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战争
中法战争又作清法战争(法文:Guerrefranco-chinoise),是1883年12月至1885年4月(光绪九年十一月至十一年二月),由于法国侵略中国和越南而引起的一次战争。
清朝时期,越南是中国的藩属国,19世纪中叶,法国意图以越南为基地,进一步侵略中国,称霸远东。至1883年法军进攻越南顺化,强迫越南订立法安《顺化条约》,越南沦为其殖民地。1883年10月,中法谈判破裂。12月,法国远征军总司令孤拔率军向驻扎在越南山西的黑旗军和清军发动进攻,中法战争正式爆发。战争初期,法军在战事中多处于上风,占领了越南北部红河三角洲。次年5月11日,中法两国政府签订了《中法会议简明条款》。随后,法国后单方面宣布条约立即执行,并要求清军撤军,遭清政府拒绝。1884年8月,法国远东舰队副司令利士比率舰队进军基隆市,被清军击退,中法关系破裂。法军随即集结优势兵力进攻马江,清军北洋水师受挫。同年8月26日,清政府被迫向法国正式宣战。10月,法军再次进攻基隆,被清军击退。法军战败后,调集其远东舰队进犯台湾海峡,遭到清军各部协同抗击,孤拔受伤身亡。同时,法军又在中越边界地区增调军队,发动进攻。1885年2月,法军司令尼格里率法军攻下中越边境重镇——镇南关,清政府启用老将冯子材率军增援。冯子材统率清军各部协同作战,奋勇抵抗,在镇南关大捷中重挫法军,取得战事大捷,战争局面开始扭转。中法战争爆发后,清政府统治者害怕战争拖延下去会激起内变,希望寻机与法国议和。1885年于4月4日,中法签订了《中法停战条件》。6月9日,《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又称《李巴条约》)在天津市签订,中法战争结束。
1885年11月28日,《中法会订越南条约》条约在北京交换批准。该条约的签订,使中国放弃了对越南的宗主权,越南沦为法国殖民地;中国开放西南部边境后,法国侵略势力以中南半岛为基地,进入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湛江市,为法国进一步侵略中国,进而争霸远东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在法国,由于法国侵略者军事入侵中越受挫,特别是镇南关战役成为其发动侵略战争以来重大惨败,遭到法国人民和反对党的抨击,茹费理内阁在各界谴责声音中倒台。
中法战争对中国早期现代化的演变产生了积极影响,推动了海军早期现代化的进程和台湾早期现代化发展;同时,中法战争也促进了中国维新思想的进一步发展,维新人士积极主张向西方学习,发展近代工业,并要求建立“君民共主”政制;中法战争还导致了晚清政局发生重要变化,光绪十年(1884年)的“甲申朝局之变”使清流人士遭受打击,其后果即是朝政的日益腐败,中国的边疆危机依然存在;自强新政在近代军事和近代工业方面虽有所扩展,但在制度性改革方面则少有进步,为此后中国在甲午战争中失败埋下了伏笔。学者王远志在《30年来中法战争研究述评》一文中评价认为,“中法战争相对于中国近代史上其它几次战争而言,胜利的战例还是比较多的,有其成功的经验。”
战争背景
中越关系
中原地区和越南山水相连,有着悠久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南征百越之地,在当地设立郡县。胡亥三年(公元前207年),南海郡郡尉赵佗乘秦末农民战争之机,吞并了桂林市和象郡(包括今越南北部和中部),自立为南越国王,建立起南越割据政权,并且把象郡分为交州和九真两郡。从秦朝起到十世纪初,现在的越南北方地区一直处在中国封建王朝的直接统治之下。后晋天福四年(公元939年),越南在唐末混乱之际脱离了中原地区封建王朝的统治,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但同时仍承认中国“共主”的地位,同中国保持宗藩关系。这种宗藩关系是中国统治者与部分邻国统治者建立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关系。外藩君主利用与清王朝结成宗藩来巩固其统治地位,而清王朝则通过这种关系取得“天朝上国”名义,以提高它在国内的统治威望和保障边疆的稳定。按定制,外藩君主必须接受清政府“册封”并定期派人到京“朝贡”。清政府则按“薄来厚往”的原则,给予“朝贡”的外藩使团以优厚回赠,对外藩也有保护的责任。外藩仍是独立国,自主处理本国的内政外交,清政府一般并不干预,更不在这些国家设官、殖民和驻军。所以这种宗藩关系属于东方的朝贡体系,不同于西方的殖民体系。清政府保持中越的宗藩关系,主要是为了维护西南边疆的安定。
法越关系
早在17世纪,法国传教士就进入越南,除传教外,搜集政治、军事、经济情报。18世纪,法国在与英国争夺印度殖民地的战争中失败,遂加紧侵略越南。乾隆四十一年(公元1776年),越南发生西山农民起义,推翻了黎姓王朝。黎氏的外甥阮福映逃出越南,向泰国借兵平乱,没有成功。法国天主教大主教百多禄便怂阮福映向法国求援,欲借机实现侵略越南的野心。阮福映派百多禄为其代表,赴法国求援。乾隆五十二年(公元1787年),百多禄到达法国,建议法国路易十六在越南占领一块殖民地,一方面与英国竞争,另一方面作为侵略中国的基地,开辟通向中国的道路。十月,百多禄代表阮与法国签订《凡尔赛条约》,规定法国派兵援助阮福映,越南割让土伦港(今岘港)和昆仑岛给法国。但由于两年后法国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法王路易十六政权被推翻,此条约并未批准和执行。于是百多禄自行采购军火,组织军队。爱新觉罗·颙琰七年(1802年),在百多禄的帮助下,阮福映攻破西山,统一阮朝,自称越南嘉隆王,并受中国册封为安南国王。当时越南全国分为三十省,首都在顺化。广南、广义两省为右圻,广治、广平两省为左圻,河静以北十六省为北圻,平定以南十省为南圻。法国要求越南履行《凡尔赛条约》,遭到拒绝,但法国仍保有在越南通商与传教的权利。
军事背景
中法战争爆发之前,法国意图以越南为基地,进一步侵略中国,称霸远东。19世纪中叶,法国为了在亚洲建立所谓的“法兰西东方帝国”,1856年与英国联合发动了侵华的第二次鸦片战争,1858年又与西班牙组成联军,以保护天主教为由,进攻越南。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法国将侵华军队集中到越南,扩大侵越战争,开始进一步侵占越南北部。1862年6月5日,法国强迫越南阮氏王朝签订了第一次《西贡条约》(即《柴棍条约》,柴棍即西贡),这一条约的订立是越南沦为法国殖民地的开端。至1867年,越南南部(即南圻)各省全部沦为法国的殖民地,由法国总督直接统治。与此同时,法国殖民者试图探测一条从越南进入中国西南地区的路线,并于1866年起组织了一支探险队,从胡志明市出发,沿湄公河北上,进行了两年多的探测,结果发现湄公河上游(即澜沧江)通航困难,而越南北部(即北圻,当时西方人称“东京”)的红河则是进入云南省的理想通道。从1873年1月至4月,法国军火商堵布益成功地带领3艘小船从红河上游航行至云南蛮耗(今蔓耗镇),然后又顺河而下,到达河内。此次航线的发现,对之后法国人入侵中国、进行经济和政治掠夺产生重要影响。
1873年11月,法军将领安邺率军攻占了河内及其附近各地,并准备继续西进,攻占中越边境上的重要交通门户保胜(今老街市)。此时,驻扎在保胜的刘永福率领的黑旗军,应越南阮氏王朝之请,参加抗击法军的侵略。12月21日,黑旗军配合越南军队在河内城郊大败法军,收复河内,击毙安邺,迫使法军退出红河。越南国王封刘永福为三宣副提督,据守红河两岸。不久,越南阮氏王朝在法国威逼下,派人与法国议和,1874年3月15日,在西贡签订了第二次《西贡条约》(即《法越和平同盟条约》),条约规定:法国“承认”越南“独立自主”,同时越南的外交将交由法国主持,变越南为其“保护国”,力图否定中国对越南的宗主权,并确立了法国在越南的特权地位,取得沿红河至云南省的航行权。1875年,法国将该条约的内容告知清政府,希望能得到清政府的承认,被清政府拒绝了其不合理要求。
越南阮氏王朝被迫与法国两次订立《西贡条约》后,仍然希望保持与中国的宗藩关系。从1866年至1881年曾五次派贡使团到中国来朝贡。1881年至1882年初,清军也应阮氏王朝之请,进驻越南山西、北宁地区。1882年3月,法国海军上校李维业率领法军第二次侵犯越南北部,5月占领河内,次年3月侵入南定省。越南政府难以抵御法军的强大攻势,向清政府求援,清政府则一再避免与法国正面交锋。在此期间,刘永福率领的黑旗军再度给予了越南政府有力的支持。1883年5月19日,黑旗军与法军在河内附近的纸桥发生激战,以白刃战大败装备精良的法军,击毙法军首领李维业,并杀死了法军三十多名军官和一百多名普通士兵,刘永福被越南国王封为三宣正提督。8月,法国向越南派出了4000多名中国远征军。远征军从越南北部海岸登陆,随后兵分两路,一路向越南当时的首都顺化发起了大规模进攻,一路在北部的红河沿岸与黑旗军展开了激烈交锋。黑旗军作战勇猛,又得到了越南军队和当地百姓的强力支持,在与法军交战的过程中屡战屡胜。顺化的战局与之正好相反,由法国海军将领孤拔率领的南路法军很快占领了顺化的军事屏障顺安,直逼越南首都。此时越南政府分化成了主战派和投降派,最终投降派占据上风,决定向法国妥协。8月25日,法国和越南签订了《顺化条约》,和约规定:越南承认并接受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法国全权接管越南的外交事务,包括越南与清朝的外交关系,越南完全沦为法国的殖民地。除此之外,和约中还规定了开放通商口岸和割让新的殖民地等内容。
战争起因
法国入侵越南后,清政府内部出现了“和”“战”两派的分歧和争论。主战派大体包括清流官员(张之洞、张佩纶、陈宝琛等)、湘系官员(曾纪泽、彭玉麟、刘坤一、左宗棠等),以及滇、粤、桂三省督抚(刘长佑、张树声、倪文蔚等),认为中越唇齿相依,对中国便有唇亡齿寒的危险,主张出兵援越抗法。主和派主要以直隶总督兼北洋政府大臣李鸿章为代表。主战派以山西省巡抚张之洞的主张为代表性,他主张“守四境不如守四夷”,将抗法战线推到越南境内,并提出了“争越、封刘(永福)、战粤、防津”战略设想。主和派以李鸿章的意见为代表,认为中国“各省海防,兵单饷匮,北洋水师又未练成,未可与欧洲强国轻言战事”;中国若与法国交战,“一时战胜未必历久不败,一处战胜未必各口皆守”,即使暂时取得一定胜利,也会引来法国更大的军事报复。随着法国军事侵略的升级,清朝官员主战的舆论虽然逐步占据上风,但清政府最高决策层在和与战的问题上一直举棋不定,以至“法越构衅,绵延三年,致法占越南,和战仍无定见”,并无定论。
同时,中法两国也在进行外交谈判。1882年11月,李鸿章与法国驻华公使宝海在天津举行谈判,就越南问题达成协议。双方同意:中国驻越南民主共和国的军队退出,法国申明无侵占越南领土主权之意;在保胜立关收税,准许商船溯红河至保胜从事国际贸易;在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界外与红河中间之地划界,分归中法两国巡查保护。1883年2月,再次组阁的法国总理朱尔·费里推翻了上述协议。9月15日,法国又向中国正式提出一个方案:在北越与中国边境间划一狭小“中立区”,中国撤出驻越军队,承认法国对整个越南的殖民统治,开放云南的蛮耗为商埠。曾纪泽、李鸿章分别与法方进行多次谈判,10月下旬,谈判没有取得协议而结束。至此,法国政府“决议夺取山西、北宁,将不与中国谈判”,开始驱逐中国在越南的驻军,企图通过扩大侵略战争来攫取更大的权益,中法战争爆发。
战争经过
中法战争爆发前,中国军队已有约20000人进驻越南谅山、高平、太原、宣光省、北宁、山西省、兴化、馆司、开化、保胜等地。1883年12月,法国议会通过增拨2900万法郎的军费和1.5万名远征军的提案。法国远征军总司令孤拔率舰艇13艘、法军6000人,向驻扎在越南山西的黑旗军和清军发动进攻,中法战争正式爆发,战争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山西之战
中法战争第一阶段从1883年12月山西之战开始,到1884年5月《简明条款》签订,战争局限在越南北部红河三角洲。山西(越南北部山西地区)位于红河南岸,是控制红河中上游的战略要地,驻守此地的部队有黑旗军3000人、清军2000人及越军2000人。因清政府和战不定,清军统帅、云南巡抚唐炯亦消极避战,擅自“率行回省,置边事于不顾”。12月13日,法军在军舰炮火的配合下,向山西发起猛攻,黑旗军和清军坚守激战3天,伤亡逾千,终因众寡悬殊,被迫撤离,山西失陷。此战,法军投入兵力约6000余人,总计伤亡411人,其中阵亡85人(其中军官4人),受伤240人(内有军官15人),非战斗减员86人。中方黑旗军约3000余人、桂军1600余人,合计4600余人,另有越南人2000余人协助守城,共伤亡约1000余人。
北宁之战
1884年2月,法军统帅米乐接替孤拔任法国远征军司令,率法军1.2万人,分水陆两路,于3月8日开始进犯北宁。北宁南拒河内,北蔽谅山,是法军北上经谅山进逼中越边境的必经之地。奉命出关督师的广西巡抚徐延旭虽然所部清军已达2万人,但其消极怠战,致使前线部将战败溃退。3月12日,法军攻占北宁,又乘势夺取太原、兴化。这一战役中清军伤亡约1700人,法军仅死26人,伤25人。中法战争爆发后不到5个月,法军占领了整个红河三角洲。此战法军投入兵力约6000余人,阵亡26人,负伤25人。北宁清军约有1.5万余人,伤亡约1000余人。
首次议和
清军在前线的溃退,朝野舆论大哗,主战呼声日高。清流人士亦上疏要求严惩败将,力主与法决战。清政府遂任爱新觉罗·世铎为首席军机处大臣,贝勒(后为爱新觉罗·奕劻)奕主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筑遗存,同时下诏将唐炯、徐延旭撤职查办,任命张凯嵩为云南巡抚,潘鼎新为广西巡抚。清政府统治者表面上作出与法决战的姿态,暗中则在寻机与法国议和。法国在军事进攻的同时,也对清政府采取了“诱和”政策。法军攻下北宁后不久,法国海军舰长福禄诺通过粤海关税务司德国人德璀琳,向李鸿章递交了密函,要求撤换在对法交涉中持强硬态度的驻法公使曾纪泽,作为议和的先决条件。4月28日,清政府明令撤换曾纪泽使法的职务,暂以驻德公使李凤苞兼代,以此向法国表示议和的“诚意”。
1884年5月11日,李鸿章和福禄诺分别代表中法两国政府,在天津市签订了《中法会议简明条款》(又称《李福协定》),共五款,主要内容有:(1)中国南界毗连北圻,法国应保全助护;(2)中国将驻北圻各防营即行调回边界,中国“尊重”(条约中中文译作“均置不理”)法国与越南所有已订与未订的条约;(3)法国不索赔款,中国准许在中越边境任意通商;(4)法国答应在与越南修约时,决不出现有损中国威望体面的字样;(5)三个月后,两国即派全权大臣,照以上各节,会议详细条款。内容第二款,标志着中国最终放弃了对越南的宗主权。法国政府在签约后第三天,即指示福禄诺向清政府提出清军从北圻立即撤出的要求。第二款则没有具体规定中国撤兵的期限,但按第五款规定,应为三个月后双方订明了详细条款之后,中国再按具体规定撤兵。5月17日,福禄诺交给李鸿章一件“牒文”,其中片面规定:法军于20天后,即6月6日占领谅山省等地;40天后,即6月26日占领北圻全境。“牒文”最后还声称期限届满后,法军将立即进行驱逐迟滞在东京领土上的中国防营。由于其单方面提出的“牒文”,违背了外交常规,李鸿章方面既未应允,也未驳回。
北黎冲突
法国政府接到福禄诺关于中国同意限期撤军的报告后,即指示远征军司令米乐派出军队按期前往接收谅山等地。1884年6月23日,法军上校杜森尼率约800多人的先头部队到达谅山附近的北黎(即观音桥),强行抢占四周山岗,遇见清军则“不和他们谈判,直接向他们开枪”,并枪杀了前来交涉的3名清军使者。驻防北黎的清军8个营约3000人被迫还击,两次打退法军的进攻。此战,法军伤亡100多人,其中当场阵亡者24人,清军伤亡300多人。这次事件,通常称为“北黎冲突”或“观音桥事变”。
北黎冲突立即成为法国向中国勒索更大侵略权益的借口。6月28日,署理法国驻华公使谢满禄代表法国政府照会总理衙门,指责清政府不执行简明条款,声称法国将保留索赔和报复的权利,要求清政府迅速从北圻撤军。茹费理内阁也于7月9日照会李凤苞,要清政府提供忠实执行简明条款的“担保”,在《京报》上公布立刻从北圻撤军的上谕,并赔款25000万法郎(约合白银3800万两);如一周内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法国将采取直接行动来自行获取担保和赔款。所谓“获取担保”就是由法国占据中国的一个沿海口岸,并征收该地的关税。12日,谢满禄又以最后通牒的形式,将朱尔·费里的上述要求照会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筑遗存,声称“自今日为始,限七日内,复明照办”。
清政府认为北黎冲突出于误会,希望依照简明条款的规定,通过议定详细条约来解决两国争端,遂于7月16日谕令清军一月之内从北圻全数撤毕,19日又任命两江总督曾国荃为全权代表,赴上海市与新任法国驻华公使巴德诺议定详细条款。法国则将最后通牒限期延至月底。7月25日,曾国荃到达上海后与巴德诺开始谈判,法方坚持以中国接受赔款原则为前提,曾国荃答应以抚恤名义给法方银50万两,但巴德诺认为数目太少,坚决不允。清政府则以曾国荃擅自允给,传旨申饬,拒绝任何赔款。北黎冲突后,法国将其在中越两国的舰队组成远东舰队,任命孤拔为司令,配合巴德诺的谈判,向中国实行武力威胁。在谢满禄向总理衙门提出最后通牒的第二天,法国舰队分别开进了福州马江和基隆市,准备随时占领中国的这些口岸作为“担保”。因台湾孤悬海外,基隆所产之煤又可供军舰燃料,法军便以基隆作为第一个攻占目标。
第二阶段
基隆一战
中法战争第二阶段从1884年8月4日,法国远东舰队副司令利士比率舰队封锁基隆口,到马江之役中国战败为止,战争主要在中国的东南沿海进行。6月16日,清政府任命准军将领刘铭传为督办台湾军务大臣。刘铭传于7月16日抵达基隆后,立即在基隆和淡水进行防御部署。当时,台湾守军共有40营,约2万人,大部分驻防台南市。刘铭传调台南两营精锐到台北市,使驻防基隆的部队增至8营共4000人,淡水区另有6营共3000人。守军增筑炮台,设防备战,严阵以待。8月5日8时,法国3艘军舰(共载炮49门,兵员900人)依仗优势炮火发起进攻。清军以炮火还击,击中法军旗舰,但因火炮落后,对法舰未构成威胁。法舰集中火力轰毁清军主炮台,又击中附近弹药库引起强烈爆炸,清军被迫后撤。法海军陆战队200人强行登陆,占领基隆港口。次日下午,刘铭传亲率官兵,奋起反击,以优势兵力将登陆法军三面包围。法军在军舰炮火的掩护下退回海上。此战,清军伤亡约70人左右,法军登陆部队阵亡2人,失踪6人,负伤10人,共计损失18人。第一次基隆之役以法军的失败而结束。
1884年8月16日,法国议会通过追加3800万太平洋法郎的侵华经费,授权茹费理政府“使用各种必要方法”迫使中国屈服。法国政府当天电告巴德诺,向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筑遗存提出如下照会:鉴于清政府已谕令清军撤出北圻,赔款减为8000万法郎,分10年付给;限48小时答复,如不接受,将由孤拔“采取他认为有用一切步骤,以保证法国政府取它有权获得的赔偿”。8月19日,谢满禄将上述照会递交总理衙门,仍然被清政府拒绝。21日,谢满禄下旗离京。同日,清政府也电令驻法公使李凤苞离巴黎,中法关系破裂。次日,法国公使巴德诺正式向孤拔传达了进攻福建马江的命令。马江又名“马尾镇”,位于福建省东南的闽江下游,既是福建水师的基地,也是福州船政局所在地,从闽江口至马江约30公里,沿岸层峦叠嶂,易守难攻。孤拔所率进泊马江的法国舰队共有舰艇11艘(巡洋舰5艘、炮舰3艘、鱼雷快艇2艘,运输舰2艘),舰载重炮共77门,兵员共1830人。福建海军的船舰共有11艘(巡洋舰1艘、炮舰8艘、运输舰2艘),舰载火炮共45门,乘员1190人;另有10余只旧式中国炮舰和武装划船。江防陆军则逐次增至20余营。双方海军相比,法军占据明显优势。
马江之战
法国舰队驶入马江后,会办福建省海防大臣张佩纶致电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筑遗存指出:法军“先发即胜,船局必毁,纶督各军必死战”。他还与闽浙总督何璟联名建议“塞河先发”,但均被清政府电令阻止。在此期间,总理衙门又请美国出面调停。1884年8月17日,法国拒绝了美国的调停,总理衙门亦照会各国公使:“法国有意失和。”清政府随即谕令沿江沿海督抚筹防备战,并电告张佩纶:“现在战事已定”,令其设法布防,封锁马江,阻止法舰进出。李鸿章将李凤苞的来电转告总理衙门:法国政府允诺“先恤五十万两,俟巴到达津,从容商结。倘商约便宜,冀可不偿。”这一消息使清政府以为和议尚存一线希望。23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筑遗存复电李凤苞:“法如欲仍议津约,中国亦不为已甚,可由法国派人来津,与李中堂详议。”但在当日下午,中法马江之战已经爆发。
法军将攻击时间选定在下午2时江水退潮之时,因福建水师的主要舰艇泊于法舰上游,退潮时船尾正对着法舰的船头,炮火无法发挥作用,处于被动位置,但法舰则形成有利的攻击之势。其次,法军表面递交战书,实则不宣而战。23日上午7时,法驻福州市领事将开战决定通知各国领事,英领事转告闽浙总督何璟“三日内法必开仗”。10时许,法领事才将正式照会送交何璟。到下午1点半以后,何璟电告在马尾的张佩纶和在长门的福建省将军穆图善。下午1时56分,停泊在马江的法国军舰突然发动进攻,以鱼雷、高爆弹攻击停泊在上游的福建水师旗舰“扬武”号及炮舰“福星”号。“扬武”号仓促应战,船尾被鱼雷击中,机器房被榴弹炸毁,受重创迅速沉没。“福星”号掉头冲入敌阵,“建胜”、“福胜”两舰随之发炮还击。法舰集中炮火,将三舰先后击沉。与此同时,停泊下游的炮舰“振武”号遭到法舰合围亦被击沉,“飞云”、“济安”两炮舰没来得及起锚,即中炮沉没。另2艘受伤自沉,2艘中炮被焚。至14时30分,福建海军的11艘舰艇全部沉没或焚毁。停泊在海潮寺前及罗星塔两侧江岸附近的40余只小型炮船及商船亦大部被击沉、击毁。此战,清军当场阵亡521人,伤150人,下落不明者51人,军舰被击沉9艘,伤两艘,法军阵亡5人,负伤15人,军舰伤3艘。24日11时30分,孤拔率巡洋舰一艘及炮舰两艘,驶近船厂,开炮猛轰,船厂的仓库、设施及即将竣工的一艘巡洋舰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摧毁。此后,法舰沿江而下,逐次击毁两岸炮台。8月27日起,法舰炮轰闽江入海口的长门、金牌炮台。30日,法国舰队驶离闽江。
第三阶段
基隆二战
中法战争第三阶段从1884年8月26日清政府向法国正式宣战,到1885年4月清政府下令停战,战争除在东南沿海继续进行之外,主要战争在中越边境。法国政府决定采取以战逼和的策略,1884年9月底,法舰队司令孤拔奉命率兵舰再次进犯台湾,法军分兵两路,由孤拔率主力舰队进攻基隆,由利士比率另一支舰队进攻沪尾(即淡水港)。台湾防务大臣刘铭传将主力撤至距基隆80里的沪尾,重点保卫台北府城。10月1日法军在基隆市登陆,因疑清军有埋伏,不敢贸然前进,至4日攻占基隆后始发现是一座空城。10月2日晨6时35分,守卫沪尾的清军采取先发制人的战术,比法军预定的开战时间提前3小时半,先行向法舰开炮,法军措手不及,3舰受创,双方炮战持续至下午4时。次日,孤拔派舰驰援,使攻击沪尾的法舰增至7艘,海軍陆战队约600人。10月8日上午10时,法海军陆战队强行登陆。刘铭传指挥守军奋勇反击,激战3小时,法军败退海上。这一仗击毙法军“拉加利桑尼亚”号战舰陆战队司令方丹,以及“雷诺”号的见习军官罗兰和狄阿克。此战,据清军战报,法军共被击毙300余人,溺死七八十人,受伤百余人;清军伤亡200余人。据法军统计,法军死17人,伤49人。据海关统计,清军死80人,伤200人。
台海之战
法军战败后,调集其远东舰队全部舰只封锁了台湾海峡。1885年1月中旬,总兵吴安康奉命率南洋水师军舰5艘从上海出发援台,孤拔率法舰队7艘北上阻截。2月13日,双方舰队在浙东石浦附近洋面遭遇。吴安康率“开济”等3舰摆脱法舰追击,驶入镇海口内;“澄庆”、“驭远”两舰因航速较慢,驶入石浦港。2月15日(农历正月初一)凌晨3时半,法鱼雷快艇进港袭击“澄庆”、“驭远”,两舰发炮还击,但见港口已被法舰封锁,“恐船资敌用”,被迫“开水门自沉”。10多天后,孤拔发现南洋海军3舰已泊入镇海港,便率舰队镇海直扑镇海口外洋面。在法舰进犯之前,浙江巡抚刘秉璋、提督欧阳见利、宁绍台道薛福成等官员已经采取了各种防范举措,在镇海海口钉木桩、沉石船以阻敌舰;在南北两岸的金鸡山和招宝山上增筑炮台,调集兵力万人,扼险驻守。南洋3舰也作好了协同作战的准备。从3月1日法军向镇海守军正式发起攻击起,至3月20日,法军的多次进攻或偷袭均被守军以炮火击退,法舰多艘受伤,官兵伤亡数十人,孤拔本人也中弹受伤,法舰队随即撤走,镇海之战再次以法军失败而结束。3月30日,法舰队占领澎湖列岛,以为基地,孤拔之后在6月11日死于澎湖岛上。
镇南关大捷
法军按照预定的东攻台北、西取谅山省的作战方针,在进犯中国东南沿海的同时,又在中越边界地区增调军队,发动进攻。清政府自宣战后,确定了沿海防御、陆路反攻的作战方针。担任反攻的是东线的桂军以及西线的滇军和黑旗军。1884年9月中旬,东线桂军8000人兵分两路向北圻进军,进抵船头(今陆岸)、郎甲;广西巡抚潘鼎新率部驻扎谅山,策应两路。10月,法军司令尼格里率法军主力3000人攻占郎甲;进攻船头的另一支法军则遭到桂军的反击,形成对峙,因潘鼎新未及时增援,驻守船头的桂军见郎甲失守,后援无望,被迫后撤。法军因后援不济亦暂取守势。与此同时,西线的滇军和黑旗军进围宣光城,但东线桂军却未能及时以主力反击,策应西线进攻,而是株守谅山省。
1885年2月4日,法军司令尼格里率法军主力7000余人,集中优势火力,向东路桂军发起猛攻。潘鼎新指挥失当,战胜不追,战败即退,最后放弃谅山,退入关内。2月13日,法军占领谅山。23日,法国攻下中越边境重镇——镇南关(今广西友谊关)。谅山、镇南关失守,形势危急。新任两广总督张之洞起用年近七十的老将冯子材及王孝祺分率粤军18营援桂。冯子材的军队未到之前,清军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前线的兵力共有50余营,2万多人。潘鼎新为推卸责任,诿罪于冯子材援军来迟。张之洞得知情况后,立即电奏朝廷,为冯子材申辩。同时令冯子材任广西关外军务帮办,授以镇南关前线指挥权,允许他相机行事。冯子材团结各军将士,广泛联络边民,加紧修筑工事,作好了反击侵略军、收复镇南关的准备。法军见中国军民声势强大,便炸毁镇南关,退驻关外30余里文渊城。冯子材率军移至关内8里处关前隘,并在关前隘两旁的山岭上赶修炮台,筑起了一道三里多横跨东西高岭的长墙,进行了周密布防。同时主动出击法军占据的文渊城,打乱法军的侵略部署。
3月23日上午10时30分,法军1000余人分两路直扑关前,另一路1000人作为预备。冯子材率所部及王孝祺部正面迎敌,奋勇抵抗;各路清军相互配合,或抄袭敌后,或断敌补给。次日晨,法军分3路再次进攻。冯子材身先士卒,奋勇杀敌,清军夹击反攻,三面合围法军,当地各族民众,纷纷前来助战。激战至傍晚,法军全线崩溃。清军乘胜反攻,27日攻克文渊,29日收复谅山省。法军指挥官尼格里重伤,法军被逐至郎甲以南。此战,清军18个营约8000人迎战,法军参战兵力共计2137人,清军伤亡400余人,仅在镇南关前隘一地便歼灭法军近300人,其中击毙法军74人,击伤213人。法军受到重挫。在西线战场上,从1884年10至1885年3月,法军占据的宣光城一直被黑旗军和滇军围困。在镇南关激战的同一天(3月23日),黑旗军和滇军在越南义军的配合下,在临洮大败法军,收复广威府等十几个州县。正当他们准备进攻宣光之际,清政府颁布了停战诏书。
战争结果
中法议和
中法战争爆发后,各方围绕“和战”问题的外交活动和秘密谈判几乎就没有停止过。清政府统治者害怕战争拖延下去会激起“兵变”或“民变”,希望寻机与法国议和。自光绪十年九月(1884年10月)以后,李鸿章在慈禧支持下不断与法国接触,对清政府的求和要求,法国开始予以拒绝。光绪十年十一月下旬(1885年1月初),法国因在各战线侵略受挫却改变态度,茹费理内阁为摆脱困境,开始表示愿与中国谈判。同时,在华处于优势地位的英国担心法国侵华会影响其既得利益,于是采取强硬态度,公开反对法国扩大战事,并借法军攻占谅山省之机,向清政府施加压力,授意海关总税务司罗伯特·赫德出面活动。随着中法战场形势的急剧变化,镇南关大捷本来使中国在军事和外交上都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此时清政府主张乘胜而收。赫德也一再向清政府施加与法议和的压力。清政府决意乘胜求和,授权中国海关驻伦敦办事处的英人金登干于4月4日与法国外交部政务司司长毕洛在巴黎签订了《中法停战条件》,主要内容为:承认中法《简明条款》有效;双方立即停止敌对活动,法国撤除对台湾的封锁,中国从越南撤兵;法国派大臣一人至天津市或北京商定所订条约的细目,然后再由两国订立撤兵日期。于是,清政府颁发停战诏令。上谕传至前线,将士们拔剑砍地,扼腕愤痛,不愿退兵。全国不少地方也先后通电谴责和议。张之洞也接连电奏朝廷请求延缓撤兵,提出宽限十日或半月撤兵,但三次电奏力争都受到清政府的申斥。
1885年5月13日,清政府授权李鸿章在天津与法驻华公使巴德诺谈判中法正式条约。中法和约的谈判,是由法国把事先拟定的条约草案交给金登干,由他电告罗伯特·赫德,赫德再交给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筑遗存;待清政府提出修正意见,其间也征求李鸿章的意见,然后再经赫德交金登干,由其与法国外交部政务司副司长戈可当具体磋商。李鸿章和巴德诺在天津市的主要工作是核对细节和约文。6月9日,《中法会订越南条约》(即《越南条款》或《中法新约》,又称《李巴条约》)在天津签订,中法战争结束。
战争影响
1885年11月28日,《中法会订越南条约》条约在北京交换批准。主要内容有:清政府承认法国与越南订立的条约;在中越边界上指定两处为通商口岸,一处在保胜以上,一处在谅山省以北,允许法国商人在此居住,并设领事;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同越南边界的进出口货物应纳各税,照现在通商税则较减;订约后6个月内,由中法两国各派官员赴中国与北圻交界处会同勘定中越边界。中国日后修造铁路时,应与法国商办;法军撤出基隆市、澎湖。该条约的签订,使中国放弃了对越南的宗主权,法国获得了对越南的保护权。由此,越南变成法国的殖民地;中国开放西南部边境,使法国获得了通商滇桂之权,为法国从中国汲取最大的商业利益奠定了基础;中国允许法国在中国建造铁路,为法国工业开辟了一条出路。在随后的1886年到1888年,根据《中法新约》的约定,清政府又被迫与法国签订了《中法越南边界通商章程》(1886年)、《中法界务条约》(1887年)、《中法续议商务专约》(1887年)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使法国又得到很多权益。中国西南门户洞开,法国侵略势力以中南半岛为基地,长驱直入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广州湾,并使之一度纳入法国的势力范围,为法国进一步侵略中国,进而争霸远东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镇南关大捷是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中国所取得的一次重大胜利,也是法国发动侵越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以来最大的一次惨败,此役之后,法军虽然很快增兵近二万人,但并未轻易毁约重战。在巴黎,法军在战场上失败的消息加剧了法国人民对朱尔·费里内阁的不满,巴黎的报纸将法国在镇南关的失败,比为1815年拿破仑·波拿巴在滑铁卢的覆没。巴黎人民纷纷走上街头,高呼打倒茹费理的口号,要求茹费理立刻下台,斥责他“几使巴黎闹成革命”。法国的反对党也乘机猛烈抨击茹费理“是国家的蟊贼”。茹费理内阁在各界谴责声音中倒台。
中法战争对中原地区早期现代化的演变也产生了影响,清政府针对中国海军力量薄弱的问题,开始加快了海军早期现代化的进程,于1885年10月设立了“总理海军事务衙门”,负责管理和指挥全国海军,同时扩充北洋水师,并于1888年正式成军。清政府也深感台湾在国防上的重要性,亦于1885年10月决定台湾正式建省,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以刘铭传充任。定彰化中路(今台中市)为省会,设首府曰“台湾府”(省会未建成前,先以台北市为施政中心),全台共有三府(台湾、台北和台南市)、一直隶州(台东县)、十二县、五厅。刘铭传在台湾倡行自强新政,加强海防建设,推动了台湾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台湾的早期现代化发展。
中法战争促进了中国维新思想的进一步发展,维新人士不仅积极主张学习西方长技,发展近代工业,也开始明确要求改革君主政体,仿效西方建立“君民共主”政制。中法战争也导致了晚清政局发生重要变化。光绪十年(1884年)的“甲申朝局之变”使清流人士遭受打击,其后果即是朝政的日益腐败。从中法战争后到甲午战争前的十年间,中国虽被外国人视为在亚洲的四强(中、法、英、俄)之一,但边疆危机依然存在;自强新政在近代军事和近代工业方面有所扩展,但在制度性改革方面则少有进步,为此后中国在甲午战争中失败埋下了伏笔。
相关评价
中法战争作为中国近代史上的重要反侵略战争,后世学者评价多有不同。当代历史学者郑天挺、南炳文在所著《清史》一书中评价认为,“中法战争是中国人民正义的反对侵略且取得胜利的战争,然而被清廷所葬送,造成法国不胜而胜,中国不败而败的可悲局面。”学者廖宗麟在《试论中法战争在中国近代史的地位和作用》一文中认为中法战争“在政治上改变了中国的政局,开创了慈禧独裁统治的时期,深刻影响了晚清历史的发展进程”。而学者关威在《讲授中法战争史有关的几个问题》一文中认为,“乘胜即收是清政府鉴于中法战场的军事形势以及中国的周边环境,而迫不得已采取的委屈求全的对策,乘胜即收与“投降卖国”毕竟不能相提并论。”学者沈渭滨在《慈禧在中法战争中的作为》一文也认为“慈禧在中国近代史上也并非一无是处,她在中法战争中支持“黑旗军”援越抗法,并采取调换中枢、以战促和等手段,所签订《中法天津条约》是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中国订立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损害最少的条约。”学者周长山、刘祥学、宾长初在《广西通史》一书中评价“中法战争期间,中越两国都是法国的侵略对象、都是受害者,清政府的援越抗法以及后来的对法宣战,虽然主要是为了巩固和维护自身的封建统治,但在客观上也是与中越两国人民的利益相一致。”学者王远志在《30年来中法战争研究述评》一文中评价“中法战争相对于中国近代史上其它几次战争而言,胜利的战例还是比较多的,有其成功的经验。”
相关研究
学界对中法战争予以较多的关注和研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前,关于中法战争的主要专著有牟安世的《中法战争》、中国史学会主编的《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法战争》和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主编的《中国海关与中法战争》,分别对法国侵略越南与黑旗军的抗法斗争、中法战争的爆发及其经过、中法会订越南条约与越南人民反抗法国殖民者的斗争的经过和及中法战争前后各方交涉的文献资料、档案、条约等进行了记述。同期主要论文有司绶延《中法战争》(《历史教学》、刘汝霖《六十年前刘永福黑旗军在越南的反帝斗争》、丁名楠《关于刘永福的评价问题》、万次夏《1884年年的马江战役》、赵捷民《刘铭传在台湾的抗法问题》、陆方《试论刘铭传》、郑逸梅《中法战役炮击孤拔之周玉泉》、李明仁《1884年香港罢工运动》、王崇武《中法战争时法国天主教在中越两国的活动情形》、胡益祥《中法战争前法国企图从越南向中国进行扩张的阴谋活动》和《中法战争期间美国的阴谋活动》、沈奕巨《评牟著〈中法战争〉——和牟安世同志商中法战争的几个问题》等,论题主要涉及法国天主教在越南的活动、中法战争前法国对中国西南的侵略扩张、刘永福与黑旗军、马江战役、镇南关大捷、中法战争期间美国的活动,以及冯子材、刘铭传、李鸿章等重要历史事件人物。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国内学界有关中法战争的论著趋向丰富。其中有黄振南《中法战争史热点问题聚焦》、廖宗麟《抗法名将刘永福》《中法战争史》《镇南关大捷杂考》、杨万秀、吴志辉《刘永福评传》、刘子明《中法战争始末》、田心《中法战争与云南》、郑剑顺《甲申中法马江战役》、龙永行《苗族抗法英雄项从周》、杨法慧、李坚《抗法英雄项从周》、李峰《曾纪泽与中法越南交涉》、唐上意《中法战争与张之洞》、梁初阳和李永芳《晚清中法滇越划界与滇南边防建设研究》、吴新奇《中法战争后广西边境通商之议及其论争》、何圳泳《中法战争期间顺德团防总局的设立及其意义》、王琪颖《中法战争时期日本舆论的台湾观——以\u003c朝日新闻\u003e为中心》等,在研究领域进一步拓展,加强了对清朝统治阶级的研究。其中包括对历史人物、清政府内政外交、历次战役的考证、战略和战术、晚清国防政策的转变、中法战争前后的台湾海防变化、涉及中法战争期间民众动向、涉及各方列强的调停干预活动、中法战争后法国金融资本对我国的侵略、战后在宗教与文化思想方面的影响等多方面研究。在中法战争资料整理与出版方面的著述有广西壮族自治区通志馆编《中法战争调查资料实录》、炎明主编《中法战争镇海之役史料》《福建文博》、张振鹍主编的《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法战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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