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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昌族

阿昌族是中国云南省境内历史最悠久的民族之一,也是一个分布横跨中缅两国的跨境民族。中国境内的阿昌族主要分布于云南省西部地区,大约东起大理白族自治州, 北抵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西至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与缅甸接壤,主要聚集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陇川县户撒阿昌族乡梁河县囊宋阿昌族乡与梁河县九保阿昌族乡盈江县芒市保山市腾冲市、龙陵县和大理白族自治州的云龙县等地也有少量分布。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020年中国境内阿昌族总人口为43775人。 境外阿昌族主要分布于缅甸,在掸邦称为蒙撒族(Maingtha,又译迈达),在克钦邦称为峨昌族(Ngochang)。据估算,缅甸境内的阿昌族人口约40000人以上。(据2001年统计)

阿昌族是古代氐羌族群后裔。唐代文献中最初有“寻传蛮”这一族群的记载,即是阿昌族等民族的先民,主要分布于“寻传”地区,即今天的澜沧江上游以西至祁鲜山(今缅甸克钦邦甘高山)以东一带;元明时期,阿昌族开始向南迁徙,其中一支迁徙至今天的云南陇川县户撒乡一带,另一支则迁徙至云南梁河县一带,“阿昌”“峨昌”等族名也在这一时期出现在汉文典籍中。近代以后,以户撒阿昌族为主的一部分阿昌族因打铁、经商、挖宝石等原因时常来往于中缅之间,其中一部分在这一过程中定居于缅甸,由此形成了缅甸地区的阿昌族族群。

阿昌族社会原为经营狩猎、采集为主的原始社会,在南诏时期(8世纪末)被南诏政权纳入管辖范围,并开始发展原始农业。14世纪末,明朝攻占云南省,将云南地区置于中央政府管辖下之,随后在户撒、梁河县所在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一带建立土司制度,此后土司制度在当地延续至中华民国。阿昌族地区在明朝时期正式转为农耕经济,逐渐进入封建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阿昌族地区的封建土司制度和封建土地所有制被废除,实现了土地改革,使阿昌族的社会和生产模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改革开放以来,阿昌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农业、工业、交通、通讯、文教、卫生等各项事业均有提升,正在逐步摆脱经济落后的状态。

阿昌族有自己的语言阿昌语,但没有文字,通用汉字,阿昌语属汉藏语系藏缅甸语族缅语支。阿昌族有着较为多元的文化与宗教信仰,信仰南传佛教、万物有灵等,并保持有先祖崇拜。阿昌族有阿露窝罗节、泼水节、赶摆、火把节、新年等民族节日,其中以“阿露窝罗节”最为盛大。阿昌族饮食以大米为主,兼有蔬菜、肉类、薯类、玉米等,过手米线、黄花粑粑、生片石姜等菜肴颇具特色。阿昌族善文艺,能歌善舞,文学有史诗《遮帕麻和遮咪麻》、叙事诗《曹扎》《铁匠战龙王》等;艺术有歌舞“登窝罗”、歌唱形式“对歌”等。阿昌族家庭制度为一夫一妻制,禁止同姓结婚,家庭结构以父系家庭为主,但“上门婚”“坐家”等男方婚后在女方家庭生活的家庭模式也比较常见。

族称由来

阿昌族,又名“寻传蛮”“峨昌”“俄昌”“萼昌”“娥昌”等,起源于青藏高原北部,属氐羌后裔。汉文献《后汉书·西羌传》中把阿昌族写作“峨(娥,蛾,)昌”或“萼昌”,唐朝时期称之为“寻传”。元朝时阿昌族被称为“峨昌”或“阿昌”。明朝时期的阿昌有三种称谓,分别为“峨昌”“萼昌”“娥昌”,包括近代阿昌族和景颇族中的载瓦支在内。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五云龙州说:“境内多峨昌蛮。即寻传蛮,似蒲(布朗族)而别种。现用“阿昌”之名最早见于《招捕总录》:“至元十四年(1277年),时大理路蒙古千户忽都、奉命伐永昌之西腾越、蒲骠阿昌、金齿之未降部族。”此后,虽然各类史书所用的译词不同,但都出于“阿昌”这一族称。

阿昌族人民因住居地区的不同,还有不同的自称。现代阿昌族分两支:大阿昌和小阿昌。大阿昌以陇川县户撤、腊撒为代表,相对聚居,自称“蒙撒”“蒙撒禅”“衬禅”“傣撒”;小阿昌以腾冲新华乡、龙陵河头乡为代表,杂居。自称“汉撒”“昌撒”。直到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在尊重阿昌族人民自己意愿的基础上,1953年正式把“阿昌族”确定为其统一的称谓。

族源传说

遮帕麻和遮米麻传说

梁河县境和芒市高埂田乡一带的阿昌族中,世代流传着其始祖遮帕麻和遮米麻的故事。天公遮帕麻和地母遮米麻创造了天和地,用身体创造了世间万物,他俩结合成家后生下的呀呀葫芦籽,九年时间结出葫芦,跳出的9个小娃娃就是最初被创造的人类。9个小娃娃被分到各个地方,分到坝子的成为傣族汉族,分到高山的就是景颇族傈僳族,分到半山半坝的是阿昌族和德昂族。阿昌族就是从人类始祖造出的人类中繁衍而来的。

“天公地母传人种”传说

还有一种传说,说阿昌族的祖先有弟兄三人,老大是“先岛”(今阿昌族中也有自称是先岛的),老二是“阿昌”,老三是“载瓦”(景颇族支系)。又传说:人类是从“葫芦里出来的,有九种”,其中的一种,有三弟兄,老大是阿昌和载瓦,后来分开了,住在山上;老二是汉族,住半山;老三是傣族,住坝子。这种被阿昌族人民称之为“天公后土娘娘传人种”的神话传说,反映了阿昌族人民的一种原始、朴素的民族同源意识。

还有一种比较统一的传说,说阿昌族先民最早居住的地方,称为“撒峒”,据说是指“在东边出太阳的地方”。又传说他们的祖先居住在“胡居胡康”,“胡居”意为“江边”,“胡康”意为“江头”,按上面所指方向,显然是指怒江、澜沧江以至金沙江上游一带地方。而在户撒地区的传说则说阿昌族是从东方迁来的,渡过怒江,到达户撒、腊撒,大体同历史文献记载相同。

东来说

据曼回寨阿昌族老佛爷说:“阿昌族是由东方迁来的,渡过怒江,到达户撒、腊撒。”这个传说结合汉文记载是有根据的。

其一,清王凤文著《云龙记往·阿昌传》中,追溯云龙早期的民族为“阿昌”,云龙在怒江之东。其二,明代云南省方志及明史地理志均以瑞丽江大盈江“源出峨昌蛮地”。上述两江均源于腾冲市之北,则于明代时腾冲尚有阿昌族居住。今腾冲大蒲窝尚有大量阿昌族居住,而传说梁河县属萝卜坝及小陇川一带的部分傣族,是阿昌族和傣族融合而成的。又据户撒、腊撒阿昌族传说,迁来该地区建寨最早的是姐垒、曼着寨。这些寨子位于该地区的东北部,亦系自梁河县迁来的说傣话的阿昌族。其三,康熙雍正云南通志》以保山县怒江上江区罗板等3寨为阿昌族所居。则清代怒江区尚有阿昌族居住。其四,《元史·地理志》以金齿宣抚司地有阿昌族,又确指“南赕”为白夷,峨昌居之。“南赕”疑即“南甸”。

据上所述,则阿昌族在元代即已大量迁来梁河县及户、腊撒,并会说傣族话,已受了傣族的影响。如果上述迁徙路线正确的话,则他们在云龙的时候就已受到傣族的一定影响了。

北来说

据该地区老人谈阿昌族是从“胡居胡康”迁来的,“胡居”是江边之意,“胡康”是江头之意,而所谓“江头”系指伊洛瓦底江上游。此种说法和景颇族的传说一致,结合汉文献记载及景颇族传说,亦似有根据。

其一,明天启《滇志》及《四夷馆考》均以茶山、里麻二长官司地“所居蛮峨昌”也,则明代里麻、茶山等地尚住有阿昌族;其二,据莲山正通拱景颇族支孟支排木郎迷推谈,户、腊撒的阿昌族是和他们在“瓦烹瓦磨”地方分出来的。“瓦烹瓦磨”在伊洛瓦底江上游的东岸,西北距载瓦支老家“子丕子黑”一日程,其南则为茶山支的故居片马、拖角。据此传说,则阿昌族和景颇族似同出一源,而其所说的地区,与上述《滇志》及《四夷馆考》记载大体相同;其三,阿昌族语言中若干词汇与景颇族的载瓦、喇期及浪峨支相同。根据过去调查载瓦支的族源,有的认为载瓦支出自浪峨,有的认为出自景颇族,以后与阿昌族共居,遂吸收一部分阿昌语而成载瓦语;其四,据户撒部分老人谈,阿昌族祖先有兄弟三人,老大是“先岛”(阿昌一支),老二是阿昌,老三是载瓦。“先岛”先到户撒,阿昌随之而来,载瓦因路程较远没能赶来。以上传说说明阿昌族和景颇族在历史上的关系是很密切的。

南来说

据腊撒曼旦新寨项立所老人谈,阿昌族是从“勐四通”迁来的。勐四通是个坝子,位于南方靠近傣族,其时因官家老大和老二不和,老二被其兄赶出,带领一部分老百姓来到户撒、腊撒。又据曼回寨老佛爷谈,户撒东摩寨姓蒲的几户,据说是被缅甸的“缅王”赶上来的,以后变为阿昌族。

据上所述,则户撒、腊撒阿昌族,其中一部分是由缅甸迁来,以后和阿昌融合成为阿昌族。但蒲姓疑即“莽”姓,可能与明代莽瑞体、莽应龙及莽打喇等叛乱之役有关,项氏疑亦为木邦、麓川罕姓之后,故有南来之说,具体年代及情况待考。

内地来说

据户撒区曼东、田心、曼回、曼网等村寨的阿昌族人民传说,他们的祖先是从外地迁来的汉族。从年代来推算,距今约五六百年,当明朝统治者三征麓川之时,这也有历史文献记载作为依据。这一传说当与历史上的民族融合有密切关系。这些村寨的阿昌族人民在生活习俗、宗教信仰方面,有不同于同一居住地区的阿昌族人民的,是在他们的家里一直保留着“天地君亲师”神位,有的在神位的上方加上“祖宗郡望”的字样;信仰大乘佛教,婚丧节庆,亦多采用汉族传统礼仪。户撒东摩寨阿昌族的蒲姓中,流传着今蒲姓的先民原住居于缅甸境内伊洛瓦底江中游地带,后来被“缅王”赶走,北徙至户撒坝子定居,融合成为阿昌人。

上述四种有关族源的说法,除“内地来说”代表少部分的阿昌族外,绝大部分的阿昌族,则为北来说或东来说,这就给了阿昌族来自“缅族说”者以事实的回击。据明正德《云南志》以为唐代寻传部落即明的“俄昌”。如果此说是正确的话,则唐代时,阿昌族即分布于今伊洛瓦底江上游一带(今永胜县一带),后因社会历史发展分为东、西二部。因之阿昌族由“东迁来”和由“北迁来”之传说似较可靠。

历史沿革

秦汉至唐宋时期

秦汉时期,由于羌族部落之间及羌人与中原王朝之间的长期战争,一些羌人部落陆续从青海省甘肃省等地迁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地区,与当地土著相互融合并不断分化,形成了西南地区的氐羌系各民族。

唐宋时期,阿昌族社会开始逐渐向封建社会过渡。公元八世纪,阁罗凤派遣军队占领寻传,将寻传地区纳入统治,并向滇西一带迁居西白蛮(当时中原古籍对社会发展水平与中原相近的西南族群的通称)20万户。大批移民带着洱海地区的先进生产技术和文化进入寻传地区,客观上促进了寻传地区生产力的发展,逐渐改变了原始的生产方式和经济结构。一些往来于寻传地区的商贾有时会因为各种原因流落到寻传蛮的活动区,他们将先进的农耕技术传授给寻传蛮,还教会了寻传蛮历法。与此同时,外来文化也开始对寻传蛮造成影响。

但另一方面,唐宋时期的云南省地方政权也以武力对寻传蛮等阿昌族先民进行了残酷的剥削与奴役,如大理国曾对云龙县地区(今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及周边地区)的阿昌族规定了岁贡。此外,大量汉人、白蛮等客商的涌入也使得阿昌族先民的传统生活区域遭到侵占。基于这些原因,阿昌族先民一部分继续向西南迁徙,一部分则留在了寻传地区。

在这一时期,阿昌族先民在生产力迅速发展的同时,族群内部也出现了发展不平衡的情况。靠近南诏大理白族自治州腹地的澜沧江以东一带(今云龙、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丽江市、永顺地区)的寻传蛮,较快地接受了先进的生产模式。南迁至永昌(今保山市)、越赕(今腾冲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一带)的部分寻传蛮也因长期与金齿、蒲蛮等族群杂处,改进了生产技术,开始种植稻谷,农业生产力得到了很大提高。

此外,在一些地区,畜牧业也有一定的发展。这一时期的阿昌族先民尚处于原始社会,经济形态以狩猎为主,采集经济在经济生活中具有一定作用。据《蛮书》记载,此时的寻传蛮妇女会进入山林,采集昆虫、鱼、螺等食物。至后期,阿昌族先民逐渐开始种植芋类,发展出了原始的农业。当时的阿昌族尚处于母系氏族时代,其婚姻关系有着母系社会中常见的“群婚”特点,即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夫妇,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居于领导地位。

元朝时期

据《元史·郭宝玉传》的记载,元军在发兵灭南宋前,制定了“斡腹之举”的南北包抄计划。首先征服“西南诸蕃”,从西南各民族中汲取兵力,再东北向出师,配合南下元军两面夹击南宋。孛儿只斤·蒙哥三年(1253年),孛儿只斤·忽必烈率师攻灭大理国,结束了西南一隅南诏、大理500多年的地方统治政权。这是元军初入云南省时对付边疆各民族所采取的先西后南的经营策略。元中统三年(1262年),澜沧江以东的各民族地区,为元朝所统属,当地的金齿、峨昌、蒲蛮、人等都被纳入元朝的统治之下。

元朝征灭大理国的初期,对云南西部的各族群采取武力征讨、镇压的政策,降服后仍以驻军镇之。这种武力镇压政策,曾经造成了民族关系异常紧张,以致“诸蛮反叛”的事,在西部地区同样不断发生。当时,金齿、白夷、蒲蛮、峨昌、僰人等诸部落曾纷纷组织起来,进行反抗元军的武力镇压政策,其中金齿、白夷进行抗击斗争最为激烈,从而使元朝在云南省西部地区的统治政权一度处于不稳定的局面。

为了稳定统治政权,元朝进入云南初期在云南西部白人、罗罗、麽些、卢蛮、峨昌、野蛮、金齿、百夷地区设置了19个万户府,各万户府之下又分设数量不等的千户、百户所。那些充当万户、千户、百户的上层,允许他们沿袭原来的统治方式,唯须听从元朝的驱使调遣。这样,对元朝来说,万户、千户、百户的设置,起到了“抚恤已附之民”的作用。这些部落族群一旦安定下来,元朝就能进而招降边疆其他地区,扩大其统治势力范围。当时,峨昌部落中的一部分已分别统属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上万户府(段氏国王直辖领地)领辖下的永平千户所、永昌三千户所、腾冲千户所,还有一部分统属于谋统二千户所(高氏诸侯领地)。

元代在阿昌族地区设立了云南等处行中书省, 属于云南省行省所辖金齿宣抚司的镇西路(今盈江县一带)、平缅路(今陇川县一带)、柔远路(今保山市西南部及龙陵县地)和南赕(今盈江西北)等地的管辖范围之内。当时金齿宣抚司所辖区域内,阿昌族祖先主要居住于今保山市、腾冲市梁河县一带。蒲骠,在今保山市西南部;南甸,今梁河县;永昌,今保山市;腾越街道,今腾冲县。忽都奉命征伐永昌之西腾越、蒲骠一带地区的“阿昌、金齿之未降部族”,表明这一带地区的阿昌、金齿当不少,有一定的实力,从而引起元朝统治者的重视。

元代澜沧江以东仍有部分“阿昌”居住在这里。《元一统志》载:“丽江路,蛮有八种:曰麽些、曰白、曰罗落、曰冬闷、日峨昌、曰撬、曰吐蕃、曰护,参错而居。”据《元史·地理志》记载,丽江路所领北胜府、永宁州、州、兰州市等地区都有阿昌族祖先分布。

明清时期

明清两代,中央政府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地区实行土司制度。14世纪末叶(明洪武年间),明军向云南省地区进军,意图将云南省纳入中央政权管辖之下。沐英率兵进攻麓川(今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占领户撒后,在户撒设基层单位“甲”进行管辖。15世纪中叶(明正统年间),明将王骥三征麓川,在最终取得胜利后,撤消麓川平缅宣慰司,在德宏地区分设诸多土司以互相节制。这使得阿昌族处在干崖(今盈江县)、南甸(今梁河县)、猛卯(先驻陇川县、后驻瑞丽市)、潞江等诸土司的分别统治之下。王骥又分封其属官赖罗义、况本为“把总”,把户撒坝子分成户撒、腊撒两段,分别由赖、况二人掌管,赖、况两家成为了户撒地区的世袭领主。

沐英征麓川时,留下部分军队驻守屯垦,户腊撒(户撒、腊撒)地区的阿昌族人便向这批汉族士兵学习耕种水田、打制刀具及农具的技术。此后,阿昌族的冶铁及打制刀具的技术迅速发展,“户撒刀”成为了著名的优质刀具。

明洪武十六年(1383)左纳率部归顺明朝。洪武年间,朱元璋敕赐汉人段保为云龙州掌印土知州,阿昌族降为被统治民族,并向西南 迁至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境内,渐失本土。

据清王凤文《云龙记往》载,云龙“俄昌”人,自其首领早慨始传至元末,已有35代。早慨制定“铁印券”, 规定酋长以长子继承,开始了世袭制。早慨以后十余世,“俄昌”人日益强盛,与金齿、僰国皆通商。约10世纪,受大理王段氏封。当时外来商人教会阿昌人民种田, 农业逐步发 展。元、明设云龙州,大量白族、汉族人 民相继迁入,这里的“俄昌”人,部分西迁至腾冲市一带,部分融合于白族、汉族中 。

阿昌族聚居的户腊撒,明初属麓川宣慰使司。15世纪中叶,明将王骥三征麓川后,属陇川宣抚司。王骥分封其属官赖罗义和况本为把总,分别掌管户撒、腊撤,成为世袭领主。阿昌族人民从驻守边疆的汉族屯兵那里学会了耕种水田、打制铁器的技术,促进了阿昌族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商品经济有了初步发展。

明代在云南省实行军民屯田,汉族人口大量移入,一部分阿昌族人与汉族及其它民族逐渐融合,同时也有一部分汉族人,如明军屯守军的后代等,融入到了阿昌族及其它少数民族之中。阿昌族也随着云南的贸易发展而与白族傣族等民族有了密切的往来,出现了相互融合的情况。迁入云南的大量汉族人口带来了更为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阿昌族的生产方式得到了很大改变。阿昌族开始使用铁制农具进行耕种,坝区的阿昌族开始开垦水田种植稻谷,山区的阿昌族也改变了“砍倒烧光”的粗放耕作方式,种植旱谷等农产品,产量得到了明显提高。这一时期,阿昌族人“畜佃种,又善商贾”,已完全从早期的采集狩猎经济转向“刀耕火种”的锄耕农业。由于明代的云龙州(今云龙县)是盐矿产地,因此也有一部分阿昌族从事盐业贩运。

清代初期,承袭了明代的土司制度。自雍正时起,清政府在西南大规模地推行“改土归流”政策,逐步取消土司世袭制度,任命有任期、可调动的流官,但阿昌族地区的土司制度仍保留至民国末年。清初,吴三桂云南省后,把户腊撒地区改为自己的“勋庄”。康熙帝三十一年(1692年),在平定三藩之乱后,清政府废“勋庄”,户腊撒地区仍归原赖、况两家承袭。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将户腊撒地区划归腾越州(今腾冲市)管辖。至乾隆,南甸土司辖区内的阿昌族,除了须向傣族封建主交纳贡赋外,80%以上的阿昌族农民沦落为汉族、傣族地主阶级的佃户,受到来自封建领主和地主的双重压迫和剥削。

阿昌族人民曾多次爆发起义斗争,反抗剥削压迫。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陇川户撒地区爆发了以杨五为首的各族人民大起义斗争。清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户撒地区各民族起义反抗赖氏土司,清政府被迫撤换土司。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阿昌族人民再度发动武装起义,斗争持续3个多月,户腊撒土司惨遭击毙。在阿昌族人民的持续反抗斗争压迫下,清政府于次年在宋项、蛮东两寨下发规定,土司除“日用柴肉、霜降、赏练、并婚丧用费,一切例外之派永行革除”。清咸丰年间(1851—1861年),干崖土司强征户撒阿昌族成年男性参与陇川土司械斗,其中绝大部分惨遭伤亡;遇难者家属结队到干崖土司衙门要求土司给予赔偿,斗争数年,干崖土司被迫答应家属诉求。清宣统年间(1909-1911),阿昌族人民又参加了由傣族土司、同盟会成员刀安仁所领导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地区各族积极参与的腾越起义,推翻了清代在滇西的统治,积极配合辛亥革命并取得成功。

清朝后期,西方各国对中国的殖民侵略日益加深,阿昌族人民也多次发起并参与了反抗外国侵略者的斗争。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英军驻缅甸殖民当局派柏郎、马嘉理率武装探测队从缅入滇,负责搜集情报、绘制地图,遭到滇西各族人民强烈抗议。清光绪元年(1875年),马嘉理与柏郎进入盈江县蛮允、雪列寨,被当地景颇族、傣、汉、阿昌等各族人民包围,勒令其退出国境,马嘉理下属开枪打死群众,导致群情激愤,一举将马嘉理及其武装随从消灭;随后,各族群众又将柏郎所率英军包围,被迫逃回缅甸,这便是“马嘉理案”,又称“马嘉理案”。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英国侵略者又一次侵入中国滇西腾冲市境内,烧杀抢掠,杀害群众,激起各族人民义愤。阿昌族土守备左孝臣带领各族人民发动斗争,共同抗击英国侵略军,由于双方装备及力量悬殊,左孝臣及爱国军民80余人壮烈牺牲,以身殉国。

近现代发展

民国初年,刀安仁所发起的腾越革命的革命成果被阴谋篡夺,此后民国的云南地方政府当局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地区建立了几个准县一级的设治局。设治局利用土司制度的基层组织机构,逐步推行保甲制度,同时也依旧保留了原有土司的统治。控制阿昌族地区的封建统治者还利用宗教迷信,陈规陋俗来欺骗和压迫阿昌族人民。在民国时期,阿昌族人民处在地方政府和土司的压迫与剥削之下,阿昌族农民除了每年固定交纳“官租”“地基银”“大烟款”三大项外,还要缴纳额外的款项,如摊派、派款等,甚至是勒索。阿昌族村寨大多负担有固定的劳役,所以像“抬轿寨”“伙夫寨”“马夫寨”“送柴寨”“洗菜庄”“吹号寨”等对阿昌族人民的称呼也就由此而来。此外,还要面对设治局的各种苛捐杂派,如:门户捐、烟捐、地捐、骡马税等,数目繁多。土司与政府的设治局明争暗斗导致百姓负担加剧,民不聊生,百姓苦不堪言。

抗日战争爆发后,云南省西部边区受到日军大规模入侵,先后占领瑞丽市陇川县芒市龙陵县盈江县梁河县腾冲市等地,随后又企图占领保山市大理白族自治州两地。阿昌族居住的绝大部分地区都被日军占领。面对日军的侵略,阿昌族人民积极组织青壮年参与游击斗争,反抗入侵,阻止日军继续侵略。

在抵抗外敌入侵的同时,阿昌族人民还要承受本地封建统治者和地方当局的双重压迫,阿昌族人民自发组织起义斗争,反抗剥削与压迫。1943年,户撒地区的阿昌族人民与当地各民族共同发起武装反抗斗争,并包围了土司衙门,土司潜逃至陇川县,请求陇川土司及设治局救援,云南省地方当局和土司立即派军队镇压,最终阿昌族人民寡不敌众,起义失败。1949年,腊撒阿昌族再次发动起义,新土司被乱枪打死,户撒地区老土司准备镇压时,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到达保山市,大军压境,土司及封建地主等率军逃亡至缅甸地区,阿昌族人民起义获得最终胜利。1950年下半年,解放军进驻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地区,阿昌族人民得到解放。

人口与分布

人口

根据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的结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阿昌族人口总共有43775人,其中男性21840人,女性21935人;城市人口6969人,城镇人口8223人,农村人口28583人。三个阿昌族乡中, 陇川县户撒阿昌族乡有阿昌族人口14155人,是中国最大的阿昌族聚居地;梁河县县的曩宋阿昌族乡有阿昌族人口4615人,九保阿昌族乡有阿昌族人口4286人。缅甸阿昌族人口约在4万人以上。

分布

阿昌族在中国境内主要分布于云南省西部地区,大约东起大理白族自治州, 北抵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西至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傣族景颇族族自治州与缅甸接壤。据2010年的统计数据,阿昌族人口39555人,主要聚集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陇川县户撒阿昌族乡、梁河县囊宋阿昌族乡与梁河县九保阿昌族乡、 盈江县和潞西市,保山市腾冲市龙陵县和大理白族自治州的云龙县等地也有少量分布。境外阿昌族人主要分布在克钦邦密支那掸邦的南欧、景栋等地。

阿昌族所处的地理位置为滇西高山峡谷区,主要居住在亚热带季风气候的半山半坝区,森林覆盖率比较高,海拔在1000-2000米左右,适宜种植水稻、玉米、小麦、油菜、茶叶等经济作物,又能发展林业和畜牧业。阿昌族的住房与汉族没有多少区别,一般是砖瓦、木石结构的四合院建筑,以斗顶楼房屋居多,正屋左右两边住人,中间为堂屋,设有神、烛台、长桌和火塘,火塘位置在堂屋左边。厢房楼上堆放粮食和其他生活资料,楼下关牲畜。阿昌族聚居地区,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自然条件十分优越。气势磅礴的高黎贡山余脉自腾冲市逶迤延伸而南。主要河流有大盈江龙川江等,支流遍布境内,富含水利资源和灌溉之利。在高山河流之间形成户撒、腊撒等平坝。山上覆盖着茂密的森林,森林中栖息着马、鹿、麂鹿原麝、熊、猴、孔雀等珍禽异兽,出产鹿茸、麝香、熊掌等名贵药材和山珍。也盛产甘蔗油菜油桐果、水蒲桃等经济作物。地下矿藏极富,主要有煤、铜、铁、铅、云母、石墨、硅等。

语言文字

阿昌族有语言而无文字,通用汉字。阿昌语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缅语支,分三大方言:户撒方言(又称陇川县方言)、梁河县方言和潞西方言。三大方言之间通话有困难,差异主要在语音和词汇上,语法差异较小。语音方面,户撒方言有卷舌化声母,梁河、潞西方言没有;梁河县、潞西方言有腭化声母,户撒方言没有;户撒、梁河方言有清化的鼻音、边音,潞西方言没有。梁河方言有鼻化元音,户撒、潞西方言没有。词汇方面,阿昌族各方言之间的非同源词在30%~50%之间,户撒方言借傣语词较多,梁河、潞西方言借汉语词较多。语法方面,户撒方言使动范畴的形态变化较丰富,而梁河、潞西方言的形态变化较小。

此外,生活在盈江县姐冒乡的芒缅村仙岛寨以及芒线村芒俄寨的阿昌人使用仙岛语,这是一种不同于阿昌语的濒危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由于长期与汉、傣等民族交错杂居,阿昌族一般兼通汉语、傣语等其他民族的语言或方言。在缅甸的阿昌族通常兼用缅甸语、克钦语等当地语言。

宗教信仰

原始崇拜

自然崇拜

阿昌族的祖先,因为生产力低下,对大自然中的一些现象无法理解,往往把大自然中的一些个体作为崇拜对象。自然崇拜多见于寨神、树神、石头神、太阳神、月亮神崇拜。阿昌族称寨神为“召先”,“她”能保护寨民清洁平安、六畜兴旺,粮财丰盈;树神崇拜主要是高山榕、皂荚树、红木等一年四季长青的树木;生产生活中用的器具一刀,用于披剂斩棘,或与强敌作战,与凶猛野兽搏斗,刀成为阿昌族的神(陇川县县户撒乡阿昌族生产的户撒刀闻名国内外)。阿昌族地区还普遍供奉太阳神和月亮神,祈求清吉平安,生活幸福。

梁河县地区的阿昌族保持着较为完整的原始信仰。他们对太阳神、月亮神、土主神司命帝君祝融、树神、巨石、田公后土娘娘、战神、狼神、猎神等都要祭祀,其方式、程序、地点均不同,各自都有特定的含义。阿昌族的每个村寨中,均有“庙”或“塞”(与庙性质差不多)供奉神灵。

据赵橹《阿昌族大石崇拜与诸羌文化的辐射》载,阿昌族有大石崇拜的原始遗风。阿昌族孩子体弱多病,夜间常常啼哭,被认为是鬼魂作祟,占卜后认为要拜大石头为干爹才能避开,就到附近找一个大的石头认作干爹,然后给小孩重新起带“石”字的名字,如“石宝”“石德”等。认为拜过石头,起过名字,鬼魂就找不到小孩,小孩的病就会好。拜石头时,在小孩的手腕上拴一道红线,以保佑小孩平安健康。

图腾崇拜

姓氏图腾

在阿昌族的观念中,图腾具有神圣的意义,其不仅是崇拜的对象,而且被当作氏族的标记和名称。在阿昌族地区有这样的传说,开天辟地的始祖遮帕麻和遮米麻结婚后,分娩得一呀呀葫芦籽,葫芦籽发芽、抽藤、开花、结了葫芦,葫芦成熟后被剖开,葫芦里跑出许多孩子,孩子们于是成了后来各个民族的祖先。至今,阿昌族中曹姓自称“喇翁”,阿昌族“俱以喇为姓”,“翁”即葫芦,这是曹姓把“葫芦”当成与自己有“血缘”联系的祖先,且将其作为氏族的标志,有的学者认为这是阿昌族图腾崇拜的痕迹。在阿昌族地区这样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如阿昌族的张姓家族称“喇准”,意为鹰;杨姓家族称“喇碑”,意为太阳;马姓家族称为“喇米扬”,意为马;们姓家族称“喇降”,意为篮子。这里的鹰、太阳、马、篮子即为原来阿昌族各氏族部落所崇拜的图腾。

犬图腾

阿昌族犬图腾在许多民间故事中得到表现,比如《狗头国》《白狗仪嫁》和《屙金银》等,这些民间故事表现了人与狗的感情以及狗给人的恩德。阿昌族敬爱狗、感激狗,有的村寨阿昌族人有“拷(宰)狗献家堂”,或用糍粑掐成狗状,粘上狗毛献家堂的习俗,该习俗与史书记载的阿昌“婚娉用牛马,祭以犬”、阿昌“性嗜犬,祭必用之”一脉相承。阿昌族崇拜狗还表现在服饰上,在阿昌族男女的衣服上,都绣着狗牙状的花纹,称“锁狗牙”。据阿昌族老人回忆,以前女子的绞脚还钉有狗牙实物。阿昌族妇女高包头上“V”字形的尖角,寓意两只竖起的狗耳朵,把钱物塞入尖角,就像把东西塞入耳朵。除大石崇拜和犬崇拜,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图腾崇拜。图腾物作为一个氏族的象征,对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巨大的凝聚力。

鬼神崇拜

阿昌族人民把鬼魂分为“善鬼”和“恶鬼”。“善鬼”如“旁期”能助人生财致富;“谷期”能助人多收粮食;“山鬼”能保护山林,助人保护山地作物;“土鬼”能助人育好作物,使农作物生长旺盛;“猎鬼”能助人捕获野兽等。“恶鬼”,如太阳鬼、月亮鬼、藤子鬼、狼鬼、狮子鬼、毛虫鬼、饿痨鬼,均能祸害人。一个人被“太阳鬼”、“月亮鬼”咬到就会眼痛,被“藤子鬼”咬着就会生疮,被“狼鬼”咬着就能使全寨子的牛、马等牲畜死亡,“辟拍鬼”会使人肚子痛,还会吃小孩的脑子等等,所以恶鬼是可怕的。为了祈“恶鬼”,报酬“善鬼”,人们就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杀禽、杀牲来献祭。人们每到春节要耍狮子灯,就是为了驱畜禽瘟。阿昌族的鬼魂崇拜中把鬼魂划分为“善鬼”和“恶鬼”,反映了人们信仰中的矛盾心理状态,一方面由于本身的软弱无力而企图得到鬼魂的帮助;另一方面又由于本身的无知,因而对自然压迫怀着恐惧。

祖先崇拜

阿昌族的祖先崇拜是鬼魂崇拜的发展。在阿昌族的观念中,一般均认为人死后都有鬼魂,而祖先的鬼魂之所以不同一般人死后的鬼魂,就在于祖先的鬼魂同自己有血统关系。因此,人们对祖先鬼魂保持十分亲切的态度。

在梁河县,人们认为祖先有三个鬼魂:一个在家,设供台,过年、农历七月初一、八月十五祭祀;一个在坟上,每年清明节祭扫;一个在城隍庙,七月初一,鬼王打开鬼门,让所有鬼魂各自回家。阿昌族的“清明会”“烧包会”就是为祖先鬼魂举行的祭祀活动,这是同姓各家支的组织活动,由家族长老领导,带有封建性组织的色彩。

阿昌族认为祖先的鬼魂是保佑其后代子孙的,但在某种情况下,它也能祸害家人,当它想吃肉时,就会伙同“康袍麻翁”“康米麻翁”两个恶鬼咬家人,因而有所谓“家鬼不成器,招到外鬼来”之说。这样的鬼魂,称为“大家鬼”(“阿靠玛”),祭祀时须杀牲,祭前请“活袍”打卦,祭时请“莫陶”念经。每次祭祀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穷苦人家祭此鬼魂需要多年的集资,方能举行。

阿昌族的村寨都有一个供全寨人举行祭祀的建筑物,称为“塞”,汉话叫“庙”。在“塞”里供奉着土神、山神、寨神等。在阿昌族、傣族杂居的寨子,还供“塞们”(相传是阿昌族的“兵头”)。每年要祭三次,第一次是农历二月属马日,第二次是农历五月二十八,第三次是农历六月二十五。祭祀是为了全寨的人民平安健康,牲畜兴旺,庄稼丰收,因而是农业生产上的一种集体进行的祭祀活动。祭祀时全寨停工一日,不准外人进寨。传说,在早期的“塞”里,供奉着“瓦告早”,汉族叫“寨头官”,还有“猎神”,这些都反映了阿昌族先民过着氏族的狩猎生活。

宗教信仰

佛教

在先祖崇拜之外,阿昌族的宗教信仰存在地区性的差异,户撒地区的阿昌族及分布于缅甸的阿昌族普遍信仰南传佛教南传佛教),梁河县地区的阿昌族则保留了万物有灵的原始信仰。此外,随着与汉族交流的密切,部分阿昌族也信仰汉传佛教(大乘佛教)与道教等宗教。缅甸部分地区的阿昌族信仰基督教。

户撒地区的阿昌族受到傣族等民族的影响,信仰上座部佛教,当地佛寺、佛塔的造型也与周围傣族的建筑相似。上座部佛教在阿昌族人民生活中有较大影响,每年都有定期的“进洼”“出洼”“烧白柴”等宗教节日和活动。信仰佛教的阿昌族人经常向佛或僧人贡献财富,称为“赕佛”。除了宗教节日活动外,不少信徒还勤俭节约省下钱财,对佛祖举行一次最大的功德(宗教仪式)——“做摆”。户撒地区的阿昌族村寨经常以佛寺作为文化交流的中心,而佛教相关的宗教活动也加强了阿昌族与傣、汉等民族的交流。1998年,户撒乡成立了佛教协会。

缅甸阿昌族主要分布在缅甸克钦邦的密支那(Myitkyina)、歪莫(Waimaw)、八莫(Bhamo),掸邦腊戍(Lashio)、莫谷(Mogok) 红宝场、景栋(Keng Tung) 等地,主要信仰南传佛教基督教

道教

阿昌族道教信仰主要集中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州户撤乡一带,但信徒中有很多在信仰道教的同时还信仰佛教,且目前单一信仰道教的信徒数量极少。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比较复杂,一个是长期以来受到驻扎在这里的绿营的影响,明朝时建有皇阁寺,并大量屯兵防守,清代又有吴三桂带兵进驻,这样阿昌族人民长期汉兵接触,逐渐受到他们的宗教信仰的影响 还有一个原因是道教和佛教的一些主张有一定的相同之处,主张因果报应,生死轮回,认为积善积德就可以修行成仙,就可以长生不老等 二者相互交融,相互影响,形成了阿昌族独特的道教信仰。

民族文化

社会组织

阿昌族在早期发展阶段,产生了自己的社会组织和制度,即村社和家会。村社由几个氏族组成,每个氏族推举一个“乌蒙作”(意为寨老),村社首领称为“作借”(意为“好儿子”),“乌蒙作”和“作借”组成了村社的议事集团,为农村公社的氏族人员服务。“作借”还领导群众生产和主祭寨神“色曼”,代表村社权力的象征。家会一般由一个或几个村寨同一姓氏的人组成,可以跨村寨进行组织,有的甚至跨民族。个别家会在村寨性小家会的基础上,联络成地域性的大家会。阿昌族家会的功能主要有两个方面,对内: “团结家庭,振兴家业”、“图谋家会公益事宜”、保护家会成员人身安全,维护家会成员的财产安全;根据习惯法调解纠纷;惩处“族内子弟逆不孝者”、未婚先孕者、偷盗牛马者、小偷小摸者等以维护伦理道德的严肃性和习惯法的权威性。家会对内的功能可以概括为行政管理职能、司法职能和强化家族意识的职能。

村社

阿昌族家族观念比较浓厚,家族至今对个体家庭仍有一定的约束力。阿昌族的村寨一般是以血缘为基础的地域性组织,同一家族的各个小家庭常成片地居住在同一地域或毗连地区,家族内提倡在婚姻、盖房、丧葬、扶贫济困方面的家族义务。村社组织的建立便是基于血缘团体和地缘共同体的基础之上。以对户撒地区的阿昌族的研究为例,阿昌族村寨的土地完全归村社公有,个人只有使用的权利。村社组织管理着阿昌族村社成员和家族、家会成员的生产、生活事务。在阿昌族外部社会组织不断变迁及国家对阿昌族地区治策不断变化的情况下,村社组织仍然被保留了下来,表明了其在管理阿昌族社会事务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村社是阿昌族社会固有的基层组织,虽然其作用和性质在阿昌族社会中随着不同的历史时期有所变化,但一直发挥着处理阿昌族社会内部日常事务的功能。尤其在明代以后,阿昌族的村社组织与 “作借” 和 “吾曼作” 发挥着明显的 “司法” 职能,村寨中的习惯法即由 “作借” 或者“吾曼作” 主持司法,这种状况在阿昌族社会中一直被延续下来。

家会

梁河县阿昌族地区曾经存在类似封建宗法制度下的宗族组织—家会。家会一般由一个或几个村寨同一姓氏的人组成,可以跨村寨进行组织,有的甚至跨民族。个别家会在村寨性小家会的基础上,联络成地域性的大家会组织。如梁河县地区的阿昌族有赵、郎 (梁、囊、风)、王 (石)、曹、张、孙、杨、李、马、们、萧、范等姓氏,一般都有家会。家会组织情况有两种:一种组织比较严密。这种家会中设有正副族长、总务、管事、纠察、财务、文化、监察、文书等。如梁河县丙盖阿昌族家会,有成文 (汉文) 的家会会章,共10章43条,其中包括定名、宗旨、会员、职员、会员大会、职权、会员之权利与义务、会议、家规、改造、信条等。另一种组织不是很严密。这种家会只设管事两人,管理内部事务,没有正式选举产生的族长,也无成文的会章,但有严格的家规,族内有威望的年长者在家族事务中起着决定作用。另外,比较大的家族,设总家会,之下设小家会。

阿昌族家会曾经是维护封建统治的工具之一,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家会的活动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家会通过家族会议、会员大会等来解决各种家族内部事务及外部事务。家会的族长或者有威望的年长者在家族生活中十分重要,家会的族长、会长与村社组织中的 “吾曼作” 和 “作借” 相配合一起实施阿昌族习惯法。尤其近代以来,阿昌族的许多族长、会长又充当了土司署、设治局的岳尊、头人或者乡长、保长、保甲长,家族,家会的乡老、族长、会长成为各类纠纷的调解者与仲裁者、习惯法的执行者、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者、与其他家族械斗的组织者和指挥者。但同时,随着阿昌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阶级的进一步分化,以及土司、设治局统治的加强,家会演变为土司、设治局的基层统治机构,家族、家会的乡老、族长、会长把家会组织变为自己谋求私利的工具,家会失去了其维护全族利益的作用。

生产

农业

阿昌族人主要经营农业生产,使用铁制农具进行耕种,主要生产水稻与旱稻,兼种玉米、薯类及蔬菜。水稻的产区主要在坝区(即云南省地区的山间黄淮平原底部),山地则以旱稻为主,传统水稻品种“毫公安”深受当地人民喜爱,被当地人称为“水稻之王”。阿昌族人传统的耕作方式是“刀耕火种”“轮歇烧荒”,在栽秧、秋收等农忙时多与亲戚、邻居换工互助。阿昌族还擅长利用稻田养鱼,秋收时,可以将稻谷和鱼一起收获。

养殖业

除农业生产外,阿昌族人民还普遍饲养家畜,如水牛、黄牛、骡马、猪等,养家禽鸡、鸭、鹅等。户撒地区的阿昌族还会种植烟草,其生产的烟草质量较佳,是向其他地区外销的商品。

手工业

阿昌族常见的手工业门类有酿酒、榨油等,在传统的家庭分工中,阿昌族妇女会纺织土布并染色,阿昌族男子则会编箩筐等竹制生产、生活用品,这些产品大多数自给自足,很少拿到市场去交易。阿昌族人善于制造银器,户撒地区有一些工匠专门从事银首饰加工,已有数百年历史。他们生产的手镯、银链、银扣、银耳环等造型美观,是当地重要的商品之一。阿昌族善于打铁、制刀, 打制的铁器经久耐用,特别是长刀、尖刀、砍刀、菜刀、剪刀、拒斥镰刀等锋利美观,“户撒刀”颇受附近傣、汉、景颇、德昂等各族人民所喜好。阿昌族人生产的长刀远销到怒江傈僳族临沧市佤族、中甸的藏族地区,也有外销至缅甸。

交换贸易

随着手工业商品生产的逐渐发展,相应而产生的便是原料、销售产品以及贩运粮食和日用生活必需品的商贩。民族内部、与其他民族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也发生了。特别是自19世纪以来,德宏地区以汉族为主的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英国在缅甸的殖民地资本主义商品的影响,促使阿昌族与其他民族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也迅速发展起来,一部分生产、生活所必需的原料、日用工业品,也多仰给于市场。从事商品交换的主要的是小商贩,也有少数包销商、运输商等,前者在周围各民族中或本族市场上进行商品活动;后者则扩大到境外,已是专业商人。

风俗习惯

服饰

阿昌族的服饰,因历史发展、社会认同和地域不同等原因,主要有梁河服饰、腊撒服饰和户撤服饰三种。因年龄段的不同,又分为未婚、已婚、中年、老年四种。无论如何划分。阿昌族女性的服饰包括包头市、上衣、筒裙、花腰带、围裙、绑腿和围巾等。传统的服饰,最有特色的是包头,妇女包头高达一尺左右,国内外罕见。

阿昌族男子一般穿蓝色、白色或黑色的对襟上衣,黑色长裤,腊撒地区的成年男子也有穿左襟上衣的。户撒阿昌族男性青壮年喜欢包白色包头,梁河县的男性青壮年则喜欢包黑色包头。妇女的服饰因地而异。户撒阿昌族女性的服饰,已婚和未婚的没有区别,均与附近傣族的很相似。腊撒、梁河两地妇女上衣均为长袖圆摆对襟衣,下着筒裙,也配戴银项圈、银手镯等饰物。两地已婚妇女包头市制作款式略有差别,梁河县妇女的包头约有33公分高,而腊撒妇女是带圆盘黑包头。少女的传统服饰是浅色对襟上衣,下着深色裤子。腰系绣花围裙,发辫挽于头顶,发辫上插花。改革开放以来,一些阿昌族妇女买来布和花边来缝制围腰,取代耗工费时的机织围腰。其着装正走向简化,裤子代替了筒裙,还改良了包头布。许多年轻人均改穿汉装和傣装,只有头部装饰还保留一些民族特色,但在节日和接待客人时,通常仍会穿上民族盛装。

饮食

阿昌族饮食以大米为主食,辅以面食,嗜食酸笋酸菜等食物,肉类以猪肉为主,通常用火烧的方法烹。户腊撒的“过手米线”、梁河的黄花粑粑及生片石姜等是较有特色的民族风味食品。糯米粑粑也是阿昌族的风味食品之一。阿昌族喜欢饮酒,多数人家自酿米酒。阿昌族的已婚妇女大多喜欢嚼槟榔,闲暇时,大家互传槟榔,并以牙齿因槟榔汁而染成黑色为美。阿昌族人在新收获的稻谷进家时,要进行“尝新”的仪式,这一天人们吃饭时要先喂狗,以感谢狗将谷种带给他们(阿昌族民间传说认为是狗为人们带来了谷种)。

居住

阿昌族多居住在坝区和半山区,村寨一般选择在有阳光、水源充足的地方。新中国成立前,阿昌族人民的生活较贫苦,大多数人住白茅房,即以竹、木为屋架,篱糊泥为墙,茅草盖顶。1949年以后,茅草房逐步减少,改革开放以来,基本绝迹。

典型的阿昌族住房是正房加两纵厢房、一堵照壁的“四合院”,一般为土木结构瓦房或砖木结构瓦房,有的还建砖混结构的平顶房。正房讲究座向,住宅大门保持“迎山开门”的古风遗俗。正房一般有三间,正房中间为堂屋,设有神龛、火塘,是饮食、取暖、会客祭祀的场所,堂屋内的火塘长年不熄。堂屋左右两边是老人和未婚子女卧室、厢房楼上或做客房或堆放杂物,楼下为多圈养牲畜、饲养家禽或作制铁器的工作间。建新房时,人们也有放爆竹、挂红等习俗。

婚姻家庭

阿昌族的家庭一般是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家庭,实行幼子继承制,也有三代同堂的家庭。同时,阿昌族地区“上门婚”也较为流行,上门的男人须改随女方姓。男女青年婚前恋爱自由,每至傍晚,青年小伙可以到喜爱的姑娘家附近或竹丛里,用葫芦笙吹奏悦耳动听的曲调,吸引姑娘关注;有些地区则由青年男女成群结队,在火堆旁聚会,互相对唱情歌,聚会往往通宵达旦,称为“串姑娘”。但在新中国成立以前,男女的婚姻缔结却要由父母包办,由此造成了“领婚”(青年男女私定终身,遭女方父母反对,姑娘跟心上人私奔)、“抢婚”等社会现象,造成诸多悲剧。民族解放后,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观念深入人心,封建社会的这些乱象逐渐在社会上消失。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一些阿昌族村寨中,“串姑娘”、对歌这些传统的恋爱交际活动,也被到歌舞厅、娱乐场所交际乃至网络交际取代。阿昌族传统规定同姓不婚,但长期以来与汉、傣等族的通婚却较普遍,反映了阿昌族与兄弟民族之间很久以来的亲密关系。过去,在阿昌族社会中存在夫兄弟婚的转房制婚姻形态,以及姑男娶舅女、姨表互婚等风俗,新中国成立以来,这种婚姻习俗已逐步被人们认识到弊端而不再提倡。

礼节

阿昌族素以好客而闻名。好客的特征又体现在“以酒待客”上。如果亲戚、好朋友到家做客,阿昌族人会请他们喝米酒,以表示自己对客人的尊重和诚心。若有贵宾自远方来,还要在村口请他喝“进寨酒”。在阿昌族社会,无论是亲戚、邻居还是朋友都经常往来,若有谁家办红白喜事、建房盖屋,寨中的熟人都主动前去帮忙。按照传统习俗,如果有上山打猎、下河筑坝捕鱼的活动,只要是参加者,不论大人、小孩,每人均可在所获中分得一份。在阿昌族的村寨里,每逢婚庆喜宴,主办者都会广发婚宴喜帖。 村寨中的人们素来礼尚往来,守望相助,平时往来互赠的礼物是糖果、饼干、饮料等,而在参加婚礼时,可送礼金,也可送日常生活用品。

丧葬

阿昌族在传统上实行土葬。在信仰佛教的地区,若有人不幸去世,其家属会先请佛爷(佛教僧侣)念经,然后择吉日出殡。阿昌族也有接气、报丧、停灵祭奠等习俗,出殡时,由佛爷用一条长约三、四丈(9至12米)的布系于棺木之上,用手牵着布幅走在前面,以示由老佛爷领路,让死者平安到达“天国”。在传统葬礼中,棺木抬出门时,死者的家属儿女须跪在两旁,棺木要从他们头上抬过,表示“搭桥”给死者过河。死者通常下葬在每个村寨均有的公共墓地中。梁河阿昌族老人去世时,过去要用火枪对天鸣放,现在改为放鞭炮,以示报丧。在传统葬礼中,还要请“活袍”(经师)主持祭奠。葬礼中最悲切的场面是唱孝歌,催人泪下,以情感人。阿昌族有时也会按佛教仪式实行“火葬”,通常是针对非正常死亡者。

节日

阿露窝罗节

阿昌族最隆重的节日是“阿露窝罗节”。“阿露窝罗节”于每年公历3月20日—21日举行,节日标志为青龙、白象。每逢节期,各地阿昌族欢庆节日,各村寨、各支系互派代表,共祝佳节。

会街节

会街节流行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户撒一带.是阿昌族人民的传统节日,每年农历九月初十开始举行 ,为期五天。会街节是迎接佛祖返回人间的日子。传说佛祖“个打马”(释迦牟尼)为母亲上天念经三 日(相当于地上三个月 ),返回人间时,佛祖佛光普照,青龙、白象呈祥。正因如此 ,阿昌族视青龙 、白象为吉祥 、幸福的象征 ,每逢会街节 ,必耍青龙 、白象。即源于此会街节主是人们进行物资交流 ,青年男女进行社交和表达感情的机会,节日期间耍青龙、玩白象,是最隆重、最精彩的娱乐活动白、青龙由民间艺人亲手制作,一般用竹禾编扎 ,彩纸谏装 ,活灵活现,表现出阿昌人民的勤劳智慧和时幸福生活的憧憬。

泼水节

阿昌族的泼水节有“大泼三天,小泼七天”的习俗,但仪式主要集中在前三天,有上山采花、献佛、浴佛、舞蹈和泼水祝福等几个过程。阿昌族泼水节仪式既是一种宗教仪式,同时又包含了内容丰富的民俗活动,它是宗教体验、民俗生活方式和情感表达三者的展演。宗教作为节日的内涵,其内容通过广大群众参与的节日活动而得到宣扬,而节日作为宗教的一种形式,因为宗教的需要也保留并流传了下来。由于广大群众的参与极大地丰富了节日的内容和内容中的趣味性。

浇花水节

在户撒、腊撒一带的阿昌族中,有浇花水节,这是阿昌族青年男女的节日。节日活动在每年的农历三月间举行。这一天,青年男女们三五成群地从一个寨子逛到另一个寨子,用新盆盛水,互相浇泼,十分热闹。浇水后,互相邀约,成群地来到村寨外河边或林荫草地上,互相对唱情歌,倾吐彼此间的爱慕之情,有的借此机会确定了婚姻关系。

火把节

云龙县漕涧到腾冲市大蒲川、小蒲川,一直到梁河县陇川县县户撒、腊撒一带,都过火把节。云龙县漕涧阿昌族的火把节是在农历六月二十五举行,内容主要是敬献五谷神,祈求五谷丰登。当日晚饭后,还举行赛马射箭游艺,人夜后全村点燃木刻的火炬,洒木火粉,表示驱除灾害疾病。

梁河县、陇川县户撒和腊撒一带的阿昌族是在农历六月二十四过火把节。这一天,村村寨寨杀黄牛,家家户户烧火猪、做米线,男男女女染红指甲。入夜燃着火炬,在村寨周围游动,以示驱除疫病。夜间还挖取河沙,洒在家畜厩周围,表示牲畜安全。梁河县一带的阿昌族新婚妇女,要回娘家过这个节日。

撒种节和尝新节

撒种节和尝新节是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梁河县陇川县等县阿昌族人民的传统节日,每年农历三月十日和八月十五日举行。相传在远古时代,阿昌族人民中有个年逾古稀的老婆婆,每逢八月中旬收获季节,她总是不厌其烦小心翼翼地将各种谷物良种选留下来。转送给各村寨的人民,由于帮助大家提高了耕种技术,她受到人们深沉的爱戴和尊重。某一年的八月,老婆婆突然在收获前逝去。为了弥补老人未能穿新、尝新而逝的最大遗憾,人们在她灵前敬献香喷喷的饭菜和新衣。以后,每年八月十五日,阿昌族家家户户都用新收获的粮、菜、瓜果做饭,这样就形成了尝新节。来年春天人们又将她留下的种子撒到地里,形成了每年三月十五日的撒种节

禁忌

阿昌族禁忌较多,有的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有的则留有古老传统的遗痕,也有的带有封建色彩。各地阿昌族禁忌有许多差异,或有不同的解释。

阿昌族禁止在正月初一宰杀牲畜或伤害动物;在妇女生孩子未满七天时禁止别家男人进入院内。阿昌族的男性长辈不可以进已婚晚辈的卧室,女性通常住在楼下,忌讳上楼。

阿昌族在订婚盟誓时会交换相片及头发,盟誓若是解除,需将交换的相片和头发退回,不可销毁。

阿昌族妇女不可从犁、耙、锄、刀、枪等物上面跨过——阿昌族妇女通常需要参与劳作,而跨过这些工具被认为会导致使用这些工具时发生意外。

艺术

手工艺

阿昌族的手工制品有刺绣、漆、染织、雕刻、银器制作等,图案美观,制作精细。阿昌族的雕刻技术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在家具、建筑物、佛龛等物件上,都雕刻着各种动、植物,形象生动。此外,阿昌族的建筑和绘画也都有一定的民族特色。阿昌族的绘画大多与宗教有关,佛龛及一些祭祀器物上通常有彩绘的太阳、月亮、树、花等图案,绘在建筑物上的山水、花鸟、人物画也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文学

阿昌族的歌谣、故事、传说等民间口传文学十分丰富。它们题材较广泛,有的反映宇宙与万物的起源;有的反映本民族的来源及历史;有的歌颂人民反抗封建统治和压迫的斗争精神;有的赞扬劳动人民的勤劳和智慧等。其文学作品的种类有史诗、故事、歌谣、戏剧、神话传说等。最著名的是神话史诗《遮帕麻与遮米麻》,它是研究阿昌族古代哲学、文学及社会思想的重要资料。故事《选头人》《兄弟打铁》等,从不同侧面反映了阿昌族人民的社会生活。还有一些童话、寓言故事,把动物人格化,赋予人的思想特征。

阿昌族中一批中、青年人的文学作品活跃在云南省内外的文坛上,如孙宇飞以其诗歌《我的筒裙花哟》曾荣获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奖,罗汉的短篇小说集《红泪》获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曹先强的散文《故乡那高高的粘枣树》获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等。此外,阿昌族锻制技艺和阿昌族史诗《》被列入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与此同时,它们和阿昌族民歌、阿昌族舞蹈“蹬窝罗”都被列入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县户撒乡新寨贺姐村野也被确立为阿昌族传统文化保护区。

舞蹈

阿昌族的舞蹈主要有“蹬窝罗”“青龙白象舞”和“象脚鼓舞”等舞种,以象脚鼓舞、耍狮子、玩春灯等最具民族特色。这些舞蹈都是阿昌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的产物,是智慧结晶。它以丰富的内容,多样的形式和独特的风格世代相传,成为阿昌族人民不可缺少的精神财富。阿昌舞蹈“蹬窝罗”是一项全民艺术活动,它的包容性极强,男女老幼均可参与其中,因为“蹬窝罗”舞蹈的动作均来源于阿昌族的日常生活,所以舞蹈结构单一、动作简单、音乐节奏慢,无高难度、高幅度动作,所以适合所有年龄段的学者来学习舞蹈。

音乐

阿昌族的戏曲受到汉、傣、白等民族文化影响,祈求五谷丰登,以农业祭祀为主题思想,演出时用本民族语言,深受族人喜爱。“对歌”是青年男女在劳动之余十分喜欢的活动,歌谣有习俗歌、情歌、苦歌、山歌等,押韵上口,感情真挚。乐器有葫芦丝、洞箫、三弦琴二胡光亚、锣、、唢呐等。

阿昌族的戏曲,流传较广的有《使春牛》《鲁班调》《采茶调》《财门调》《桃花调》《三字经调》等。其中有些是汉族文人的作品,有些则受傣、白等民族的影响。这些戏剧一般均含祭祀的内容,如《鲁班调》中出场的人物,有“大仙”“土地”“童子”“神女”等,以农业祭祀为主题思想,祈求五谷丰登。戏剧多采用各地本民族的语言,因而演出时气氛活跃,深受本民族人民的欢迎。

阿昌族的民歌,内容丰富多彩,瑞安鼓词便是一首首优美的抒情诗。在阿昌族民歌中,最富于民族特色的是传统的“窝罗调”,每到喜庆之时,村民们就聚集到一起庆贺,人们就围住桌子,边跳边唱,往往通宵达旦。蹬“窝罗”时,先由一个最善于歌舞的“梢干”领头,其余的人跟在后面,一句一句的随唱,一步一步地跟着舞蹈。当蹬“窝罗”的人们来到发起人家的门前时,先由"梢干”领唱,大伙随合的形式唱“则勒扎”(用假嗓唱迎客曲),又称为“小切”。

阿昌族人民喜欢唱山歌,主要是在野外劳动、上山砍柴、走村串寨、青年男女约会对唱的抒情歌曲,以集体对唱为主。如果遇上过路人,对方接唱时,有时甚至可以唱几个小时,乐此不疲。阿昌族山歌的题材多为情歌和消遣歌,对唱的男女双方都以一个对歌的能手主唱,其他人随和伴唱的方式进行。对唱地点主要在家中,也有在野外的(一般是单独性对唱)。对唱者分已婚对唱和未婚对唱两大群体,已婚群体中又按年龄分为中年和老年两部分。未婚青年的对歌不受地点限制,可以在节庆地点或讨亲嫁女的人家对唱,可以存田间、地头,辞别途巾对唱,可以在热闹喜庆的场合下对唱,更有意思的是阿昌族还有一种传统风俗,青年男女恋爱只准在家中进行。

体育活动

在自然环境的影响下,常年的生活、生产以及宗教活动等逐渐形成了非常具有特色文化的传统体育项目。阿昌族长久的历史发展演变出丰富多彩的民族体育项目。由生存需要演变的体育项目包括赛马、武术、射弩、打拳、舞棍及青龙大刀等。从生产、生活中所演变出来的体育项目包括赛美、对歌以及车秋等。从民俗以及节庆演变而言的体育项 目包括迎亲、耍青龙等。从宗教信仰以及政治中演变而言的体育项目包括舞狮子、秋千等体育项目。在这些体育项目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跳柳神舞、蹬窝罗,具有很强的民族气息。

阿昌族的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可以分为秋千类、武术类和娱乐类。

秋千类体育项目包括甩秋和轮式秋两种项目。甩秋运动需要用竹子做成秋架,人站在秋架上两手握绳,来回摆动,技术高超者可以呈现雄鹰展翅状,以动作技巧难度来判断胜负。轮式秋体育项目又可称之为风车秋,在场地上建立器材,人坐在木板上上下升降,用力蹬地旋转。

武术类体育项目有很多种类型,刀、棍等都可以作为体育器材,棍术有双节棍三节棍,刀类体育项目有单刀和双刀之分。在进行体育项目中并没有太大的场地限制。运动员需要携带器材向观众作揖后,方可进行演练。

娱乐类体育项目在阿昌族也有很多,如耍白象等。耍白象体育项目需要耗费大量的体力。在耍白象之前,先要用木料做一个木架子,再用竹篾编成象头、象身,上面裱一层白纸,再用白布做成象鼻子。整个白象有如一只真象大小。并在白象的肚子里还要装有各种机关和绳子,专供耍象的人操纵。耍白象时,要有 4个人藏在象肚子里抬着大象,另一个人在里面操纵象鼻子的绳子和滑轮。与之相类似的项目是耍青龙,主要是作为庆祝节日时采取的体育项目,具有很强的娱乐效果。

发展现状

政治

1950年初,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阿昌族聚居地德宏地区,阿昌族人民获得了解放,阿昌族的历史从此掀开了新的一页。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阿昌族人民的生产生活、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各项事业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高。

1951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派出中央民族访问团到达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对阿昌等各族人民进行慰问,宣传新中国的民族政策。1952年在户撒阿昌族地区设立了阿昌族自治区(区级),彻底终结了当地土司的封建统治。1953年及1954年,政府又先后在潞西县江东区高埂田乡、梁河县遮岛区丙盖乡和关璋乡建立了3个阿昌族民族乡。此外,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州级)成立时,阿昌族在代表名额中也得到了充分的照顾。自1955年秋开始,中国共产党根据阿昌族的社会特点和边疆的具体情况,在阿昌族地区开展以和平协商为原则的土地改革运动,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领主、地主的特权、杂派、高利贷等也一并废除。1988年,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行政建制进行了调整,陇川县户撒阿昌族乡、梁河县囊宋阿昌族乡、九保阿昌族乡被国家确认为3个县辖区级建制的阿昌族民族乡

经济

新中国建立前,阿昌族地区依旧是以封建领主经济为主的封建经济制度。在土司领主的压迫和剥削下,阿昌族人民遭受着沉重的税收和劳役负担。阿昌族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在新中国时期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20世纪50年代,阿昌族地区开始进行农业合作社的尝试,引进了农业机械,改变了传统的农业模式,水稻产量得到了很大提高,解决了温饱问题。

1980年起,阿昌族地区开始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模式逐渐由单一的粮食种植转变为甘蔗、茶叶、油菜烤烟、果蔬等经济作物种植多样化发展的新局面。除农业外,阿昌族的打铁、首饰等手工业也得到了了充分发展,户撒刀曾多次在获奖,产品远销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等少数民族省区及东南亚国家。阿昌族的民族工业也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发展,除了铁厂、农具、榨油、肥皂、松香、染布等小型工厂外,还有茶叶加工厂、制糖厂等工业门类。一些阿昌族人也摆脱了传统农业劳动的束缚,开始经营工厂和商业等产业,户撒阿昌族的“过手米线”,随着阿昌族店主们的推广,已经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餐饮行业。

近代以来,随着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地区的商品贸易发展以及英国在缅甸地区的殖民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影响,阿昌族地区的商品经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从外界购买铁、银等原材料,并把部分铁器、银饰等卖给周边民族。但由于阿昌族地区相对较为偏僻,交通和和基础设施建设困难,经济发展受到限制,贫困问题依旧是阿昌族地区较为突出的问题。21世纪以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推进和国家扶贫政策力度的加大,云南省包括阿昌族在内的7个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被纳入中国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阿昌族的特色产业和民族文化,都正在得到进一步的政策扶持与保护。

阿昌族地区的商品经济也得到长足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许多阿昌族农民投身商海,开始经商,有的阿昌族农民还从事边境贸易,到国家二级口岸章凤经营布匹或从事木材、玉器、中药材、土特产品、钢材、日用品等。

教育

阿昌族的教育事业包括传统教育、现代学校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内容。早在 2001年云南大学对陇川户撒乡芒东下寨的调查就注意到 “传统教育方式”“现代基础教育”和 “成人教育”对阿昌族文化传承的重要意义 ”。阿昌族地区的文盲率从解放初期的80%下降到13%,户撒地区的学校从培养土司子弟过渡到培养高校人才,据2005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阿昌族文化程度大大提升,每万人中就有大专以上文凭92人,高中文凭468人,初中文凭1811以及小学文化4940人。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推动着户撒等地区的教育步伐的发展,阿昌族的教育水平也得到显著提升。此外,阿昌族考入高校的学生数量也逐步增加,云南阿昌族学会用“披红”的形式为考上二本的本民族学生进行奖励,并发放2000元的现金,以鼓励学生继续深造,考上大学的学生都将享受到本民族的传统礼遇。

工业制造业

新中国成立后,梁河县地区开办了铁厂、农具、榨油、肥皂、脂松香、染布等小型工厂,户腊撒地区也建立了铁工厂。改革开放后,阿昌族的地方工业和乡镇企业从无到有,并得到迅速发展,先后办起了4和茶场、茶叶加工厂、制糖厂,并远销海内外。制铁工业也迅速崛起,户撒的阿昌族人民打铁、制刀的技术很高,打制的铁器经久耐用,以“户撒刀”著称于世,生产的长刀受到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族、临沧市佤族的喜爱,甚至远销香格里拉市藏族地区和邻邦缅甸地区。家实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阿昌族农民从事起第二、第三产业,有的人自办畜牧场养奶牛;有的开办了酒厂;有的开办碳酸钙矿厂;有的承包林场采松脂;有的进行粮食加工,还有一批阿昌族木、泥、石工匠走出大山去搞建筑承建工程。2005年梁河县2个阿昌族民族乡的乡镇企业达到640个,总产值达2242万元。

医疗卫生

新中国成立前,阿昌族所在地区的医疗卫生条件极差,人民缺乏基本的卫生常识,阿昌族聚居区内鼠疫等传染疾病高发。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地方人民政府多次派出防疫治病工作队深入到阿昌族村寨,开展爱国卫生宣讲活动,极大地降低了传染病的得病率。尤其是1950年后,卫生防疫机构在阿昌族地区各县成立并开展医疗工作,各地区相继建立了卫生院、卫生所,组织专业的医生到村寨里会诊,并培养了一批阿昌族的医务人员,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卫生防疫医疗网。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阿昌族地区的新生儿死亡率大大降低,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稳步开展。改革开放后,阿昌族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迅速,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病床等医疗场所、医疗用具不断扩大,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加强,医疗知识普及范围扩大,随着阿昌族地区医疗卫生状况的不断优化,生活环境及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到2000年,阿昌族人民的人均寿命比1990年增长了将近6岁。

缅甸阿昌族

在缅甸,分布在克钦邦的阿昌族因主要来自户撒地区,多自称峨昌族(Ngochang),分布在掸邦的阿昌族则主要来自梁河县地区,因而自称蒙撒族(Maingtha,又译迈达)。缅甸的“迈达”(Maingtha)一般被认为与中国的阿昌族存在跨境民族关系。他们主要分布在缅甸克钦邦的密支那八莫以及掸邦的南坎景栋等地。户撒坝子的阿昌族多认为缅甸的“迈达”就是历史上从户撒坝子迁出去的“户撒人”,与梁河等地的阿昌族没有多少关联。他们认为缅甸的“迈达”基本都信奉南传佛教,而梁河等地的阿昌族则不信奉南传佛教;缅甸的“迈达”也会锻造“户撒刀”,而梁河等地的阿昌族并不具备这项技能;并且缅甸的“迈达”大多与户撒阿昌族有亲缘关系。

缅甸的阿昌族多数是因打铁、经商、挖宝石等原因从户撒地区迁去的侨民,他们大约在清代末期开始频繁往来于缅甸和户撒地区,后逐渐定居于缅甸。由于他们与国内阿昌族有亲缘关系,因此跨境交往十分密切。缅甸阿昌族多数与景颇族勒期人(Lashi) 或傣族杂居在一起,但在缅甸的歪莫、莫谷等地有一些阿昌族聚居的大村寨,这些村寨主要靠打铁或做小本生意谋生,大多数情况下不以农业为主要经济来源。

缅甸“迈达人”原来是 20世纪 50—60年代中期从中国陇川出境到缅甸暂居的阿昌族同胞,后来留在缅甸定居,定居在缅甸的雷基市的 “迈达人”被分别安置在六 “番” (读音 fai,即相当于中国市镇里的六个办事处 ,是当地傣语音译 ),现在人口统计入缅甸雷基市,共有1500多人(2010年),多数人家从事 “迈达米线”和小宗买卖。离开雷基市的 “迈达人”,有的以打铁为生,有的以贩盐为生,有的游走于缅北玉石场与缅北八莫密支那仰光之间从事玉石生意,后来在八莫的伊洛瓦底江西形成了两个数百户人家的 “迈达人”村落 ,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建有缅式佛寺。雷基市的 “迈达人”每年都有人到八莫缅寺参加那里的佛事活动 ,多数人则在逢节庆时着阿昌族节 日盛装人中国境内参加陇川户撒阿昌族每年举办的 “窝罗节”活动。平时 “迈达人”着汉族服装,说阿昌话、汉语 ,多数人还兼通缅甸语、傣语和景颇语。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期间,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院的老师及学生组成了《德宏世居少数民族跨境问题互动研究》课题组,来到陇川中缅边境的中方口岸通道拉影 ,并出境到对面缅甸的雷基 ,对被称为迈达族的边民进行实地调查,发现所谓的“迈达族”,其实就是跨境而居的阿昌族。通过此次对缅甸 “迈达人”的调查完全证实他们就是出境定居在缅甸的陇川户撒阿昌族后裔,是和中国境内的阿昌族跨境而居、同宗同源、语言相通、习俗相近的民族。由于历史上的政治原因和双边的地缘关系、业缘关系,出境居住的阿昌族变成了缅甸边境一侧至其内河伊洛克底江沿岸的 “迈达族”。

参考资料

..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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