——在各州派驻国防军,强令巴伐利亚州收回法令。对此,纳粹党以“斯特雷泽曼-泽克特独裁者”为题,发文攻击中央政府;该州政府也宣扬“巴伐利亚州分离主义”;到10月24日,巴伐利亚已经形成以“国家总督”卡尔、州军队司令洛索、州警察局长赛塞尔上校(Hans von Seißer)为核心,海军军官赫尔曼·埃尔哈特(Hermann Ehrhardt)为参谋的反中央力量,准备“向柏林进军”。

11月8日,卡尔在慕尼黑最大的啤酒馆“伯格布劳克勒”(Burgerbrāukeller)发表演说时,阿道夫·希特勒率领冲锋队和其他极右军事组织冲进啤酒馆,宣布举行“国家革命”,废除巴伐利亚州和魏玛共和国政府,胁迫卡尔、洛索夫、赛塞尔,邀请埃里希·冯·鲁登道夫参与组建新政权。冲锋队还夺取了军区司令部、拘禁了州长克尼林。艾伯特随即下令由陆军总司令泽克特代替国防部长格斯勒,接管紧急情况下的全部特权,并发布《告德国人民书》,号召民众保卫共和国的“统一、秩序和自由”。卡尔等人随后逃脱纳粹的控制,并立即宣布“在枪口下被迫作出的宣言是无效的”,下令解散纳粹党及其相关的战斗组织。11月9日,阿道夫·希特勒、鲁登道夫、赫尔曼·戈林等率众向慕尼黑市中心进军,遭到了警察的阻击,希特勒两天后被捕。之后,克尼林明确表示放弃恢复君主制,卡尔也不再追求独裁权。斯特雷泽曼内阁面临的极右威胁告一段落。

经济危机与道威斯计划

在鲁尔危机的影响下,魏玛共和国爆发了恶性通货膨胀。自1923年8月以后,马克兑美元的汇率一路下跌。恶性通胀期间,大工业家以不动产为抵押,申请银行贷款进行投资大获其利;工人的失业率却大大提高,实际工资明显下降;中产阶级财产严重缩水、社会地位急剧下降。货币贬值还带来一连串经济问题乃至政治危机,民族主义和反政府思潮也日益高涨。10月13日,国会通过了《授权法》(Ermāchtigungsgesetz)。11月15日,第二届斯特雷泽曼内阁发行地产抵押马克(Rentenmark),控制了恶性通胀。1923年11月23日,斯特雷泽曼内阁因啤酒馆暴动辞职。

1923年11月30日,中央党议会党团主席马克斯组建了第一届马克斯政府,由中央党、人民党和民主党人组成,政治上属于中间偏右。12月8日,国会通过了《授权法》,政府得以在1924年2月15日前无需征得国会同意而采取“鉴于人民和国家的困难它认为必要而急迫的措施”。央行行长亚尔马·沙赫特(Hjalmar Schacht)推行货币改革,成功挫败了囤积外汇储备的企图。沙赫特还争取到英国银行家的贷款,以克服过渡期的困难。财长汉斯·路德(Hans Luther)也推行严厉的紧缩措施,解雇了大约30万公职人员并大幅降薪,削减社会福利开支,中止大部分国家建设项目。内阁还陆续颁布了3个税收紧急法令,加快催缴欠税;并大力解决恶性通胀期间复杂的债务纠纷。到1924年年初,国家预算几乎实现了平衡,经济开始出现生机和繁荣。1924年6月3日,马克斯以原班人马组织了第二届内阁。

1924年4月9日,美国摩根银行经理道威斯领导的委员会拟定了《道威斯计划》,用以舒缓魏玛共和国因《凡尔赛和约》赔款而承受的巨大财政压力;7月16日-8月5日,债权国伦敦会议批准了该计划。8月,国有铁路法以2/3的多数在魏玛国会通过,为《道威斯计划》的执行扫除了障碍。在计划实施期间,魏玛共和国支付的赔偿数额,按政府方面统计为79.93亿马克,其中1928-1929年度偿付的25亿金马克,占当年政府开支的12.4%,国际支付账目的12.5%,国民生产总值的3.3%。赔偿分实物和货币两种形式。道威斯计划的执行,稳定了马克,对20年代后半期共和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国内矛盾,但并未从根本上消除人民的屈辱感。

1924年12月15日,由于各政党缺乏诚意,马克斯的第三次组阁失败。艾伯特总统于是委托财长马丁·路德,联合中央党、巴伐利亚州人民党、人民党、民族人民党组阁。虽然路德是无党派政治家,但这是典型的右派政府。民族人民党第一次参加政府获得内政部、经济部、粮食部三个部长职位。路德向民族人民党提出了重要条件:必须承认共和国及黑红金三色国旗,奉行斯特雷泽曼的对外路线。

兴登堡时期

兴登堡当选

1924年底到1925年初,魏玛共和国陷入巴尔马特(Julius Barmat)案的纷争之中。不少政府官员因涉嫌受贿等肮脏交易而身败名裂,反对派更是利用案件攻击社民党、艾伯特总统、共和国“体制”。1924年12月23日,艾伯特因为曾参加1918年1月的柏林罢工被慕尼黑地方法院判定犯有叛国罪,艾伯特因此深受打击。1925年2月28日,艾伯特因病去世,距任期结束(1925年6月30日)还有4个月。

1925年3月29日,共和国举行了《魏玛宪法》实施以来的第一次总统选举。魏玛联盟组成“人民阵营”(Volksblocks),支持马克斯竞选;右派政党组成“帝国阵营”(Reichsblocks)提名前陆军元帅兴登堡参选总统,结果胜出。上任伊始,兴登堡就抱有“政府必须右转”的观点,后来甚至坚称宪法第48条在实际上赋予他无限的独裁权力。

洛加诺公约

1925年2月,魏玛共和国与莱茵地区有利害关系的国家缔结《莱茵保安公约》。1925年10月,英、法、德、意、比、波、捷7国在瑞士洛加诺举行会议。路德总理和斯特雷泽曼外长参会,签订了以《莱茵保安公约》为主要内容的《洛加诺公约》(Verträge von Locarno)。魏玛共和国是《洛迦诺公约》的最大受益者。公约避免了可能的英法海底隧道联盟,推动协约国早日从莱茵占领区撤军;莱茵问题国际化防止了法国动辄使用军事手段制裁魏玛共和国的可能;魏玛共和国也通过解决法德西部领土问题,为修订东部边界创造了条件。《洛迦诺公约》暂时解决了欧洲的安全问题,完成了对《凡尔赛和约》的有限修正,被视为“大战间德国与西方关系绕之旋转的枢纽”。洛迦诺体系是“建筑在1919年欧洲秩序基础上最重要和最有影响的发展”,魏玛共和国由此冲破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道义和政治上的孤立,重新加入欧洲重要强国之林。但是魏玛共和国内的右翼力量以《洛迦诺公约》会损失国家利益而对其进行反对。1925年10月22日,民族人民党议会党因为反对签订《洛迦诺公约》退出了马丁·路德内阁。12月5日,马丁·路德政府辞职。

1924年12月20日,阿道夫·希特勒被假释出狱。在总结暴动失败的教训后,他决定努力扩大纳粹党的群众基础,全力争取垄断资产阶级、军官团、让-克洛德·容克的支持,走合法斗争的道路。出狱不久,希特勒即见巴伐利亚州邦总理,向他保证恪守法律,在政治上与政府合作。1925年2月,巴伐利亚政府撤销了对纳粹党及其报刊的取缔令。1926年2月4日,希特勒又在纳粹党的“班贝格会议”上确立了领袖地位。1926年5月,希特勒在慕尼黑会议上宣布“二十五点纲领”永久不变,并垄断对党纲的解释权,以防止其向“左”偏移。同时,阿道夫·希特勒加紧纳粹党的中央领导机构改组、地方组织扩建、分支组织和附属协会扩充,以增强战斗力和扩大影响。1925年成立“党卫队”保卫纳粹党及其领袖,1926年成立“希特勒青年团”,作为争取和控制青年的工具。

右派政府的出现

1926年1月19日,路德受命第二次组阁。5月12日,路德第二届内阁因为“剥夺诸侯财产”等事件再次下台。16日,马克斯第三次组阁,以留任所有部长的方式暂时结束了政治危机。12月17日,国会表决推翻了马克斯政府。保罗·冯·兴登堡在国务秘书奥托·迈斯纳(Otto Meissner)和施莱歇尔的影响下,倾向于建立资产阶级右翼政府。在几番谈判后,第四届马克斯政府由中央党、巴伐利亚州人民党、人民党、民族人民党组成。这届内阁是“吸收民族人民党、丧失社民党宽容、并且没有民主党参加的第一个纯右派内阁”。

新内阁在全国土地联盟的游说和压力下,竭力推动对农业实行保护政策,1927年7月9日斯里兰卡议会通过的关税附律延长了1925年制定的进口税率;在社会政策领域完成了若干重要的立法:一方面规定由国家调解机关负责审批超时劳动的补贴;另一方面把所有公务员的工资平均提高16%-17%,并降低了工资税;明显增加国防支出,其中陆军支出从1925年的4.76亿增加到1927年的 5.53 亿,海军支出相应从1.56亿增加到2.15亿。国防开支被广泛用于规避凡尔赛条约的义务,秘密重整军备,甚至参与企业经营,以获取利润。1928年5月,第四届马克斯内阁因为“学校法令”而下台。米勒组成了社民党和民主党的联合内阁

杨格计划

1929年,世界经济大萧条爆发,魏玛共和国的外国资本纷纷撤离,财政已陷于崩溃,无力实行道威斯计划。2月11日,由美国经济专家杨格任主席的专家委员会在巴黎召开会议,商订最终解决魏玛共和国赔偿问题的方案。魏玛共和国国家银行总裁沙赫特代表政府参加了专家委员会。1930年1月20日,《杨格计划》在有关12国部长举行的海牙会议上正式签字,魏玛共和国国会于3月12日批准了杨格计划。杨格计划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魏玛共和国的赔款负担,但该计划实施不久,魏玛共和国就卷入了世界经济大危机。在魏玛共和国政府的请求下,美国总统胡佛于1931年6月20日发表“缓债宣言”,建议延期1年支付各国间的赔款和债务。随着经济危机日益加深,1932年7月,有关各国签订了《洛桑协定》,规定魏玛共和国分数次支付30亿马克就能了结赔偿事宜。

布吕宁内阁

面对1929年到193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共和国经济也迅速下滑。1930年3月27日,米勒内阁倒台。3月30日,布吕宁联合中央党、民主党、人民党、民族人民党等资产阶级政党组阁。1931年7月,共和国发生挤兑风潮引发了全国的货币信用危机,整个金融系统濒于总崩溃的边缘。政府匆忙宣布2天的“银行休假日”,数次颁布减薪、紧缩、增税、削减社会福利开支的紧急法令。这些措施进一步深化了危机,激化了国内矛盾。到1932年8月,工业生产指数降低了40.6%,其中生产资料生产指数下降53%,消费品生产指数下降25.3%,失业人数达600万。危机使国内阶级矛盾空前激化。

在经济危机和布吕宁政府反危机措施的打击下,魏玛共和国中下层民众生活状况急剧恶化。中下层民众的心态也发生了急剧变化,强烈要求打破凡尔赛体系的束缚,重新加入列强的行列。资产阶级对内政外交的基本态度也发生了变化。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国内形成两大垄断集团:一个是以加工工业部门和输出工业部门为主的垄断组织集团及有关的银行,其核心人物包括当时最大的输出商和制铁工业家奥托·沃尔夫、西门子电气公司老板卡尔·冯·西门子、法本工业公司监事会主席卡尔·杜伊斯贝格等;另一个是鲁尔区的重工业巨头集团,其首脑人物包括著名的煤钢大王基尔道夫、蒂森等人。在经济危机打击下,鲁尔工业集团逐渐把阿道夫·希特勒作为实现自己目标的政治代理人,并组成了以他们为核心“纳粹工业集团”。1931年冬,高失业率已经直接威胁到资产阶级的统治。1932年3月,京特·格雷克(Jingte Greck)教授提出了接近工会建议的就业计划,并于8月作为政府的正式政策提出。加工工业和输出工业资本集团随后因该计划产生分化,形成“左派约翰·凯恩斯主义”和“右派凯恩斯主义”两大资本集团。

巴本政变

1932年,保罗·冯·兴登堡总统任期届满后不打算连任,但资本家“杜伊斯贝格集团”要求他争取连任,“纳粹工业集团”则推出希特勒参加竞选。3月13日举行全国投票,结果无一人获得绝对多数票。4月10日举行第二轮投票,兴登堡再度当选,希特勒落选。在竞选期间的3月17日,普鲁士警察在纳粹党大区办事处和冲锋队中心搜查到冲锋队打算在希特勒获胜后采取暴力行动的材料。布吕宁和国防部长兼内政部长格罗纳应普鲁士和巴伐利亚州等邦的要求,决定取缔冲锋队,引起了国防军大部分高级军官的反对,他们担心此举会破坏国防军利用冲锋队防守东部边界的努力。施莱歇尔等国防部官员还以辞职相威胁,结果格罗纳于5月13日辞职。布吕宁邀请施莱歇尔出任国防部长,但是后者出于个人政治野心而拒绝。

面对复杂的局势,施莱歇尔制订了所谓“驯服”方案以操纵政局:对冲锋队开禁,邀请纳粹党参加政府,把冲锋队、钢盔团、国旗社、其它准军事组织合并组成一支由国防军控制的民兵部队,挑选一个弱势总理便于自己在幕后操纵。5月20日,布吕宁政府为了缓和日益严重的农业危机拟定了新的垦殖法令,大庄园主指责布吕宁“已完全倒向农业布尔什维主义”,纷纷向保罗·冯·兴登堡请愿。5月30日,布吕宁被迫辞职。6月1日,经施莱歇尔推荐,兴登堡任命巴本为总理。7月20日,巴本政府以普鲁士社会民主党曾与共产党举行会谈为借口,宣布解除布劳恩等社民党部长的职务,自任驻普鲁士总督,接管该邦总理大权。普鲁士政府向国家法院提出控告,法院裁决巴本并不触犯宪法——“巴本政变”的成功,为纳粹党上台排除了一个重要障碍。

施莱歇尔内阁与纳粹党的壮大

世界经济大危机发生后,希特勒趁机响应党内“激进派”的要求,利用广大中下层民众的困境,发动了强大的宣传攻势。纳粹党针对群众要求改变现状的迫切心情,攻击民主政体和魏玛共和国政权,颂扬独裁制的优越性,许诺将向全民提供强有力的国家保护;利用民众痛恨凡尔赛条约和希望民族自强的心理,扩大民族复仇主义的宣传;不断叫嚣必须建立一个新帝国——以日耳曼人种为基础、确立领袖的绝对权力,成为“地球的主人”。遭到经济危机沉重打击的中下层民众纷纷加入纳粹党,到1933年纳粹党人数上升到100万。早在1931年夏天开始,希特勒与全国巨头们秘密会谈,争取他们的支持。6-7月,鲁尔重工业集团联络一些组织呈文总统,要求任命阿道夫·希特勒担任总理。10月,纳粹党联合反对派在结成“哈尔茨堡阵线”,加强了同资产阶级右派的联系。12月,希特勒通过鼓吹布尔什维主义的威胁,成功获得了西部工业巨头的支持。

巴本上台后,为了履行同纳粹党达成的口头协议,于1932年6月4日下令解散国会,定于7月31日举行新的国会选举。纳粹党在大选中获胜后,希特勒即要求担任总理,给纳粹党保留内政、农业、教育、司法、航空5个部长职位。保罗·冯·兴登堡认为纳粹党器张闹事,希特勒缺乏执政能力,因而要求希特勒担任副总理,同巴本组织联合政府,希特勒拒绝接受。9月12日,共产党党团向国会提出对巴本政府的不信任提案,要求取消一切“紧急法令”,纳粹党立即附议。11月6日,巴本被迫同意举行第二次国会选举,纳粹党在此次选举中失利。但巴本政府也未得到国会多数的支持。经施莱歇尔提议,巴本于1932年11月17日辞职。“纳粹工业集团”随后拟定了一封致兴登堡总统的请愿书,要求任命阿道夫·希特勒为总理,11月19日正式呈交兴登堡总统。

12月2日,保罗·冯·兴登堡任命施莱歇尔组阁。施莱歇尔以资本家“左派约翰·凯恩斯主义”集团为后盾,基本上留用巴本内阁阁员,组成总统制内阁。但是,施莱歇尔干预经济的措施引起“巴本派系“垄断资本集团的恐惧,认为其政策具有一种“布尔什维克的危险”。随后,支持巴本的资本家集团迅速向纳粹工业集团靠拢,同意让希特勒上台执政。

希特勒上台与共和消亡

巴本下台后,他为了报复,在1933年1月4日开始与阿道夫·希特勒商讨倒阁事宜,民族人民党主席胡根贝格也于1月中旬加入倒阁运动。.按计划新国会将于1月31日召开,但施莱歇尔预计自己得不到支持,便于8日辞职。1月下旬,国防军领导集团针对“保罗·冯·兴登堡集团”政变的消息传出后,兴登堡总统于是在30日任命希特勒出任总理。魏玛共和国迈向了法西斯主义独裁的道路。希特勒担任总理之初,纳粹党虽是国会第一大党,但仅占1/3的席位,须受到其他政党的制约,希特勒随即开始拉拢国防军和垄断资本家。1月31日,阿道夫·希特勒亲自到柏林各兵营,向士兵作关于“新德国”的演讲;2月3日,他在集团军和军区司令聚会演说,许诺恢复义务兵役制,扩大国防军;4日,希特勒以反对共产主义为名颁布《总统关于保护德国人民的法令》,广泛限制反对党的宣传活动。2月20日,希特勒向25名大资本家许诺取消议会制,解散工会,建立一个不搞“社会主义”,优先扩军的专制国家;27日,纳粹分子策划了“国会纵火案”。第二天,在希特勒的主导下,政府颁布《保护人民和国家》的紧急法令,从而废除了魏玛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抽掉了法治国家的基础。对外,阿道夫·希特勒直接取消了战争赔偿义务。魏玛共和国自承担赔偿负担以后所支付的现金和实物总额,据魏玛政府统计为531.55亿马克,据赔款委员会方面统计为199.93亿马克。

1933年3月23日,希特勒要求国会通过了《消除人民与国家痛苦法》,即《授权法》,从而使政府获得了立法权,魏玛共和国宪法被废除,国会名存实亡,至此魏玛共和国彻底消亡。3月31日,政府颁布《各邦与国家一体化法》,剥夺了共产党在各邦的议席,使纳粹党在各地都占据多数席位。7月14日,德国实行一党制,国会选举也改为全民按纳粹党提出的单作“认可性投票”。1934年1月30日,国会和参议院通过《国家重建法》,取消了各邦议会。联邦参议院随后解散,中央集权制最终确定。

国家标志

国旗

黑、红、金三色作为德国国旗颜色历史悠久。1818年一位名叫律作(1782-1834年)的学生组织德国大学生志愿军参加1813-1815年反抗拿破仑和争取民族解放的斗争,当时志愿军的制服为黑色,红领金色纽扣。1848年革命年代,黑、红、金三色旗帜到处飘扬,逐渐与追求共和国的政体目标联系起来。1848年11月,法兰克福国民议会通过决议,把三条横向的黑、红、金条纹作为商船旗,同时作为国旗。1867-1871年奥托·冯·俾斯麦统一了德国,新帝国采用黑、白、红三色旗帜。1919年7月3日,魏玛共和国议会决定用黑、红、金作为国家标志。

国徽

德国人认为雄鹰是一只圣洁的神鸟,会给自己的国家带来幸福、恩泽、力量。公元800年,法兰克国王查理将鹰作为罗马帝国改革的国家象征。13-15世纪双头鹰被作为皇权和帝国的标志。神圣罗马灭亡后,双头鹰被奥地利王朝所采用。后来单头鹰主要代表德国国王的尊严。1871年俾斯麦创建帝国时就不再把双头鹰作为国徽。1919年魏玛共和国总统艾伯特把金黄色底框上的一只红爪和红嘴的雄鹰图案确认为国徽。

国歌

德意志之歌》的歌词是19世纪德国诗人奥古斯特·海因利希·霍夫曼·冯·法勒斯雷本(1798-1874年)于1841年撰写诗,曲调采用“音乐之父”弗朗茨·海顿(1732-1809 年)所作的《皇帝四重奏》的旋律。1922年,魏玛共和国总统艾伯特正式宣布将《德意志之歌》作为国歌。

疆域

领土

由于魏玛共和国的前身德意志帝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败,魏玛共和国建立后,同协约国签署了《凡尔赛和约》:恢复1870年以前的德法边界,魏玛共和国将海外属地的一切权利均交予协约国及参战各国,领土共减少了八分之一。魏玛共和国时期的领土面积为约46.9万平方公里。

行政区划

人口

由于战争的人口损失和割地的影响,魏玛共和国的人口在1920年为6179.7万;此后逐步恢复,1925年为6241万,到1929年已达到6473.9万。1901-1910年间男性平均寿命为44.8岁,女性48.3岁;到1924-1926年间两性平均寿命已分别提高到50.8岁和58.8岁。

内政

政治体制

议会

魏玛共和国的立法机构由上议院(参议院)和下议院(国会)组成。国会由年满20岁的男女公民根据“巴登制度”的比例代表制原则直接选举产生。国会是最高立法机构,有权宣战和和,有权否决总统颁布的紧急法令,也可以采用由2/3成员中2/3赞成票通过决议的办法修改宪法。参议院由原联邦参议院改组而成,由各邦政府选派代表组成,每个邦至少有1名代表,大邦则每100万人增派1名代表。参议院有权批准或否决法律,如果国会与参议院意见不一致,国会有权以2/3多数票重新通过该项法律。

总统

总统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7年,可以连选连任。经国会2/3多数代表提请公民投票,总统可以被免职。总统有权任免军官并统帅军队,但他对军队发布的命令必须由总理或部长副署。如一项法令草案在国会和参议院表决结果不同时,总统可以下令举行公民表决。总统有权解散国会,但出于同一原因,仅得解散一次。当国家的公共安全和秩序受到严重扰乱或危害时,总统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使用武力、宣布宪法规定的某些个人权力无效。

内阁

国家政府即内阁,由总理与各部部长组成,由总统任免。总理,以及由总理推荐的联邦政府部长必须由总统任免。但是,他们必须取得国会的信任,当国会对其中之一明确表示不信任时,该官员必须立即辞职。

央地关系

魏玛宪法》对中央与地方关系进行颠覆性的调整,提出了“分权化的统一制国家”(dezentralisierte Einheitsstaat)的想法,即确保中央政府权力,同时肢解普鲁士王国,把全国分为16个省区(Gebiete),保证各地区之间的权力平衡;克服“议会专制"的观念占据主流,设置了一个议会制与总统制的双重权力。《魏玛共和国宪法》还设立了地区经济代表会和全国经济代表会的组织形式。

政党制度

政党政治的兴盛

魏玛共和国最早执政的政党是社会民主党、中央党、民主党,这三个政党组建了联合政府,他们的合作被称为“魏玛联盟”。后来,人民党、民族人民党、民主党等也在不同时期单独或联合其他政党组阁(详见“魏玛共和国历任政要”表格“执政党派”栏)。

民主化政治的衰落

1933年阿道夫·希特勒颁布《总统关于保护德国人民的法令》,开始限制反对党的宣传活动。接着,纳粹党通过策划了“国会纵火案”、颁布《各邦与国家一体化法》等手段打压其他党派,致使其他党派纷纷被取缔或解散。纳粹党最终在德国建立了一党专政。6月22日,内政部发布命令,以“反对国家及其合法政府的叛国罪”为名取缔社民党;27日,已更名为“德意志民族阵线”的德意志民族人民党解散,其议员进入纳粹党国会党团;28日,已更名为“德意志帝国国家党”的人民党宣布解散;7月4日,德意志人民党和巴伐利亚州人民党自行解散;5日,布吕宁被迫解散天主教中央党,该党议员被允许列席纳粹党国会党团会议。1934年8月,作为纳粹党领袖的希特勒兼任国家领袖(原总统)一职,纳粹党大区领袖全部兼任地方行政首脑,在高级和中级领导层内保证了以党代政。1937年1月25日,颁布《文职人员法》,从基层保证了纳粹党对行政机构的绝对控制。

法律制度

宪法

1918年11月14日,艾伯特任命自由主义者、国家法学教授普罗伊斯(Hugo Preuß,1860-1925)担任内务部国务秘书,负责宪法起草工作。普罗伊斯成立了一个宪法起草咨询委员会,于12月底完成第一稿《魏玛宪法》共181条,分3个部分,内容分别为:德国政体、制度、政府组成及其权限、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经济生活。宪法一方面确认了人民群众在德国十一月革命中争得的各种自由民主权利,以及以三权分立原则为基础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使德国从君主立宪制过渡到资产阶级民主制,具有相当的进步意义;另一方面,它又阻碍了社会主义革命在德国的发展。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德国为共和国”,正式宣告废除帝制。因此新国家一般被称为“德意志共和国”或“魏玛共和国”。

其他法律

1919年2月10日,国会通过的权力法案被称为《临时国家权力法》(Gesetz üiber die vorlǎufige Reichsgewalt)。根据该法,总统等职位前都加上了“Reich”一词。 1921年8月26日,原埃尔哈特海军旅的两名军官刺杀了埃茨贝格尔。总统随后于8月29日发布名为《保护共和国法令》(Republikschutz Verordnung)的紧急状态令,禁止煽动以暴力修改宪法或犯有类似违法行为的报纸出版,或以次为目的的结社和集会。

1922年6月24日,拉特瑙被刺引发了大规模的群众示威游和罢工运动。26日,艾伯特总统签发《保卫共和国令》(Verordnung zumSchutze der Republik),允许对公开反政府的暴力行动、煽动这类行动、侮辱国旗等人进行惩处;限制集会自由,授权各州政府禁止有可能发生骚动的集会;在最高法院设立特别的“保卫共和国国家法院”,专门审判反共和国的罪行。

1923年10月13日,国会通过了《授权法》(Ermāchtigungsgesetz),允许政府“在它所认为情况紧急的财政、经济与社会领域中采取必要措施,”甚至可以“偏离宪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15日,第二届斯特雷泽曼内阁颁布《货币法》(Währungsgesetz),宣布成立德国地产抵押银行(Deutsche Rentenbank),于11月15日开始发行地产抵押马克(Rentenmark)。

1933年2月28日,《保护人民和国家》的紧急法令颁布,废除了魏玛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抽掉了法治国家的基础。3月23日,阿道夫·希特勒要求国会通过了《消除人民与国家痛苦法》,即《授权法》,从而使政府获得了立法权,魏玛共和国宪法被废除。31日,政府颁布《各邦与国家一体化法》,剥夺了共产党在各邦的议席,使纳粹党在各地都占据多数席位。1934年1月30日,国会和参议院通过《国家重建法》,取消了各邦议会。

军事

凡尔赛条约的限制

凡尔赛和约》规定,魏玛共和国必须废除普遍义务兵役制,代之以志愿兵役制。到1920年3月底,陆军必须削减到7个步兵师和3个骑兵师以下,总兵力不得超过10万人;海军只允许拥有6艘轻型战斗舰、6艘轻型巡洋舰、12艘驱逐舰、12艘鱼雷快艇,兵力不得超过15万人;不许拥有空军和海军航空兵,不许拥有重炮、坦克潜艇、军用飞机等,不得在学校和体育组织中进行军事训练,不得向国外派出军事使团,不得在其他国家服役或接受军事训练。

共和国的军队建设

1920年代,魏玛共和国军方认为,完全听从协约国的要求将会使本国军队将沦为一支边境警察部队,共和国相当于完全不设防。国民政府同意了这一观点,从1922年开始,一直支持国防军的秘密武装政策。军方竭力规避《凡尔赛和约》的限制,暗中与苏联合作。两国签订《拉巴洛条约》后,军事合作进一步提升:魏玛共和国向苏联提供战争物资、在苏联建立工厂;苏联则帮助魏玛共和国部队训练军官,包括坦克、飞机、毒气实验等课程的秘密培训。1923年的危机以及与苏联合作的成功,更加坚定了魏玛政府的决心。魏玛国防军的长期战略的基础是:创建一支强有力的基干军队;准备一支预备役部队;为扩军制造足够的武器,准备好工业方面的战时动员;协助训练和装备苏联军队。

1924年,政府开始制定长期计划,旨在创建一支能打现代战争的国防军;军方相应地制定扩军计划:将国防军的7个步兵师扩编到21个师,其中14个师配备1个重型火炮团、1个高射炮营、1个坦克营;在国防军3个骑兵师的基础上新组建17个师的野战军;边境防御部队为7个轻型装备的扩编步兵师和4个支援的轻装边防师;国内成立补充军,共有63个步兵营和21个炮兵营,相当于7个师,有最低限度的装备,给野战军训练补充兵员。军方还对一些兵种和单位实行摩托化升级——高射炮、司令部、大部分炮兵和工兵、通信兵都实现了摩托;步兵野战部队也配备了5个卡车团。1924年后,魏玛共和国政治和经济逐步稳定,国防军也成为纪律严明、组织得当、训练有素的军队。魏玛共和国虽然在表面上遵守《凡尔赛和约》对其军队规模10万人的限制,但却将国防军打造成为一支“队长军”,能够迅速扩充发展成为一支军力何人数都更强大的部队。

外交

综述

1918年10月3日,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的“十四点计划”,成为魏玛共和国外交政策的新基点。第一届维尔特内阁期间(1921年5月10日-10月22日),魏玛共和国与法国签订了《威斯巴登协议》(Wiesbadener Abkommen),同意由民间团体负责向法国战争受害者提供赔偿,并如约在1921年8月31日前支付了10亿金马克;同时审判了部分战犯,说服巴伐利亚州卡尔(Gustav Ritter von Kahr)政府解除了志愿军团的武装,颁布安全紧急条令,禁止极右的活动。

1921年5月,维尔特担任总理后,与外交部长拉特瑙推行现实主义的对外政策。1921年10月22日,第一届维尔特内阁的下台,标志着“履约政策”出现拐点。1922年1月6日,在戛纳会议上,英国促使法国同意起草一个保证条约草案,英国保证法国的东部边界,以换取法国在魏玛共和国赔偿问题上的让步。会议还决定召开欧洲经济会议,邀请魏玛共和国和苏联两国参加。1月13日,赔款委员会批准了魏玛共和国政府延期支付即将到期的两笔赔款。然而,法国新任总理普恩加莱(Raymond Poincaré,1860-1934)在1月29日要求英国修改保证条约,被英国拒绝,法国对魏玛共和国恢复强硬立场。

1922年4月16日,拉特瑙同苏俄代表格奥尔基·契切林(Georgi Tschitscherin)签订《拉巴洛条约》,标志着魏玛共和国“履约政策”的转向——主动地利用东西方之间的矛盾,追求自己的外交目标。1923年8月到1929年10月,斯特雷泽曼一直担任魏玛共和国外交部长,这一时期魏玛的外交被称为“斯特雷泽受外交”,其宗旨是:利用苏联同美、英、法等国矛盾,搞东西方平衡外交,摆脱外交孤立,恢复大国地位。

1923年9月28日,斯特雷泽曼呼吁美国主动介入魏玛共和国赔偿问题;10月5日,英国前首相大卫·乔治也呼吁美国重新关注欧洲问题。9日,美国总统约翰·柯立芝(John Calvin Coolidge,Jr.)做出回应;15日,美国正式同意参加赔偿委员会的专家委员会。这标志着法国主导战后赔款问题的时代已经结束。1924年4月底,马克斯内阁决定与协约国合作,希望通过《道威斯计划》来解决赔款问题。8月,马克斯率表团参加讨论赔偿问题的伦敦会议。这次会议在法国撤军问题上达成协定。斯特雷泽曼和马克斯也在当月联合发表声明,要求协约国废除和约罪责条款,否则就不能出现“各国人民之间真正的谅解与和解”。1925年1-2月,魏玛共和国与莱茵地区有利害关系的国家缔结《莱茵保安公约》,希望借此为战胜国提前撤兵莱茵区创造条件,以及本国与波兰发生冲突时阻止法国袭击自己。

20年代中后期国际格局的演变和魏玛共和国政府的外交努力,成功调整了与东西方各国的关系,恢复了国家尊严,跻身于英法等国平起平坐的大国行列。1926年6月10日,国会通过了与苏联签订的《柏林条约》(Vertrag von Berlin);9月10日,魏玛共和国加入国际联盟,并成为常任理事国;9月17日,斯特雷泽曼和阿里斯蒂德·白里安(Aristide Briand,1862-1932)在图瓦里(Thoiry)小镇会晤,标志着魏玛共和国与法国和解达到新的阶段。在30年代前后经济危机的冲击下,魏玛共和国的资产阶级对内政外交的基本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垄断资产阶级希望对外能摆脱凡尔赛体系的束缚,进而夺取势力范围;对内能控制深怀不满情绪的中下层民众,稳定社会秩序。

与法国

巴黎和会期间,法国坚持对魏玛共和国采取严厉制裁和排斥的方针。1923年1月11日,法国以魏玛未能如期缴付赔偿为借口,和比利时分别照会魏玛共和国,决定派遣一个技术专家委员会进入鲁尔区,监督魏玛履行赔偿义务;并共同出兵8700人占领鲁尔地区,引发“鲁尔危机”。一年之内,占领军增至10万多人。《道威斯计划》制定后,规定法比两国在一年之内自鲁尔撤出占领军,作为魏玛共和国接受“赔款计划”的条件;对魏玛共和国的制裁必须得到赔偿委员会一致同意,从而剥夺了法国的制裁权。《杨格计划》出台后,法国在英国的压力下,被迫同意于1930年6月底以前撤出全部军队。在第二次海牙和平会议上,法国要求保留对魏玛共和国实施制裁的权利,遭到魏玛的断然拒绝。

与英国

《道威斯计划》制定后,魏玛共和国政府希望同法国缔结保障两国边界现状的“莱茵保安公约”,以恢复本国的大国地位。1925年1-2月,魏玛政府根据英国的具体建议,向欧洲大国递交备忘录,提出与莱茵地区有利害关系的国家缔结《莱茵公约》,得到相关国家的赞同。《莱茵公约》明确规定,所有同莱茵地区有利害关系的国家共同保证维护莱茵地区的领土现状,保证用和平手段解决彼此间的争端。这些内容由英国提供担保。

与美国

《道威斯计划》规定,为了稳定魏玛共和国的通货,实现预算平衡,由美英两国向其贷款。第一批贷款称为“道威斯贷款”或“赔款贷款”,数额为8亿马克。其中美国提供55%,英国提供45%。这批贷款用于满足双重目的:保证新银行的黄金储备;为实现1924-1925年计划所需支出的国内付款。1930年3月12日,由美国牵头拟定的《杨格计划》获得批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魏玛的赔款。1931年6月20日,美国总统胡佛在魏玛政府请求下发表“缓债宣言”,建议延期1年支付各国间的赔款和债务。

与苏俄/苏联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苏俄和魏玛共和国一样,都在凡尔赛一华盛顿体系中处于受排斥被欺侮的地位,都希望打破这个体系,重建国际新秩序。在泽克特的推动下,两国军方于1919年秋开始接触,1920年起开始军事合作。1921年5月,两国政府签订了临时通商协定,表明魏玛政府实际上已承认苏俄,并为两国继续谈判打开了通道。1922年4月,两国签订了《拉巴洛条约》,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和相互最惠国地位,互相放弃赔偿要求。两国还进一步深化军事合作,魏玛向苏俄提供军备工业的技术援助,苏俄则负责为魏玛制造武器,提供坦克、军用飞机和化学武器的试验场。

1925年6月,两国贸易谈判恢复。斯特雷泽曼强调,达成协定将“为魏玛共和国在即将来临的谈判中(指洛迦诺会议)创造了一个重要及有利的地位”。9月,两国达成贸易协定。10月,两国签订经济条约,解决了一系列重大的经济与法律问题,包括关于居住和一般法律保护协定、经济协定、铁路协定、税务协定、通商航海协定、商事仲裁法庭协定和保护工业财产协定等。同时,两国还签订了居住权协定、领事专约、关于民事案件司法协助协定。魏玛共和国后来还向苏联提供了1.06 亿和3亿马克的两笔贷款。

1926年4月24日,斯特雷泽曼与克列斯丁斯基(Nikolai Krestinsky,1883-1938)在柏林签订为期5年的《苏德友好中立条约》,两国间的政治条约正式缔结。该条约与菜茵公约一起,使魏玛共和国在东西两方都排除了“风险”,并为其修正东部边界保留了可能性,故其又有魏玛共和国的“再保险条约”之称。该条约与《洛迦诺公约》一起,成功建立了魏玛共和国在东西方之间的平衡地位和桥梁作用。

经济

政府的宏观干预

1919年3月4日,谢德曼政府发布一项宣言,宣称“社会化已经到来”,“旨在建立公共经济以代替过去那种毫无约束的私人经济”,也就是对私人企业的生产和产品销售加以一定程度的国家监督和干预。《魏玛宪法》把全国划分成若干经济大区,区内各类经济企业联合成自治机构(即公共公司),由企业主和工人代表共同决定生产、价格和分配等问题;在联邦一级组建全国经济委员会(1920年5月4日通过任命的方式组成),该机构拥有建议起草经济法律的权力,但没有决定权。在实践过程中,宪法所规定的“劳资共决”原则并没有得到实现。鲍尔内阁执政期间,共和国完成了一系列重要立法:1919年6月26日颁布法令维持农产品价格以保护农业生产者;7月10日允诺维持国家债券价值以保护国内投资者;7月14日提高军官养老金以保护参战者的生活水平;7月21日扩大残疾者保险范围以保障残疾军人的利益;12月13日颁布《国家所得税法》(Reichseinkommensteuergesetz),让中央政府获得征收财产税和所得税的权力。

社会民主党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干预经济生活,对私人经济加以一定程度的监督和干预。参与住宅及公用事业的建设:20年代魏玛共和国政府直接参与了住宅建设,还建造了很多学校、医院、体育场、剧院和图书馆等公共建筑,扩大并改善了电力、煤气、自来水和城市交通等公共事业;扩大国有企业的数量:全部国有企业都以私人企业的方法经营,并与私人资本集团竞争。到2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的资产高达数百亿马克。国家拥有几乎全部铁路、77%的发电能力、70%的炼铝业产能、41%的制盐业产能、35%的炼铅产能。

劳动和保险政策

1923年10月,斯特雷泽曼内阁颁布新《调解令》(Verordnung iiber das Schichtungswesen),确立了强制调解模式,在全国设立具有地区效力的调解机构(委员会)。12月10日和29日,劳动部连续颁布两份《执行条例》,强化了调解机构主席的权力。1926年12月23日通过《劳动诉讼法》(Arbeitsgerichtsgesetz)。1927年,中央、州和地方三级的劳资争议法庭陆续建立,“全国最高劳资争议法庭”是该系统的最高机构。1928年3月1日,《劳动合同法》问世,进一步肯定了国家强制调解的权力。1924-1932年间共实施了7.7万多件仲裁程序,其中有约束力的将近4000 件。到1929年底,据自由工会统计,70.8%的五金工人、96.2%的矿工的工资合同是由强制性调解达成的。

1924年2月13日,政府颁布了《关于救济义务的国家条例》(简称《国家条例》、修改的《国家青年福利法》、失业救济改革法令等。《国家条例》加强了所有现存的针对退伍军人、战争幸存者、社会退养者、普通退养者、孕产妇、贫困儿童、严重残疾者的福利;加强了对州和地方机构在劳工部制定的全国性指导方针范围内救助的授权。1924年9月,仍然有450万人接受不同形式的公共救助,包括约76.8万残疾退伍军人、42万战争遗孀、5.4万孤儿、140万残疾和养老金领受者、5.4万寡抚恤金领受者、19万战争中死亡士兵的父母等。12月4日,劳工部颁布《国家原则》,明确了政府救助和救济的范围和底限。《国家条例》和《国家原则》是自1842年普鲁士济贫法以来济贫体制最为深远的改革。《国家原则》被视为魏玛共和国福利制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社会保险体系也得到进一步完善。1924年5月28日国家颁布修改后的《雇员法》,将新的职业群体如乐师、助产士、保姆等纳人保险范围。1924年《国家保险法》修订后颁行。传统疾病、工伤、残疾-养老三大保险制度根据民主原则得到拓展。1925年,《疾病保险条例修正》允诺给予患病者资金和事务上的双重照顾。到共和国末期,大约60%的人口按法定疾病基金获得了保险,疾病保险事实上成为“全民保险”。工伤保险的覆盖面也得以扩展,与生产直接相关的销售和管理部门人员、新职业群体、公益领域的高危人群均被纳人工伤保险。到1929年,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的职业病种增加到21种,社会保险津贴也明显扩大。1929年国家和地方为三个新设立的保险部门共支出50亿马克,整个社会保险的支出达到93亿马克,是1913年的5倍,相当于国民收人的13% 。政府还建立了失业保险体制。1924年后,政府改造了传统的失业救济体制,规定申领失业救济金者必须接受职业介绍机构的再就业安排,职业介绍机构的费用主要由政府承担。1927年7月16日,修改后的失业保险草案——《职业介绍与失业保险法》获得国会批准。在此基础上,政府逐步建立起针对失业者的包括失业保险金、危机救济金、失业救济金等三种救济途径的立体式的救济网络。失业保险体制的建立开辟了劳工政策的新领域,被后世誉为共和国“所做出的最为杰出的贡献”。

货币改革

1923年8月15日,斯特雷泽曼在国会演说中说,“稳定国家财政,过渡到一种稳定的货币”是紧迫任务。 恢复货币价值,必须首先恢复民众对于该货币的信任。但在第一届内阁时,世界上流行金本位制,而魏玛共和国的黄金稀缺,无法支撑新货币。经济学家黑尔费里希曾提出“黑麦马克”(Roggenmark)的想法,即让新货币与黑麦的价格挂钩,1马克相当于1磅黑麦的价格。黑麦是魏玛共和国的主要农产品,容易获得民众的信任。他同时建议成立一个地产抵押银行(Rentenbank),用国内全部工农业地产充当付息的地产债,发行生息的地产抵押银行债券,由上述地产债做担保。但是,该建议遭到财政部长希法亭(Rudolf Hilferding)的抵制。第二届斯特雷泽曼内阁成立后,国会于1923年10月13日通过了《授权法》(Ermāchtigungsgesetz),允许政府“在它所认为情况紧急的财政、经济与社会领域中采取必要措施”甚至可以“偏离宪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这使得货币改革的速度得以加快。15日,政府颁布《货币法》(Währungsgesetz),成立国家地产抵押银行(Deutsche Rentenbank),发行地产抵押马克(Rentenmark)。用黄金取代了黑尔费里希方案里的黑麦作为计值标准。全国土地、商业、工业和银行总额被确定为32亿地产抵押马克,地产抵押银行发行24亿地产抵押马克,其中一半提供给政府,另一半由银行贷款给企业。地产抵押马克作为临时性货币于11月15日开始发行。经济学家亚尔马·沙赫特(Hjalmar Schacht)于12月22日接任国家银行总裁后,马克兑美元跌至4.2万亿:1后开始回稳,恶性通胀得到了控制。1923年11月30日组成的马克斯政府把平衡预算和稳定币制作为首要任务,12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沙赫特推行货币改革,成功挫败了囤积外汇储备的企图,还争取到英国银行家的贷款,克服了过渡期的困难。到1924年年初,国家收入占开支的比例已提高到85%-90%,引进了新的金马克,实现了货币稳定。

财税改革

在1923年11月30日马克斯内阁开始执政后,财长路德(Hans Luther,1879-1962)还推行了严厉的紧缩措施,解雇了大约30万公职人员并大幅降薪,削减社会福利开支,中止大部分国家建设项目。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小资产阶级群众的利益。内阁还大力清税和解决债务纠纷。到1924年年初,国家收入占开支的比例已提高到85%-90%。国家预算几乎实现了平衡。魏玛共和国引进新的金马克,实现了货币稳定,经济开始出现生机和繁荣。1924年《道威斯计划》通过后,马克币值的稳定、资本市场利率较高对外资产生了较强的吸引力。1924-1930年间,魏玛共和国工业得到的投资为630亿马克,其中300亿以上来自国外,主要是美国的贷款。外国资本主要用于进口机器设备,有效解决了魏玛共和国流动资本缺乏的问题。

1924-1926年路德政府执政期间,实行了税收改革。由于经济开始恢复,税收收入超过了预算,魏玛政府一方面降低所得税,对多子女家庭实行税收优待,征收社团税时照顾小公司,对较大数量的遗产实行更高的累进税;另一方面为了促进国内资本的形成,又在财产税中降低累进税,降低资本流通税,购进地产税和汇兑税以有利于商业往来。外贸政策方面,在凡尔赛条约给予战胜国5年关税优待期满之后,政府对工农业产品都实行保护关税制。1925-1926年,魏玛共和国稳定危机得以消除。

金色的二十年代

《道威斯计划》通过后,魏玛共和国国内掀起了学习外国先进科学技术的热潮,大批企业家和工程师纷纷到美国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经验;产业界开展了广泛的生产合理化运动,工业固定设备普遍更新,生产的“福特制”“标准化”盛极一时,出现了“工业合理化”的时代。工业的合理化浪潮扩大了对建材、机器、工具、钢铁的需求,推动了消费扩张。1926-1928年迎来了“合理化繁荣”的年代。1920年代中期,魏玛共和国工业出现了广泛的集中和联合浪潮,卡特尔数目在1925年达到2500个,1930年则为3000个。四大合并新闻充盈报刊标题:1925年法本托拉斯的组建、1926年联合钢铁公司的建立、1926年戴姆勒与本茨的合并、1929年德意志银行与贴现银行的合并等。到1927年,魏玛共和国工业已接近战前水平,重工业的恢复发展快于轻工业。农业的比重日益下降,工业的比重日益上升。政府为了资助农业,曾设立被称为“东援”的特别基金,但没有得到合理使用。从1919年至1932年间,通过国家援助和私人移民公司,解散了约1/6无力偿清债务的大庄园,相应地建立了57000多个移民农场。同时通过发放低息贷款,鼓励农户采用机器,实现农业机械化。为了解决国内粮食及工业原料不足的困难,政府降低进口税率,从国际市场上输入粮食和原料,影响了外贸收支平衡。特别是1925年以后,国际市场农产品价格普遍下跌严重地冲击高成本的魏玛共和国农产品。

国内外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共和国经济迅速走向复兴,出现了“整个世界经济史中最壮观的一次经济复兴”——“金色的二十年代”。

经济危机前夕

20年代魏玛共和国经济繁荣的重要原因是外国贷款的流入,本国银行业的基础非常脆弱,自有资本与存款的比例只有1:15甚至1:20,银行很容易倒闭。在经济恢复和发展过程中,魏玛共和国的生产和资本进一步集中,托拉斯化急速发展。从1926年到1929年,拥有50万马克资本以上的大企业在全国企业资本总额中的比重由37.6%增至41.4%。道威斯计划实施后,垄断资本获得巨大发展,一部分中小企业被吞并、破产。失业率在20年代后期也一直保持在2.4%左右。衰退部门的小资产者的地位急剧恶化,渴望国家加强对经济生活的干预,维护他们的地位。农民面临外国廉价农产品的冲击,负债越来越重,不得不把牲畜、农具、甚至庄园充当抵押品。工人的地位也有所下降,失业者的人数还是相当多,1925年底猛增到200万,以后一直保持在50万左右。1/4的工人的周工作时数高达54小时。

1930年7月16日,布吕宁政府颁布紧急法令,向垄断组织提供贷款和补助金。1931年7月,魏玛共和国发生挤兑风潮引发了全国的货币信用危机,整个金融系统濒于总崩溃的边缘。政府匆忙宣布为期2天的“银行休假日”,并向银行发放10亿马克的贷款,收购全国私人银行70%的股份;还通过国家订货、强制卡特尔化等措施扶助垄断组织。政府还数次颁布减薪、紧缩、增税的紧急法令,残废救济金、年老退休者救济金、孤寡救济金、失业者补助金等社会福利开支被削减,民众税负被增加,政府1/3的职员被裁减。这些措施进一步深化了危机,激化了国内矛盾。

教育

魏玛共和国初期教育改革面临三个主要问题:实现教育公平;建立统一学校建制,重新制定培养师资规划;处理教会、国家、学校三者之间的关系。最后一个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魏玛宪法》第146条规定:必须建立为全体人民而设的共同学校系统,作为中间学校和中等学校的基础;各校招收学生,应根据其能力和志向而定,不得因其父母的经济和社会地位或宗教信仰的派别而有所歧视。虽然宪法第144条规定教育的权力归属于各州,但宪法第10条授权联邦政府确定整个共和国教育的基本原则。1920年6月,全国教育会议(又称“第一次德国教育工作者议会”)召开,讨论了学校体制组织、教学方法、师资培训、学校与教会的关系等重大问题。会议建议在学校体制组织上,各州根据自己的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实验;提出应设立专门师资训练机构,教师应具有与国家公务员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主张学校与教会分离等。根据国家与教会分离的原则,共和国第一次取消了教会对公共教育进行干预的权利,禁止教士管理学校。

在初等教育方面,根据《魏玛宪法》和1920年4月通过的《关于基础学校和撤销预备学校的法令》(Gesetz betreffend die Grundschulen undAu.fhebung der Vorschulen)即《基础学校法》,废除了帝国时期所有附属于中学的贵族化预备学校,建立共同的4年制基础学校(Grundschule),作为国民教育制度的基础。基础学校的建立为广大来自社会底层的学生提供了接受更高一级教育的机会。1910年所有10岁学生中只有8.9%升入中学,1928年上升到17.6%;大学生人数也由1913年的7.5万人上升到1928年的近11.2万人。在中等教育方面,依然保留帝国时期建立的普通中学(Mittelschule)、文科中学(高级中学,Gymnasium)、文实中学(Realgymnasium)和实科中学(Oberrealschule)。从1922年起,开始创设9年制的德意志中学(Deutsche Oberschule,高级中学)。它与其他三类9年制中学一道被称为完全中学。中学的课程以德语、历史、宗教(“青年运动科目”)和艺术作为教育的主课。

在职业教育方面,《魏玛宪法》明确规定实行8年义务教育之后还须接受义务职业教育,直到年满18岁。1920年6月,全国学校委员会(Reichsschulausschuss)将补习学校和进修学校统一改名为“职业学校”(Berufsschule),取消学费,增设现代史、公民学、家庭卫生学、烹、缝纫等课程。1925年柏林市制定了“柏林职业学校的市条令”,开办职业学校43所,学生人数达5.3万。

在师范教育方面,政府十分重视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关闭了建立在八年国民学校之上的教师讲习班和预备班。从1924年起,初等学校教师由师范学院培养。中等学校教师由四年制大学培养。担任中等学校教师须经学业考试合格才能获得见习教师资格,在见习与试教两年后,经专业考试合格担任助理教师,日后再经过正式任命才最终成为任期终身的中学教师。1931年仅普鲁士王国就开办师范学院15所。

魏玛共和国时期正处于欧洲新教育运动发展的兴盛时期。许多教育家在教学方法、课程设置等方面提出了改革主张,形成了“改革教育学”运动。这一运动强调劳动教育、艺术教育,主张“从儿童出发”,反对学校强制性的教育手段。政府大力推进教育民主化,扩大受教育的机会,对各级学校进行改革,使学校教育获得较快发展。据统计,1927年在全国6400万人口中,6岁以上不识字者仅占0.03%。20年代大学生基本上保持在12万左右,1930年夏已达 13.2万人,其中女大学生为1.94万人。1929-1930年大学生人数占总人口的 2.0%。

宗教

魏玛共和国实行政教分离的宗教政策。工业化以后,魏玛国内的教徒人数开始减少。20世纪30年代初,魏玛共和国大约有4000万新教徒和2000万天主教徒,主要分布在乡村;另外还有部分信奉犹太教的犹太人,主要分布在普鲁士王国巴伐利亚州、巴登、萨克森公国地区的城市里。以上三大教派聚集了魏玛共和国绝大部分的教众。此外,还有摩拉维亚地区兄弟教、孟诺教、浸礼会、见证到雅威者,以及欧洲正在形成的佛教等小教派的教徒。根据《魏玛宪法》,所有教派只要不违反民法和刑法等公法,国家都保障其独立性,保护其原则、机构、建筑不受伤害。

科技

魏玛共和国时期,科学技术得到迅速发展,科学家在科学理论上卓有建树,魏玛共和国时期成为“新物理学”的发源地。1918-1933年魏玛共和国科学家共获得14项诺贝尔奖,共和国成了世界科学研究的“第三大中心”。在航空与机械技术、无线电实用技术、化学技术等方面成就卓著。科技的进步和创新成为魏玛共和国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

20世纪20年代中期以后,魏玛共和国政府对科学研究的资助大幅度增加,科学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物理学方面的成就最为突出。继马克斯·普朗克发现光电发射-量子光子的规律,从而确立了量子力学理论后,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又创立了相对论。世界各地的物理学家和数学家也纷纷汇聚到德意志。20年代中期,爱因斯坦开始致力于场论研究;青年物理学家则纷纷开拓新的领域,如布罗格利研究物质波;施勒丁格尔致力于波动力学,并于1933年获得诺贝尔奖;海森贝格探索不确定性原理,于1932年获诺贝尔奖;博尔致力于互补性原理。有机化学方面的成果也不容忽视。内恩斯特进行了物理化学方面的开创性研究工作,埃尔利希发明了现代化学疗法。雅默斯、弗兰克、维兰德、温道斯先后在1926、1927、1928年获得诺贝尔奖,他们的重大发现对药理学和合成材料生产很有实用价值。在心理学方面,魏玛共和国国内兴起了“形态心理学”(即“格式塔心理学”),其基本原理是“一个整体大于其各个部分的总和”,追求一个“完美的格式塔”(完形)或模式结构是大自然的一个基本规律,只要找到现存环境下可以达到的最简、单最有规律、最对称的结构,就是很大功劳。该学派的著名心理学家马克斯·韦特海默曾对意象的心理活动等进行过有趣的试验,屈勒在大西洋加纳利群岛和非洲研究过黑猩猩的行为方式,科夫卡从自己和韦特海默的研究中得出结论,正好与当时“测验心理学”中占主导地位的原子论倾向相反。在形态心理学崛起的同时,心理分析法在魏玛共和国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到20年代,柏林已取代维也纳布达佩斯成为这个新学派的中心。

文化

在魏玛共和国时期,德国的文化事业呈现欣欣向荣的局面。在这一期间,柏林第一次能以欧洲文化首都的地位同巴黎和伦敦并肩媲美,各种思潮和艺术流派在国内涌现。

文学

魏玛共和国时期的文学成就,以盖哈特·霍普特曼托马斯·曼两大文豪为代表。霍普特曼是自然主义作家,他不仅创作了许多艺术性很高的童话、喜剧、悲剧、心理描写小说,还创作了哲理史诗。托马斯·曼于1924年出版了长篇小说《魔山》,达到了其艺术成就的顶峰,1929年为此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此外,托马斯·曼为德意志文学和世界文学增添了新体裁的作品——富有诗意和哲学味道的长短篇小说,在这些作品中,抽象的科学问题、社会问题、伦理问题、美学问题已经不仅是小说中人物思考和谈论的主题,而且成了主人公命运和性格发展的动力。埃利希·玛利亚·雷马克在1929年出版的《西线无战事》一书,是反战文学中最重要的一部,也是20年代的最畅销书之一。该书通过描述战壕生活和无谓、痛苦地死亡的真实可怕情景,有力地批判了相互残杀的战争,曾被译成数十种语言。

戏剧

魏玛共和国时期的戏剧处于黄金时期,以乔治·凯泽和施特恩海姆两位戏剧家最为著名。慕尼黑独立社会民主党主席恩斯特·托勒尔在服刑期间写下几部有名的戏剧,如《转变》《机器破坏者》《战争残废》等,强烈地控诉了战争及战后社会中种种丑陋现象,被一部分人称作“20年代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贝尔托·布莱希特在20世纪20年代后期逐渐摆脱了表现主义的影响,创立了“叙事戏剧”的理论,并认为这种戏剧是反映现实和表达革命思想的完美形式。他最有影响的剧作是《三个铜子的歌剧》。

歌剧

20世纪20年代,魏玛共和国已成为轻歌剧的中心。鲍尔·林克谱写和指挥的轻音乐曲,曲调优美、悦耳、活泼,许多作品很快成为流行曲。爵士乐从外国传入后,深受魏玛共和国民众的欢迎。风行于柏林酒吧的诙谐的小调,内容多半反映日常生活,政治性很弱。此外,魏玛共和国初期的画坛出现了神秘主义倾向,这种倾向反映了当时人们的沉重与绝望心情。20年代中期出现的与现代派相对立的新现实派,曲折地反映了人们希望破灭后,顺从天命的心情。

电影

魏玛共和国时期,无声电影正处于从观看画面到形成艺术的发展阶段,但已经取得了一些在世界电影史上留下痕迹的成就。这些年里,获得世界声誉的著名导演有卢比奇、朗格、耶斯纳尔等,他们的作品成功感人、饶有风趣,在论和实践方面都对艺术电影的发展作出了贡献。1918年后电影成为魏玛共和国有影响的大众媒体,电影院已有2300家左右,座位80万个;1930年电影院更是超过5000家,座位达到200万个;每个成年人平均每年到电影院约9次。在20年代和30年代初,魏玛共和国生产的电影超过欧洲其他国家的总和。

社会

建筑

魏玛共和国时期的现代实用建筑也走在世界前列:从20世纪初开始出现了简单化、实用化的趋势,一改过去追求装饰繁豪华的建筑传统。1919年,瓦尔特·格罗皮乌斯(Walter Gropius,1883-1969)接任美术学校校长,将之同魏玛共和国美术学院合并,组建国立包豪斯学校(通称“包豪斯”)。包豪斯提倡客观对待现实世界,在创作中强调以认识活动为主,批判复古主义;认为现代建筑应该包罗万象,把各种不同的技艺吸收进来,成为一门综合性艺术;强调建筑师、艺术家、画家必须面向工艺。包豪斯的学术观点和教育观点随之传播至世界各国大学。共和国时期著名建筑学家还有布鲁诺·陶特(Bruno Taut)、马科斯·陶特(Max Taut)、摩西·门德尔松(Erich Mendelsohn)、迈尔(Ernst May)、夏龙(Hans Scharoun)、奥托·瓦格纳(Martin Wagner)等。

服饰

魏玛共和国时期,大众文化的繁荣也影响到人们的时尚、风俗习惯、审美观等。女性戴上装饰繁缛的花帽参加化妆舞会,紧身胸衣渐渐消失,裙子愈来愈短。妇女时兴穿着短下摆的衣服、女子梳带流苏刘海的发型。20年代时髦女子(Flapper Style)的形象颇为流行。

饮食

魏玛共和国时期的饮食方式继承了一个多世纪以前的习惯,又被工业文明一统化。北方人只要有可能,就会继续以猪肉、冷牛肉、奶酪和醋渍小黄瓜为主食;普鲁士人则保留了对鹅杂碎和肉糜排的爱好;巴伐利亚州人仍然喜欢腌制酸菜猪肉系列菜、牛蹄子、维也纳肉片;施瓦本人继续保留了面食。过去的烹饪习俗在餐馆和家庭里都继续延续,主要食材仍然是阳芋红凤菜或白菜、面团丸子、黑面包片、各种火腿。自19世纪末以来,大部分城市里都有大商场、餐厅、啤酒酒吧的连锁店。人们可以站着一扎一扎地喝啤酒,就着一盘腌酸菜猪肉或火腿下酒。这类餐厅是普通民众最常去的地方。

休闲娱乐

魏玛共和国时期,大众文化出现了繁荣。在深受恶性通胀打击的中产阶级、市民阶层、城市职员中,逐渐形成一种“职员文化”。20世纪新崛起的大众媒体,如电影、照相、收音机、留声机等,改变了文化传播载体和形式,催生了跨越文化,经济领域”文化工业“的勃兴。20世纪20年代,美国大众文化风靡全球,对魏玛大众文化发展产生了不容小觑的影响。魏玛共和国大众文化的中心是柏林。1929年柏林拥有430万人口,位居伦敦和纽约之后,是世界第三大城市;还拥有数量最多的报纸、巨大的出版机构、剧院、音乐厅、政治“卡巴菜”;还有世界上最快的地铁和最稠密繁忙的电话线。各式各样的舞蹈风靡一时,如查尔斯顿舞;“轻快艺术”、卡巴菜、滑稽剧、电影、流行音乐等方面超过巴黎;每天看电影的人数达200万,1928年就卖出3.53亿张电影票;“阳台”“阶梯”等大歌剧院场场座无虚席。凡是新的东西都能在柏林找到生产之地,20年代因此也被称作“柏林的10年”。

历任政要

相关研究

参考资料

长刀之夜:从魏玛共和国到第三帝国.豆瓣.2024-02-05

魏玛共和国的兴亡.豆瓣.2024-02-05

魏玛共和国时期的德国.豆瓣.2024-03-01

魏玛共和国史.豆瓣.202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